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接著,記載使徒第二次入監。
(二)天使幫助使徒出監(17-20節)。
這一段記載使徒們第二次的被捕和受審。這次事件與上次的差別,就是這回使徒夜間從監裏放了出來,又在殿裏繼續講道。公會的人坐堂等候犯人提出來,誰知他們已經回到聖殿去了。
使徒再度受到了警告,不准講道,但他們的反應仍然是不肯依從。
反對使徒的,仍然是大祭司和公會中的撒都該集團人士,主要是因為大祭司及撒都該人「滿心忌恨」(17節)。他們拿住使徒下在「外監」裏(18節)。
「外監」: 公立的監獄、公家的監獄。
大祭司見眾人歸信主耶穌,心裏甚不是滋味,因為傳講道理本是祭司分內的事,現在竟然有人前來競爭;撒都該人反對是因為他們不信死人復活。
當使徒被收監後,神有奇妙的作為,祂差遣天使救他們出來(19節),天使充當了神的代言人,吩咐使徒出到聖殿,把「這生命的道」都講出來(20節)。
「這生命的道」:直譯是「這生命的所有信息」,亦即天使用「生命」來描述這個信仰。
(三)公會成員在聖殿中找到使徒(21-26節)
使徒聽從天使的話,在天快亮的時候進了聖殿,開始教導人。公會派差役去監裏準備將使徒提出來(21節),卻白走一遭,看見監牢關鎖得極妥當,看守的人也正常當班,卻不見囚犯(22-23節)。
這消息令公會的人大惑不解,不知道是怎麼一回事(24節)?直到這時,才有人來報訊說,使徒又在聖殿繼續講道了(25節)。於是他們第二度派人去捉拿,並沒使用暴力,因為知道使徒已得民心,若用暴力怕百姓會暴動(26節)。
大祭司一開庭就提醒使徒,先前已禁止他們傳道(28節,參四18);強調這警告雖然祇針對彼得、約翰,但實在是對全教會的。使徒不但沒有順從,而且把這教訓充滿了耶路撒冷。
還有,他們怪責使徒把殺「這人」的罪咎,歸到猶太當權者頭上(28節下,大祭司避而不提耶穌的名)。
言下之意,大祭司是指責使徒們公然要求神向他們報復。這段論述也讓我們看見,猶太領袖看耶穌的死,是一宗惡人的合法處決;而使徒則看作是一宗謀殺,指控猶太領袖為兇手。
(五)彼得和眾使徒拒絕公會的要求(29-32節)
彼得這次的回答,更簡單直接,再度肯定他在之前所說過的(參四19)。做信徒的代價,就是必須「順從神,不順從人」(29節),並甘願承擔任何後果。神的命令,必在人的命令之先,就如五20的吩咐。
彼得先回答了28節控辭的前半部,接著針對下半部發言。他重新證實猶太領袖的罪狀。他再度提醒道,他們所釘十字架的耶穌,神已經叫祂復活了(30節)。
「神且用右手將祂高舉(或作祂就是神高舉在自己的右邊),叫祂作君王,作救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以色列人。」(31節)
彼得說,這個被釘死的人,正是神要高舉坐在衪右邊的那一位(二34;詩一一○1),要做君王、救主,使以色列人因祂可得悔改的機會並領受赦罪的恩。
使徒利用法庭上的機會,勇敢地向控告他們的人和法官們傳講福音。這是福音書以外,第一次用「救主」來描寫耶穌之處,雖然前面救恩的主題已經不斷出現(二21,四9、12)。
「我們為這事作見證;神賜給順從之人的聖靈,也為這事作見證。」(32節)
聖靈賜給教會這件事,更加證明了耶穌已被高舉,因為大家公認,聖靈是受高舉的彌賽亞所賜下的。彼得強調順從神的人,才能領受聖靈。
彼得面對審問時,不是為自己辯護,而是為福音作見證。因此他的見證也變成福音的傳揚。
只要我們明白所有逼迫的本質,目的都是要禁止福音的廣傳時,便可以放心的順服神,不用理會那些不合真理的命令,在遇到逼迫時,可以放心倚賴祂的保守。
(六)法利賽人迦瑪列建議公會任憑使徒,以免誤攻擊神(33-39節)。
當使徒申訴完畢,公會中的人極其惱怒,想要殺他們(33節)。
公會中多數是撒都該人,法利賽人佔少數;然而法利賽人的意見卻受到相當的尊重,因為缺少了他們的支持,公會便沒法通過殺害使徒的建議。此時法利賽人中,一個德高望重的教法師迦瑪列提出另一個意見。
迦瑪列是當時最有學問及最受尊重的一位領袖(34節),掃羅(又名保羅)也受教於他們的門下。他引用丟大(36節)及加利利的猶大(37節)作例子,指出若使徒所行的不是出於神,他們的結局必會敗亡。
但若是出於神,便不能抵擋他們,因為抵擋他們便是抵擋神,故建議公會暫不採取行動。最後,議會接納迦瑪列的意見(38-39節)。
「迦瑪列」:此人的祖父Hillel是法利賽兩大門派之一的創始人,家學淵博。他也是保羅的老師,後來成為公會的領導人,名字意義是「我的報償者是神」。
(六)公會的成員打了使徒,又禁止他們奉耶穌的名講道(40-42節)。
因此公會以低調的姿態來處理,施行一個較輕的刑罰,就是鞭打,每人四十減去一下(40節),並且吩咐他們不可再傳福音。
從整件事件中,我們看到神從始至終的保守:首先是差派使者以超然的方法救使徒出監;接著是以百姓的反應來抑制官長使用暴力,最後是以公會中不同意見的制衡,免得使徒遭受殺害。
神會使用不同的方法來保守順服祂、遵行祂使命的信徒們。
「他們離開公會,心裏歡喜;因被算是配為這名受辱。他們就每日在殿裏,在家裏,不住的教訓人,傳耶穌是基督。」(41-42節)
使徒被釋放後,有兩個反應:
1.為受苦歡喜(41節)
他們所受的苦與主耶穌所受的苦比較,便顯得微不足道,但至少是在主耶穌的受苦上有分。他們的受苦不是自討苦吃,而是為主的名受苦。
2.繼續傳福音(42節)
不理會公會的不合理命令,不單申訴時表明不接受,釋放後更以行動來顯示不接受,繼續傳揚福音。我們若能為主的名受逼迫,也不用介懷,反而可以喜樂,因為主始終會得勝,福音始終是會傳遍天下,救恩終必臨到萬民。
《配為這名受辱》
「他們離開公會,心裏歡喜;因被算是配為這名受辱。」(徒五15)
神允許試煉臨到信徒,並不是隨便的一回事,神必須先有縝密的選擇和再三的考慮。
許多信徒在舒服中過日子,實在是被神放在一邊,因為神認為他們還不夠資格受神的訓練。許多信徒在患難中過日子,實在是被神揀選,因為神認為他們配受祂的試驗。
亞伯拉罕和以利(撒母耳記上二章12節)都是老年的父親,都有自己的愛子。神向亞伯拉罕要以撒;不向以利要何弗尼、非尼哈。為甚麼神不放過亞伯拉罕,而寬容以利呢?原因是神看亞伯拉罕配,以利不配。
亞伯拉罕在凡事上順服神,所以神把一個別人不能擔當的試驗加在他身上。 以利平時尊重他的兒子過於尊重神(撒母耳記上二章 29 節),所以神認為他不配受神的試驗,於是任憑他去。
配者的遭遇似乎頂苦,然而結果是:「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你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 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創世記二十二章 17、18 節)
不配者的經過似乎頂舒適,然而結果是:「日子必到, 我要折斷你的膀臂,使你家中沒有一個老年人。」
「我必不從我壇前滅盡你家中的人。那未滅的必使你眼目乾癟、心中憂傷。你家中所生的人都必死在中年。你的兩個兒子何弗尼、非尼哈所遭遇的事,可作你的證據,他們二人必一日同死。」(撒母耳記上二章 31、33、34 節)
–引自《荒漠甘泉》十二月25日。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這段經文記載,神使用哪些不同方式幫助使徒?
2.神既然可以拯救使徒們,為何又容許他們被鞭打?
3.使徒們對於這樣的患難反應如何?為何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