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接著記載耶穌在比利亞地區發生的第二件事,有關耶穌與小孩子。
1.祝福小孩(13-15節)
耶穌講述完休妻的事,接著便提到小孩子,這很有意思(也參看可十1-16)。原來孩子往往在破裂家庭中受傷最深。
父母帶著小孩子來到耶穌那裏,受這位既是老師,又是牧者的主祝福。門徒看見,便不耐煩起來,覺得他們不應該為此小事耽延主耶穌上耶路撒冷的行程,於是便責備作父母的(13節)。
然而耶穌卻阻止門徒,並說不論任何年紀的小孩子,都要讓他們親近祂(14節),耶穌給他們按手,就離開那地方去了(15節)。馬可對這件事的描述多了一些細節:「於是抱著小孩子,給他們按手,為他們祝福。」(可十16)
耶穌再一次趁著有小孩子到祂面前的機會,向門徒重申要像孩子般單純的信心、謙虛和倚靠,是進入天國所不能缺少的條件。
2.財主進天國(16-26節)
這件事正好與前文的事互作對比。我們剛看過天國是屬於小孩子的,現在讓我們看看成年人要進天國的難處。
有一位富有的人真誠地求問耶穌。他以「良善的夫子」來稱呼耶穌,問祂要作甚麼善事,方可得永生(16節)。他稱耶穌為「夫子」,即把耶穌與其他偉人等同了。而且,他說要如何換得永生,就是把永生視為債項,而非禮物。
主耶穌回答說:你若要進入「永生」,中文在這裡加進一個「永」字(永的旁邊有虛線,表示是加上去的),原文只有「生」字,即「你若要進入生」,意即「你若要生活得好,就要如此」。
耶穌先用問題查問他兩點(17節),說:「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以外,沒有一個良善的。」耶穌不是否定自己的神性,不過找機會讓那人說:「因為你是神,所以我稱你為良善。」
為要試驗那人對救恩的瞭解,耶穌又說:「你若要進入「生」,就當遵守誡命。」耶穌並非暗示,人要遵守誡命,方可得救。而是那人執著地認為人要靠行為方可承受天國。因此,主便讓他遵守律法,因為律法列明了人當作的事。
然後主耶穌引述十誡中的五個誡命與那人討論: 「就是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最後避開最後一誡「不可貪心」,使用正面敘述說:「又當愛人如己。」(18-19節)
可惜這少年人並沒有看見自己的自私,以為一切都已遵守了。再問耶穌說:還缺少甚麼呢?(20節)主的回答是: 『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21節)
主不是回答有關「永生」的問題,而是回答「做完全人」的路徑。他生命的問題在於事奉兩個主,就是事奉神也事奉瑪門。他遵守誡命,這是事奉神,但他看不見自己奉瑪門,所以耶穌要他變賣財產,分給窮人,然後跟從耶穌。
實際上他根本做不到愛人如己,雖然他說他都做到了。從他接著的反應就可以知道:「那少年人聽見這話,就憂憂愁愁的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22節)他捨不得捨棄自己的財產,怎可說是愛人如己?
當少年財主憂愁地離開後,耶穌告訴門徒,除非神開恩憐憫,否則那些只知倚靠財富而不肯倚靠神的人,很難進入神的國(23節)。「我又告訴你們,駱駝穿過鍼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24節)
那門小到只可容『人』進出,故若遇有馱貨物的駱駝時,須先把貨物從牠身上卸下來,然後叫駱駝屈著身子匍匐,再加上人力的推和拉,才能通過。『駱駝穿過鍼的眼』遂成了一句俗諺,以形容事情非常困難,但並不是完全不可能之意。
財主之所以認為進天國難,是因為他將財富視為主人,並使它取代神的位置。財富本身並不是一種罪惡,但它卻會把人的心束縛在今生的事上,也會造成一種虛假的倚靠。
我們若看重物質的享受過於靈命的追求,至終只會失去更有價值的永恆福氣。
門徒對主的話希奇得很。猶太人認為財富是神的祝福,特給那些順服祂的人的。根據摩西的律法,這種看法是正確的。如果享受神祝福的人不能得救,豈不是沒有人可以得救嗎?(25節)
主回答說,「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26節)從人的角度而言,人人都不能得救;只有神可以拯救靈魂。
富有的人往往比貧窮的人更難以降服自己,順從基督,因此,很少富有的人會悔改歸主。他們覺得,相信一位看不見的救主,代替看得見的物質支持,簡直是不可能的事。因此,只有神才能改變人的心。
3.跟從主的賞賜(27-30節)
彼得理解主耶穌所說的要旨。他明白耶穌是說:「放下一切來跟隨我。」他覺得自己和門徒已捨下一切跟從基督了,便以為可以自豪。他接著說:「將來我們要得甚麼呢?」(27節)
這問題讓彼得自我中心的生命、舊天性的特質原形畢露,因為彼得正在和主討價還價。同樣,這種意念也是我們每一個人須要提防的。
主向彼得保證說,凡為祂而作的事,都要得到豐富的賞賜。特別是十二位使徒,他們在千禧年要得權柄地位。人子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十二使徒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28節)。
至於一般的信徒,耶穌補充說,凡為祂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親、母親、妻子、兒女、田地的,必要得著百倍,並且承受永生(29節)。那時,這些人要與全地的信徒一同相交,這種生活將要補償他們在地上親屬關係的傷痕。
主最後警誡門徒,不可抱有討價還價的心態。他對彼得說:「凡你為我作的,都會得到賞賜,但你要小心自己的動機,因為若基於自己的私慾為我作事,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30節)
下一章的比喻正闡釋了這一點。這番話也許正好提醒我們,不要以為踏上門徒的路已足夠,怎樣完成這條路才是最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