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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二)當嚴拒敬拜別神(十三1-18)
十二章說到以色列人的信仰所潛伏的危險,其中之一,就是存在迦南地各地之異教廟宇。本章指出另一個危險,是潛藏在思想中的,那就是那些能說服其他人放棄真正信仰,轉而崇拜其他神祇的人。
這裏說到三種狀況,都是舉例說明。關鍵句就是「去隨從你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事奉它吧!」
1.不可受假先知行神蹟奇事的引誘(1-5節)
「你們中間若有先知或是做夢的起來,向你顯個神蹟奇事,對你說:我們去隨從你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事奉牠吧。他所顯的神蹟奇事雖有應驗,」(1-2節)
「先知」:指為神說話的人。
「夢」在舊約歸納成三種:人的夢,包括惡夢和美夢(詩一二六1;賽二十九7-8);假先知的夢(耶二十三25、32,二十七9-10);來自上帝的夢(創二十3;民十二6)。
「神蹟奇事」:指超自然的現象。
「他所顯的神蹟奇事雖有應驗」:意指假先知所行的神蹟奇事即使是真的,也不要相信他所說的話。
「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原文是「不認識的別神」,意思是「沒有關係的神」。暗示以色列人跟上帝有長久的相處、互相瞭解,而這些假神是以色列人以前沒經驗過的。
「你也不可聽那先知或是那做夢之人的話;因為這是耶和華你們的神試驗你們,要知道你們是盡心盡性愛耶和華你們的神不是。」(3節)
「盡心盡性」:或譯為「全心全人」。
首先是先知。因為設置中央聖所的目的,是要人唯獨事奉唯一的真神上主,所以要求進佔迦南地的以色列人,不可隨從當地人的惡俗。在這些惡俗中,具重大影響力的,就是那些能行神蹟奇事的先知或作夢的人。
這些人,甚至話語有應驗,神蹟顯果效,如果他的目的是引導人離棄那領你們出埃及的上主,去隨從別神,便要記得這是上主所給的試驗。
假先知或是那做夢的,既是「用言語叛逆」,妖言惑眾,引誘人隨從別神,要勾引你離開耶和華你神所吩咐你行的道路,就要治以死罪。「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4-5節)。
「用言語叛逆」: 指說話直接與神的旨意衝突。
「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那惡』,指叛逆神的惡;『除掉』,原文意指用火燒除,含有除惡務盡的意思。
為這理由,耶利米曾被認為是假先知,想治他死罪;約亞敬並殺害了被當代人認為是假先知的烏利亞(耶廿六8-24)。只是,他們所對付的是真的耶和華的先知,所以必須自己承擔罪責。
在撒迦利亞書,於認定預言已過的世代,若有人說預言,甚至生他的父母都要將他刺透(亞十三3)!對於假先知的處置法,目的是藉此把那惡(引誘人離棄上主的惡)從你們中間除掉。
現今也是如此,若有人說是為上帝發言,我們就要留心察看,他們是否講真話,說真理?是否以上帝為中心?他們的話與你所知的真理是否一致?有些人講真理,使人歸向上帝;另有些人有說服力,卻使人歸附他們。
這些人所講的雖頭頭是道,卻引領人走上歧途。上帝不反對人有新主張,但祂也要人慎重。當聽到新穎的、吸引人的新主張,要先仔細察驗,不要立刻熱烈回應。現在到處是假先知,智慧人懂得用聖經真理來判斷。
2.不可受妻兒和親朋的引誘(6-11節)
其次是親友。這段經文是進一步的論到控制思想,只要有人提議去事奉敬拜別神,這提議人不論是何人,就算是你至為親密的家人或好友,都要把他暗中的密議揭露出來,作公開的控告(6-8節)。
「是你四圍列國的神。無論是離你近,離你遠,從地這邊到地那邊的神」(7節):『四圍列國的神』,指迦南地以及其周圍列國之民所崇拜的神,無論有形或無形,包括偶像、偉人、財富、名聲、體育、時尚、娛樂、政治理念、主義等。
在定他為有罪後,這位作證的親人或好友,甚至「要用石頭打死他」,然後眾人一齊拿石頭打,直到把罪犯治死(9-10節)。這樣作是要殺一儆百,以免效尤(11節)。
「要用石頭打死他」:用石頭擲人是舊約常見的刑法,這些罪惡通常與侵犯上帝的權威和危害人命有關。要求要用石頭攻擊自己的摯愛,打死他,目的是讓其他人不再犯這樣的錯誤。
本段經文嚴肅的提到五個「不可」和一個「要辦的事」(8-9節):
(1)不可依從他:不可容讓他得逞的意思。
(2)不可聽從他:不可順服其意的意思。
(3)不可顧惜他:不可姑息的意義。
(4)不可憐恤他:不容他生存的含義。
(5)不可遮庇他:不可將他的惡念隱藏不讓人知,也不可維護他不予治罪。
(6)總要殺他:原意是「總要公開的揭發他」,待公開揭發,被定為有罪時,才治以死罪。否則就可能會有很多錯案冤情的發生。
家族之間血濃於水,有足夠的信賴度,很容易讓人礙於人情產生信賴,以至於走上犯罪之路。親友之間彼此信賴本是好事,但是必須經得起真理的篩選,所以也必須小心分辨。
誤導人的話不一定是大聲吆喝,有可能是低聲細語,尤其是出於自己所愛的人,「喁喁細語」更易使人接受。不過愛親人絕不應超過愛上帝和對上帝的敬畏。我們在禱告中向上帝傾吐,殷勤查考聖經,就能抵制甜言蜜語的引誘。
3.不可受任何群眾的引誘(12-18節)
第三是群體。若是一個城市勾引其他城市的人去事奉別神,就要把那全城毀滅,絕不可顧惜。
這是另一種情況,城市是政治運作的團體,在城市運作下,百姓往往失去個人意志,也容易採取團體行動。所以,在群眾運作下的偏離真理,所要面對的懲罰是整個城市為範圍的,因此特別嚴厲。
在風聞某城「有些匪類」煽動事奉他神時,「你就要探聽,查究,細細地訪問」,若這事實眞地成立了,眞有這可厭惡的事行於你中間(12-14節),就當用刀殺了全城人口和牲畜,將他們的城和其中的貨財,都當作燒化祭焚毀,又要使城荒廢,成為亂堆(15-16節)。
「匪類」:「彼列之子」、「無足輕重的人」。死海古卷與新約都把「撒旦」稱為「彼列」(林後六15)。
「你就要探聽,查究,細細地訪問」:「探聽」,「調查」、「詢問」;查究」,「探索」、「徹底地探討」;「細細地訪問」,「徹底的詢問」、「好好的詢問」。由於這個狀況的懲罰是要毀滅整個城市,所以必須經過完備的調查。
至於當滅之物,則一點「不可粘你的手」,都不可取用,免得當事人和全以色列族受連累而遭受咒詛(17-18節)。
「不可粘你的手」:意指不可觸摸。
這裡所規定嚴厲的矯正方法,非常徹底,幾乎是釜底抽薪。這事讓我們想起耶穌所說那些驚人的話: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馬太福音五章29-30節)
我們知道,主耶穌的意思不是要我們殘暴不仁,在他生平中也從未有類似的行為;而是要我們有「對付罪惡的決心」,並且不惜代價去對付犯罪的動機和原因。
同樣,本章並不是要人按照字面的意思去行使。但是,要知道離棄上帝所要付的代價極大,我們一定要嚴嚴對付那些使我們離開上帝的罪。
讀申命記,就是幫助我們立定界線,清楚安全區域,使我們生命得以被保守,享受主所賜福的生活。
《神的試驗》
「因為這是耶和華你們的神試驗你們,要知道你們是盡心盡性愛耶和華你們的神不是。」(申十三3)
人生活在現實裏,對於明天沒有把握,甚至連下一分鐘發生甚麼事,都無法知道。因此,極想知道未來的事。只要能得到一個答案,甚至不在乎其是否正確,都感到滿意,似乎就可以定下了心。
很奇妙的,他們不一定作甚麼去改變將來,只是想抓住一點點希望,或是為失敗找好借口。這種趨向,只能解釋為人的奇怪性格;那是由於離開神以後,就活在不確定中。
人有需求,所以就有供應。這支配市場的基本供求律,不但在物質方面,在屬靈方面也是如此。於是,預言未來,是最早的行業之一,這類的書,也充斥市場。還有一種現象:在各不同文化中,都流行觀星象,不求搞好近在眼前的自己,而去看遠在天際的星兒,豈不是很可怪的事?
還有受鬼魔役使的假先知,像亞哈的宮廷先知西底家等,他們的「太監神學」,以討王喜悅為原則,怕人不怕神,說假預言,自然不能成就(王上二十二11-12)。
先知耶利米對哈拿尼雅說:「先知預言的平安,到話語成就的時候,人便知道他真是耶和華所差來的。」(耶二十八7-11)哈拿尼雅只看人民的意向,討人歡喜,說假預言,所以不能成就。
但是,跟魔鬼合作,有時所說的也有應驗的可能。
以色列的王掃羅,在神不指示他前途的時候,去找隱多珥的女巫;魔鬼假託撒母耳,指示他戰爭必敗,而且他就要被交在非利士人手裏,在陣上崩逝。(撒上二十八19)結果正如此成就。但那仍然是交鬼,顯然違背神的話。
所以不管魔鬼弄甚麼奇事,不管它的差役如何滿足人的好奇心,總要堅持神的話,以神的忌邪為心,棄絕一切邪惡。
–引自于中旻《聖經研究》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 舊約聖經中的先知角色是甚麼?從今天的經文思想一下,應當如何分辨真假先知?
2. 本章列出哪三種情況人容易被引誘離開純正信仰?應當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