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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七、基督作成的工向亞當的罪誇勝:因信稱義的原理(五12-21)
保羅在前段解說了,因信稱義所帶來各種的屬靈益處與福氣;本段進一步把恩典與過犯作一比較,為要顯出恩典如何解決我們罪惡的問題。
前面(1-11節)講的是得救(Salvation),本段講的是得拯救(Deliverance)。
得救是指人得救,我們所犯的罪,得了神的赦免,這是一次永遠的;得拯救是神做的,指我們這人,從罪的權勢得著拯救,得著釋放,不再受其轄制。這是天天、時時在我們今生的生活中經歷的。
這一段經文的主要教訓是很清楚的,就是說:因著亞當一個人一次的行動,就使全人類捲入罪惡與死亡之中;照樣,因著基督這「第二位亞當」一次的行動,也能使所有信祂的人都成為義而得生命。保羅的論述分三個層次來表達:
(一)亞當犯罪代表全人類伏在罪和死的權下(12-13節)
「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12節)
「這就如」,這三個字表明羅馬書第五章下半段仍在講論與前半段相同的一件事,只是講論的角度不同而已。
「一人」:指亞當(參14節)。
「世界」:指世人或眾人,即全體人類(參約一29;三16原文同字)。因著亞當一人的墮落,罪性就進到人的生命裏頭,使眾人都受罪的奴役而犯罪(約八34)。
眾人都「犯了罪」:「犯了罪」是簡單過去式,表示過去的某一點犯了罪。
亞當一人悖逆犯罪,將罪介入人類歷史之中,而死亡就像影子般跟著罪威脅著人類。因此,世上每個人都犯了罪,再加上亞當所犯的罪,故此人就在死權之下,這死不單是肉體上的,同時也是靈性上的與神隔絕。
聖經不是說亞當一人犯了罪,卻說「從一人入了世界」。表示罪並非只敗壞亞當一個人,也從亞當一人起,就入了人類的生命中,敗壞了全人類。
「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13節)
「罪也不算罪」:「算」,原文是「寫在帳冊上」的意思。本句意思是人就不在律法的標準下被懲罰。
亞當公然違背上帝的命令,但在律法未頒佈前,人類沒有領受類似亞當所受的命令。因此以律法的標準來看,那時的人不算直接觸犯上帝的命令,但當時人的所行所為的確是違背上帝的標準。
罪在律法之先已經存在。換句話說,人不一定犯了律法才算犯罪,凡是違背神旨意的事都是罪。但若沒有律法,人就不覺得是罪。神賜律法的目的,是要把罪顯出來。
(二)亞當作預像,預表基督(14節)
「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他的權下。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豫像。」
「作了王」:「作王」、「統治」。死亡做王,顯明人仍是處於離開生命的狀況,在神眼中是犯了罪。
「預像」:「榜樣」、「像…」、「預表」之意。亞當和耶穌都是一個族類的頭,他們所做的後果都影響到其族類,在這方面亞當是基督的預表。
雖然還沒有律法指出罪來,但事實上,罪已經存在了;因為沒有律法以先的人,便已經因罪在死權之下了;沒有律法以先,死便事實上作了王了。可見不是亞當一人在死權之下,就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過犯的,也在死權之下。
亞當一人犯罪毀滅了全人類。他在這件事上成為基督(那以後要來的人)的預像;因為也是因基督一人的義行(18節),全人類得救。
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亦即,亞當,這位人類始祖,是基督的副本(typos);保羅在別處稱基督為「末後的亞當」,及「第二個人」(林前十五45、47)。
亞當是新約唯一指明為預表基督的舊約人物,這是值得注意的。在保羅的思想中,基督取代了第一個人,而成為新人類的模式與代表。
保羅用與人論辯的方式說明人人都犯了罪(12節)。他指出,舊約律法是摩西頒佈的。他未頒佈律法前的許多世代,罪已在世上氾濫(13節)。你會說,既沒有律法,也就不會有罪;而且既沒有律法,罪也不能算罪,也不應受到刑罰。
保羅對此的答覆是:雖然你可以這樣說,但應注意到一件事,從亞當到摩西,所有的人都死了(摩西以後的人也是如此);連那些犯罪遠不若亞當的人,連許許多多嬰孩也都死了。
這豈不說明,在亞當與摩西之間諸世代的人,都已為亞當的罪所污染,一同陷在罪中?
(三)基督的恩賜,遠超過亞當的過犯(15-19節)
1.在基督裏加倍得著恩典中的賞賜(15-19節)
如果按因果律來看,亞當成為基督的預表是不可思議的,因為二者的本身及對人類的影響都很不同。
但亞當與基督也有相似之處,就是亞當把屬於他的一切,傳授給他所代表的那些人;而基督也把屬於祂的,傳授給祂所代表的那些人。即是說,二者所作的都牽涉到世上的人,但亞當是使人死,基督則使人生。在亞當裏失去的,卻在基督裏得回來。
(1)上帝的恩賜(耶穌)和過犯(亞當)是不同的(15節)。
「只是過犯不如恩賜,若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何況 神的恩典,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豈不更加倍地臨到眾人嗎?」
「只是」過犯不如恩賜:原文是強烈反語詞,表達「恩賜不是過犯所能比的」。過犯權勢很大,因為一個人的過犯許多人都要死。但上帝的恩典和因耶穌的恩典而有的恩賜(禮物), 比過犯的權勢更大,而且要充充滿滿的臨到許多人。
(2)恩賜比過犯強(16節)。
「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賜,原來審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賜乃是由許多過犯而稱義。」
「審判」:原文指的是「判決」以及「判決的執行」(也就是死亡)。
「定罪」:「判罪」、「懲處」(聖經中僅出現於羅五16、18,八1)。
審判是將一人的罪過推到眾人身上,恩賜是將眾人的罪過歸給一人。定罪只考量一人、一次的罪行,稱義則考量了眾人、多次的罪行。歸納而言,審判不如恩賜,定罪不如稱義。
(3)恩賜比過犯強的結果(17節)。
「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嗎?」
「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洪恩』原文是「領受了豐富」,而這「豐富」的內涵就是「恩典」與「所賜之義」。我們信徒乃是領受滿溢的恩典,並得了義的白白恩賜的人。
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統治」、「成為王」,原文是複數形態,表示所有的信徒都要一起作王。
在此保羅把亞當和耶穌做三方面的對照比較:亞當帶來「過犯」、「定罪」與「死亡」,耶穌帶來「恩賜」、「義」與「生命」。亞當讓死掌權作王,基督在人生命裏掌權作王,給人福氣。
目前,是死亡在我們的生命、社會中統治,使的我們不能隨心所欲的活出上帝的榮耀,但有一天,透過耶穌我們可以在永生中一同作王統治(羅八17、30)。
(4)亞當的悖逆引入了不順服,基督因順服而帶來了公義(18節)。
「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
「生命」:原文是所有格,表示結果。這種被稱義的結果就是有生命,擁有永遠的生命。
因著亞當在伊甸園裏一次的『滑跌出界』(『過犯』原文直譯),眾人就都被神定罪,而都服在罪與死的權下;照樣,因著基督在十字架上一次合乎神公義的行為,眾人也就要被神稱義,而能得著神的生命並享受生命的大能了。
(5)亞當悖逆使人陷在罪裏,基督順服神旨使人成義(19節)。
「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
「成為」:原意是「安定下來」、「產生」、「構成」,另一含意是「聚集…起來」、「成為某團體中的成員」。
前節的『一次』是外面行為的問題,本節的『一人』是裏面生命的問題。
因著亞當一個人『不順服』(『悖逆』原文直譯)神,罪就被組織到人的裏面,眾人就被構成了『罪人』;照樣,因著基督一個人『順服』神以至於死(腓二8),義的生命和性情也就要被組織到人的裏面,眾人就都被構成為『義人』了。
『只是過犯不如恩賜』(15節)、『神的恩典…賞賜,豈不更加倍的臨到眾人』(15節)、『定罪也不如恩賜』(16節)、『恩賜乃是由許多過犯而稱義』(16節)、『豈不更要…在生命中作王』(17節)、『只是罪在那裏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20節)。
這些話都是說明,基督的救恩並非僅能解決消極的難處,並且還加倍超過,豐滿有餘!
2.恩典藉著義作王(20-21節)
「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只是罪在哪裏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20節)
「外添的」:「溜進來」、「進入」(聖經中僅出現於羅五20;加二4)。
頒賜律法並非神的原意,只因人有罪而不知罪,神就引進了律法;律法的功用是將罪顯明出來,並且越顯越多,使人從而認識自己的敗壞和無能,因此轉向基督的救恩。
這裡一面接續13節的思想,說明律法與罪的關係,一面也指出在基督裏所得的恩典,遠超過在亞當裏所得的罪。
「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樣,恩典也藉著義作王,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21節)
不止死作了王(14,17節),現在連罪也作了王,而罪作王是藉著死,因為人是因怕死而為罪的奴僕的(參來二15)。罪作王叫人死(罪因著死作王),恩典也藉著義作王,叫人得永生。
本節是第三次題到『照樣』,來說明在亞當裏的所得,和在基督裏的所得之對比。眾人在亞當裏不只被定罪、被構成罪人,並且也被置於罪和死的權勢底下,任它們轄制。
神的義乃是我們享受神恩典的憑藉和管道,這恩典具有莫大的能力(林後十二9),能夠覆庇、剛強、支配、管治我們,叫我們豐豐富富的得到神永遠的生命,使我們能在生命中作王。
《貪生怕死》
「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五12)
非洲施樂族的女人在睡覺的時候,都把臉塗上斑白的顏色,有人問她們:「為何這樣的粉飾呢﹖」她們說:「希望入睡之後,死亡的使者辨認不出她們本來的面目,就不取去她們的生命了。」
其實怕死的心理遍及全人類,豈只非洲女人而已﹗粉飾面目並不能使人不死。
只有站在得勝死權的基督旗幟之下,才能脫離死亡的威脅,向死亡誇勝。
在十字架上的耶穌,「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來二14-15)
「死阿﹗你得勝的權勢在那裡﹗死阿﹗你的毒鉤在那裡﹖死的毒鉤就是罪,罪的權勢就是律法。感謝神﹗使我們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得勝。」(林前十五55-57)
–引自佚名《喻道故事續集》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 聖經不是說亞當一人犯了罪,卻說「從一人入了世界」。這樣的表達說明怎樣的真理?
2.「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豫像」,這是甚麼意思?
3. 保羅把亞當和耶穌做哪三方面的對照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