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參、福音真理之論證(三1〜四31)
保羅重申恩典福音的內容,證實恩典是唯一得救的途徑。
本章經文保羅解釋了因信而稱義和成聖,並從經歷上(1-5節)、舊約聖經裡(6-14節)和邏輯上(15-29節)說明了其有效性,為的是要使他的讀者們從遵行律法的道路上回轉過來。他也說明前面所提到的原則的應用(參二15-21)。
本段經文可說是保羅經驗之辯。
保羅深感有些加拉太信徒愚昧無知,他們這麼容易便接受別的福音,離開原來的信仰,實在令人難以置信。故保羅提醒他們,要重新思想因信稱義的真理,及早覺悟前非,迷途知返,所謂「浪子回頭金不換」,也正是此意呢!
保羅強調,從前與他們在一起的時候,已經給他們真實地刻劃了基督釘十字架的景象,他們也明白了這福音。
一、加拉太信徒得救的經歷證實因信稱義的道理(三1-5)
(一)指責他們受迷惑(1節)?
「無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穌基督釘十字架,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誰又迷惑了你們呢?」(1節)
「活畫」:「以前寫過」、「公開寫出」、「公開宣佈」、「公開招貼」。
「耶穌基督釘十字架,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本句直譯「就在你們眼前,耶穌基督被釘十字架已被活生生地描繪了」。
「迷惑了你們」: 直譯是『把凶眼望著你們』。
在此保羅用很強烈的語句「無知的」,來責備加拉太基督徒,這種用詞,我們也很少用來責備自己的晚輩,可以想見保羅是「愛之深,責之切」。保羅開宗明義指出「耶穌釘十字架」是整個信仰的核心。
接著,保羅以四個問題質問他們:
(二)你們是怎麼受了聖靈的(2節)?
「我只要問你們這一件: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
「受了聖靈」:指因信主而得到聖靈的重生(羅八9)。
他們領受聖靈,明顯不是因遵行律法,而是因聽到和相信福音(參羅八9;林前十二13)。保羅在這裡是相信他們已得到了救恩。
被稱義(二16)和受聖靈都不是律法的工作,而是因著信,也就是通過同一個信的行動。得到神的聖靈這個禮物,是人所能經歷的最高的特權之一。既然這個禮物是通過相信福音而得到的,那麼就很清楚,相信福音是要高於遵行律法。
而且既然聖靈是最後救恩(榮耀)的保證,並且聖靈是因信而得到的,那麼最後的救恩也是依賴信心才能得。
(三)你們是如何被成聖的呢(3節)?
「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麼?你們是這樣的無知麼?」
「你們既靠靈入門」:「入門」是「開始」之意。本句指從得著聖靈的重生與內住,而開始基督徒的生活。
「肉身」:在這裡指的是罪惡的人性。「接受聖靈」並不是人稱義之後的第二個或更高的階段(第二個祝福),它屬於最初的稱義,且是在悔改歸主那一刻發生的(參約七39;十六7;二十22;徒一8;二38)。
他們的稱義,是因著他們信聖靈所做的工作;同樣的,他們的成聖也是因著他們信聖靈所做的工作。「遵守摩西律法,在某種程度上會有助於聖靈的工作」,這種看法是錯謬的,今天在我們當中也有這種錯謬。
保羅在此就是質疑加拉太基督徒,怎麼會妄想用肉身的因素,來達成依靠聖靈開始的信仰路程呢?肉身跟上帝是何等的天差地別呢?
(四)你們的經歷都是徒然的嗎(4節)?
「你們受苦如此之多,都是徒然的麼?難道果真是徒然的麼?」
「受苦」: 原意為「遭受、經驗」,為中性用語。所以是包括受苦和喜樂的經歷,惟受苦的含意較多。所以保羅的問題有兩層含意:
1. 有關受苦的經歷
首先,加拉太人曾經因他們是基督徒而經歷受逼迫(參徒十四21-22)。保羅所要問的是,他們所有這些受到的逼迫全都歸為徒然了嗎? 意思是他們若是回頭去遵行律法,就會使他們從前的經驗都成為徒然,毫無價值可言。
2.有關受苦的意義
其次,保羅所要問的是,加拉太人從他們歸信以後所經歷的,不論是好的和壞的,他們所有的經歷難道都是毫無意義的嗎?
(五)在你們中間行的異能是因為什麼呢(5節,參徒十四3、8-10)?
「那賜給你們聖靈,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是因你們行律法呢?是因你們聽信福音呢?」
「異能」:「大能的行為」、「神蹟」、「奇事」。
異能在他們中間行出來,並不是因為加拉太人做了什麼特殊的事,而是因為他們相信福音,所以神的手做工。
當然保羅知道「有神跡」並不就肯定是神在做工,撒但也可能使人有能力得神跡(帖後二9;參出七22;八7)。甚至可以說,若要作為證明是否是神在做工,神跡在價值上反而是次要的(如羅十五19)。
但在這裡他要他們注意的事實是,保羅向加拉太人所傳講的福音,是伴隨著神跡的。而那些猶太人所做的卻不是這樣,保羅要他們注意這一點,目的是提醒他們,聖靈用神跡證明他所傳的福音。
還有,這裡提到的神跡,就是包括保羅離開之後,聖靈繼續在信徒中間所行的神跡。因為「行」這個字,有「繼續行」的含意,意即聖靈繼續在信徒身上,並通過信徒行神跡(如重生、勝過罪、改變性格、結出屬靈的果子等)。
使徒保羅問的四個問題,都值得每一個基督徒深思,因為我們的信心必須透過深刻的反省而深化。同時,也只有深化的信心,才能經得起挑戰和試煉。
二、亞伯拉罕因信稱義的事實證實「信」才是正路(三6-9)
本段經文以亞伯拉罕的稱義做論據。
「正如『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6節)
「亞伯拉罕信神」:指他相信神給他的應許。
「這就算為他的義」:意即有『義』算入他的賬項之內,他被認為與神有正當的關係,獲賜在神面前為『對』的地位。
猶太主義者對加拉太人說,神將救恩的應許賜給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並謂外邦人如欲得救,除了相信以外,還必須接受割禮和遵行律法,成為亞伯拉罕的子孫。
亞伯蘭蒙耶和華應許,他的後裔要像天上的星那麼多。「他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創十五6)後來亞伯蘭改名為亞伯拉罕,神再與他立約,並要他的後裔接受割禮,作為證據(創十七23)。
所以,若按先後次序而言,亞伯拉罕不是因為割禮而稱義,乃是因信耶和華的應許而被稱為義。神斷不會用後立的約來廢掉自己先前對亞伯拉罕的應許。也就是說,「割禮」不過是神與亞伯拉罕立約的「記號」,並非使他稱義的原因。
這樣,若這割禮的創始人亞伯拉罕尚且不是因「割禮」稱義,乃因「信」神應許而稱義,則一切照著亞伯拉罕信心之蹤跡去行人,和一切作亞伯拉罕屬肉身的子孫之猶太人,豈能憑割禮稱義呢?
「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7節)
所以,惟獨有信心的人,或者說惟獨以信心作他生命的原則的人,才是亞伯拉罕的真子孫。神應許給與亞伯拉罕及其後裔的救恩之福,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8節)。
「萬國必因你得福」:引自《創世記》十二章三節,豫示外邦人要:(1)因亞伯拉罕的後裔–基督得福;(2)因亞伯拉罕『因信稱義』的原則得福。
「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9節)
這樣,信心是得福的主要根據。不論你是猶太人或外邦人,惟獨有信心的人,才能承受神應許亞伯拉罕及其後裔的救恩之福。
三、以舊約聖經證明外邦人可以因信稱義(三10-14)
「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10節)
「以行律法為本的」:指那些想靠守律法在神面前得稱義的人。「以行律法為本的」是要用來與「以信為本的人」作為對比(參7、9節)。
「被咒詛的」:直譯為「在咒詛之下」。
保羅的意思不是「律法本身是咒詛」,而是說人因為無法完全遵守律法,所以將會遭到律法帶來的咒詛。
活在律法之下並沒有帶來祝福而是帶來了咒詛,原因就是,人要想在律法之下得到祝福,他們必須完全遵守律法,但沒有人能做得到。甚至犯了一點點的錯誤都會帶來神的咒詛。保羅引用了申命記作為支持的證據(參申二十七26)。
「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因為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說:『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著。』』」(11-12節)
「義人必因信得生」:引自《哈巴谷書》二章四節,意即義人得以活著的方法,乃是藉著信心,而非靠著律法。
「律法原不本乎信」:意即律法原就是本乎行為。
「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著」:引自《利未記》十八章五節,意即要想不受律法的咒詛而存活的話,就當完全履行這些事。
保羅再引用舊約中的先知書來表明,因信稱義一直都是神的啟示:「義人必因信得生」。又引用利未記「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來證明律法與信心是相互排斥的。因律法所要求的是完全的遵從,它們是兩種完全不同的靠近神的方式。
律法與信心不同,律法要求的是行為,而福音所要求的是信心。
如果人無法遵行律法就在神的咒詛之下,那麼我們怎能逃脫神的忿怒呢?
保羅在此做了提醒,基督被釘十字架,付了人犯罪的贖價,「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就使所有信的人都脫離「律法的咒詛」,也都可以稱為義。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13節)。
「既為我們受了咒詛」:直譯為「既為我們成了咒詛」。
「律法的咒詛」: 就是律法所宣告,在違背律法之人身上的咒詛(10節;申二十七26)。
「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引自舊約 申 二十一23 。
他主動的擔當了神要向我們所發的怒氣;他被神咒詛了。因他被掛在木頭上,在律法之下,這原是被咒詛的罪人的命運(申二十一23)。
「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14節)
我們若相信基督耶穌救贖之恩,咒詛便立即離開,我們就可以有兩種收穫:(1)得亞伯拉罕因信稱義所得應許的福;(2)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徒一8、二33)。
《就當靠聖靈而行》
「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麼?你們是這樣的無知麼?」(加三3)
以人類的出生為例在這裏是很適當。
懷一個小孩和生一個小孩需要兩位父母親,而一個小孩要生在神的家裏也需要兩位屬靈的父母:聖靈和神的道(約三1-8;林前一22-25)。
當一個正常的小孩生出來時,他擁有一切生存所需的東西;不需要再添加任何東西。當神的孩子在神的家中誕生,他擁有一切屬靈上需要的東西;不需要再添加任何東西了!
孩子所需要的就是有食物、運動、和保持乾淨,使他能長大成熟。如果父母親生一個孩子,需要在孩子一個月時帶他去醫生那兒拿耳朵裝上,兩個月時去拿腳趾裝上等等,那不是一件很奇怪的事嗎?
『你們已經在聖靈中誕生』,保羅寫道。『不需要再加添其它東西了!靠聖靈行事,你將會在主裏長進。』
–引自華倫‧魏斯比《作個自由人──加拉太書》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保羅指責加拉太人甚麼事? 接著,以哪四個問題質問他們?
2.保羅如何解釋因信稱義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