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2. 天空飛鳥的大筵席(11-21節)
這是全啟示錄中最戲劇化的一刻,得勝的基督出現了。
上帝已得勝,魔鬼的權勢已經敗壞,還有一些善後需要料理的,就是使萬事各歸本位。惡人永被除滅,義人進入永恆國度。上面一段似乎應該是新郎出現的前奏,但是沒想到出來的竟是一個戰士。
(1)那騎白馬的四個特別名字(11-16節)
a.誠信真實(11節)
「我觀看,見天開了。有一匹白馬,騎在馬上的稱為誠信真實,祂審判、爭戰,都按著公義。」
「我觀看,見天開了」:『天開了』,指主再來時公開的降臨,祂不是在空中雲裏(參帖前四17),而是眾目都可以看見祂(參一7;徒一11)。
「稱為誠信真實」:原文意指祂此行乃是『忠信地』成就祂所應許的,也就是使祂的應許成為『實際』。
「他審判,爭戰,都按著公義」:直譯是「他藉著公義審判和戰鬥」、「他按著公義審判和爭戰」。『審判爭戰』這兩件事乃是一體的兩面,審判帶來爭戰,爭戰完成審判。
約翰「見天開了」(參四1),有「一匹白馬」出現。白是勝利的顏色,意味著基督正在走向最後的勝利。他名稱為「誠信真實」(參三14),名符其實,他按著公義審判和爭戰(參賽十一4)。
公義是不含報仇樂禍的惡毒,也沒有征服的慾心。上帝是「審判」的上帝,這是意義重大的,因為人們討不到公道;上帝又是「爭戰」的上帝,強權不會永遠奪去公理,人們不會永遠任人宰割,人們的幫助者是大有能力的。
白馬是一位征服者的象徵,因為通常一位羅馬大將軍凱旋歸來,接受百姓喝采的時候,都是騎著白馬的。這幅圖畫的背景,是猶太人仰望將來的景象。故此與福音書中,描寫基督心裏的柔和謙卑是互不衝突的。
昔日的戰爭都是出於野心、暴虐,與壓迫,很少會秉公行義而去爭戰。但當那得勝者基督來臨的時候,祂的權能即要秉公行義。
b.萬名之上的名(12節)
「祂的眼睛如火焰,祂頭上戴著許多冠冕;又有寫著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沒有人知道。」(12節)
「冠冕」:指「王冠」、「皇室用的冠冕」,而非指「桂冠」(參啟十二3,十三1)。
「沒有人知道的名字」:此處應該是引用當時的背景,當時的人們認為人如果能夠知道神明的特殊名字,當他以此名呼求時,神明就必須有所回應。因此「知道名字」,就是擁有支配該神明的力量,所以此處的意思是「無人擁有能夠支配基督的權柄」。
「他的眼晴如火焰」,表示衪的審判是銳利深入的;衪能夠洞識一切背叛和不信;「他頭上戴著許多冠冕」,這是王者冠冕;他有一個寫著的「名字」,但只有祂自己才知道,表示他是高於一切。
冠冕是「皇帝的冠冕」,與普通一個勝利者的冠冕是有區別的。頭上戴著多個冠冕,在約翰的時代,這是一件很容易明白的事。因為,有時君王是戴上幾個冠冕,表示他統治「多個國家」,這裡表示他統治萬方。
c.上帝的道(13節)
「祂穿著濺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稱為神之道。」
「濺了血的衣服」:『濺了血』,這血不是指祂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而是指祂在爭戰中所濺敵人的血(參賽六十三1-6);全句意指祂戰無不勝,所向無敵。
「神之道」:即神的話;全句意指基督乃是神的發表、顯明、彰顯(參約一14,18;約壹一1)。
祂穿著濺了血的衣服,這些血是當衪踹上帝大怒的酒醡時,敵人所流的血。只是這時候末日的大戰尚未交鋒(直至19-20節才開戰),酒醡還未被踐踏。
祂的名稱為上帝的道,這是呼應約翰福音,道就是上帝(參約一1;約壹一1)。基督乃是神的話,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祂裏面(參西二9),並且成為信祂之人的享受。
d.萬王之王,萬主之主(14-16節)
「在天上的眾軍騎著白馬,穿著細麻衣,又白又潔,跟隨祂。有利劍從祂口中出來,可以擊殺列國。祂必用鐵杖轄管(轄管:原文是牧)他們,並要踹全能上帝烈怒的酒醡。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寫著說:『萬王之王,萬主之主。』」
「在天上的眾軍騎著白馬」:根據下一句的解釋,應該是指得勝被提到天上的信徒,就是那些蒙召被選有忠心的(參十七14),也就是被請赴羔羊之婚筵的(參9節)。
「穿著細麻衣,又白又潔」:表徵聖徒的義行(參8節)。
「祂必用鐵杖轄管他們」:「鐵杖」表示有權威,而不是「鐵杖」所喻意的暴君強權;「管轄」原文作「牧養」,代表了絕對的權柄(參二27,十二5)。
「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寫著」:當時的人習慣在人物雕像的大腿部份刻上名號或文字。
「萬王之王,萬主之主」:指祂的王權和主權出自祂的大能,在萬有之中無人能與祂抗衡,祂的大能超乎萬王和萬主之上。
天使穿白衣,而元首基督卻穿濺血之衣,說明只有基督有過肉體的爭戰,天使是不知流血也不識死亡的。他們雖稱「眾軍」,但不見他們有任何武器裝備,也從未看見提及天使參戰交鋒。打敗魔鬼的戰爭唯靠元首基督一人。
「有利劍從祂口中出來」,祂的「道」是大有能力的(參創一),祂「擊殺列國」非靠眾軍,而是靠祂的「道」(參賽十一4),眾軍不過是背景襯托而已,不是戰力所在。
「踹踏上帝烈怒的酒酢」,敵擋上帝之人最終的徹底覆滅。
接著第四次提到基督的名字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指祂的王權和主權出自祂的大能,在萬有之中無人能與祂抗衡,祂的大能超乎萬王和萬主之上。這名寫在「祂衣服和大腿上」(16節)。
當時的人習慣在人物雕像的大腿部份刻上名號或文字。所以,這名字應該是寫在戰士基督衣袍的袍腳,就是遮蓋大腿的袍邊,當祂騎在白馬上的時候,人人都可以看見祂的名字。
這個名字是很顯明的告訴我們,祂是一切將領中最偉大的一位;祂是獨一的真神,也是全宇宙的君王。
(2)飛鳥聚集來赴神的大筵席(17-18節)
本段描寫獸與其爪牙的覆滅,他們曾經暫時得勢,但終於大勢已去,歸回本位了。
「我又看見一位天使站在日頭中,向天空所飛的鳥大聲喊著說:『你們聚集來赴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與將軍的肉,壯士與馬和騎馬者的肉,並一切自主的為奴的,以及大小人民的肉。』」
「你們聚集來赴神的大筵席」:『神的大筵席』是與『羔羊的婚筵』(參9節)相對;表示末日戰爭還沒開始打,結局已經定了,所以飛鳥被邀請來吃肉。
約翰又看見一位天使「站在日頭中」,招呼飛鳥聚集來赴「上帝的大筵席」(17節)。天使站立的地位,分明是便於向天空所飛的鳥喊叫,而這筵席與羔羊的婚宴成強烈對照(參9節)。聖徒去參加的是彌賽亞的婚筵,但是敵對神的人卻成了飛鳥筵席上的「菜餚」。
這不是天上的筵席,乃是地上最後的戰爭(在哈米吉多頓的地方),是魔鬼所策動的,也是牠最後所作垂死的掙扎。其實,這場戰爭乃是主早就計劃好的,是對全世界的審判!祂實在超乎一切之上!牠完完全全的得勝了。
接著是筵席的講解(18節),吃的是地上各類居民的屍體(參結三十九4、17-20),上至「君王、將軍、壯士」,下至「馬和騎馬者」,並一切人類(除了跟隨基督的人)不論是「自主的、為奴的、大小人民」無一倖免,是徹頭徹尾的覆滅。
(3)那獸和假先知被擒拿扔在火湖裡(19-21節)
「我看見那獸和地上的君王,並他們的眾軍都聚集,要與騎白馬的並祂的軍兵爭戰。」(19節)
「獸」:雖然沒有明說,但對照上下文,應該就是海獸(參十三1-8、18)。
戰陣已擺好,惡人的陣容已準備好作最後的戰鬥:「海獸」領頭,然後是地上的「君王」和他們的「眾軍」,排列整齊要與「騎白馬的並祂的軍兵爭戰」。
地上的君王戀棧屬地的權勢,所以容易上敵基督的當;這事實也給我們看見,權力會腐化人心,叫人淪為魔鬼的工具。
「那獸被擒拿;那在獸面前曾行奇事、迷惑受獸印記和拜獸像之人的假先知,也與獸同被擒拿。他們兩個就活活的被扔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裏;其餘的被騎白馬者口中出來的劍殺了;飛鳥都吃飽了他們的肉。」(20-21節)
「假先知」:原文是單數形態,就是陸獸(參十三13-17)。
火「湖」:此字的確是「湖」,作者特別不用「海」,應該是要避免讀者聯想到「海」的邪惡文化涵義,讓來自海的海獸在火湖所代表的地獄中受苦。
「燒著硫磺的火湖」:硫磺與火是用來刑罰歌革大軍的(參結三十八22)。此處的「燒著硫磺的火湖」應該就是「地獄」的意思。
這個結局顯得非常突兀,約翰沒有敘述爭戰的情形,馬上就跳到獸被擒拿了。魔鬼的勢力雖然看去大有力量,但面對基督時卻完全無能為力。於是獸被擒拿,連帶假先知也遭到一樣的命運(20節上)。
描述假先知仍然是以行「奇事」為特徵;他的奇事使「受印記」的人大受迷惑,這正是假先知的拿手把戲。但到了終戰時刻,獸與假先知都失去了能力,二者雙雙「被扔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裏」(20節下)
後面的記載火湖再出現(二十10、14、15;二十一8),被扔入火湖意味著徹底的消滅。獸的權勢從此消聲匿跡。
獸其餘的黨羽「被騎白馬者口中出來的劍殺了」,意思是,再來的基督以口中的話(道)將他們殺滅(參賽十一4)。毀滅的畫面以「肉」被「鳥」吃作結(21節),這是形容大災難慣用的比喻。
此處描繪的是耶穌基督第二次再來的狀況,這個異象發生的時間點與二十章的事件重疊(參二十1-15),在經文上雖然有記載的先後次序,但實際是重複或平行記載同一件事,這樣的狀況在啟示錄中屢見不鮮。
《基督再來》
「我觀看,見天開了。有一匹白馬,騎在馬上的稱為誠信真實,祂審判、爭戰,都按著公義。」(啟十九11)
白馬是得勝的象徵,這裡說到「有一匹白馬,騎在馬上的,稱為誠信真實,祂審判爭戰都按著公義。」顯見這位騎馬者,就是那誠信真實的義者元首基督(啟三14),與啟六2節的騎馬者迥然不同。
基督此次與聖徒同來,乃是大患難期的終結,祂來之目的,就是要審判爭戰,審判撒旦(啟十九17至廿3),祂必先要滅絕仇敵,然後才能建立祂的國度。
「祂的眼睛如火焰」,與啟一14節一樣,足證此騎馬者,定準是基督自己無疑,表明主是鑒查世人心懷意念,所以萬物在祂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來四13)。
「祂頭上戴著許多冠冕」,表明主為世上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啟十九16);「又有寫著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沒有人能知道。」(啟十九13),或「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啟十九16)的名字,乃是說到主的新名(啟三12,二17),表明主的榮耀和最後的勝利,並主與教會信徒完全的聯合。
約翰雖在異象中得見這名,但不知其意,事實上凡被造者都不能明白,惟獨神之子基督自己知道(太十一27;林前二11)。至於這名字,且未言明寫在何處,不過根據上句論到祂的頭上,所以這奇妙的新名大概是寫在額上了。
–引自李道生《新約問題總解》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 本段經文四次提到再來基督那些名(11、13、16節)?意思為何?
2. 祂穿著濺了血的衣服(13節上),如何解釋?這有何重要?
3. 世界最終局的大戰,約翰沒有敘述爭戰的情形,馬上就跳到獸被擒拿了。為何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