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2. 設立逾越節(十二1-13)
(1)訂定出埃及的那月為一年之首(1-2節)
這段經文在說明逾越節的定例,是耶和華神「在埃及地」曉諭摩西、亞倫,指定「本月」為「正月」,也就是出埃及的那月「為一年之首」,這就是宗教曆法的正月。
「在埃及地」(1節): 暗示本書是在出了埃及之後所寫的;又表示本章所記述的逾越節和除酵節,並非在西乃山下首創的(參二十三15)。
「本月」: 當時按陽曆約在三、四月間,按當時以色列人所沿用的舊曆正月是陽曆七月。
「正」月:字義就是「開始」、「起頭」。除了指示以色列人此月設為新年第一個月份,也表示是最重要的一個月份。
「正月」:迦南名字是亞筆月(參出十三4),後來用巴比倫的名字稱尼散月。成為以色列宗教曆中每年的第一個月。但民事曆則以六個月後的提斯利月才算是一月,而「新年」的慶典也在提斯利月舉行。
「為一年之首」: 這是以色列人宗教曆法,以他們出埃及的那月為一年之首,也就是宗教的正月。
(2)預備逾越節的羔羊(3-7節)
「你們吩咐以色列全會眾說」,在這新年的「本月初十日」,每一家庭都要選取
一隻羊羔,「若是一家的人太少,吃不了一隻羊羔」,就可按人數的飯量與鄰舍合用一隻羊羔(3-4節)。
「你們吩咐以色列全會眾說」:逾越節當晚所要作的和所將發生的事,是關乎全體以色列人的性命,因此必須轉告週知。
「本月初十日」:即逾越節的前四日(參6節);提前四天預備羊羔,因為必需要無殘疾的一歲公羊羔(參5節),要求非常嚴格。
「若是一家的人太少,吃不了一隻羊羔」:吃整隻的羊羔,大約需要十個以上的大人。因為按照規定,整隻羊羔必須全部吃掉,不可留下一點(參10節)。
這羊羔可以是山羊或綿羊,但必須是「無殘疾、一歲的公羊羔」(5節)。到當月的十四日「黃昏的時候」,便要把羊羔宰了。將一點血「塗在吃羊羔的房屋左右的門框上和門楣上」(6-7節)。
「無殘疾、一歲的公羊羔」:『無殘疾』,指沒有瞎眼、瘸腿、生病等類的毛病(參瑪一8);『一歲』,原文是沒有超過一歲;『公羊羔』,雄性象徵活潑、強而有力。
「黃昏的時候」: 按猶太人的曆法,從下午六時日落到次日下午六時日落算為一天;此處『黃昏的時候』指十四日即將結束,從接近日落到下午六時為止的短暫時間。
「塗在吃羊羔的房屋左右的門框上和門楣上」:意指塗血作記號,免得滅命的進到房屋裡擊殺人(參13,23節)。血塗在門楣上和門框上,不是塗在門檻上,以免被人踐踏(參來十29)。
(3)吃逾越節的羔羊的原則(8-10節)
「當夜要吃羊羔的肉;用火烤了,與無酵餅和苦菜同吃。」(8節)
「當夜」: 指正月十四日在下午六時結束後,進入十五日的當晚,亦即開始過除酵節。按照別處聖經,僅在十四日當天視為逾越節(參利二十三5;民二十八16)。
「無酵餅」: 指未經過發酵的麵包,酵在聖經中意味著罪和不良的教訓(參林前五8;太十六12)。
「苦菜」: 指有苦味的菜,暗示以色列人從前在法老的奴役之下過著痛苦的生活。
「不可吃生的,斷不可吃水煮的,要帶著頭、腿、五臟,用火烤了吃。不可剩下一點留到早晨;若留到早晨,要用火燒了。」(9-10節)
「不可吃生的,斷不可吃水煮的」:『生的』,指未經加熱處裡過的肉,可能包括半生不熟的;『水煮』,指用水煮熟。全句意思是既不可生吃,又不可用水煮熟,當然剩下的唯一方法就是用火烤熟了(參8節)。
「若留到早晨,要用火燒了」:意指吃剩的要全部用火燒成灰燼。
吃逾越節羔羊既的唯一方法就是用火烤熟了,整隻羊包括頭、腿、內臟都可烤熟了吃(9節)。全家人都吃飽了之後,若還有剩下的,不可留它過夜或帶走再吃,要全部用火燒成灰燼(10節)。
(4)那夜神要巡擊殺埃及地一切頭生的(11-13節)
喫的時候,要腰間束帶,腳上穿鞋,手中拿杖,趕緊的喫,因為「這是耶和華的逾越節」(11節)。因為當夜上主要巡行埃及全地,把一切頭生的「都擊殺了」,「敗壞」埃及一切的神。惟獨門上有血的,上主就逾越過去,不進門去殺害其頭生的(12-13節)。
「這是耶和華的逾越節」:意指神當晚巡行全埃及地,逾越過以色列人門上塗有血的房屋,而擊殺埃及人的長子和頭生牲畜,作為今後可記念的節日(參14節)。
「都擊殺了」:意指成就摩西先前對法老所說的預言(參十一5)。
「敗壞」: 這是一個複合字,「完成」加上「審判」。指對埃及一切的偶像假神,可能包括牠們的代理人,如行法術的等,施行審判與懲罰。
3. 逾越節期間要吃無酵餅七日(十二14-20)
「你們要記念這日,守為耶和華的節,作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14節)耶和華要求以色列人要吃「無酵餅」七天,在這七天的無酵節期間,凡違反無酵節的條例者,必須處予死刑(15節)。
「這日」:指正月十四日晚上(參18節)。
「無酵餅」:沒有放酵粉的麵包或糕餅。
從正月十四日晚上,亦即開始正月十五日的那一天(參利二十三6)算起,共有七天的無酵節期。全以色列家都要記念這節期,守為上主的節期,世世代代都要如此遵行。
正月十五日與二十一日,要聚集會眾舉行記念活動的『聖會』,除了準備當天所要吃的食物之外,「這兩日之內」任何工都不可作(16節)。上帝用大能的手帶領「你們的軍隊」出埃及,所以必須永遠守無酵節的條例(17節)。
「聖會」:指聚集會眾舉行紀念活動。
「這兩日之內」:指第一日和第七日有聖會的這兩天。
「你們的軍隊」: 又稱耶和華的軍隊(參41節),凡二十歲以上的以色列人均為軍隊的成員(參民一3),這裡以軍隊來形容他們的行動並非雜亂無章,而是有條不紊、秩序井然的(參民二章)。
從正月十四日晚上,直到二十一日晚上,要吃無酵餅(18節)。絲毫不可有酵粉或經過發酵之物,這無酵節的定例,對道地的以色列人及居住在以色列境內的外邦人都具有同等的約束力(19節)。
不僅指有酵之餅,甚至是一切有酵的食物都不可吃;不僅現在以色列各家居住的地方,甚至將來凡是以色列各家居住的地方都必須守這無酵節的定例(20節)。
甚麼是「酵」?那就是使麵包發大起來的「發粉」。那麼,「無酵餅」就是沒有摻入酵的餅,比如蘇打餅。
照規矩以色列人是不能去買酵的,通常他們的做法是:當每次製作麵包時,他們會留起一把生麵團,在下次製麵包時作為發粉之用。
直到今日,大多數的猶太人在逾越節仍然守這個無酵餅的筵席。以大掃除為開始,然後一家之主循例地出來「尋找」,看看家中是否有酵留下(通常他會找出一點預先藏起來的麵酵)。
為甚麼在第一次逾越節時他們要吃無酵餅呢?因為他們要趕著離開,所以沒有時間等生麵團發起來(33-34、39節)。
基督徒應否防避在生命中(或家中)的酵呢?在哥林多前書(五6-8)。保羅說罪就是酵,在我們的生命裏是不應給罪留有任何餘地的,我們應該小心地查察,任何一點點的罪都要從根裏除去,正如猶太人在其年節中所作的一樣。
4. 摩西召聚以色列人執行上帝的逾越節命令(十二21-28)
上主曉諭摩西、亞倫後,由摩西召了以色列的長老(21節),吩咐他們怎樣遵行逾越節的禮儀。摩西教導他們要「拿一把牛膝草,蘸盆裡的血」,摔打在頂上的門楣和左右兩邊的門框上,所有的人都須整夜留在自己的房屋內直到天亮(22節)。
「拿一把牛膝草,蘸盆裡的血」:『牛膝草』是一種生長在牆上石縫中的草本植物,枝葉有毛,能吸水,以色列人在儀式中用它來蘸取血和水,它可以用作天然的掃帚;『盆裡的血』,指宰殺羊羔時用盆所盛的血(參7節)。
一方面固然是叫他們怎樣可以避過當晚上主擊殺埃及人頭生的之時的災禍,因為凡門上有血的記號的房屋,「滅命者」就越過去而不擊殺裡面的人(23節)。
「滅命者」: 就是神所差遣去審判埃及、釋放以色列人的天使。
另一方面也在指導他們日後怎樣將這禮節教育兒女,使他們也敬拜上主,不偏左右。以色列人世世代代必須遵守的條例,將來到了上主按所應許而賜給你們的地,總要遵守這禮儀(24-25節)。
將來也要教導兒孫後輩,說明所宰殺的羊羔乃是逾越節的祭牲,獻給神以供贖回各家長子性命之用。聽到摩西的教導之後,所有人都俯伏敬拜(26-27節)。摩西完全遵照耶和華吩咐去做,神怎麼吩咐,他就怎麼教導百姓(28節)。
《一年之首》
「你們要以本月為正月,為一年之首。」(出十二2)
神用何法救人不必經過死呢?在從前,是用一隻羊羔;現在,神是把基督給我們。全世界只有一個名字,惟獨用以稱基督的,就是「羔羊」。「人子」之稱,但以理、以西結亦有之。但從創世記至啟示錄,惟獨稱基督是羔羊。
約翰福音一章二十九節說,祂是「神的羔羊。」彼得前書一章十九節說,祂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啟示錄十三章八節說,祂是「被殺之羔羊。」聖經各處,都是把基督當作羔羊看。從前以色列人是靠羊羔得救;現在的人是靠基督得救。
神何以要他們以本月為正月,為一年之首呢?這裏是深有意思的。八月不算,九月不算,二月不算,四月不算,一年之內的許多月都不算,乃是以本月為正月,為一年之首。
這個告訴我們,凡未得救者,在他未得救以前的歲月,都算不得數。無論他是四十歲也好,五十歲也好,只因他沒有得救,他的歲數在神面前就算不得數。他所有歲月都是空的!神是以本月為一年之首。
人何時得救,就何時是他的本月。我們得神生命之日,即我們一年之首日。
馬太福音二十章葡萄園的比喻,在園主看來,凡未進葡萄園裏作工的,都是「閒站」的人」這些人,豈一無所事呢?不過園主看他們是「閒站」而已。未得救的人,在神看來,也是如此。
–引自倪柝聲《逾越節》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 神要摩西訂定那月為一年之首?有何意義?
2. 預備逾越節的羔羊的原則是甚麼?吃的時候要注意哪些事項?羔羊的血要如何處理?意義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