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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三、人類在罪惡與死亡之下(四1~六8)
在第三章,從蛇的背後可以辨識出魔鬼;在本章中,則是從肉體與世界來辨認出牠。本章的許多細節強調該隱犯罪的深度,由此可見人性墮落之深。
這故事的背景是獻祭敬拜,受害者是手足兄弟;夏娃是受誘騙犯罪,該隱則連神都不能說服他脫離罪;他既不肯認罪,也不甘心接受刑罰。
(一)罪的延展:該隱與亞伯(四1-16)
1.該隱殺亞伯(1-8節)
亞當與夏娃同房,生了一個兒子,她就給他起名叫「該隱」,便說,「耶和華使我得了一個男子」(1節)。因為她以為已經得著了所應許的「女人的後裔」(參三15)。
「該隱」:字義是「得」或「擁有」。
一個「男子」:不過在舊約中很少稱呼嬰兒為「男子」,很可能這是夏娃認為這孩子是應許的「後裔」(參三15),因此該隱可能是亞當、夏娃的長子。
也許是因該隱的行為敗壞,所以在她生了第二個兒子時,就給他取名為「亞伯」(2節),表示她原先的盼望是虛空了。雖然如此,這話已給我們看到始祖是仍然相信上帝,並盼望祂的應許成就的。
「亞伯」:字義是「呼吸」或「虛空」。這個名字也有可能是亞伯死後才被人這樣稱呼(如果意義是「虛空」的話)
該隱和亞伯長大了,一個耕種,一個遊牧。有一天,「該隱拿地裏的出產為供物獻給耶和華」,「亞伯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上帝卻悅納亞伯的祭物,而不悅納該隱的祭物。於是該隱從忌妒生出憤怒,變了臉色(3-5節)。
「頭生的和羊的脂油」:也可以翻譯為「頭一胎最好的小羊」。
上帝卻以慈父之愛來勸導該隱,「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它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它。」(6-7節)神要他小心那蹲伏在他心門口之罪的惡魔,要控制住它,不要讓它來控制你
該隱並沒有把上帝的話放在心上,約同弟弟到田間,忽然擊打亞伯,將他打死了(8節)。這不但給我們看到人類墮落後人心的詭詐,也給我們了解到罪惡權勢在人身上工作的可怕。
★問題深思:上帝為何看中亞伯的祭,看不中該隱的祭?
神悅納人所獻的祭,包括他所獻的內容和他的態度。亞伯所獻的祭,所以會被神看中,是因著信獻祭與神(來十一4)。因為他獻「頭生的」,這是信心的行動,是以神為優先;「脂油」是羊的身體最好的部分;他將最好的奉獻給神。
「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該隱的祭物不對,因為態度輕忽。連他自己這個人也不對,所以神不悅納。約翰解釋說該隱的行為是惡的,生活與他的獻祭不符合(約壹三12)。
2.該隱受咒詛(9-16節)
該隱殺亞伯後,可能已把他的屍體掩埋,便以為是神不知鬼不覺了。可是,上帝卻來追問他:你兄弟在那裏?該隱回答說:「我不知道!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他不但沒有認罪悔改,反而向上帝辯駁,想藉此以推卸責任。
該隱回答說:「我不知道。」這是說謊。又說:「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這是頂撞神。跟亞當犯罪時候一樣,上帝詢問的時候,就是給人悔改的機會。可惜,該隱跟他的父親母親一樣,矢口否認到底。
「耶和華說,你作了甚麼事呢?你兄弟的血,有聲音從地裏向我哀告。地開了口,從你手裏接受你兄弟的血;現在你必從這地受咒詛。你種地,地不再給你效力;你必流離飄蕩在地上。」(10-12節)
「你兄弟的血有聲音」: 表明神要伸張正義,為亞伯伸冤。亞伯的血也控告世上一切流人血的暴行,伸冤在神,祂必報應(羅十二19)。
「你必從這地受咒詛」:對亞當夏娃的咒詛嚴厲,因為亞當是間接受咒詛,此處是直接受咒詛。
「不再給你效力」:「不再給生產力」的意思,亦即「種地也不會有收成」。比亞當的懲罰「要勞力種地才得吃飽」還嚴重。
血是生命的所在;流人的血是奪人的生命。生命的主權在於上帝;奪人的生命就是奪去上帝的主權。另一方面,流人的血是污染了大地;人是從地而出的,地開口接受被流的血,不但對被殺者表示同情,也要開口為他作證。
所以,該隱殺人,不但奪去上帝的主權,也是得罪了大地。因此,上帝刑罰該隱,對他說:「現在你必從這地受咒詛,你種地,地不再為你效力,你必飄蕩流離在地上。」(12節)
該隱從驚駭中醒悟過來,因被逐離開上帝的面而懼怕被他人殺害,他向上帝陳明:「凡遇見我的必殺我」(14節),上帝便在恩典中,給他立「一個記號」,說明「凡殺該隱的必遭報七倍」(15節),用為阻嚇人殺他。
該隱離開了上帝,去住在飄蕩流離的地上,過著飄蕩流離的生活(16節)。
該隱說:「凡遇見我的必殺我」,這不是說人類第一個家庭之外,已有許多人,而是指將來人口增多以後,不讓該隱遭人殺害。
耶和華就給該隱立「一個記號」: 不是在身上作什麼記號,而是一個警告的訊號,不讓他遭人殺害。就如同以西結先知說的話,耶路撒冷無罪之人額上有受神保護的記號(結九4-6)。
「七倍」:應該是象徵性的說法,表示要被「嚴重的報復」。
(二)該隱與塞特的家譜(四17~五32)
1.文化的開端(四17-26)
(1)該隱的後裔與文明的發展(17-24節)
從本段經文,我們可發現人類「文化生活」的開端和發展,包括了「城市文化」(17節)和「游牧文化」(20節)。
該隱雖犯罪墮落,但他卻運用了神創造時給予人類的一種本能,以「創造能力」去設計和建造城邑(17節),發展文化事業,使世界走上文明之路,但文明卻不能消減罪惡之蔓延!
該隱子孫們將先祖的文化繼續延展下去,大事發展畜牧業的生產(20節),這游牧文化本是亞伯始創的。後來,更有音樂藝術(21節),也開啟了人類精神和藝術生活的領域。此後,更有以「銅鐵利器」來發展工業(22節)。
文化對人的生活有其貢獻和祝福,但若缺少了道德感,人類文明便會使人狂傲自足而遠離神;文化是中性的,音樂可以讚美神,也可以使人道德沉淪;銅鐵器可改善生活環境,但也可以誤用來作殺人的武器(23節);為此,文化若缺少了道德深度是危險的。
「拉麥對他兩個妻子說,亞大、洗拉,聽我的聲音,拉麥的妻子細聽我的話語;壯年人傷我,我把他殺了;少年人損我,我把他害了;若殺該隱,遭報七倍;殺拉麥,必遭報七十七倍。」(23-24節)
拉麥拿著土八該隱製造的利器,抱著猶八製作的樂器,傲慢地唱出了憎惡和復仇之歌,被稱作「拉麥之歌」。在這首歌中可以看出,人類文明進步和發展的背後存在著的人類墮落的本性。
拉麥之歌是初代祖先最早出現的一首詩歌,是由三對工整平行的句子所組成。全詩要旨為歌頌武器的發明和報復的精神,與新約的愛敵如友,化恨為愛的精神和教訓成為強烈的對比,這正刻劃了人類誤用文化的悲慘結果。
他譏笑神禁止復仇的命令,主張一定要親自復仇;唱出了壯年人傷他,他就會殺壯年人;少年人損他,他就害少年人;對傷他的人要進行復仇七十七倍的野獸般的思想。
拉麥與要求神保護的該隱相反,他與神完全隔絕,絲毫沒有罪的意識,充滿著恨惡和復仇。體現出當時社會的殘暴和慘忍,他們無視神和生命的尊嚴。
(2)塞特和崇拜上帝聖名的開端(25-26節)
夏娃又生了一個兒子,取名塞特,意思說:「神另給我立了一個兒子代替亞伯,因為該隱殺了他。」「塞特也生了一個兒子,起名叫以挪士;那時候人才求告耶和華的名。」
「以挪士」:字義是「人」。
「求告耶和華的名」:可能指的是「例行或公開的敬拜活動」。在舊約多指公開敬拜神;從以挪士起,人類便開始有集體的敬拜。該隱的後代以文化進步而自豪,但塞特的子孫卻著重敬虔方面的推展;二者的分別十分明顯。
這裡指出了人類發展的兩個不同方向:該隱式文明,越來越遠離神的旨意;塞特的榜樣遵循亞伯的路,尋求神,求告神的名。「以挪士」的意思與「亞當」相似,也是「人」。
《塞特》
「神另給我立了一個兒子代替亞伯,因為該隱殺了他。」(創四25)
「該隱」的意思是「得著」,這說出他們以為,神應許那勝過惡者的後裔,就是該隱。「亞伯」的意思乃是「虛空」,這說出他們對於該隱的失望。後來,亞伯被該隱殺了。
這一件事,使他們學了一個極深的功課,因此,給第三個孩子起名叫「塞特」,意思就是「代替」。這裏給我們看見了指望。如果神的應許遲延,那並不是說應許已經失去。
這故事也說出神的道路,神對付人的罪從不急躁。
–引自摩根《話中之光》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上帝為何悅納亞伯的供物,卻不悅納該隱的供物?
2. 拉麥之歌表達出怎樣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