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四)約伯第二次對比勒達的回話(十九1-29)
這一章可說是「全書的分水嶺」,約伯從最悲觀失望的感覺忽轉為最有信心與盼望的宣告:「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十七世紀英國偉大作曲家韓德爾(Handel)在他的《彌賽亞》神曲中即選用了本章第25-26節為歌詞,更使這宣告傳誦中外。
約伯在絕望的深處有了新希望。他得不到朋友的同情和憐憫(2-6節),反而讓他有機會登上信心的新高峰。他對神的信心,使他敢於仰望天上的那位見證人,為他洗雪沉冤(23-29節)。
1、反責友人無情(1-6節)
「約伯回答說:你們攪擾我的心,用言語壓碎我,要到幾時呢?你們這十次羞辱我,你們苦待我也不以為恥。」(1-3節)
「攪擾我的心」:原文是「使我痛苦」、「引起悲痛」。
「十次」:指多次。
「苦待」:原文是「錯誤處理」、「錯誤對待」。
朋友們徹底誤解了約伯的經歷,他們不斷的攻擊所造成的困擾,只有使他的苦難益形嚴重。他認為自己已落到山窮水盡的地步。他向朋友求援;朋友卻多次(十次之含意)定他有罪(3節)。
約伯說他即使犯了罪,也是個人的事,與朋友無關,沒有損害他們(4節)。他的朋友若非別有用心,何必這樣苦苦相逼,要證明他有罪呢(5節)!「就該知道是神傾覆我,用網羅圍繞我。」(6節)
「神傾覆我」:原文是「神使我彎曲」。這裡的意思可能是埋怨神沒有把約伯應得的公平顯明出來,反而張下了羅網來圍困他。
2、苦難是因受神攻擊(7-22節)
(1)神對他不公(7-12節)
本段繼續十六章的比喻(參十六12-14)。約伯說,他喊冤叫屈,沒有人要聽;要求公正,沒有人要聽(7節)。神把約伯當作「敵人」(10節)來對付他。
上帝截斷了他所有的出路(8節),剝奪了他的榮耀(9節),把他的指望連根拔起(10節),疾病、痛苦和人言就像一支軍隊,在他「帳棚的四圍安營」(12節)攻擊他。
真正使約伯掉進絕望深淵的,並不是肉體的疾病或親友的離棄,而是神的「沉默」。約伯認為就是神使他走投無路,甚至使盡方法要置他於死地。
「我因委曲呼叫,卻不蒙應允;我呼求,卻不得公斷。」(7節)
「不得公斷」: 即「沒有正義」,並不意味著有不正義,而是「裁判還沒有發出」。
「神用籬笆攔住我的道路,使我不得經過;又使我的路徑黑暗。」(8節)
撒但認為神對約伯是「四面圈上籬笆圍護他和他的家」(一10),但約伯在苦難中的感受卻是「神用籬笆攔住我的道路」,「把他四面圍困」(三23),「在四圍攻擊我」(10節)。
「他的軍旅一齊上來,修築戰路攻擊我,在我帳棚的四圍安營。」(12節)
「戰路」:原文是「高處的道路」,意思是攻城用的道路。
(2)約伯嘗盡人生苦楚(13-22節)
再環顧眾親友,他的弟兄、親戚、密友、在家寄居的、使女、僕人、同胞,甚至親如妻子,以及純真的小孩,無不紛紛變心遺棄他(13-19節),約伯顧影自憐,不禁悲從中來(20-22節)。
「我呼喚僕人,雖用口求他,他還是不回答。」(16節)
本節原意是:「我呼喊僕人,他不理我;我向他求助,他也不理。」僕人要絕對服從主人,然而,約伯卻受到這些僕人的輕看。就這樣,約伯淪為悲慘無比的地步,凡與他相關的人都蔑視苦待他。
「我口的氣味,我妻子厭惡;我的懇求,我同胞也憎嫌,」(17節)
「我口的氣味,我妻子厭惡」:原文是「我的氣味、妻子生疏」或者是「我的氣味,與妻子疏離」。表明妻子也遠離他。
「我的皮肉緊貼骨頭,我只剩牙皮逃脫了。」(20節)
「我們皮肉緊貼骨頭」:表明約伯所患的頑疾已惡化到了極點。渾身的皮膚都會發黑發乾,逐漸掉落,因此人會變得瘦骨嶙峋。
「我只剩牙皮逃脫了」:這應該是一句當時的諺語,表示「全身沒有一處是倖免的」。
約伯形容他的尊嚴已經蕩然無存,他在神的擊打與人的鄙視之下完全破碎了。他向人求憐憫(21節)、向神求公平;但兩者同樣都追逐(逼迫)著他。
3、信心的突破:自信冤情必得昭雪(23-29節)
(1)歷史自有公論(23-24節)
「惟願我的言語現在寫上,都記錄在書上;用鐵筆鐫刻,用鉛灌在磐石上,直存到永遠。」(23-24節)
「用鐵筆鐫刻,用鉛灌在磐石上」:原文只是「用鐵筆和鉛,被鐫刻在磐石上」。當然,古代也用紅色的鉛灌在刻好的石碑上的做法。
約伯對於在今生得到公正的審斷已感到絕望,於是希望他的案件可以「記錄在書上」(23節)。跟著,他想起一般的書籍會朽壞,便又盼望鐫刻在鉛版上或磐石上(24節)。
(2)有救贖主申雪冤情(25-27節)
「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末了必站立在地上。我這皮肉滅絕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25-26節)
「救贖主」:原是指「至近的血親」,至親在法律上有對親屬的責任,伸冤雪恥護衛他的財產或生命,為他作辯白,替他報仇雪恨。
「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這是約伯絕境中的領悟,也是一個敬畏神的人生命突破的經歷。
「在肉體之外」:字面意思是「在肉體」,而「在」的希伯來語,既可以譯為「之外」,也可以譯為「之內」。在此可能還是以「在肉體之外」比較合理。
當約伯的視線離開塵世,轉向神的時候,突然他的信心迸發出信仰的火花,衝破困境,約伯對自己的苦難有了新的認識,與神的關係有了新的體會。
除了有記錄的歷史之外,他還有更有力的見證,因他知道他的「救贖主」活著。約伯早已不寄望人來拯救他。約伯曾指神為「聽訟的人」(九33),「天上的見證人」(十六19),現在認識到神將替他雪冤,神是他永活的救贖主。
約伯本來希望用人的方法來將他的冤屈永恆的保留下來,後來他轉念一想,抓住神是救贖者的那個角色,反倒希望神終究為他伸冤。
「我自己要見他,親眼要看他,並不像外人。我的心腸在我裡面消滅了。」(27節)
「我的心腸在我裡面消滅了」:意思是「我的心思被這個想法淹沒了」。這個熱切的盼望,是約伯生命中的一個重大轉變。
他原來曾問:「人死亡而消滅,他氣絕,竟在何處呢」(十四10),現在卻相信「陰間的門閂」(十七16)不再能把自己的指望閂住(25節);他原來曾問:「人若死了豈能再活呢」(十四14),現在卻相信:「我這皮肉滅絕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26節)!這個信心不是他思考出來的,而是神賜給他的。
(3)警告朋友(28-29節)
「你們若說,我們逼迫他,要何等地重呢?惹事的根乃在乎他。你們就當懼怕刀劍,因為忿怒惹動刀劍的刑罰,使你們知道有報應(原文作「審判」。)」
「惹事的根」: 指災禍的根源。
「忿怒」:或作「這些事」(指三友對約伯的迫害)。
約伯在警告他的朋友。他實際上是在說:「如果你們聽了我的話以後,還要挖苦我,彼此商量如何迫害我,說我有錯,你們就得當心。」警告朋友不要一味將他的苦難歸咎於罪,因神會審判他們。
約伯的心為靈所感,攀登上信心的高峰之後(23-27節),現在又回過頭來與朋友對話,滿懷信心地警告他們當心神的刑罰。勿再錯誤地定他的罪,當心將來會受到神的審判。
本章被認為是約伯回應朋友最高明的一段。約伯終於從被定罪、被遺棄、求助無門的苦境中看出神是他的希望,他的信心更堅定了。
《救贖主》
「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伯十九25)
在親離友散的寂寞裡,在毫無指望的黑暗中,約伯卻發出一聲驚人的宣告:「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末了必站立在地上!」
很多人在絕望裡問:神在哪裡?但是約伯訴苦了半天,不停質問神為何苦待他之後,卻發出如此的宣告:「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我這皮肉滅絕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
你們以為我完了,但我還是有盼望的,我會死,但死了以後,我就可以見到神了!我要親眼見祂,並不像外人,而是親人,自己人!
在似乎被網羅罩住,在似乎被籬笆攔住時,約伯的靈越過時空,看到他的救贖主活著,末了必站在地上。約伯的絕地大反攻,使撒旦的惡計全部落空!約伯依然相信上帝,堅信有神,並且要倚靠祂,連死也不能毀掉他的信心。
我相信,此時,神在天上微笑了,眼裡含著淚的微笑。神也捨不得約伯受苦啊,但是沒有這個過程,祂怎樣讓撒旦明白,神和人之間的關係,不會受任何事情的影響。神的兒女對神的信心,就是神所要的最大安慰。
–摘錄自海外華人福音網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約伯如何形容他的尊嚴已經蕩然無存?對於一個受苦的人來說,應當如何自處?
2. 當約伯的視線離開塵世,轉向神的時候,他的信心迸發出怎樣的火花?這件事有何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