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貳、大衛的失足受懲(十一1~二十26)
一、大衛為拔示巴失足(十一1-27)
第11-20章記載大衛在道德、政治和家庭關係上的問題,一再說明犯罪會帶來無可避免和毀壞性的後果。第一節為大衛與拔示巴的宮帷之私提供背景。約押正率軍圍攻亞捫,大衛沒有親征,留在宮中。
(一)大衛犯罪(十一1-13)
1. 大衛姦淫人妻拔示巴致孕(1-5節)
「過了一年,到列王出戰的時候,大衛又差派約押率領臣僕和以色列眾人出戰。他們就打敗亞捫人,圍攻拉巴。大衛仍住在耶路撒冷。」(1節)
「列王出戰的時候」:當時的戰爭多發生在冬天雨季結束之後,也就是春天的好幾個月的時間。到了收割季節,男丁都要下田工作,也不適合作戰。亞述和巴比倫的年表很多都提到戰役在陽曆的三到五月開始。
「拉巴」:字義是「偉大」,亞捫人的首都,如今約旦的安曼。
「大衛仍住在耶路撒冷」:一般認為大衛可能有緊急的內政或外交事務要處理,所以沒有隨軍出戰。
有一天近黃昏的時候,大衛從床上起來,在王宮的平頂上散步。他從平頂上看見一個容貌非常美麗的婦人在「沐浴」。他就派人去查問那婦人是誰?才知道是以連的女兒,赫人烏利亞的妻子拔示巴(2-3節)。
「沐浴」:這大概是拔示巴月經後的潔淨禮(參利十五19-24)。至於拔示巴在屋頂沐浴,可能是要利用涼風吹乾身體。
「以連」:字義是「神是親屬」,是大衛的「三十勇士」成員(參二十三34)。
「赫人」:迦南的第二個兒子的子孫所形成的種族。
「烏利亞」:字義是「耶和華是我的亮光」,也是大衛的「三十勇士」成員(參二十三39)。他雖然是赫人,不過這個名字顯示他已經歸化為以色列人。
大衛派使者去把婦人接來與她同寢,後來那婦人懷了孕,就打發人去告訴大衛,說:「我懷孕了!」(4-5節)
大衛的失敗開始時只是放縱眼目的情欲,跟著是偷偷摸摸一親芳澤,至終鑄成大錯。大衛的犯罪可分為三個步驟
(1)他看見(2節)。
(2)他查究(3節)。
(3)他屈服於引誘(4節)。
大衛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就生出罪來,而罪的結果就是審判(雅一14-15)
拔示巴的父親以連是大衛「三十勇士」幹部的成員之一,因此是有勢力家族的首長。這位以連的父親亞希多弗,是大衛最尊重的顧問之一(撒下十五12,十六23)。
這一點加上她丈夫赫人烏利亞也是「三十勇士」之一,顯示大衛很清楚知道自己所見的是誰的家,有可能與拔示巴也相識。
大衛似乎只想要跟拔示巴發生一夜情,但是沒想到拔示巴卻懷孕,於是大衛越陷越深。大衛為了隱藏拔示巴因自己懷孕的事實,接著多次動用了狡猾的手法想要掩蓋他的罪。
2. 大衛急調烏利亞返京企圖掩蓋罪行(6-13節)
大衛先是召喚在戰場上的烏利亞回來述職(6-7節),期待讓他回家「洗洗腳」,想要他有機會與拔示巴同寢(8節),目的是讓烏利亞以為拔示巴是從他懷孕。大衛急於動用人的方法來試圖隱蔽自己犯罪的事實。
沒想到忠心耿耿的烏利亞卻沒回家,那天是和他主人的僕人一同睡在宮門外(9節)。
大衛知道了,質問他為何未回家?他的回答是:「約櫃和以色列,與猶大兵都住在棚裡,我主約押和我主的僕人都在田野安營。我豈可回家吃喝,與妻子同寢呢?我敢在王面前起誓,我決不行這事。」(11節)
「約櫃」跟著軍隊出去,表示以色列軍隊正在進行某種「聖戰」,在這種狀況下,軍隊需要遵守額外的規條,以求保持自己在禮儀上的潔淨(如:書五4-8;申二十三9-11;撒上二十一5 )。因此烏利亞堅持在軍營留宿,這也顯示烏利亞對約押和大衛的忠誠。
大衛第二次要烏利亞回家,他仍堅持留在軍營衛沒有回家(12節);第三次大衛企圖借酒使烏利亞忘記或放棄他的守則,「叫他在自己面前吃喝,使他喝醉。」但仍失敗,烏利亞就是堅持不回家(13節)。
「使他喝醉」:許多人在喝醉酒時,常會失去自制,大衛故意灌醉烏利亞,寄望他能酒後失控,回家與妻子同寢。然而事與願違,烏利亞並沒有因醉酒而放棄原則,可見他存心正直。
大衛在最成功的時候,因為輕忽而犯了罪。這時候,他並沒有去對付罪,反而想方設法掩蓋罪。
《罪太厲害了》
「大衛就差人打聽那婦人是誰。有人說:她是以連的女兒,赫人烏利亞的妻拔示巴。」(撒下十一3)
拔士巴事件是大衛人生中最大的汙點。所有的錯誤都是從這一節經文記載開始。從這件事我們思考兩個問題:
一、萬一犯了罪,怎麼辦?
應該立即認罪,悔改,並且離開罪。
在這件事上,大衛是從貪圖美色開始。既然犯了罪,本來可以隨時停下來,認罪、離棄罪惡。可惜,他已經握有權勢,這讓他無法不使用這樣的優勢。何況罪本身就很會纏人,一旦開始以後,就難以停止。
「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參雅一14-15)
我們越是深陷罪坑之中,越是無法自拔。正如一個人從山頂滑下來,想在途中停下來是何等困難。所以最好的解決方法就是遠離罪的誘惑,根本不沾罪的邊。
二、如何避免性的犯罪?
想要逃避性的試探,就要把握以下幾個原則。
1.遠離可能試探你的人、地方與機會。
大衛從王宮的平頂上,看見一個美麗的婦人沐浴,大起色心;他本應當離開這平頂,逃避試探,可是他卻禁不住自己的情慾,主動去引誘拔示巴。果然把自己陷於試探中,後果便不堪設想。
2.堅持不試探神。
學習約瑟的原則:「我怎能做這大惡得罪神呢?」(創三十九9)要知道行淫是得罪自己的身子,主必追究。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 神的國麼。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林前六9)
「你們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甚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林前六18)
3.尋求屬靈人的扶持、幫助。
若在罪中無法自拔,應當尋求屬靈人的扶持,把內心的掙扎、苦楚,向他毫無隱諱地吐露。在你遇到試探的時候,要尋求屬靈的資源幫助自己脫離罪的鎖鏈(提後二22)。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大衛犯了甚麼罪?一個敬畏神的人為何會犯罪?給你的提醒是甚麼?
2.大衛犯罪以後,如何設法遮掩自己的罪?這樣做的問題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