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2.立約的基礎(7節)
「我是耶和華,曾領你出了迦勒底的吾珥,為要將這地賜你為業。」
這整句話可以說是上帝恩賜律法時的標準形式(參看出二十2;利廿六13)。神向亞伯蘭啟示祂的所是、所做和心意等三方面:
(1)神的所是:
「我是耶和華」: 表明祂是創造主,也是天地的主,更是亞伯蘭的主。『耶和華』意即『我就是那我是』;人需要甚麼,祂就是甚麼,惟祂能滿足人一切的需要。
約的根基是建立在神的名字「耶和華」之上,永恒不改變的那一位。
(2)神的所做:
「曾領你出了迦勒底的吾珥」: 亞伯蘭今天的身分和地位,乃是出於神的作為。
上帝曾將他從敬拜偶像的環境中呼召出來,有特別的使命交付予他(這使命已詳記在十二1-3)。
(3)神的心意:
但為達成這使命,亞伯蘭就必須要有立足之地。所以,神呼召他從拜偶像之地出來,目的是要賜迦南地給他為產業。
3.立約的準備(8-10節)
「亞伯蘭說:『主耶和華阿,我怎能知道必得這地為業呢?』」(8節)
「我怎能知道必得這地為業呢?」上帝是主宰,當然有權賜地;但是亞伯蘭卻以為,人間地土必須有契約,才能證明所有權。上帝若只有口頭應許,亞伯蘭能有甚麼證據為憑,使他知道必得這地?所以他提出的是很正當的疑問。
為了解決亞伯蘭的問題,上帝要跟亞伯蘭立約。他要求亞伯蘭預備了「一隻三年的母牛,一隻母山羊,一隻公綿羊,一隻班鳩,一隻雛鴿」(9節),這是為預備立約之用的牲畜和禽鳥。
亞伯蘭就把這些動物帶到上帝那裡,將祭牲劈開對擺,好讓立約的人從祭物中間走過,象徵立約者若不守約,也要如此被分屍。班鳩和雛鴿太小,所以沒有劈開,而只對擺(10節)。
4.立約的插曲(11-12節)
「有鷙鳥下來落在那死畜的肉上,亞伯蘭就把他嚇飛了。」(11節)
「鷙鳥」:「猛禽」、「食肉鳥」。
這是生動地描繪當時的情景,但也表示有一種不祥之兆(參看四十16-22),暗示這賜地之事要遲延四百多年(見13-16節)。亞伯蘭雖將牠們趕走了,但仍無法改變這事實。
「日頭正落的時候,亞伯蘭沉沉的唾著;忽然有驚人的大黑暗落在他身上。」(12節)
「亞伯蘭沉沉的睡了」:表示他並沒有從祭物的兩半中間經過(參17節),故這個約是神單方面應許守約的,因為人雖然有守約的意願,卻沒有守約的能力。
這節上句「日頭正落的時候」和17節相連,下句「亞伯蘭沉沉的唾著」應和13-16節相連。有關亞伯蘭的沉睡,是表明上帝的作為,不能使人清楚的看見,因為人不能眼見上帝,免得死亡。
神要亞伯蘭準備好祭牲來與祂立約,這種行動乃象徵日後基督的代死。
5.立約的信息(13-16節)
亞伯蘭在另一異象中得著神四重的信息的啟示:
(1)他的後裔將要在異邦中飽受痛苦(13節)。
迦南地雖然已應許賜給亞伯蘭和他的後裔為業。但上帝是公義的,祂要刑罰的迦南地居民,罪惡尚未滿盈之前(16節),上帝要亞伯蘭的後裔到埃及地寄居,他們將會受那地的人奴役。
(2)並要作奴隸400年(13節)。
埃及人要虐待以色列人的事,已在這裡預言,四百年是一個約數,出埃及記則說明是四百三十年(參出十二40-41)。
「四」為屬地的數字,「十」為完滿的數字;四乘十再乘十,便是四百,就是屬地的完滿之完滿。因此,400年的含義是:「在上帝認為滿足的時候」。
(3)必帶著許多財物從那裏出來(14節)。
這是預言以色列人出埃及時,不會空手出來,他們在埃及長年累月作奴工,必會獲得補償。
(4)亞伯拉罕的年歲滿足而息了地上的勞苦(15-16節)。
「但你要享大壽數,平平安安的歸到你列祖那裏,被人埋葬。到了第四代,他們必回到此地,因為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
「你要享大壽數」:亞伯拉罕死時是一百七十五歲(創廿五7)。
「第四代」:按當時的情形,一個人生第一個兒子的年歲約為一百歲,故一代等於一百年,第四代即表示四百年(參13節);或謂自利未隨雅各下埃及,至摩西率以色列人出埃及,據族譜恰為第四代(出六16-20)。
「因為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此處清晰的說明上帝命令以色列人滅盡迦南人,其中的一個理由是「懲罰迦南人的罪惡」(申九4-5)。
6.立約的程序(17-21節)
「日落天黑,不料有冒煙的爐,並燒著的火把,從那些肉塊中經過。」(17節)
「冒煙的爐」和「燒著的火把」: 代表耶和華的臨在(賽三十一9)。也相當於後來的『雲柱』和『火柱』(出十三21);這是表示『神』獨自經過肉塊中間,祂單方面承諾要履行所立的約,負起全部的責任。
這裡所有的程序都具有象徵性的,代表神在人中間顯現,為要與人訂立盟約。同時說,『我已賜給你的後裔,從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之地」(18節)。
「我已賜給」:表示此約已經成立;先前神說『要…賜』(參7節),但此時神已從肉塊中經過,神所承諾的,祂必要信守;到了所羅門時代,這個應許終於應驗了(王上四21,24;代下九26)。
本節給我們看見,亞伯蘭所以能知道必得迦南地為業,是因神親自經過祭物,以祂的信實向他保證。
「就是基尼人、基尼洗人、甲摩尼人、赫人、比利洗人、利乏音人、亞摩利人、迦南人、革迦撒人、耶布斯人之地。」(19-21節)
這迦南的原有住民,具體的列出十族,而不照十15-18列出為十一族(兩份名單也不盡相同),明顯的又有數字的含義。「十」為圓滿或完全的意思,表示當以色列人被帶回此地的時候,當地的居民便要完全的被逐或被消滅。
7.信心的反應(6節)
「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
因為亞伯蘭信上帝所說的話,上帝就以此算為他的義。他是因信稱義的。
這敘述不但是在講說當場的情景,聖靈就是藉這節經文,正在向一切讀此聖經的人說:亞伯蘭也是人,是普通的常人;他敢於冒險,成就了大事,留大名於後世,乃是蒙上帝的大恩賞而得的。
《遲延和苦難》
「你要的確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後來他們必帶著許多財物,從那裡出來。」(創十五13-14)
神給我們的祝福中間,有兩個是我們所最不歡迎的︰一個是遲延,一個是苦難。神給亞伯蘭本身的一個誓約尚未實現,現在又給他的後裔一個同樣仿佛不可忍耐的誓約。
但是無論如何,這些誓約雖然遲延,至終都得到了實現︰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果然「把埃及人的財物奪去了」(出十二36)。
神常用遲延和苦難來試驗我們;但是在這一切中間卻站著神的誓約——他在基督裡與我們所立的新約。所以讓我們為著遲延和苦難來讚美他罷,因為這是他給我們的祝福。
–引自《荒漠甘泉》十月18日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神與亞伯蘭立約的基礎是甚麼?祂向亞伯蘭啟示祂的哪三方面?
2.默想這句話:「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