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三)所羅門的財富(十14-29)
所羅門的榮華成為人盡皆知的諺語:「然而我告訴你們,就是所羅門極榮華的時候,他所穿戴的,還不如這花一朵呢!」(太六29)
一如他的智慧之名:「當審判的時候,南方的女王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因為他從地極而來,要聽所羅門的智慧話。看哪!在這裏有一人比所羅門更大。」(太十二42)。
有話說「金錢萬惡」,這句話不甚客觀,因為金錢本來是「中性」的,只有貪財才是罪惡。所以神若在金錢上厚賜,我們就要感恩接受,並要善加使用,
這是對神厚賜錢財的最佳回應。
1.金(14-22節)
所羅門王每年收入有兩萬三千公斤以上的黃金,另外還有商人繳納的稅金、貿易所得的利潤、阿拉伯諸王進貢的禮物,和以色列各地區總督獻的貢禮。所羅門王製造了兩百面大盾牌;每一面用約七公斤的金子打成(14-16節)。
他又製造了三百面小盾牌,每一面用約兩公斤的金子打成。他把這些盾牌放在黎巴嫩林宮裏。用象牙造了一個大寶座,用最精純的黃金包裹著。他的寶座前面有六層階梯,每層階梯的兩端各有一座獅子,共十二座。任何王國都不曾有過這樣的寶座(17-20節)。
擋牌(大盾牌)能護住整個人,小而圓的盾牌飾以錘出來的金子,這些盾牌可能是為了在節慶時使用(參十四28)。這些黃金製品後來被埃及王示撒擄走,羅波安王只好另外製造銅盾牌代替(十四26-27)。
所羅門王所有的酒杯都是金子做的;所有在黎巴嫩林宮裏的餐具都是純金做的。他有一隊遠航的船隻,跟希蘭王的船隊一起航行;每三年船隊回來一次,帶著金銀、象牙、猿猴、孔雀等回來(21-22節)。
所羅門的財富,在這裡充分表現出來:『所羅門王一切的飲器都是金子的。利巴嫩林宮裡的一切器皿都是精金的。所羅門年間,銀子算不了什麼。』(21節)
2.錢(23-25節)
所羅門王比世上任何一國的君王更富有,更聰明。全世界的人都想覲見所羅門,要聽上帝賜給他的智慧的話。他們年年都帶禮物給他,如金器、銀器、衣裳、武器、香料、馬匹、騾子等。
由於所羅門的聲威,各地君王都要來一睹其風釆,「要聽神賜給他智慧的話」,自然也帶來各種貴重的禮物,上至金銀,下至騾馬。所以神不但賜所羅門智慧,也賜下豐富的錢財。
在舊約時代,財富被認為是神賜福以及人生活正直的明證。神若管理人的一生,在理想的情況下人自然興旺發達,但並不保證一定會如此。
新約時代,人的財富並不證明他在神面前過的是正直的生活,貧窮也不表示人犯了罪。實際上,最貴重的財寶不是屬地的,乃是屬天的(參太六19-21;十九21;提前六17-19)。神給人最寶貴的禮物是無價的,那就是祂白白賜下的救恩。
3.使用(26-29節)
所羅門建立了一支有一千四百輛馬車,和一萬兩千匹戰馬的騎兵隊,這些馬和馬車是王的商人從埃及和基利家專案輸入的。在他統治期間,耶路撒冷的銀子跟石頭一樣多,香柏木也多得像山丘上的普通桑樹。
有文獻認為當時最好的戰車是埃及製造,最好的馬匹,是基利家(小亞細亞)繁殖的,所羅門將最好的車和馬買到手。所羅門有經商的智慧,通過「王的商人」從北方購入馬匹賣給南邊的埃及,又從埃及買戰車,轉賣給北方諸王,所以說「經他們手買來」。
國家富強當然少不了軍力擴張,所羅門擁有強大的戰車、馬兵,又積聚物資,這些都是用大量金錢從埃及買回來的。根據申命記立王的指示(申十七14-17),所羅門觸犯了神所不容許的一切錯誤:向埃及買馬車、娶眾多妃嬪、積聚金錢。
或許我們不如所羅門般富有,不過,我們可有適當運用神所賜的金錢,正當的使用在合神心意的事上?主耶穌說:「你的財寶在哪裏,你的心也在那裏。」故此我們「只要積攢財寶在天上。」(太六20-21)
(四)從繁榮到失敗(十一1-43)
所羅門王朝開始的時候,他蒙神應許賜下智慧,也成功地運用智慧累積財富、大事建築、重整軍備及行政。
然而,他的治權是否得以延續並非取決於外在的表現,而是以內在的屬靈景況為關鍵。因此他在王朝末期每下愈況,種下動盪不安的種子,最終導致統一王國的分裂。
這段經文為此提出神學性的評估,他個人違背律法規定,娶不信的妻子(1-13節),外在的敵人(14-24節)也削弱內部的統一。這些因素都在耶羅波安叛變、外患(14-25節)及內憂(26-40節)交煎時達到最高潮。
在這段敘事中穿插著神學評語,顯示這些事件都是神所允許發生的,因所羅門對神的警告(申七1-4;出三十四11-16)置若罔聞,知法犯法而自取其禍。
1.後宮佳麗一千(十一1-8)
由於所羅門國勢強大,於是列國爭相與之結交,而最普遍的方法,莫過於把公主嫁予為妻或妃嬪,故此所羅門「免不了」擁有許多妃嬪。
這些雖然都是「政治性」的婚盟,所羅門卻「寵愛」(1節)、甚至「戀愛」(2節)她們,觸犯了神所禁止的,「因為她必使你兒子轉離不跟從主,去事奉別神」(申七3),果然所羅門在年老時禁不住引誘,為妃嬪的偶像築起邱壇來(7節)。
妻妾成群在舊約君王中並非罕見之事,大衛有十五個妻子(代上三1-9),其中有些被所羅門接收;耶羅波安有十八個妻,六十個妾(代下十一21),當時還有其他的君王擁有許多的妻妾。
他妻妾之多是由於打算藉著婚姻穩固政治聯盟的緣故:東有摩押、亞捫、以東;藉著希蘭而與西頓人結交(五1);北面則有敘利亞(「赫人」及亞蘭人,十22)。
雖然多妻是律法所容許的(申二十一15),但卻甚少有人如此行。與外邦人通婚更被嚴厲禁止,因為恐怕他們被誘惑偏離正路,去隨從別神(4節,如:民二十五1-15)。
所羅門是第一個因為隨從其他的神而被歸類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的王(6節)。究其原因,所羅門偏行己路,是因為迦南的價值觀隨著婚約登堂入室。這些假神包括亞斯他錄,乃愛神及豐饒女神,許多古蹟中都發現有其小雕像。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從所羅門王在錢財的管理上可以學到甚麼功課?可以學到甚麼警惕?
2.所羅門的政治成就斐然,可是成功的模式也是他失敗的關鍵?他失敗在哪裡?從今日的觀點,如何避免類似的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