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四、耶和華使大衛得勝(八1~十19)
國家安定後,大衛征戰屢勝揚威四海,並成為列國的盟主。第八章並沒有詳述各次戰爭的情況,只是提綱挈領地形容他的勝利。
(一)大衛攻擊周遭外族敵人,獲得勝利(八1-14)
此段提及非利士、摩押、瑣巴、亞蘭、哈馬、亞瑪力、以東等外族被大衛征服或降伏於大衛。不過不一定是大衛親自帶兵,有的是大衛的將領的戰功。
1. 戰勝南方的非利士人與摩押人(1-2節;參代上十八1-2)
「此後大衛攻打非利士人,把他們治服,從他們手下奪取了京城的權柄(原文作「母城的嚼環」)。」
「京城的權柄」:「母城的韁轡」或「前臂的韁繩」,意思是「統治中心或權力所在」。有人認為這是一個地名,但目前找不到這個地名的存在,比較可能是非利士屬於城邦聯盟,大衛用武力加入這個聯盟取得「統治中心」的地位。
歷代志上說「從他們手下奪取了迦特和屬迦特的村莊」(代上十八1)。「迦特」就是非利士五大城之一。
非利士人被擊敗,有著重大的意義。因為大衛的前一任以色列王掃羅,就是死在非利士人手中,而且當時非利士人已經佔據以色列中部,將以色列切割成兩塊。大衛能使非利士人徹底降服,算是達成相當重要的里程碑。
非利士人由士師時代參孫時就與以色列人為敵,被大衛擊敗後,僅偶爾能夠干擾以色列人,希西家是舊約記載與非利士人有戰爭的最後一位以色列王(王下十八8)。非利士人最後是被巴比倫的尼布甲尼撒王完全擊敗俘虜。
「又攻打摩押人,使他們躺臥在地上,用繩量一量,量二繩的殺了,量一繩的存留。摩押人就歸服大衛,給他進貢。」(2節)
「摩押」:是羅得的子孫,住在死海以東,軍事上與宗教上都是以色列長期的威脅,大衛曾一度與他們修好。大衛是摩押人的親戚(祖母是路得),摩押王也照顧過大衛的父母 (撒上二十二3-4)。
「量二繩的殺了,量一繩的存留」:一般認為是殺掉三分之二的戰俘,或者是身高高的戰士被殺,一般身高的戰士就存活。由於大衛跟摩押人的特殊關係,比較可能是採用後者的作法。
2. 擊敗瑣巴人(3-4節;參代上十八3-4)
瑣巴王哈大底謝往「大河」去,要奪回他統治這河的勢力的時候,大衛就攻打他。「擒拿了他的馬兵一千七百,步兵二萬;將拉戰車的馬砍斷蹄筋,但留下一百輛車的馬。」
「大河」:指的應該是「幼發拉底河」。
「馬兵一千七百」:七十士譯本、死海古卷都作「戰車一千、馬兵七千」(參代上十八4)。
「砍斷蹄筋」:「割斷小腿韌帶」,這樣會讓戰馬殘廢。大衛這樣等於放棄大量作戰資源。一般認為可能是因為以色列地形不適合馬車作戰,一方面可能這些馬被當成宗教上的「當滅之物」來處理(參書十一6-9)。
「但留下一百輛車的馬」:大衛留下足夠的數目作拉一百輛戰車之用,把其餘馬匹的蹄筋都砍斷。
瑣巴是在大馬色以北的一亞蘭小國。大衛將他打敗,追奔逐北直到幼發拉底河,成全了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參創十五18)。瑣巴因聯合亞捫人出擊以色列,結果與以色列交惡(參十6)。
3. 擊敗亞蘭人(5-12節;參代上十八5-11)
大馬色的亞蘭人來協助瑣巴王哈大底謝,大衛就擊殺了亞蘭人二萬二千。然後,大衛在他們的境內駐軍;他們都歸順大衛,向他進貢。「大衛無論往哪裡去,耶和華都使他得勝。」(5-6節)
大衛並非靠自己能力而得勝,對他而言,有耶和華同在就百事都順利。約瑟經歷過這句話的實在(創三十九2、23)。我們非常渴望有這個寶貴的經驗,就是有主便有一切,因為主耶穌說,離了祂我們就不能作甚麼。
大衛奪取了哈大底謝臣僕所拿的「金盾牌」,帶回耶路撒冷。又從哈大底謝統治的兩個城市比他和比羅他奪取了大量的銅。哈馬的陀以王聽說大衛打敗了哈大底謝,就派他的兒子「約蘭」帶來金、銀、銅製成的禮物去問候大衛王,祝賀他的勝利(7-10節)。
「金盾牌」:這個「盾牌」,應該是外來語,指的是一種禮儀用的「弓匣」,用來裝箭的「箭筒」。是由臣僕背負,給王使用的戰具,後期的波斯壁畫中也可以看到這種器具。
「約蘭」:這是一個以色列名字,他的原名叫「哈多蘭」(參在代上十八10),約蘭應該是為了來以色列當使者,所以取了一個以色列名。派王子出使,可能是表示尊重,也可能表示臣服(因為使者可能被當人質)。
大衛王也把這些器皿,連同他征服的各國得來的金銀「都分別為聖,獻給耶和華。」就是從以東、摩押、亞捫人、非利士人、亞瑪力人所得來的,以及從瑣巴王利合的兒子哈大底謝獲得的戰利品(11-12節)。
「分別為聖獻給耶和華」:意義是使這些財物成為受祭司經管,不放入王庫的產業。
此處約蘭來「問安」、「祝福」、「送禮」,又改了一個以色列名字。雖然沒有明說,但應該有一種臣服的意味在內。
大衛為上帝預備的貴金屬數量是「金子十萬他連得,銀子一百萬他連得,銅和鐵多得無法可稱」(代上二十二14,二十九2-5)。可以想見大衛真的是把大量的戰利品都獻給神。
大衛所奪得的並非全佔為己有,反將擄物分別為聖獻給耶和華,我們學習到要堅持「神的物當歸給神」這個原則。
當時正逢建國初期,且正值多事之秋,必然需要大量資源,在此情形下我們常常都會忘記,或是找藉口省卻對神的奉獻。大衛在這方面卻做了一個好榜樣,將所得的獻給神。
大衛用不同的方法取得勝利,也酌情的對待戰敗國,就是按他們所當得的報應他們。他的表現不像一個暴君之行為,無怪乎各國心悅誠服的紛紛給他進貢。
大衛為何一定要與鄰國爭戰?
以色列許多鄰國長久以來幾乎都是他們的敵人,是欺壓他們的國家。神與大衛所立的約中有這樣的應許,就是眾仇敵要被打敗,不再欺壓以色列人(七10-11);神要助大衛打敗敵對的列國,以成全祂的應許。
4. 擊敗以東人(13-14節;參代上十八12-13)
「大衛在鹽谷擊殺了亞蘭(或譯:以東,見詩篇六十篇詩題)一萬八千人回來,就得了大名。」他在以東各地方駐軍;當地的居民都歸順他。神使大衛所向無敵,百戰不殆。
在「亞蘭」下有小字:「或作以東,見詩篇六十篇詩題」。「亞蘭」應該是抄寫之誤,指的是「以東」(參代上十八12),所以大衛才能在以東各地方駐軍。鹽谷屬於他的勢力範圍。
以東是以掃的後裔,也是以色列人的主要仇敵(參創三十六1)。
(二)大衛王朝內部的重要領袖(八15-18;參代上十八14-17)
大衛統治全以色列,對人民「秉公行義」,他命約押作元帥;約沙法作史官;撒督和亞希米勒作祭司;西萊雅作王室書記;比拿雅作大衛的侍衛長;大衛的兒子們都作領袖。
「秉公行義」:「施行公平公義」。
「史官」:負責管理政府的檔案和文件,也兼有傳令官、新聞祕書的功能。任何人晉見王都須先得到這個官員的批准。
「書記」:負責管理外交公文,在某些方面大概等同於今日的外交部長職務。
眾子都作「領袖」:原文字義是「祭司」,應該指的是作「領袖」(參代上十八17)。這個「祭司」可能是使用了其他國家「祭司」作為「王室顧問」的意義。因為由聖經其他地方的記載看不出大衛的兒子們與撒督、亞比亞他的職務有混雜的地方。
討神喜悅和討人喜悅如何分辨?
討人喜悅的基礎是先討神喜悅。有些人常極力贏取個人的聲望,只為獲得大眾的讚許,時常因此違背屬靈原則。大衛王朝重在「秉公行義」,即施行公平公義,這是為了討神喜歡的作為。
以色列人要求耶和華為他們立王的時候,撒母耳訂下了一國之君應守的準則(撒上十25),其中一定包括了「秉公行義」的施政原則。
《得勝與感恩》
「大衛無論往哪裏去,耶和華都使他得勝。」(撒下八14)
神的兒女蒙了神的恩典,最難記得施恩的主。
一般的君王,打了勝仗,總是說,將士用命,領導有方,立小題大作的紀功碑,或竟乾脆製造謊言鬼話,來把王捧成英雄,成了神。但大衛知道,戰爭的勝敗,在於耶和華。
因此,他自己不敢居功,也不忘感謝神的恩典,並且照律法的規定,把掠得的戰利品,和外國的貢品,分別為聖獻給耶和華。
就如哈馬王陀以,差他的兒子約蘭「帶了金,銀,銅的器皿來,大衛王將這些器皿和他治服各國所得來的金銀,都分別為聖獻給耶和華。」(撒下八10-11)
大衛記念神,想到神,因為他不想自己。他不曾貪婪,為己和後代多積金銀(申十七17);而且肯把所存的,獻為建殿之用(代上二十九3-5),這樣,才可以作眾民的表率。因為君王是民牧,牧人在羊群前頭走,以身倡導(約十4)。
為甚麼貪財是假先知的標誌?是因他們沒有徹底奉獻,認為憑自己的才智,該換得現金價值為回報,而不相信將來的賞賜;他們不認識神,以為神靠不住,寧可得眼前便宜,把財貨入自己的私囊。
「無論往哪裏去,耶和華都使他得勝。」(撒下八14)是說大衛認識神的大能,完全信靠祂;在得勝以後,也把神當得的榮耀歸給祂。
有誰在戴上王冠的時候,在勝利興高采烈,萬眾頌揚的時候,會謙卑的向神說:「有人靠車,有人靠馬,但我們要提到耶和華我們神的名。」(詩二十7)
現代人會說:信仰是個人的事,作領袖的,是在於其有才能;私生活與個人品德,不在講定的條件之內。我們並不是要尋求聖人。但從大衛一生的功業,可以看出,神與他同在,使他得勝,是非常重要的事。
也許,在早年的時候,在遭遇困難的時候,還可以仰望神;到後來功成了,名就了,業立了,國強了,哪裏還需要神?神就從他的生命中退休了(撒上十四47-51)這是大衛與掃羅和其他的人不同的地方。
願今天的教會,不要只作自己的計畫,憑人血肉的膀臂;要讓基督耶穌在凡事上居首位。這樣,我們就可以減少許多的問題,得勝榮耀主。
–引自于中旻《撒母耳記上箋記》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為何說非利士人被大衛擊敗,對以色列人有著重大的意義?
2. 大衛統治全以色列,對人民「秉公行義」,給你的啟發是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