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十三)蒙恩的以撒(廿六1-35)
以撒算是列祖中活得最長久的一位,他以一百八十歲高齡才壽終(參三十五28),然而創世記記述他的生平不多,本章算是特別記錄了他的一些事蹟。
他是一位恬靜,安詳的人,所過的生活都甚平凡,但正如一個普通人一樣,他也有過錯,有憂亦有喜,其中充滿了神的慈憐與恩惠。
本段述及他所遭遇的一些難處及神如何幫助他解決:
1.饑荒的威脅(1-5節)
「在亞伯拉罕的日子,那地有一次饑荒;這時又有饑荒,以撒就往基拉耳去,到非利士人的王亞比米勒那裏。」(1節)
「那地」:指南地的別是巴(參廿二19),該地雨水量稀少,常會發生飢荒。兩次饑荒時隔約八十餘年(參十二10)。
「亞比米勒」:是『非利士』王的稱號(詩卅四標題;撒上廿一10-15),這位亞比米勒應不同於亞伯拉罕時代的亞比米勒(參廿2),他或者是那一位亞比米勒的兒孫。
南地起了饑荒,以撒帶同家人南下,首先到達基拉耳,接著準備往埃及去求糧,但神警告他:「你不要下埃及去,要住在我所指示你的地」,並應許要眷顧他和與他同在(2-3節)。
「你不要下埃及去」: 亞伯拉罕在埃及經受了慘痛的失敗,雅各死在埃及。對神的百姓來說,聖經中的埃及意味著試煉、訓練及誘惑(賽三十一1;耶四十二19;結二十三3)。
以撒在喪母後得到祝福(二十五11),此刻於艱難環境中,神又向他顯現。神的應許意味深長:要拒絕埃及眼前的豐盛,而等候那多半不能眼見又久遠的福氣(參來十一9、10)。
「我要加增你的後裔,像天上的星那樣多,又要將這些地都賜給你的後裔。並且地上萬國必因你的後裔得福;都因亞伯拉罕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吩咐和我的命令、律例、法度。」(4-5節)
神的應許有三方面:
(1)承受土地為業(3節)。
(2)子孫眾多(4節)。
(3)藉著以撒的後裔福氣臨到世界各國(4節)。
神並且提醒他要效法奉行他父親順服的榜樣,神的恩典就大大降臨。
2.不忠實的罪(6-11節)
以撒是典型的普通人,雖有信心仍舊害怕,這兩種不相稱的氣質組合起來,會產生一種卑下品行,是信徒特有的罪;這裏正是最佳實例。
以撒住在基拉耳(6節),卻重蹈父親的覆轍去欺騙別人,犯了不忠實的罪。他告訴基拉耳人,他的妻子利百加是他的妹妹(7節)。
「他在那裏住了許久。有一天,非利士人的王亞比米勒從窗戶裏往外觀看,見以撒和他的妻子利百加戲玩。」(8節)
「戲玩」:「愛撫」、「親暱」的意思。原文跟「以撒」相近,是一個雙關語。
結果因為兩人的親熱動作被人識破他們的關係,於是亞比米勒召了以撒來責問,他承認是自己的錯誤(9節)。王除了責備以撒外,又下令百姓,『凡沾著這個人,或是他妻子的,定要把他治死。』(10-11節)。
「沾著」:「接觸」、「觸及」。
從這段記載,可以看出亞比米勒的道德水準相當高,他積極地要百姓不可以攻擊或侵犯以撒及利百加,跟以撒的想法完全相反。
3.退讓的行動(12-22節)
由於以撒得神賜福,他就昌盛起來成了大富戶,耶和華的祝福(12節)應驗了神的應許(參3節)。以撒放棄埃及的吸引而選擇了這個應許。可是因他的身分仍是寄居者,財富必然會令當地人眼紅(14節),正如後來雅各的際遇一樣(三十一1-3)。
非利士人終於對以撒起了嫉妒和猜忌,想奪取他父親所挖的水井(15節)。而城邦君王又向他下逐客令(16節),他只好離開而受歧視的在谷地支搭帳棚(17節)。
亞伯拉罕在世的時候挖了一些井,可是他死後,非利士人把他所有的井都用土填起來。以撒重新挖掘,仍沿用當初他父親所取的名。以撒的僕人在山谷裡挖了一口井,找到水源(18-19節)。
以撒的努力,承續父親基業在當地挖井,但屢為當地人霸佔其成果,實質上也說明當地三個井名的由來: 埃色(就是相敵的意思)、西提拿(就是為敵的意思)、利河伯(就是寬闊的意思)(20-22節)。
當地人不再與他另挖的新井爭競時,以撒為此深感上帝恩德,認為必將在那裏昌盛了。以撒如父親一樣甘願退讓,為要保持與亞比米勒的友善聯繫,這一種退讓行動乃顯露了他不自私和清高的品德。
以撒面對衝突,採取的解決方案是「退讓」。許多學者認為以撒個性懦弱,但事實上亞伯拉罕也常常用退讓的方式來處理問題,而且以撒這種生活方式頗得上帝的喜愛。
4. 以撒築壇敬拜上帝(23-25節)
以撒離開那裡,搬到別是巴。那天晚上,上帝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你父親亞伯拉罕的神,不要懼怕!因為我與你同在,要賜福給你,並要為我僕人亞伯拉罕的緣故,使你的後裔繁多。」(23-24節)
以撒就在那裡建造祭壇,敬拜上帝,然後在那裡紮營。他的僕人在那裡又挖了一口井(25節)。
「不要懼怕」:這跟上帝對亞伯拉罕顯現時說的是相同的話(參創十五1),也可以看出以撒的退讓與後來退回別是巴,可能都有「懼怕」的成份在內。
基本上以撒對上帝的態度,跟亞伯拉罕相近,也是在上帝的顯現應許後,立刻築壇敬拜神。顯然亞伯拉罕的信仰,深刻影響以撒。不過以撒的信仰,似乎對以掃與雅各影響較小。
5. 以撒跟亞比米勒立約(26-33節)
亞比米勒帶了他的顧問亞戶撒和元帥非各從基拉耳來見以撒。以撒感到很意外,他們說:「我們明明地看見耶和華與你同在」,所以要求與以撒立約,彼此互不傷害(26-29節)。
「明明的看見」:原文是「看見、看見」。重複兩個「看見」加強語氣。
由於神與他同在,以致亞比米勒對於這一位明顯有神同在的人生出畏懼的心,就主動要求與他訂立互不侵犯條約。以撒熱情的接待亞比米勒,並與他立下盟約(30-31節)。
在立約的那同一天,僕人來告知得到活水井的喜訊,他就給那井起名叫「示巴」(33節),以作為上帝恩典的記號。這名字是包含了「起誓」和「豐盛」的雙關語。
從前亞伯拉罕掘井的地方也叫『別是巴』(參廿一31),範圍可能較小,如今以撒重申他父親為該地方所起的名,並把範圍擴大到全城。
「別是巴」:位於基拉耳的東南四十公里處,字義是「七倍誓約的井」。「別」是「井」,「是巴」是「七」或者是「誓」的意思。
6. 以掃娶二妻(34-35節)
以掃四十歲的時候跟兩個赫人的女子結婚。這兩個女子就是備利的女兒猶滴和以倫的女兒巴實抹。她們二人常使以撒和利百加傷心難過。
「赫人」:大概就是迦南人的統稱,是迦南的第二個兒子的子孫所形成的種族;曾經居住在安那托利亞中部(現在土耳其之亞洲部分),後來在黎巴嫩北邊。
亞伯拉罕是派遣僕人發誓後到本族去為以撒娶回利百加,利百加也是遠道來嫁給以撒。可以想像當他們看到長子娶當地人為妻的感受,而且更嚴重的是還娶了兩個。這裡可以很合理的相信以掃一定知道父母親與祖父的堅持,但他還是娶了當地的女性。
《當夜耶和華向他顯現》
「當夜耶和華向他顯現,說:我是你父親亞伯拉罕的神,不要懼怕!因為我與你同在,要賜福給你,並要為我僕人亞伯拉罕的緣故,使你的後裔繁多。」(創二十六24)
以撒上別士巴去,當夜耶和華向他顯現。你想這個顯現是偶然的麼?你想「當夜」也是踫巧的麼?你想神盡可以在別一夜顯現麼?如果你這樣想,你是絕對錯誤了。
為什麼神在以撒到別士巴的那一夜向他顯現呢?因為那一夜以撒進入了安息。在原有之地,他為了幾口井起了幾次的爭鬧,他的心頂紛亂,頂痛苦。雖然爭鬧過去了,可是難保那地的居民以後無事。
他覺悟了,決意離開那爭鬧之地,上別士巴去,另換一個環境。那裡他把所有的爭鬧拋卸了,他得了安息。當夜耶和華向他顯現。神的啟示只臨到靈裡沒有風波的人。以撒在靈的安息裡聽見神的話語。那安靜的夜也就是多星的夜。
我的心哪,你可記得「你們要鎮靜,並要知道…」(詩四十六篇十節直譯)。你心裡紛亂的時侯,你不能聽見神給你的禱告的答應。
多少時侯,我們禱告了許久,可是還沒有得到神的答應,都因為心有雷轟,地震,風波,炸裂。可是當你的心靜下來,進入了安息,神的答應就來了
哦,我的心哪,你必須安息,不要為了爭鬧,紛亂,憂慮…而跳得緊張了。那麼,當夜耶和華會向你顯現。洪水退落的時侯,發見了虹霓;照樣,當你鎮靜的時侯,也會聽見神的聲音。
「那賜諸般恩典的神,曾在基督裡召你們,得享他永遠的榮耀,等你們暫受苦難之後,必要親自成全你們,堅固你們,賜力量給你們。!(彼前五章十節)
–引自《荒漠甘泉》一月15日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神向以撒顯現,對他說甚麼話?這件事對他的意義是甚麼?
2.亞比米勒為何要跟以撒立約?這件事你學到甚麼屬靈的功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