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無論是希利尼人、化外人、聰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們的債,所以情願盡我的力量,將福音也傳給你們在羅馬的人。」(14-15節)
「希利尼人」:今譯希臘人,指羅馬帝國內講希臘話或實行希臘生活方式的外邦人,屬有文化的階層。
「化外人」:指非受希臘文化影響的人(就是「全世界的人」或「所有外邦人」的意思)。
「聰明人、愚拙人」:指的大概就是有學問的跟沒學問的,用另一個角度來表達「全世界的人」。
「我都欠他們的債」:本句話在希臘文裏含有雙關的意義,在欠債者的心中常有一種負累的感覺,而在還債之際卻又有如卸下重負、心中相當舒坦。
保羅說,他是主的僕人,受命要把福音傳給萬民,包括文化程度高的人和野蠻無文化的人(14節)。因此他定意訪問羅馬,要在西方之地還他福音的債(15節)。
二、福音的界定: 他渴望的原因(一16-17)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不以」福音為恥:強調語氣,表示自己「絕不以(福音)為恥」。
「先是…後是」:「首先,然後」、「最重要的,還有」。指出時間上的次序,而非輕重之別,因為救恩是從猶太人出來的(約四22)。
「神的義」:「因著神的義」。指一種「屬神的公義」、「從神來的義」。此處特別指人與神之間正確的關係。
「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本於信』或作『根據信心的原則』,這是客觀的、地位的因信稱義;『以致於信』的意思是說,我們蒙恩時如何是因著信被神稱為義,我們在得救之後仍然離不開因信稱義的原則,這是主觀的、經歷上的因信稱義,所以需有信心的行為來成全(雅二22,24)。。
換句話說,人得稱為義是以信心為開端,又以信心為巔峰,是以信心入門,又繼續走信心的道路。
「義人必因信得生」:原義為「義人必因他對耶和華的忠心得以存活」(引自哈二4),也就是說向耶和華忠心的以色列人,可以逃脫就要到來的政治災難(如被擄等)。
新約曾多次引用此經文(加三11;來十38)。保羅在此處引用,是要人明白,對復活主的信靠與順服才是永遠生命的源頭。
這兩節勾劃出了全書的主題「因信稱義」的輪廓。他深知福音有爆炸的能力,能拯救一切的人(16節),使人因信稱義,脫離罪的權勢(17節)。保羅表明這義是始於信而終於信。
猶太人是神從人類大家庭中選出,當作傳達祂「啟示」的途徑,和向普世施行救恩的起點;這種先後次序並不表示神偏愛那一個民族 ,輕看另一些民族;而是福音的傳播必須有一個開始點,藉著一民族傳給全人類。
福音既然傳給猶太人,神的審判也先從猶太人開始(二9-11),這就是神的公義。人因信而得到神大能的拯救的機會是向全人類開放的。
三、全人類對福音的需要(一18〜三20)
第一章在問候之後,接著主要論述是「外邦人的罪」,這是描述哥林多的外邦人陷在偶像崇拜的罪(23節)。人類的種種罪使神的忿怒臨到(18-32節)。保羅當時身處哥林多,所以對當地的罪行身歷其境。
羅馬書前八章是福音主要的內容,包括三個主題,在此先做概括性的整理:公義的需要(1-3章);公義的歸與(4-5章);公義的成全(6-8章)。前三章的論述是證明人有罪,不論是猶太人或外邦人都沒有能力拯救自己。
保羅已提到福音與因信稱義的主題,但為何神要賜下使人稱義的福音呢?這完全是由於人走錯了路,墮入犯罪的深淵中。為此,保羅指出整個人類的道德狀況已經破產,神不得不忿怒地執行審判。除非神願意憐憫及赦宥,否則人類沒有得救之可能。
(一)外邦人被定罪(一18-32)
1.神的忿怒(18節)
「原來,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
「不虔」:「對神沒有敬意(不把上帝當上帝看)」。
「不義」:「不公義」、「邪惡」,應該是一種文學上的用法,與「不虔」同指一件事。
這裡緊跟著17節,說明神的忿怒乃是神的公義的彰顯。
人不虔不義,不敬拜神,阻擋神藉萬物已明明彰顯了的真理(20節),反去拜泥塑、木雕的偶像,把淫欲、權力當作神來膜拜,破壞神的誡命,打開眾罪之源。這種種不義招來了神的忿怒。
憤怒是神公義本性的顯露,是對付邪惡的一種反應和態度。審判便是神對不道德的事情的一種必然判斷,使犯罪者受到應有的懲罰。
神不輕易發怒,也不是專橫無理。人如果破壞與神立的約或者不遵守神的旨意偏行己路,神的忿怒才會臨到(例如利十1-2)。神賞善罰惡是公義的審判,早已顯明在歷史的過程中(24-32節),到主再來的那日還要施行(二5;帖前一10;啟六16-17 ;十九15)。
2.一個機會(19-20節)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裏,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神的事情」:是指『神的永能和神性』(參20節)。
「在人心裡」:應譯為「在人中間」,神已經把自己客觀地啟示於人中間、在人的周圍,祂手所造的世界萬物,都在訴說祂的榮耀。
「神的永能」:是指神無限的能力,從萬物的被造和存在,例如星辰排列的奇妙,一花一草的美麗精緻等,就可看出神的永能來。
「神性」:是指神的本性和特徵,從萬物的特性和表現,例如虎毒不食子,人有良心和道德倫常觀念等,就可推知神性。
「明明可知…可以曉得」:明明可知,指智力所知的;可以曉得,指眼睛所見的。表示人藉著觀察萬有並默想所看見的事物,從而能夠領悟到這些都是神手的工作品,和神本性的表顯。
福音一方面顯明神救贖的恩典,一方面宣告世人的罪惡,以及神對不肯悔改、不肯領受恩典的人所要施行的審判。這裡進一步闡釋17節所提出的神的公義。
整個段落指出世人都犯了罪,除了悔改認罪得到神的赦宥,別無他途可以脫離罪惡、得到救贖。同時也把外邦人和猶太人的罪扼要說明(一18-32;二1~三8)。
有關神的事情,我們人雖然無法全部知道,但是在人的心靈裏,自有認識神的本能,因為人裏面的靈,是神專為了使人能接觸、敬拜、感受祂而創造的(19節)。
藝術作品反映藝術家的性情,生活在秩序井然、莊嚴和諧的美麗大自然中,誰都會感受到創造者的眷顧和護理。不問有無聽到福音,藉著觀察萬有並默想所看見的事物,人應該可以認識神,把榮耀歸給祂,不能有何藉口(20節)。
神雖然嚴厲,但人原是可以藉自然界的啟示來認識祂,歸向祂。可惜人沒有抓緊這個機會,反而對這個真理置諸不理,「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25節),因此神的忿怒就臨到人了!
3.理智上的敗壞(21-23節)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祂,也不感謝祂。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
「無知的心就昏暗了」:人因為不把神當作神,所以心思就昏暗;心思一昏暗,就有別的罪了。
本節的『因為』、『卻不』、『變為』三個詞說明了我們人類墮落的過程,點出了人類犯罪的主要原因。
人以虛妄的爭論、偶像或別的事物來代替神固然是罪。神賜人空氣、食物、陽光、雨露、五穀,…不分好人、歹人,不分敬虔和不義的,都給他們享用;領受了這些恩典而不知感謝也是罪(太五45;徒十四17)。
人既然拒絕神,結果便是「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21節)他們沉溺在虛空的爭辯中,愚昧的心一片昏暗,甚麼也看不見。
於是便表現出種種的愚妄和虛謊:「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22節),自以為聰明卻是愚不可及,這是他們自欺欺人的表現。
「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23節)
心眼昏暗,為罪所蔽的人,不去敬拜事奉榮耀的真神,反模仿神所造之物,作成偶像,當作神來膜拜;將他們榮耀的主,換為吃草之牛的像(詩一〇六20),道德淪喪,人性日趨墮落。
『人、飛禽、走獸、昆蟲』,從人到昆蟲,愈來愈卑下;人自甘墮落到一個地步,竟然會敬拜比自己更卑下的對象。人拜那些沒有生命的偶像,將神降低為受造之物,是最愚昧的行為。
《福音的大能》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羅一16)
我們憑什麼去救人呢?似乎沒有什麼權柄和能力,好像只對人講幾句話,傳一次道不見得有什麼用處,所以也就不重視傳福音的工作。
然而保羅在這裡說,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人。那也就是說,只要我們傳福音,神就有能力救人,不是人有什麼能力,而是福音本身有能力。這一點在許多人身上可以證明,因為福音今天已經傳遍天下,救了許多的人。
可是我們必須傳真正的福音,只傳人的高言大智,和世上的知識學問,自己的經歷認識還是不夠,也不能救人。傳福音就是要傳聖經所見證的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羅一2-3)。
祂為我們的罪死了,埋葬了,第三天復活了(林前十五4)。使人因信祂復活 並承認祂為主就可以得救(羅時9-10)。如果我們以福音為恥,不肯傳世人以為愚拙的十字架道理,就顯不出神的大能(林前一18、23)。
當我們只知耶穌基督和祂釘十字架時,所得的效果是出人意外的,因為這樣人的信不在乎人的智慧,只在乎神的大能(林前二2~5),神要為福音作見證。
–引自《每日天糧》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試著解釋這句話的意思。
2.「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你如何向非基督徒解釋這句話的含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