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四)應獻上的靈祭(10-16節)
本段經文繼續上半段的內容,信徒愛心生活上各方面應盡的本份。
1. 忍受凌辱的祭(10-14節)
這裡繼續強調要記念那些已過世但真心一意為主的傳道人,「效法他們的信心」另外兩方面,就是他們對十字架(10-11節)以及世界(12-14節)的態度。
(1)對十字架的態度(10-11節)
「我們有一祭壇,上面的祭物是那些在帳幕中供職的人不可同吃的。原來牲畜的血被大祭司帶入聖所作贖罪祭;牲畜的身子被燒在營外。」(10-11節)
「祭壇」:原指舊約祭司獻祭之處(參七13)。
「那些在帳幕中供職的人」:指的是「猶太的祭司」。
「牲畜的身子被燒在營外」:『營外』,指以色列人紮營地外面的潔淨之地(利四12);『燒在營外』,指贖罪祭的祭牲必須燒在營外(出廿九14;利四1-12,六30,十六27)。
這是以古喻今,從舊約以色列人的律法規矩,說到新約救恩的異同點,以及希伯來信徒該有的回應。
舊約的贖罪祭原不是給人吃的,舊約大祭司一年一次帶著血進入至聖所,為自己和百姓的過錯獻上(參九7)。新約的大祭司並不用牲畜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參九12)。這就是十字架的救贖,人人可得。
因此,凡照舊約條例敬拜神的,不得與新約的信徒同享主耶穌這祭物;我們若要享受基督,就必須放棄那種儀文的敬拜(參羅二25-29)。
作者在此提到我們並非少了一個祭壇,而是擁有一個祭壇是猶太祭司們不能分享的,那就是耶穌基督十字架的獻祭。即使是預表耶穌基督贖罪祭的「贖罪日之贖罪祭」,祭司也無法分享祭牲,更不用說實體的耶穌基督替死之祭了。
(2)對世界的態度(12-14節)
「所以,耶穌要用自己的血叫百姓成聖,也就在城門外受苦。這樣,我們也當出到營外,就了祂去,忍受祂所受的凌辱。」(12-13節)
「耶穌要用自己的血叫百姓成聖」:『用自己的血』與『牲畜的血』相呼應;『成聖』則與『贖罪祭』相呼應(參11節)。舊約牲畜的血,斷不能除罪,所以需要每年常獻(參十1,4);新約主耶穌自己的血,則只獻一次便叫我們永遠成聖(參十10,14)。
「這樣,我們也當出到營外,就了祂去」:『出到營外』,指脫離那棄絕主的宗教,從宗教的氣氛、作法、觀念等裏面出來;『就了祂去』,指單單要聽祂、仰望祂、享受祂的同在。
贖罪祭的祭牲必須燒在營外(11節,出廿九14)。新約大祭司耶穌的身體乃在耶路撒冷城門外,為我們犧牲(12節)。
因此,作為新約的聖徒,我們也當『出到營外』,脫離那棄絕主的宗教,從宗教的氣氛、作法、觀念等裏面出來;並且『就了祂去』,單單要聽祂、仰望祂、享受祂的同在。
「我們在這裏本沒有常存的城,乃是尋求那將來的城。」(14節)
「我們在這裏本沒有常存的城」:『這裏』,指地上或宗教的範圍內;『常存的城』,指容我們長久居留的地方。
在地上找不到列祖與先賢所盼望的「常存之城」、「永恆的城」,而我們是與信心先賢一樣熱切的期待那「將要來的城」,所以我們可以坦然離開地上暫時的猶太教信仰,認同於耶穌所受的凌辱。
2. 頌讚的祭(15節)
「我們應當靠著耶穌,常常以頌讚為祭獻給神,這就是那承認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
「這就是那承認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承認主名之人』,就是新約的信徒(參羅十9-10);『嘴唇的果子』,這詞出自以賽亞書,用以傳講耶和華醫治人的作為(參賽五十七19);以色列人進迦南地後第四年所結的果子,全要成為聖,用以讚美耶和華(利十九24)。
我們在地上或宗教的範圍內,並沒有容我們長久居留的地方(14節)。必須尋求那座將要來的,有根基的城,是神所經營、所建造的(參十一10)。所以我們應當藉著祂,時常向神獻上讚美的祭,這就是承認主名之嘴唇的果子。
3. 行善的祭(16節)
「只是不可忘記行善和捐輸的事;因為這樣的祭,是神所喜悅的。」
基督徒雖然沒有繁複的獻祭儀式,但我們也有應該要獻給上帝的祭,就是頌讚、行善和捐輸。不同於以往的獻祭,我們不再期待用獻祭來洗淨自己的罪愆與良心,而是感恩且同時施恩給他人。
這裡最後提醒聖徒,只是不可忘記行善和分享(財物),因為這樣的祭是神所喜悅的。我們行善和捐輸的對象雖然是人,但卻是向神獻上的祭;凡我們為著祂的名作在人身上的,主都算是作在祂的身上(參太廿五40)。
《行善》
「只是不可忘記行善和捐輸的事;因為這樣的祭,是神所喜悅的。」(來十三16)
美國一個小女孩和她的哥哥在玩英文拼字遊戲。突然間她有了一項新的發現,她興奮得不得了,趕快走去告訴她媽媽:「媽,我可以把GOOD分成GO(走)和DO(做)這兩個字。」
這個母親很高興的點點頭,她說,「我的小女不知不覺已經向我講了一篇好的講章了」。作為一個基督徒,我們必須把信仰化為日常生活的行動。我們要作一名「好」的基督使者,就一定要「走」、一定要「做」。
語言是空洞的,除非有行動配合,否則一大堆話也不值得分文。這三個簡單的英文字,告訴我們怎樣作一個好的基督徒的秘訣:我們必須以行動來證明我們過著以基督為中心的生活,過著犧牲和愛人的生活。
希伯來書十三章警告我們,不能只說不做。聖經說:「只是不可忘記行善和捐輸的事;因為這樣的祭,是神所喜悅的。」英文聖經中「幫助別人」這四個字是譯作「與人分享」。」
基督徒不但要說慈愛的話,也要找機會去「行」去「做」以討神的喜悅。
–引自梁敏夫譯輯《清晨露滴》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 「這樣,我們也當出到營外,就了祂去」,這是在說明怎樣的真理?
2. 「我們應當靠著耶穌,常常以頌讚為祭獻給神」,這件事有何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