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五)瑣法第一次發言(十一1-20)(三要點)
這是瑣法第一次發言,他不滿約伯力辯無辜,說約伯根本不知道自己有罪,要全知的神用更大的苦難來喚醒約伯覺悟前愆。
瑣法是個獨斷主義者,把認為所有的事物不是「是」便是「非」,不是「黑」便是「白」;而判斷是非黑白的標準則是他自己,只有他明白神的心意,知道神行事的法則。
他不像以利法,講論宗教經驗(參四1-11);也不像比勒達,從古人的智慧裡找道理(參八1-8);他只講自己的權威和絕對的是非,因而嘲笑約伯自義。
瑣法代表了年青又缺乏涵養的人,說話又急躁又無禮,忘了自己是來安慰朋友的。瑣法比較是辯論型的發言,針對約伯的言論回應,他對約伯的勸告如下:
1、重責約伯狂妄:認為約伯受罰太輕(十一1-6)
(1)四大天條(1-4節)
「瑣法」這個名字的意思是「麻雀」,他是三位朋友中最無禮的一位。別人在過招之前還要先鋪墊幾句場面話、講究招式禮數,他卻是劈頭就砍。
因為比勒達說了一句話(八1-22),約伯卻回了兩句半(九1~十22),所以瑣法已經憋了很久,一張口就指責說約伯說了「許多的言語」、「多嘴多舌」(2節)。
「多嘴多舌」:暗示約伯未經思索便隨口說話。
「多嘴多舌的人豈可稱為義」:瑣法認為多言已經是犯罪的行為了,當然這樣說不免武斷,但聖經中的確多處警戒人不要多言(參箴十19;傳五2)
瑣法稱約伯為「多嘴多舌」的人,似乎是在暗示:即便約伯原先的行為是完全沒有瑕疵的,他前面的講論還是應該受斥責。他還控告約伯言語「誇大」、「戲笑」輕浮(3節)。
「戲笑」:「嘲笑」、「嘲弄」。
約伯三友的言論,不一定針對約伯的言論一一回應,但瑣法比較是辯論型的發言,針對約伯的言論回應。不過,約伯交替地對朋友們與對神說話,我們無法分辨出那段話被認為是有嘲笑意味的。
「你說:我的道理純全,我在你眼前潔淨。」(4節)
瑣法認為約伯的言語充滿自義。因為約伯以為自己的道理都對,在上帝面前乾乾淨淨。
在他看來,約伯犯了許多的罪,單就他所知的就有多言多語、誇大、戲笑人、自以為義等。所以,他認為神實在太仁厚,約伯的苦難不單罪有應得,而且死有餘辜,所以他劈頭就責罵約伯太狂妄。
(2)三大願望(5-6節)
「惟願神說話,願他開口攻擊你,並將智慧的奧秘指示你;他有諸般的智識。所以當知道神追討你,比你罪孽該得的還少。」
瑣法接著表達一個願望,這願望當然是約伯也共有的:惟願神能發表意見,但願祂開口擊打約伯!瑣法自己想攻擊約伯,卻以為是替神說話,這也許是我們常有的錯誤:借神之名,行血氣之事。
瑣法似乎認為約伯的苦難背後,隱藏著鮮為人知的罪惡,所以所受的苦還不夠重。不過這已經是撒但的「全力作為」了,所以看起來瑣法自認為站在真理這邊時,未免失於太過殘忍,無法體會、體諒約伯受的痛苦。
2、讚神智慧難測(十一7-12)
瑣法對神的描述倒是相當正確,他明白神的超絕與全知(7-9節),神實在高超偉大,非人所能測度。據此,他推論出:人受苦一定是犯罪的結果。
「他本知道虛妄的人;人的罪孽,他雖不留意,還是無所不見。」(11節)
「他雖不留意」:他根本不用研究。意思是神的定罪必然是準確,所以約伯一定是犯了罪。
他認為約伯像所有的世人一樣極其無知,無法改變,就像野驢生下的仍是「野驢的駒子」,不能變成人(12節)。可見他沒有正確猜測出神在約伯身上的作為,就妄下了約伯是受報應的判斷。
「野驢的駒子」:小野驢。指「只有野性、沒有頭腦的人」、「又笨又頑固」,正好也回應約伯用來指自己的比喻(參六5)。
3、力勸約伯悔改(十一13-20)
(1)四要素(13-14節)
「你若將心安正,又向主舉手。你手裡若有罪孽,就當遠遠地除掉,也不容非義住在你帳棚之中。」
「將心安正」: 「堅固你的心」。意思是認罪悔改,把心思擺正。
「向主舉手」:原文是「向主張開手」,意思是求神賜福。
在瑣法心目中,約伯早已被定罪,所以他不單勸戒,而且嚴重警告,要約伯悔改,求主施恩。約伯悔改歸正,神便會使他復興。
瑣法陷入了一般福音派常見的錯誤中,將罪孽與赦免的範疇套用在每一個人類問題上,這不是約伯所需要的。
(2)六祝福(15-20節)
瑣法的邏輯極其公式化,他認為一悔改就會蒙恩:羞恥除去、身心平安、苦難消失、前途光明、生活安穩、地位高升(15-19節)。若不悔改則只有一條死路(20節)。
「但惡人的眼目必要失明,他們無路可逃,他們的指望就是氣絕。」(20節)
瑣法所說的「指望」,似乎偏重於恢復財產和子女等現世的財物。然而,約伯所面對的悲慘現實,很難允許他盼望找回往日的榮華。因此,他只是渴望能夠走出現在的痛苦。
瑣法的話客觀來說是言之有理,可惜用錯對象,對約伯的情況一點也不適切。從他自以為懂得多、罵約伯是虛妄的人和野驢、粗魯地硬指約伯本身犯了罪、嚴嚴警告約伯要悔改,都表現出他一味教訓的口吻。
他的論述既欠瞭解,又缺同情,且武斷和粗暴,所以他的話對約伯成了一大刺激,以致約伯口出狂言更多,回駁得更長。如果我的好朋友落在類似的苦難中,我會怎樣去勸他呢?
三位朋友都認定約伯有罪,但以利法說話比較婉轉,只是說:「請你追想:無辜的人有誰滅亡?正直的人在何處剪除」(四7)。而瑣法的話根本就是定罪:「但惡人的眼目必要失明。他們無路可逃;他們的指望就是氣絕」(20節)。
這三位朋友都是好心人,但對神的認識都不夠全面,所以說話既有正確的成分,也有不準確的成分。他們雖然有出於肉體的「好心」,但卻堅持自己的盲點和偏見,連僅有的正確也會失去勸勉人、安慰人的功效。
《心與手》
「你若將心安正,又向主舉手。」(伯十一1)
瑣法參與辯論,並不像溫和圓熟的以利法,說到屬靈的經歷;也不像比勒達,根據歷史的資料;而是以他自己智者的權威,指責約伯思想行動有罪,判定約伯有罪受神處分,而且罰得還不夠重。
這樣定罪的語氣,雖然是勸導方式,但對於苦難中的人,該是多麼嚴重的打擊!
這些人所據以立論的,是看到全能者的作為,對於祂的本性,即使不是一無所知,最多也不過是所知不多。但瑣法竟然像是查驗人心的,指示人要心清手潔(雅四8)。
人如果以教條而自滿,不承認世界上還有超出自己知識界域以外的事,不知而自以為知,造成虛驕,自己進步無望,也難以幫助人。實際上神的先知以利沙,有時需要誠實說:「耶和華向我隱瞞,沒有指示我。」(王下四27)這正現出了人是人。
保羅曾說過:「據我看來…按我的意見…我也想自己是被神的靈感動了。」(林前七26、40)這不會被誰看輕,誠實能幫助人。
瑣法的話,對於罪孽深重的人,是合宜的建議;但從序幕開始,我們就知道,約伯雖非聖潔無罪,卻不是因罪受苦;何況總是該留下恩典的餘地。
他假定約伯因有罪而受苦,就描繪出悔改的光明前景:除去罪孽,看看家中有甚麼貪污勒索的不義之財,要清楚賠還,不要跟不義的人來往,一切問題就煙消雲散。
對於信主的人,認罪賠還是應當的,卻不是從此無憂的保證,這是他過分誇大的應許,不是根據神的話。這正與約伯的境況相反。
許多年之後,使徒保羅傳的福音信息,不是與此相反,而是更進深了一步:「堅固門徒的心,勸他們恆守所信的道;又說:我們進入神的國,必須經歷許多艱難。」(徒十四22)
到今天,仍然有許多因義而受苦的人,在天國的窄路上。
–摘錄自于中旻《約伯記箋記》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瑣法根據怎樣的立論,認為約伯受罰太輕?
2.瑣法如何力勸約伯悔改?這樣的勸告能服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