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3、以利戶反駁約伯(三十三1-33)
以利戶特別針對約伯所強調的論點,逐一加以討論及駁斥,顯然以利戶的論述較具積極的啟導作用。
(1)事先聲明:以誠實心靈說話(1-7節)
以利戶現在直接和約伯說話,逕呼其名(1節),可見他自視甚高。以利戶委婉地指出,約伯要留心傾聽自己辯詞的理由,他的話是誠誠實實的(3節),而且是靠著全能者的幫助而得到的智慧之語(4節)。
「神的靈造我,全能者的氣使我得生。」(4節)
全能者的「氣」:這個字原文也可以翻譯成「靈」。
「使我得生」:「使我存活」的意思。
以利戶是以低姿態展開辯論,他先告白自己與約伯一樣「也是用土造成」(6節),絲毫沒有優越感,希望與約伯開始平等誠實的對話。表明「不用勢力重壓你」,約伯不用顧慮,可以隨時反駁(7節)。
「不用勢力重壓你」:「勢力」原文的意思是「手」。這是回應約伯說的「把你的手縮回」(十三21)。
(2)約伯立論於理不合(8-33節)
a. 不應懷敵意控訴神(8-12節)
以利戶說他認真地聆聽,聽到約伯不斷聲稱自己無辜,無罪,是無端受害(8-9節),並指控神把他當仇敵,恣意攻擊他(10節),「把我的腳上了木狗,窺察我一切的道路。」(11節)。
「把我的腳上了木狗,窺察我一切的道路」:是引用約伯自己的話(十三27)。
「我要回答你說:你這話無理,因神比世人更大。」(12節)
「因神比世人更大」:神不須向約伯解釋祂做事的原委。
「你這話無理」:「理」原文和「義」是同一個詞。是回應約伯說的「我雖有義」(九15、20)、「知道自己有義」(十三18),也呼應以利戶責備約伯的「自以為義」(三十二2)。
以利戶認為神比世人要大得多,人無法明白祂的做事方法,渺小的受造物豈可妄評智慧、能力皆無限高超的造物主?
b.神不願意人犯罪受苦(13-18節)
約伯要求神站出來與他辯論,又埋怨神向他隱藏。以利戶認為神並不像約伯所說的那樣三緘其口。事實上,祂使用各種方式向人說話,可惜人不細心聆聽,「神說一次、兩次,世人卻不理會」(13-14節)。
「神說一次、兩次」:意思就是「神三番兩次的說話」。
神常使用夢或夜間的異象警戒人(15節),目的是保護人,提醒人不犯罪(16-17節),「攔阻人不陷於坑裡,不死在刀下」,免得人遭遇橫禍(18節),只要人稍加留意一定會明白。
「不死在刀下」:原意指不用渡過死河,不用下到陰間。
c.苦難有救贖的作用(19-28節)
神也藉著更多的患病的經歷來警告人,將苦難加於人,是對犯罪的懲治(19-22節),目的不是消極的刑罰,乃是積極的救贖。
千千萬萬的天使中,只要千中有一在神那裡作人的中間人,傳神的話指示人走正途,又替人求神開恩,人便可以出死入生(23-24節)。甚至從疾病中得痊癒,如同返老還童一般(25節)。
而且他禱告,神也悅納,並可重新與神有美好的相交(26節)。以致人能見證說,「我犯了罪,顛倒是非,這竟與我無益。」(27節)反而救贖他免於死亡,又使他重得生命之光(28節)。這樣一位神,會攻擊無辜的人嗎?
「這竟與我無益」(27節): 可譯作「卻沒有受當得的報應」較佳。
整理一下以利戶的論點,他認為神向人說話的方式至少有三種:
(a)藉夢中和異象中說話(14-16節)
(b)藉受苦來管教人向人說話(19-22節);
(c)差派天使傳話(23-28節)。
d.有話請說(29-33節)
「神兩次、三次向人行這一切的事,為要從深坑救回人的靈魂,使他被光照耀,與活人一樣。」(29-30節)
「神兩次、三次向人行這一切的事」: 即多次,接二連三。與「神說一次、兩次」(14節)前後呼應,結束了以利戶對約伯申述(二十九1~三十一40)的回應。
以利戶說,神常常對人施恩,是為了拯救人的靈魂免於沉淪。他請約伯仔細聆聽他的論述,也歡迎約伯回答(31-32節)。如果約伯不說,他要繼續說下去了。這倒是很公道的辯論方式。
以利戶強調人在苦難中仍可蒙神眷顧,這恩眷是什麽呢?與約伯三友的言論有何不同的地方?人若無故落在苦難中,堅信神的慈愛是否比尋求苦難的由來更有益處呢?
雖然以利戶的話並不能完全解決約伯的問題,卻能給約伯帶來亮光,預備聽神親自「從旋風中回答」(三十九1)。
我們「照著祂在我裡面運用的大能盡心竭力」(西一28)勞苦的目的,也不是要替神回答人的困惑,更不是要幫神解決人的問題:
「我們傳揚祂,是用諸般的智慧,勸戒各人,教導各人,要把各人在基督裡完完全全地引到神面前」(西一29),讓神自己來向人說話、讓神自己來解決人的難處。
《救贖與恩典》
「救贖我的靈魂免入深坑,我的生命也必見光。」(伯三十三28)
人對神的觀念,是從自己的心思意念產生的,往往是人本性的反映。因此,異教的「神」會嫉妒,分爭,偏愛,以至偷竊,好色,貪污,公然接受賄賂,包庇罪惡,各種惡行都有,無異於人間社會。
即使是認識真神的,也常陷於兩個偏差:或認為神是慈愛的,而且是溺愛的,人可以為所欲為,老人家都不過問;或認為神是公義的,近於吹毛求疵,不放過你的任何錯失,好得機會懲罰人而為快。
這是由於不是出乎神的特殊啟示,即使是最有智慧的人,憑自己的經驗和推理,對神也只是片面的認識。以利戶似是略勝一籌,他指出:神使人受苦,是因為人的裏面有不義,要受管教;有雜質,需要煉淨,成為有價值的器皿。所以人在痛苦中,有神的美意,受苦有指望。
雖然以利戶認為人的情況,是必須受懲治才肯回頭,但他承認人的缺欠,不能滿足神的要求,需要神教訓,相信啟示的重要;他知道:不是靠人的努力自救,而是靠賴與神同在的使者,作中保,替人付出贖價。這樣,才可以使人有指望,得重生,得神稱他為義,而蒙神喜悅,得以見神的面。
這摧毀了人的虛驕,超越了人掙扎自救的層面,而指向恩典,幾乎是「因信稱義」的最早宣告。蒙恩者見證,在人前歌唱:「我犯罪背逆,卻未受當得的刑罰;神救贖我的靈魂免入深坑,我的生命也必見光。」(伯三十三27-28)
這完全是由於全能神的慈愛憐憫,「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林後五19)。是在基督裏成就的,不想救恩的樂歌,竟在約伯悲慘的環境中出現,會引起他的靜思,燃起他的盼望,使他迴誦:「我的生命也必見光」!
人憑自己的義,不能得神的喜悅;只有仰賴神的恩典,和耶穌基督作中保,成就救恩。這是我們永遠的盼望。
–摘錄自于中旻《約伯記箋記》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以利戶先告白自己與約伯一樣「也是用土造成」,這樣的聲明的目的為何?
2.以利戶認為神向人說話的方式至少有哪三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