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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四)其他教訓(三十1-38,參三十七章25-29節)
從二十五章到二十九章,我們看見神預備人到祂面前去的路。從約櫃開始,一直到祭司服事的安排,所有的安排都是為著人有一條路可以到神的面前。也可以這樣說,這段落所提到的一切,都是人在享用神,是人取用神所預備的一切。
到了三十章,立刻就發覺,情形有了一個改變。其中提到兩樣東西,第一是燒香的壇,第二是洗濯盆,只剩下這兩件神還未有啟示要怎樣做。這兩樣,很清楚的看見,那是神去享用人。
神先讓人去享用祂,然後才在人中間去享用人。祂為了得著人,祂便預備了各種各樣的東西讓人去享用;等到人享用了神,經歷了神,認識了神以後,人向神就有了事奉。這一個時候的服事,就成為神在人中間的享用。
1. 香壇的製作方法與相關規定(1-10節)
金香壇是至聖的,專供燒香用,和在會幕的門口獻祭的銅壇不同(參二十七1-2)。聖所內共有三樣聖物,就是陳設餅、金燈台和金香壇,但隔著幔子,對正至聖所內的施恩座,因此可算作至聖所的物品(參來九3-4)。
香壇不但不能獻其他祭物,就是在上面燒的香,都要依照嚴格的規定來製作(34-38節),以表神聖。
要用「皂莢木」做一座「燒香的壇」,壇是正方形,長寬各一肘,高二肘,「壇的四角要與壇接連一塊」。要用純金包裹壇的頂端、四邊,和四角,周圍鑲上「金牙邊」(1-3節)。
「皂莢木」:是產於西乃曠野沙漠中的一種木料,它的質地堅實、稍具芳香,是製作傢俱和器具的良好材料。
「燒香的壇」:即指金香壇,它的框架是用皂莢木做的,外面包金。
「壇的四角要與壇接連一塊」:意指在壇的四個角落,各做一個動物的角狀物,是與壇連成一體的。
「金牙邊」:「金飾邊」、「金飾環」。
壇的兩旁金牙邊以下要做兩個金環,兩邊都有,用來穿木槓的地方,以便抬壇。要用皂莢木做槓,用金包裹(4-5節)。
「要把壇放在法櫃前的幔子外」,最靠近至聖所裡的法櫃,隔著幔子與法櫃相對,而法櫃上的施恩座,就是上帝與人(大祭司)相會的地方(6節,參二十五22)。
「要把壇放在法櫃前的幔子外」:意指放置金香壇的位置,是在至聖所外面,最靠近至聖所裡的法櫃。
祭司受吩咐要早晚在收拾燈和點燈的時候,都同時在壇上燒那特製的聖香,以象徵祭司的代求達到上帝之前,「作為世世代代常燒的香」(7-8節)。
「作為世世代代常燒的香」:意指燒香的條例,必須世世代代遵守。
「在這壇上不可奉上異樣的香,不可獻燔祭、素祭,也不可澆上奠祭。」(9節)亞倫每「一年一次」要在壇的四角上行贖罪禮,每一次他都要用贖罪祭牲的血在壇上行贖罪禮;你們世世代代都要這樣行,「這壇在耶和華面前為至聖」(10節)。
「異樣的」香:指不嚴格遵守配製的材料和方法所做的香,就是利未記提到,拿答和亞比戶所獻上的「凡火」,因而引來殺身之禍(參利十1-3)。全句意指香壇上所燒的香,絕對不容許擅自更改。
「不可獻燔祭、素祭,也不可澆上奠祭」:意指金香壇不可用來燒祭牲和祭物,也不可用來澆酒獻奠祭。
「一年一次」: 指每年七月十日的贖罪日(參利十六29-30;二十三27)。
「這壇在耶和華面前為至聖」:意指金香壇經過行贖罪之禮之後,便在神面前成為至聖。
關於敬拜的事上兩種禁令有深刻的含意:首先是「不可奉上異樣的香」,即不可隨著自己的情慾禱告;其次是不可「獻上凡火」(利十1),即應當在靈裡火熱,不可出自天然的熱心。
每年一次大祭司進入至聖所灑祭牲的血在施恩座上出來,也要把血抹在香壇的四角上,作為贖罪禮。因此這金香壇在上主面前是看為至聖的器物(10節)。
香壇是會幕七件聖物之一,放置在會幕前。在壇獻香時,是要依照上帝所「指定的法則」進行,不能任意而行:
(1)指定的人: 只有大祭司亞倫才能點香(7節)。
(2)指定的香: 不可奉上任何異樣的香(9節)。
(3)指定的日期: 一年只有一次,贖罪日當天,大祭司須依照上帝所指定之法則,帶著血在壇前行贖罪之禮(10節)。
金香壇是基督作代求者的預表(約十七1-26;來七25),信徒的禱告、讚美,和敬拜的祭(來十三15;啟八3-4),藉著祂獻在上帝面前。
2.人頭稅的相關規定(11-16節)
這是民數記一章至二章之撮要,也是一次人口調查。在此,我們看見以色列人不是雜亂無章的烏合之眾,乃是上帝特選的子民。上帝的確特別寶貴以色列人,也同樣特別愛惜我們每一個基督徒。
摩西奉上帝的命令,做以色列人的人口調查,並且計算總數。「你數的時候,他們各人要為自己的生命把贖價奉給耶和華」,以感謝上帝賜給生命,並遮蓋己罪。若不向上帝奉獻生命的贖價,難免惹上帝發怒,為自己引來災殃(12節)。
二十歲以上的以色列人,凡是被數點的,都須為自己將這生命價銀的禮物奉獻給上帝。每一個人的生命價銀是「半舍客勒」。這個贖價,無論貧富,一律平等對待,不可多出,也不可少出(13-15節)。
「半舍客勒」:5.7公克。這個大概是一個男人一天的工資。
生命價銀價格不高,而且貧富一致,顯示出這是一個象徵性的稅金。尼希米記記載,顯示這個價格在特殊時候也會降低(參尼十32)。貧富一致,就顯示出上帝眼中窮人與富人的生命價值一樣。
「你要從以色列人收這贖罪銀,作為會幕的使用,可以在耶和華面前為以色列人作記念,贖生命。」(16節)
所繳納的贖罪銀(即生命價銀),僅能用於會幕相關的事上,不許挪做他用。而對繳納贖罪銀的以色列人而言,有兩種意義:
(1)作記念,即感念上帝賞賜生命之恩。
(2)贖生命:遮蓋與生俱來的罪過。
人得以親近上帝,全然是由於上帝所預備的救贖。這贖命銀象徵蒙神恩救贖的人,今後全然屬於上帝。因為是用寶血作代價,所以無貧富之別。人的富有或缺乏,既不能使他得以親近上帝,也不致使他被剝奪不能親近上帝。
3. 洗濯盆的製作方法與相關規定(17-21節)
接著是製作洗濯盆的材料和方法之條例。
要用銅做「洗濯盆」和盆座,以便洗濯,盆下有「座」。洗濯盆的位置是在會幕門口與祭壇之間,而洗濯盆的裡面要裝水,供大祭司和祭司洗手洗腳之用。(17-19節)。
「洗濯盆」:供祭司洗手洗腳(參19節),即代表洗身(參二十九4)。
盆下有「座」:為使盆與地隔開,不要沾染世界的污穢。
祭司進會幕,或是來到祭壇前執行任務,向上帝獻祭的時候,必須先到洗濯盆洗手洗腳,否則會因觸犯上帝而死在祭壇前(20節)。祭司進會幕供職前,必須到洗濯盆洗手洗腳,才不至死亡的條例,乃是歷世歷代祭司們的守則(21節)。
亞倫和眾祭司每到上帝面前獻祭或敬拜時,先用銅製的洗濯盆洗淨手腳。當祭司就職時已洗過澡,現在只須洗手腳,全身便都乾淨了;這乃表示天天都得潔淨,以「聖潔的妝飾敬拜耶和華」(詩九十六9)。
祭司進入會幕或獻祭時就得洗淨。不洗,就是把屬靈的死亡帶入會幕裡。不潔淨是不能作屬靈的供應,這樣的人,是不能在會幕裡事奉的。
上帝願意我們事奉,但我們必須要照著祂的心意去事奉,不要隨便湊數,因為事奉上帝的人是代表上帝的(林後五20)。
「他用銅做洗濯盆和盆座,是用會幕門前伺候的婦人之鏡子做的。」(卅八8)
那些有分於服事的婦女們獻上她們的鏡子,為作洗濯盆之用,其意義非常深長。說明了她們有屬靈的分辨能力,認識了真實的妝飾,乃是在生命中獻上真實的敬拜。人必須棄絕一切的肉體,才能在聖潔的妝飾下敬拜。
4. 聖膏油的製作方法與相關規定(22-33節)
這段經文說明製作聖膏油的材料、分量和方法。
聖膏油必須是上等品質的最佳香料,「流質的」沒藥與「香肉桂」各五點七五公斤(五百舍客勒)、香肉桂與「菖蒲」各二點八七五公斤(二百五十舍客勒)、上等橄欖清油七點五公升(一欣)。
「流質的」沒藥: 指液態或粉末狀沒藥。
「香肉桂」:產於亞洲東南方,其樹皮或樹皮滴下來的油可以作為香料。一般認為印度和斯里蘭卡是主要的產地。
「菖蒲」:是一種具有濃郁芳香氣味的草本植物,經搗碎成粉末狀。
必須按照馨香料的做香方法,調和做成聖膏油。聖膏油的用途,適用於抹會幕(參二十六章)、法櫃(參二十五10-22)和會幕中的一切器具,使它們成為聖(參29節)。(22-26節)
此處使用大約16公斤香料,使用3.5公升的油製作,因此重點可能僅是取出香料的「香味物質」,香料萃取完就捨棄,僅留油。
須抹聖膏油的物件包括:桌子與桌子的一切器具(參二十五23-30),燈台和燈台的器具(參二十五31-40),並香壇(參1-10節),燔祭壇和壇的一切器具(參二十七1-8),洗濯盆和盆座(參17-21節)等(27-28節)。
這些物品抹聖膏油的目的,是要讓它們都成聖,以致成為至聖(29節)。也要用聖膏油膏抹大祭司和祭司們,使他們成為聖(30節)。使用正確材料和調和法所做成的聖膏油(參23-25節),是上帝所認可的,直到世世代代(31節)。
「不可倒在別人的身上,也不可按這調和之法做與此相似的。這膏油是聖的,你們也要以為聖。」(32節)凡是按照聖膏油的調和方法,製作類似的膏油的人,以及將聖膏油抹在凡俗人身上的,都必須處死(33節)。
「不可倒在別人的身上」:意指絕對不容許將聖膏油抹在凡俗人身上。
「也不可按這調和之法做與此相似的」:意指也絕對不容許不相干的人,按照聖膏油的調和方法,製作類似的膏油。
絕對不容許將聖膏油抹在凡俗人身上;也絕對不容許不相干的人,按照聖膏油的調和方法,製作類似的膏油。為聖膏油是神聖的,不容許任何人將它當平常物看待。
祭司是用三件東西來潔淨人和器皿的,就是血、水、和油,本段則論述油的功用,有預表基督之意義。聖膏製法以五種材料製成:
(1)沒藥:是苦而香的,有止痛之效,預表主受苦之死。
(2)香肉桂:是馨香的興奮劑。肉桂是熟藥,表示主愛焚燒於心。
(3)菖蒲:氣味芬芳,搗碎後始發香氣,表明主受盡苦難,依然發揚香氣。
(4)桂皮:有辛辣之香氣,表示主對罪惡斥責甚力毫不留情(參可七14-23,太十5一20-24)
(5)橄欖油:象徵聖靈與其恩賜。
會幕中的聖物和供職的祭司都要用這膏油抹過(出二十九7),乃表示分別為聖的意思。至於祭司受膏則有被按立之意,並表示聖靈充滿。
5. 香的製作方法與相關規定(34-38節)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你要取馨香的香料,就是拿他弗、施喜列、喜利比拿;這馨香的香料和淨乳香各樣要一般大的分量。」(34節)
「馨香的香料」中的「香料」與前面的用字不同,是特殊的香料。香代表禱告,香壇上所燒的香也是用四種材料製成的:
(1)拿他弗:是松香(蘇合香),令我們想到禱告是生命一種馨香的流露。
(2)施喜列:是一種貝殼(香螺),經焚燒後發出香氣,故表明主順服之美德。
(3)喜利比拿:是一種樹膠汁(白松香),有解毒之效,故表明主有勝罪的能力。
(4)乳香:是香樹脂,為潔白高貴之香料,表明主之聖潔。
要用這些做香,用製香的方法調製,加上鹽,是潔淨、神聖的(35節)。為崇拜上主而用的聖香,並不單放在聖所的金香壇上焚燒,以象徵祈禱上達上帝,也為摩西和其後的大祭司與上主相會之處(36節),即至聖所中法櫃前撒散之用。
這一方面是敬上帝,一方面也為衛生。因為至聖所內無燈無光,灑在施恩座上的牲血日久會發臭引來蚊蠅,極需這聖香予以調和並驅除蚊蚋蒼蠅等。
按這配方做的香,不可為自己配製;要看這香為神聖的,屬於耶和華。任何人如果為了要聞它的香味而自己做這樣的香,就要從人民中剪除(37-38節)。這規定目的是要以色列人尊重敬拜用的香為聖,不為其他理由製作敬拜上帝使用的香。
此處的香料和貴重的膏油是價值高昂的,與金銀似乎同價,列王紀下提到是存放在國庫中保存(參王下二十13)。
製作聖香的方法,今已失傳,但材料卻用蘇合香、香螺、白松香和純乳香四種香料,分量相同,並加上鹽。這香既分別歸上主為聖,人就不可用同樣方法配製此香,否則便要驅逐出上帝子民之外。
《生命價銀》
「他們為贖生命將禮物奉給耶和華,富足的不可多出,貧窮的也不可少出,各人要出半舍客勒。」(出三十15)
「富足的不可多出,貧窮的也不可少出;各人要出半舍客勒。」這裏的半舍客勒銀子,乃是救贖的象徵。富有的和貧窮的,完全是站在同一救贖的根基上。
人的富有或缺乏,既不能使他得以親近神,也不致使他被剝奪不能親近神。人得以親近神,全然是由於神所預備的救贖。這贖命銀象徵一個事實:這蒙神恩救贖的人,今後全然屬於神。
–引自摩根《話中之光》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 摩西奉上帝的命令,做以色列人的人口調查,並且計算總數。目的為何?
2. 對繳納贖罪銀的以色列人而言,有哪兩種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