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四)一個順服的完美榜樣(廿二1-8)
「這些事以後,神要試驗亞伯拉罕,就呼叫他說:『亞伯拉罕!』他說:『我在這裏。』神說:『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1-2節)
「這些事以後」:即第廿一章生以撒、趕出以實瑪利、與亞比米勒立約等事之後。
「帶著」你的兒子:原文是「請帶」。上帝用這種形式跟人對話時,常常是要人做一些難以想像的事(舊約總共出現五次:創十三14,十五5,二十二2;出十一2;賽七3)
「摩利亞地」:字義是「被耶和華選上的」,很可能就是所羅門建聖殿的地方(代下三1),距離亞伯拉罕目前所住的「別是巴」大約70公里。
「燔祭」:指將祭牲殺死,放在木材上,全部燒掉的祭。
這是一段很難理解的經文,神竟然要求亞伯拉罕獻子作為燔祭!在這不容易被了解的經文背後,有著非常重要的屬靈預表。
這段經文我們看見亞伯拉罕的信心受到極嚴格的試驗,就是神命令他將這派定繼承他產業之子以撒獻為祭物。他的行動是一個順服神的完美榜樣:
神的要求似乎頗為殘忍,因為以撒是亞伯拉罕老年所生的兒子,他一定非常疼愛,故要將兒子獻祭的要求實在是一個非常厲害的考驗。神只向那些屬靈程度夠深的人施行厲害的考驗。
然而這位信心之父得到這個很困難的命令後,就馬上毫不遲疑地順服,他的順服有七個特點(3-8節):
1.清楚的命令(2節)
他有清楚的命令,不憑自己的感覺或情緒的激動。基督徒必須不憑感覺來追求靈性長進,我們的順服必須基於神話語的啟示。
前面提到「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二十一12),這時卻要亞伯拉罕把以撒獻為燔祭,真是個匪夷所思的要求。
2.堅決的信心(3節)
他沒有和妻子商量,表示他有堅決的信心。
3.立刻遵行(3節)
他清早起來便行動,表示他很快順服神的命令,不遲延,立刻遵行。
「劈好了燔祭的柴」:顯示亞伯拉罕的意志堅決,即使摩利亞山上沒有木柴,他也已經準備好,一定要完成獻祭的事。
4.絕不動搖(4節)
「到了第三日」:在路程中應該有著相當的煎熬。如果沒有這三天,或許很容易憑一時的衝動達成目標,但三天的時間會讓衝動消失。在三天路程中,他沒有改變初衷,也沒有中途變節,可見他的信心絕對不是一時的衝動。
5.徹底順服(5-6,9-10節)
「父親」、「我兒」(7-8節)都是很親暱的稱呼,卻沒想到等一下要面對的卻是父親必須殺兒子的事情。他完全依照神的吩咐去做,顯示他的順服是徹底而完全的。
6.相信到底(7-8,10節)
以撒說:『請看,火與柴都有了,但燔祭的羊羔在哪裏呢?』(7節)以撒的問題可能暗示他已經意識到自己可能的命運。因為迦南地還蠻流行把自己的兒女獻祭給神。
他相信所信的是叫死人復活的神(羅四17),甚至相信神能叫他的兒子復活過來(來十一19)。
7.心存敬畏(12節)
「天使說:『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一點不可害他!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因為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神稱讚他是敬畏神的,這敬畏包括愛神的心和順服等美德。
此處是舊約聖經中唯一一次提到上帝試驗一個「個人」,通常上帝都是試驗一個團體(如:以色列人)。
我們不知道亞伯拉罕怎麼確定對他發言的就是神,不過就如同神乎召他離開本族、本家一樣,他就是很確定。照說我們不太可能接受上帝會提出這樣的要求,但是亞伯拉罕確定這是上帝要的,所以他決心順服。
(五)以撒預表基督的順服(廿二9-19)
以撒也像他的父親一樣,順服了神的旨意,他的順服行動可預表主耶穌基督的順服:
1.獨生的兒子(2節)
以撒是亞伯拉罕獨生的兒子;耶穌是神獨生之子,為我們的罪捨去自己的生命。
2.自己背柴上山(6節)
以撒背柴往摩利亞山去,這個特別的山對後來救贖的歷史有著顯著的重要性,因為這正預示了主耶穌背著沉重的十字架往各各他山上去。
3.甘願順服(9節)
以撒沒有反抗父親的命令,甘願順服,這正如耶穌甘心順服父神的旨意一樣。
4.順服至死(10節)
以撒順服至死,主耶穌也順服至死(腓二8)。
5.獻作燔祭(12節)
以撒把自己交給父親,作為燔祭;主耶穌也把自己當作燔祭獻上,成為神所喜悅的(弗五2)。
6.得著應許(13節)
以撒被獻以後,亞伯拉罕得著神的應許,就是使人得福(18節)。這應許應驗於基督身上,因為祂在十字架上死了以後,就使萬人因祂而得救。
7.預備(14節)
神預備了一隻羊羔代替了以撒,正如神預備了贖罪羔羊基督代替世上罪人而死一樣。這個「代替」的真理,就是聖經救贖真理的中心,不信這真理的人就是不信贖罪;惟有全然相信這真理的人,才能算是真正得救的基督徒(參彼前三18)。
8.三日復活(4節)
亞伯拉罕在三日路程後從死裏得回以撒,正如耶穌三日後從死裏復活一樣。
然後,天使第二次從天上呼叫亞伯拉罕,肯定他的信心,毫無保留的把自己的獨生子給神,因此,神起誓說(15-16節):
「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你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17-18節)
亞伯拉罕清楚表明了他對上帝的愛與順服超過了他擁有最寶貴的事物,所以上帝也回報他,進一步肯定上帝的應許。
★問題探討:
1.神為何要求亞伯拉罕獻子為祭?這樣的要求明明與聖經的真理不符合(利未記十八至二十章)。
主要原因是為了要試驗亞伯拉罕的信心(來十一17,雅一3-4)。
亞伯拉罕接受了考驗,他之所以能通過考驗,是因他相信「神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羔羊」(8節)。他甚至相信,神能使他的獨生兒子從死裡復活過來(來十一17、19)。
2.神為何需要試驗亞伯拉罕的信心?
神是無所不知的,他本不用試驗就能全知道亞伯拉罕的心。試驗人不是因為神不相信自己所揀選的人,而是為了人的原因。
信心需要被試驗,就像窯匠製作好作品,需要放入窯燒烤一樣。唯有如此,這泥土才能轉化成為可用的器皿或是貴重的藝術品。聖經也以金子需要被試驗做比喻,說明信心被試驗的重要性(彼前一6-7)。
同時又因獻祭的所在,就是二千年後耶穌基督被釘十字架的地方(據說各各他山,即是古時摩利亞山),原為建聖殿的所在(代下三1)。這就處處表明亞伯拉罕獻祭這一幅圖畫,就是基督救贖世人這件大事的預表!
9.補充資料:拿鶴的十二個孩子(20-24節)
這段經文列出拿鶴的妻密迦所生的八個兒子,和他的妾流瑪所生的四個兒子。似乎是為了與以色列的兩妻生了八個兒子,兩妾生了四個兒子,作為對稱的含義。
「有人告訴亞伯拉罕」(20節),這是以第三人稱的方式,將遠在哈蘭地的兄弟情況,讓亞伯拉罕知道,以完成「他拉的後代」的總記述。這個家族消息於亞伯拉罕再次得著應許後傳來,讓他有了往本族去為兒子尋找配偶的想法(二十四4)。
其中較重要的名字為彼土利和利百加(22節);其他的人被記下,只是為顯明這些記錄是仔細保存的,並且證明以色列人知道他們的遠親是誰。
《耶和華預備》
「亞伯拉罕給那地方起名叫耶和華以勒,直到今日人還說,在耶和華的山上必有預備。」(創二十二14)
以撒似乎只發過一個問題,就是:「燔祭的羊羔在哪裡呢?」(創二十二7)這是以撒的特徵。他作後嗣的特權,就是簡單的接受他父親所給他的一切。
他不必自己挖井,只要將「亞伯拉罕在世之日所挖的水井重新挖出來」(創二十六18)就可以了。甚至連他個人的婚事,也由父親負起責任,為他籌謀一切。所以他一點不必多費心力去尋找他那位合意的終身伴侶。
最後,連他本人埋葬的墳墓,也是他父親在世時早已買妥了的。
我們也像以撒一樣,是生長在一個富有之家。凡父神為我們所預備的一切,我們只要白白的領受就好了。以撒的神也就是我們的神,祂豈不是一位樂意施恩的神麼?
–引自倪柝聲《曠野的筵席》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亞伯拉罕的順服有哪七個特點?
2.從那些方面可以知道,以撒預表基督的順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