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叁、從掃羅到大衛(十六1~三十一13)
一、撒母耳膏立大衛和掃羅被惡魔攪擾(十六1-23)
9章與16章是本書的分水嶺,在9章中,統治以色列的權力從撒母耳過渡到掃羅;本章則講述統治權從掃羅轉換到大衛。
因此,本書的第一段敘述了最後的士師撒母耳(1-8章);第二段敘述首任王掃羅(9-15章);第三段記敘了大衛將是成為統一王國的君王(16-31章,至撒下二4節才登上王位)。
(一)撒母耳往伯利恆見耶西(1-5節)
1.神厭棄掃羅,預定大衛(1節)
「耶和華對撒母耳說:我既厭棄掃羅作以色列的王,你為他悲傷要到幾時呢?你將膏油盛滿了角,我差遣你往伯利恆人耶西那裡去,因為我在他眾子之內預定一個作王的。」
「伯利恆」:位於耶路撒冷以南八公里,也是耶穌的出生地。字義是「麵包之家」。
「耶西」:字義是「我擁有」,是路得和波阿斯的孫子(得四17、22)。
「預定」:原文是「看見」,詞尾顯示這應該是「為我自己看中」的意思。
此時大約西元前1025年左右。當時撒母耳仍在為掃羅的失敗感到惋惜而憂傷,上帝卻要他到伯利恆人耶西兒子中尋找一個預定作王的。
掃羅是按照人的標準選上的王(九2,十21),但大衛是按照神的標準被揀選預備的王(7節,徒十三22)。從這一點上看,與其說掃羅開始了以色列的君王體制,不如說是大衛成就了以色列神政王權體制。這也如實應驗了「立耶和華你神所揀選的人為王」(申十七15)的預言。
2. 撒母耳奉神差遣到伯利恆(2-5節)
「撒母耳說:我怎能去呢?掃羅若聽見,必要殺我。耶和華說:你可以帶一隻牛犢去,就說:我來是要向耶和華獻祭。你要請耶西來吃祭肉,我就指示你所當行的事。我所指給你的人,你要膏他。」(2-3節)
「必要殺我」:由拉瑪到伯利恆會經過掃羅的基比亞,因此可能會被掃羅識破而被殺。
「你所當行』:指膏立神所指定的人。
「你要膏他」:原文是「你要膏他歸我」或「你要為我膏他」。
撒母耳深怕他的行動激怒掃羅惹來殺身之禍,上帝卻要他以獻平安祭為名去伯利恆,這就引起一個討論的議題: 上帝是不是要求撒母耳說謊?
其實並非如此,平安祭應該是膏立君王前的一個儀式,就如膏立掃羅前也是先有獻祭(參九12-27)。
因此,上帝是要求撒母耳去行立君的程序,並不是要他說謊,只是不刻意說明所有事實,就如同當初事先私底下膏立掃羅一樣。也許我們可以使用新約的「靈巧如蛇」作為這裡的原則。
城裏的長老對撒母耳的到訪感到意外,都「戰戰兢兢地迎接他」,以為他要來宣告或執行審判,問他說:「你是為平安來的嗎?」(4節,七15-16;十五33)撒母耳答覆說「為平安來的」(5節),這裡的平安指的為「平安祭」。都講平安,但所指的事不同。
「戰戰兢兢」:不知道伯利恆的長老為何害怕,不過撒母耳可能不常到伯利恆獻祭,這種不太尋常的事情,讓長老們擔心恐怕有大事要發生。
「是為平安來的嗎」(4節):詢問撒母耳是以祭司的身分來獻平安祭,或是以先知的身分來宣告神的旨意。
「他說:為平安來的,我是給耶和華獻祭。你們當自潔,來與我同吃祭肉。撒母耳就使耶西和他眾子自潔,請他們來吃祭肉。」(5節)
「自潔」:指藉著沐浴身體、洗衣服和制欲(參出十九10-15;撒上二十一4-6),並經過分別為聖的儀式,然後才能吃祭肉。
「耶西和他眾子」:耶西可能是伯利恆城的望族(參得二1;四21-22),甚或是長老,故特別受邀。
(二)撒母耳膏立大衛為王(6-13節)
撒母耳一看見耶西的大兒子以利押,心裡就認定是他,上帝卻回答他:「不要看他的外貌和他身材高大,我不揀選他,因為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6-7節)
「外貌」:意指外表容貌,包括顯在人眼前的作為,往往是故意表現給人看的假象。
「內心」:意指裡面的存心,旁人往往無法看透。
人所具備的外在條件並不是永遠或完全的。從掃羅身上吸取的教訓來看,他出眾的外貌並不能掩蓋自私而殘缺的人格(參撒上九2)。神不看人的外表,喜悅與所有人相交。所有人均是按照神的形像造的,不會像人所想的受外在條件的侷限。
一連看完七個兄弟,都被上帝否決了(8-10節)。「撒母耳對耶西說:你的兒子都在這裡嗎?他回答說:還有個小的,現在放羊。撒母耳對耶西說:你打發人去叫他來;他若不來,我們必不坐席。」(11節)
「坐席」:原文是「環繞」,可能指繞行祭壇,經祭司行潔淨儀式後才入席分享祭肉。
在撒母耳的堅持之下,耶西只好派人去把在野地放羊,最小的兒子大衛找來,「他面色光紅,雙目清秀,容貌俊美。耶和華說:這就是他,你起來膏他。」(12節)
「撒母耳就用角裡的膏油,在他諸兄中膏了他。從這日起,耶和華的靈就大大感動大衛。撒母耳起身回拉瑪去了。」(13節)
「膏了他」:這次私密的膏立是大衛三次受膏的第一次。他第二次是受膏作猶大的王(撒下二4),第三次受膏作全以色列的王(撒下五3)。
「耶和華的靈」:指神的靈,亦即聖靈。
「大大感動」:意指從此聖靈停留在他身上,並引導、推動、影響他的一生。
在此順便提兩個問題:
1. 大衛的其中一個兄長名字叫「沙瑪」(9節),但是在另一處卻寫成「示米亞」(代上二13),原因為何?
依照希伯來文的正確讀音,歷代志上的讀法是正確的,也就是「示米亞」;至於此處「沙瑪」的讀法,只是由於某些區域對這字有不同讀音,尾音不見了,所以會產生另一個名字。
2. 耶西之子大衛,是第七子或第八子?
這裡記載耶西的七個兒子都看過了,後來才叫大衛,可見大衛是第八子。但歷代志上記載耶西眾子之名,大衛卻是排第七子(參代上二13-14)。
主要原因,當大衛年少時兄弟都齊全,所以,他是八子。歷代志上是當大衛作王時記的,那時他其中一個兄弟已死亡,死時可能尚未成年,他的名字就不列入家譜中。所以,大衛就被稱為第七子。
《外貌與內心》
「因為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撒上十六7)
掃羅身材出眾,「身體比眾民高過一頭」(撒上十23)。難怪以色列民向他歡呼,因他們都能看見他的頭。然而,人的頭是何等容易時常攔阻神的旨意!
大衛似乎懂得這一點,因而這位合乎神心意的人,再三地把屬人的理由放棄,只憑著簡單的信心而行動。
當他要面對歌利亞時(歌利亞的頭,比掃羅的頭更加特出),他拒絕戴頭盔,穿鎧甲,只帶著杖和五塊光滑的石子,以及一個甩石的機弦出去。那塊瞄準的石子一發出,射進了巨人的額裡,那巨人就倒下來了,那一天,大衛便顯為是未來的以色列君王。
從歷史來看,我們的對手歌利亞(撒但),已經在各各他被毀滅了,但從屬靈方面來看,掃羅(老舊的己)卻仍在我們裡面生存著。今日許多基督徒,難處就是受他們自己的頭所管理。
然而,我們不要轉向裡面專看自己,因掃羅並非我們的敵人,而他的日子已被數算定了,如果這位具有牧者心腸的大衛要在我們中間設立寶座,我們對於那個沒有受割禮的非利士人(撒但),就必須有一種明確的態度。
在屬靈的意義上來說,我們必會遇到那非利士人,而我們一定要勝過他。
–引自倪柝聲《曠野的筵席》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上帝要撒母耳以獻平安祭為名去伯利恆,上帝是不是要求撒母耳說謊?
2.默想這句話:「因為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