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前面已經介紹第六章前三部分,今天繼續敘述後兩部分。
4.大祭司的職分與家譜(49-53節)。
這是一個特別的譜系,專記自大祭司亞倫至大衛和所羅門時代的亞希瑪斯一脈的歷代子孫,目的似在肯定撒督為正統大祭司的地位。
「亞倫和他的子孫在燔祭壇和香壇上獻祭燒香,又在至聖所辦理一切的事,為以色列人贖罪,是照神僕人摩西所吩咐的。」
「在至聖所辦理一切的事,為以色列人贖罪」:指的是贖 罪日的禮儀(參利十六1-19)。
亞倫和他的後代是專職為大祭司的(民十八1-7),與利未人為祭司的輔佐不同,故本節重申大祭司的職責。
亞倫子孫的祭司職責主要是獻祭和與聖所有關的事務;利未人則主要是照管聖潔界限的其他職任,包括管制出入禁區的人等,以及供應、維修聖所。
接著,引出以下有關利未人城邑的段落,其中部分重述了祭司的家系,此份名單與前面所記相同(參2-15節),到大衛和所羅門時代的亞希瑪斯為止(50-53節;參4-8節)。
但是因為單單選取從「亞倫」(49節)到與三位詩班領袖同時事奉的大祭司「亞希瑪斯」(53節)十二代,表示這並非重複,而是為了突出大衛時代的兩位大祭司「撒督」和「亞希瑪斯」,使這份家譜成為第十章大衛事蹟的序言。
5.利未與祭司之城市(54-81節)。
此段經文列舉利未人(他們不可以有地業)在各支派中所分得的城邑,內容與約書亞記相同,但次序有異(參書二十一5-39)。本書作者側重的為利未人的居住狀況,所得城邑數目反居次要。
(1)亞倫與哥轄族之城市(54-60節)
本段是祭司的城邑,與約書亞記所記錄的基本相同(參書二十一9-19)。但「何崙」(書二十一15)被寫為「希崙」(58節),「亞因」(書二十一16)被寫為「亞珊」(59節),「亞勒們」(書二十一18)被寫為「阿勒篾」(60節)。
會有此差異,可能是因為古代地名的變化、或一地多名;並且沒有提到「淤他」(書二十一16)和「基遍」(書二十一17)。
祭司的城邑都在南國猶大境內,靠近耶路撒冷。進迦南分配地業的時候,會幕安置在迦南地中央的示羅,所以住在南方的祭司來值班很不方便。
但人所預料不到的是,三百多年後將在耶路撒冷建成永久的聖殿,那時祭司們就可以就近事奉。而南北分裂以後,北國沒有亞倫的後代做祭司,就不顧神的命令,「將那不屬利未人的凡民立為祭司」(王上十二31),結果迅速敗壞。
(2)利未城市的統計(61-65節)
本段是利未人城邑的概述,與約書亞記所記錄的相同(參書二十一4-7),但沒有提到哥轄族在以法蓮、但支派的地業中得城(書二十一5)。
「這以上錄名的城,在猶大、西緬、便雅憫三支派的地中,以色列人拈鬮給了他們。」(65節)
「這以上錄名的城」:指上一段(55-60節)中記錄的亞倫子孫所得的城。
這些城市並不是歸利未人所獨有的,因為神要利未人分散在以色列人中,而不是與百姓隔離,所以利未人的城也有其他支派的人居住。神把利未人擺在以色列人中間,就是要使他們成為神在百姓中間的祝福和同在。
利未人的四十八座城邑(民三十五7)平均分佈在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境內,使所有的百姓都可以常得律法的教導(利十11),因為沒有人會住在距利未人的城半天路程以外的地方。
除了祭司之外的利未人都分佈在北國以色列境內。
南北分裂以後,北國敬拜金牛犢,幾乎所有的「利未人撇下他們的郊野和產業,來到猶大與耶路撒冷,是因耶羅波安和他的兒子拒絕他們,不許他們供祭司職分事奉耶和華」(代下十一14)。
結果沒有利未人的北國的信仰迅速徹底敗壞,被擄更早,而南國猶大的屬靈光景還維持了很長一段時間。
(3)各支派境內的利未城市(66-81節)
首先是哥轄族的城邑(66-70節)。
哥轄族的城邑,與約書亞記所記錄的基本相同(參書二十一20-26)。
但「基伯先」(書二十一22)被寫為「約緬」(68節),「他納」(書二十一22)被寫為「亞乃」(70),瑪拿西支派的「迦特.臨門」(書二十一22)被寫為「比連」(70節)。
可能是因為古代地名的變化、或一地多名;並且沒有提到在但支派地業中所得的「伊利提基」和「基比頓」(書二十一23),也沒有指出「亞雅崙」、「迦特.臨門」是但支派的地業。
其次是是革順族的城邑(71-76節)。
革順族的城邑,與約書亞記所記錄的基本相同(參書二十一27-33)。
但「比·施提拉」(書二十一27)被寫為「亞斯他錄」(68節),「基善」(書二十一28)被寫為「基低斯」(72節),「耶末」(書二十一28)被寫為「拉末」(73節),「隱.幹寧」(書二十一28」被寫為「亞年」(73節)。
「米沙勒」(書二十一30)被寫為「瑪沙」(74節),「黑甲」(書二十一31)被寫為「戶割」(75節),「哈末.多珥」(書二十一32)被寫為「哈們」(76節),「加珥坦」(書二十一32)被寫為「基列亭」(76節),可能是因為古代地名的變化、或一地多名。
在這份家譜中,沒有指出「巴珊的哥蘭」(71節)和「加利利的基低斯」(76節)是逃城(書二十一27、32)。
最後是米拉利族的城邑(77-81節)。
米拉利族的城邑,與約書亞記所記錄的基本相同(參書二十一34-40)。
但「約念」(書二十一34)被寫為「臨摩挪」(7節),「加珥他」(書二十一34)被寫為「他泊」(77節),「雅雜」(書二十一36)被寫為「雅哈撒」(78節),可能是因為古代地名的變化、或一地多名;並且沒有提到西布倫支派地業中的「丁拿」和「拿哈拉」(書二十一35)。
在這份家譜中,沒有指出「曠野的比悉」(78節)和「基列的拉末」(80節)是逃城(書二十8;二十一38)。
利未人的城邑有的負擔逃城的功能,其他的至少也是「律法教導中心」,這 些城邑遍佈以色列地,就表示神一開始是在以色列各地安置了律法中心,讓以色列人不至於不知道怎樣遵守祂的誡命。
此處詳細列出這些城邑,就是要提醒以色列人:神是不厭其煩的避免以色列人離棄祂的命令,無奈以色列人還是背逆導致被擄。
利未支派的四十八座城分散在十二支派中間,又把十二支派凝聚在一起,使神能藉著祂的話語與百姓同在。
同樣,信徒的分散也是為了凝聚,正如主耶穌所說的:「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二十八19-20)。
利未支派在分地時並沒有得到任何地域,因為摩西吩咐:「祭司利未人,和利未全支派,必在以色列人中無分無業……耶和華是他們的產業。」(申十八1-2)他們只是在各支派中領有城邑。這是因為他們為百姓肩負信仰的屬靈的任務。
在他們管理的城邑中,有六座特別劃出作為逃城(申十九1-13; 書廿1-9)。其他的至少也是「律法教導中心」,這些城邑遍佈以色列地,就表示神一開始是在以色列各地安置了律法中心,讓以色列人不至於不知道怎樣遵守祂的誡命。
此處詳細列出這些城邑,就是要提醒以色列人:神是不厭其煩的避免以色列人離棄祂的命令,無奈以色列人還是背逆導致被擄。
從如此詳細地記載關於利未子孫之內容的事實中,我們可以認識到本書作者對「聖殿」的格外關心。總之,本章所特意記錄的是關於在聖殿禮拜中的諸職分。
《利未人的事奉》
「亞倫和他的子孫在燔祭壇和香壇上獻祭燒香,又在至聖所辦理一切的事,為以色列人贖罪,是照神僕人摩西所吩咐的。」(代上六49)
作為利未人,是命定的與別人不同,是神所特選的。利未人生來就是利未人,是出於神的安排,正如保羅生來有羅馬民籍。
嚴格的說來,這說不上權利,也不是甚麼志願,犧牲,奉獻。正如使徒保羅所說的:在於「那把我從母腹裏分別出來,又施恩召我的神」(加一15)。因此,他有一種可說是與生俱來的奇妙負擔:「責任已經託付我了」(林前九17)。
1.按著恩賜的事奉
利未支派的子孫,各有不同的職事,是由於不同的恩賜。今天在新約的教會,也是如此。才幹或知識,技能,不論是先天的,或是後天訓之練之的成果,不論如何聰明伶俐,能夠縱橫捭闔,都不能算是恩賜。恩賜是由神來的,是屬天的,是聖靈藉祂的器皿運行工作,為要成就神的旨意(代上六1-30)。
2.歌頌讚美的事奉
大衛設定利未人在耶和華殿中管理歌唱的事,按部就班供職。歌唱讚美是重要的工作,因為神「是聖潔的,是用以色列的讚美為寶座的。」(詩二二3)因此,不僅在地上,神的聖民當讚美祂,在天也有不停的讚美(代上六31-48)。
3.獻祭燒香的事奉
「亞倫和他的子孫在燔祭壇,和香壇上獻祭燒香,又在至聖所辦理一切的事,為以色列人贖罪,是照神僕人摩西所吩咐的。」(代上六49-53)
祭司作的是隱藏的工作,不是在外面奔走活動,卻是重要的工作。他們是在神面前為人民贖罪,作中保代禱的工作,擔當人的軟弱,把人的需要帶到神面前,把神的恩典帶下來。
4.捨己救人的事奉
利未支派沒有自己的地業,分散在各支派中間。他們不能成就自己的豐功,建立自己的偉業,不能擴展自己的疆土,卻住在逃城和利未城中,服事各支派。
他們不能有顯著的成就,但他們犧牲自己,作殺牛宰羊類似的雜務,按部就班在聖殿裏代替以色列人事奉,而且使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逃城裏,不至於死亡。
為了愛而事奉神,使別人得益處,而肯甘心捨己,不計較待遇,過信心的生活(代上六54-81)。
求主今天興起,與神聯合的真利未人來。─
–引自于中旻《歷代志上箋記》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 南北分裂以後,北國沒有亞倫的後代做祭司,原因為何?造成怎樣的惡果。
2. 利未人的四十八座城邑,平均分佈在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境內,目的為何?南北國分裂之後,利為人未何都離開北國,遷移至南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