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陸、受難期捨棄的半年(19-25章)
–天國君王在猶太地和耶路撒冷受人聯合敵對。
一、天國君王遭受各種人的試探和盤問(十九至廿二章)
(一)人生各種問題與正確的答案(十九1-30)
本章結束主耶穌生平受難期「退讓的半年」,接著記載受難期的後半段,稱作「捨棄的半年」。
1.身體和心靈的病痛問題:跟隨主,能得醫治(1-2節)
「耶穌說完了這些話,就離開加利利,來到猶太的境界,約但河外。有許多人跟著祂;祂就在那裏把他們的病人治好了。」
「來到猶太的境界」:祂是上耶路撒冷去(參十六21),即將在那裏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參廿17-19)。所以祂此後的行程,乃是十字架的道路。
約旦河「外」:「在另外一頭」。指約但河東岸的比利亞地,屬希律安提帕的轄境,南至死海,可見祂這次並未取道撒瑪利亞。當時的加利利人到耶路撒冷過節的時候會避開撒瑪利亞,繞道由約但河東邊的比利亞過去。
耶穌完成了在加利利的傳道事工,便向南走上耶路撒冷去(1節)。
祂走向猶太地區的路線,大多是從約但河的東面,穿過比利亞上去的。馬太簡單地說那地方是「猶太的境界、約但河外」。也就是當初在預備期,與施洗約翰一同事奉的地方。
約但河外即猶太境界以東,並不屬猶太的一部分,所以這是籠統地指耶穌是在朝南行,然後從東邊穿過耶利哥(二十29)到達耶路撒冷的概括行程(二十17,二十一1)。
這段大約半年的期間,他在比利亞地區傳道,三次往返耶路撒冷。時間分別是十月份的住棚節(路九51;約七2)、十二月份的修殿節(路十三22;約十22)及次年四月份的逾越節(路十七11;約十二1)。
最後一次也是他被釘十字架的旅程。照馬可的記述,在這段過程中耶穌在對眾人講話教訓他們,而馬太則記述祂治病的活動(2節,和十四14一樣)。其實這兩項服事,是耶穌整個傳道活動不可分割的兩個部分(參四23,九35)。
今天這段經文是耶穌從比利亞第一次進入耶路撒冷時所發生的事,也就是修殿節之行。馬太接著的記載都是耶穌第三次進耶路撒冷的事。
2.休妻問題:不可破壞神的合一(3-9節)
(1)法利賽人以休妻的話題來試探耶穌(3節)
「有法利賽人來試探耶穌說:『人無論甚麼緣故,都可以休妻麼?』」
「無論甚麼緣故」:「根據任何一個理由」。
這是記載耶穌在比利亞地區發生的第一件事,法利賽人試圖用似乎是理論性的問題來使耶穌陷入困境。他們的提問是:「人無論什麼緣故都可以休妻嗎?」當時耶穌正在前往猶太地的路上。
他們問耶穌休妻是否合法?甚麼情況下可以休妻?這個問題是,無論耶穌怎樣回答,都會激怒一些猶太人。因為有些猶太學派對休妻抱開放的態度;有些則極為反對。
猶太拉比根據摩西的律法(參申二十四1),一般准許人休妻,但對於准許的理由,則有不同的看法。有些認為這只限於有關淫亂的事,有些卻認為包括任何使丈夫不悅的事。
(2))耶穌以上帝起初造人的心意來回答之,要人不可休妻(4-6節)
「耶穌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麼?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一體」,就是一個肉身。男女二人,一經婚姻的結合,在神看,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個人,所以聖經記載人數,往往不將婦女計入(參十四21;十五38)。
神「配合」的:「結合」、「成雙 (特別是婚姻上的聯結)」,聖經中僅出現於馬太與馬可兩福音書(參太十九6;可十9)。
「人」不可分開:「人」,原文型態是陽性單數,指的是「男人」、「丈夫」,也就是「不可休妻」的意思,當然這是因為當時只有男性能夠主動休妻,實際上耶穌就是認為「不可離婚」。
耶穌解釋說,神在起初造人的時候,又造男人又造女人(4節,創一27;五2);神的用意是要男女結合,故婚姻是神親自設立的。造男造女的神曾命令說,婚姻的關係應當取代與父母的關係(5節)。
祂又說婚姻是兩個人的結合。男女二人,一經婚姻的結合,在神看,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個人;每一對夫妻都是神所『配合』的,他們在神面前乃是『一體的人』了,因此倘若離婚,乃是將一個人硬生生劈成兩半的行為(6節)。
(3)法利賽人用摩西之休妻規定來質問耶穌(7節)
「法利賽人說:『這樣,摩西為甚麼吩咐給妻子休書,就可以休她呢?』」
「休書」:「離婚證明書」,在當時必須由男方寫給女方,以免日後男方又回來干擾女方的生活,或者日後女方被誤認為淫婦。因此被休的女方就獲得了某個程度的保護(參申二十四1)。
法利賽人抗辯說,摩西不是曾經為休妻之事定下規例麼?男人只要給妻子休書,便可將她逐出家門(申二十四1-4)。他們試圖以舊約對休妻的矛盾看法使耶穌墮入陷阱。
(4)耶穌表達若不是因為淫亂的緣故,休妻另娶就是犯姦淫(8-9節)
「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心硬」:「頑固」、「心裡剛硬」,原有「脫水乾燥」的意思,指「人頑強的抗拒神」。
「起初」:「從起初」、「從起源」。
「淫亂」: 原意指『娼妓行為、賣淫』,似乎不止是偶然的過犯,而是已習以為常。
「姦淫」: 原意指『已婚男女破壞婚姻關係的性行為』。
耶穌承認摩西曾允許休妻的行為,不過祂說摩西這樣做是因為以色列的墮落,而不是神為人類所作的最美安排。祂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8節)神的美意是沒有休妻這回事的。
然後,主嚴厲地說,現在不能再像昔日一樣對休妻(離婚)抱寬容的態度。從此以後,只有在一種情況下方可離婚,就是對配偶不忠(參五32)。人若因為別的因由要離婚,然後再婚,他就是犯了姦淫(9節)。
耶穌的立場乃建基於神創立婚姻制度的最基本原則,婚姻是長久的,人不能隨意終止。耶穌對離婚問題的看法,一方面糾正了不少猶太人的誤解,將神創立婚姻的神聖旨意清楚申明;另方面也把婦女的地位相應地提高。
在當時猶太人的思想中,根本完全沒有「凡休妻另娶就是辜負妻子」的觀念,因此,耶穌指出丈夫要忠於妻子,使婦女在家庭中的地位提高起來。
我們今天同樣活在一個漠視婚姻關係的社會中,未婚媽媽、試婚、同居、婚外情、同性戀、輕率離合等情況,真是無日無之。信徒應回到神創立婚姻的神聖旨意中,持守真理的原則,成為這污穢世代中的聖潔見證。
3.守獨身問題:賜給誰,誰才能領受(10-12節)
「門徒對耶穌說:『人和妻子既是這樣,倒不如不娶。』耶穌說:『這話不是人都能領受的;惟獨賜給誰,誰才能領受。因為有生來是閹人,也有被人閹的,並有為天國的緣故自閹的;這話誰能領受,就可以領受。』」
「人和妻子」:原文是「人和妻子的關係」。
「這話」:指的是門徒說的「獨身氣話」。
「惟獨賜給誰,誰纔能領受」:原文只有「惟獨賜給誰」。
「閹」人:指「先天或後天無法生育的人」。
「生來是閹人」: 指有的人天生就有生理上的缺陷,失去性的能力,即屬『先天性無能者』。
「被人閹的」: 指有的人是因環境或刑罰,而被迫失去性的能力,即屬『後天性無能者』;
「為天國的緣故自閹的」: 『自閹』並不是指把自己的生殖器官『割絕』(參加五12),也不是指所謂的『苦行禁慾主義』(參西二23;提前四3),而是指有的人從神領受了特別的恩典的人。
門徒們聽到這麼嚴正的婚姻觀後感到有些氣餒,因而提出極端的見解。即與其被不如意的婚姻束縛,倒不如不結婚(10節)。耶穌提醒他們,獨身並非給眾人的規則,只有那些特別有恩賜的人方能放棄婚姻(11節)。
「這話不是人都能領受的,惟獨賜給誰,誰才能領受。」這句經典的話不是說人們不能明白這話下面的意思,而是指除非神呼召人,否則人不可能過禁慾自守的生活。
耶穌指出並不是每一個人都可以過獨身生活的,只有那些蒙神賜恩能夠領受的人,包括先天(生來是閹人)或後天(被人閹的)性無能者,以及為了專心一意投身事奉主而自願不結婚的人(12節)。
這些人原本可以結婚,他們也有生育能力。然而為要把自己奉獻給王和祂的國,他們甘願放棄婚姻;他們因為基督的緣故,毫無掛慮地全然獻上。
正如保羅後來所寫,「沒有娶妻的,是為主的事罣慮,想怎樣叫主喜悅。」(林前七32)他們不是因為肉體有缺陷而過獨身的生活;相反,是甘心情願地過禁慾的生活。
《二人成為一體》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太十九5)
夏娃是絕無僅有的一位,她是絕對為著亞當而造的。
在舊約裡,被認為象徵教會的一些女人中,夏娃是獨特的一位。在其他的女人身上,她們每一位都描述了教會蒙救贖的某些方面。
諸如:我們看見她如何將自己獻給新郎(利百加),從外邦人中被揀選出來(約瑟妻子亞西納),經過曠野(西坡拉),承受美地的產業(迦勒之女押撒),全然依賴那救贖她的親屬(路得),為她的主爭戰(亞比該)等。
然而上述那些女人中,仍沒有一個像夏娃那樣,包涵了這麼多的教訓,因為她們全部都是在人類墮落以後而產生的。但夏娃卻是在罪惡未進入世界以前,那有福的時期中被造的。
這給我們看見,神如何完成了使教會和祂兒子聯結的所有心願。
夏娃首先是從亞當出來的,然後再被帶回歸給亞當,作為他的配偶。從一而成為二,再從二又成為一,這是教會的奧秘。在她(教會)身上,一切從基督而來的,都得再一次被帶回到基督裡去。—
–引自倪柝聲《曠野的筵席》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受難其後半年,耶穌主要的事奉地點在哪裡?他在那些節日進出耶路撒冷?
2.有關休妻的事,耶穌如何回答?有關守獨身問題,耶穌如何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