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九)忠心僕人的模式(十八1-15)
第十八、十九這兩章經文,接續十三章討論亞伯拉罕與羅得的事蹟。
本章午時的會面,與下一章在所多瑪的夜訪,明顯是要作光與暗的對比。本章既安靜、親密,又充滿應許,且以亞伯拉罕的代求作巔峰。在這次祈禱中,他的信心與愛心展示出新而寬闊的關懷境界。
下一章則全是混亂與毀滅,道德面與物質面皆然,結局所記載的是一件亂倫生子的事件,可以說比城市的毀滅更加醜惡。
1. 亞伯拉罕接待神和天使(1-8節)
有一天,當亞伯拉罕在幔利橡樹下乘涼休息的時候,神向他顯現。三個人來到他面前(1-2節),其中兩個是天使(22節,十九1),一位是神自己(13、17節),這是舊約時代神以人的樣式向人顯現的一個實例。
亞伯拉罕可能正在打瞌睡(這時也正是午休時間),所以一抬頭看到的是「三個人在對面站著」,而不是他們出現的過程。其實正常人不會在這種炎熱的天氣中趕路,亞伯拉罕倒不理會這些,直接就熱情款待客人。
亞伯拉罕從帳棚門口跑去迎接他們,俯伏在地。我們可從亞伯拉罕接待神的使者這件事上所表現的態度,來看一個忠心僕人的榜樣:
(1)知道事奉神是蒙恩的機會(3節)
(2)把握機會樂意事奉神(3節)
(3)謙卑的事奉(4-5節)
(4)把最好的獻給神(7節)
(5)有充滿熱誠(2、6、7節)
(6)犧牲付代價的精神(8節)
「亞伯拉罕又取了奶油和奶,並預備好的牛犢來,擺在他們面前,自己在樹下站在旁邊,他們就吃了。」(8節)
曾有學者爭議,「耶和華的使者」到底能不能吃食物?因為天使應該不需要地上的營養。不過連復活的耶穌都可以吃魚(參路二十四43),天使吃人間的食物應該能理解。
2. 神應許撒拉生子(9-15節)
除了亞伯拉罕以外,撒拉也需要面對信心的挑戰,因為她必須置身於信心的行列。「三人中有一位說:『到明年這時候,我必要回到你這裏;你的妻子撒拉必生一個兒子。』撒拉在那人後邊的帳棚門口也聽見了這話。」(10節)
明年這時候」:原文是「生命足月的時候」、「春回的時候」。不過,因為「生命」可以解釋為「明年」,所以許多譯本都譯為「明年這時候」。
回到」你這裡:應該是表明讓撒拉生子,是上帝的工作。後面提到上帝「眷顧撒拉」(二十一1),「眷顧」的原文是「訪問」、「參與」,上帝訪問,就會帶來福氣或審判,此處當然是賜福的意思。此處也暗示屆時上帝會「眷顧」亞伯拉罕與撒拉。
「亞伯拉罕和撒拉年紀老邁,撒拉的月經已斷絕了。」(11節)撒拉聽見神跟亞伯拉罕說她將要生一個兒子,「撒拉心裏暗笑,說:『我既已衰敗,我主也老邁,豈能有這喜事呢?』」(12節)
「衰敗」:「穿破」、「變舊」。意思就是撒拉認為自己已經到了無法生育的狀況。
於是,上帝責問亞伯拉罕:「撒拉為甚麼暗笑,說,我既已年老,果真能生養嗎?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嗎?到了日期,明年這時候,我必回到你這裏,撒拉必生一個兒子。」(13-14節)
撒拉心裏暗笑的原因,可能是亞伯拉罕尚未告訴她神的應許(十七16、19),或是他無法讓她相信。那時神對亞伯拉罕的笑十分溫和,但卻責備撒拉:「撒拉就害怕,不承認,說:『我沒有笑。』那位說:『不然,你實在笑了。』」(15節)。
她心裏暗笑看出她乃是堅持不信,並非吃驚的反應而已。因為她純粹從生理情況來評估生育的可能性(12節下),這樣的反應表現出她對約與應許的關心很膚淺。
對照一下新約對這經文的解釋:
「因着信、連撒拉自己、雖然過了生育的歲數、還能懷孕.因他以為那應許他的是可信的.所以從一個彷彿已死的人就生出子孫、如同天上的星那樣眾多、海邊的沙那樣無數。」(來十一11-12)
這是何等的恩惠!撒拉原是不信的,但她以後的信,使她的不信被神忘記了,不再提起了,而只記下她信心的功效。
(十)神將要毀滅所多瑪和蛾摩拉(十八16-21)
接著記載神將要毀滅所多瑪和蛾摩拉,亞伯拉罕卻為所多瑪城的代禱,這代禱可以說是由神發動的。因為祂首先提起這個題目(17節);又等候亞伯拉罕代求(22節);並且決定到何地步終止這事(33節)。
基督信仰其中一個最奇妙的真理,就是我們可與神成為朋友,但成為神的朋友最重要的條件是順服祂。耶穌說:「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約十五14)
在本段記載中,可以看見神與亞伯拉罕為友:
1.神的朋友看見神的計劃(17節)
「耶和華說:『我所要做的事,豈可瞞著亞伯拉罕呢?」
神把祂對所多瑪的計劃讓亞伯拉罕知道,可見他是神特殊而親密的朋友。主耶穌對門徒說:「我乃稱你們為朋友;因我從我父所聽見的,已經都告訴你們了。」(約十五15)
2.神的朋友必得神的眷顧(18-19節)
「亞伯拉罕必要成為強大的國;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他得福。我眷顧他,為要叫他吩咐他的眾子和他的眷屬遵守我的道,秉公行義,使我所應許亞伯拉罕的話都成就了。」
「強大的國」、「萬國」:本節的應許是重複敘述原本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參十二2-3),但用詞稍有不同。第十二章的說法是:成為「大國」、「萬族」因你得福;而本節以「強大的國」、「萬國」取代,有強調的味道。
「眷顧」:含有認識、照管之意;神必照管認識祂的人,以恩惠能力托著他。
3.神的朋友必要像神(19節)
「叫他吩咐他的眾子和他的眷屬遵守我的道,秉公行義。」
「遵守我的道」:原文是「遵守耶和華的道路」。亦即上帝把「毀滅所多瑪」當成是「祂的做事方式」之一。
「秉公行義」:「做公義與公平公理」。
神對世人的罪惡與公義有深切的關懷,照樣成為神朋友的也必須反映出神這樣的關懷。亞伯拉罕自己成為榜樣,教導他的子孫要過公義正直的生活。
4.神的朋友必享受神的應許(19節)
「使我所應許亞伯拉罕的話都成就了」,就是因為亞伯拉罕堅定相信神的應許,為此神接納他成為朋友,也「就以此為他的義」(十五6)。
我們可以看到恩典與律法配合的方式,神先以恩典開頭(我已經認識他),然後導向律法的訓練(吩咐…遵守我的道…秉行公義),最後透過這樣的管道,恩典才達到目標(使我所應許…的話都成就了)。
這段經文也提供了父母對孩子教育的些啟發。
《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麼?》
「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嗎?到了日期,明年這時候,我必回到你這裏,撒拉必生一個兒子。」(創十八14)
這是神今天給你我的一個責問。
也許我們心中曾經有過一個最深,最高,最大的願望——或者是關於我們自己的,或者是關於我們所愛的人的——經過了好久,還沒有成就;我們就以為以前還有成功的可能,現在是決不能成功的了,於是就把今生能成為事實的希望完全放棄了。
那一個願望,如果是合乎神旨的,神必替我們成就;雖然照我們看來,也許是完全不可能的一回事了——也許我們一聽見人說起,還會笑為荒謬。那一個願望,神必替我們成就,如果我們肯讓他成就。
「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麼?」沒有;如果我們相信他,按照他的旨意前行,讓他獨自去替我們作那不可能的,耶和華就沒有難成的事了。不然的話,連亞伯拉罕和撒拉也有攔阻神旨的可能。
那惟一能攔阻神的,就是繼續不信他的慈愛與能力;和一直拒絕神在我們身上的計劃。對於那些信靠他的人,耶和華是沒有一件難成的事的。
–引自《荒漠甘泉》十一月5日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從亞伯拉罕接待天使,可學到那些忠心僕人的榜樣?
2. 在本段記載中,可以看見神如何表現與亞伯拉罕為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