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三、往羅馬的最後一段航程(11-16節)
在米利大島停留三個月之後,保羅一行人搭上一艘從亞歷山大來的船,這船名叫「丟斯雙子」,是停在那海島過冬的。船到了敘拉古,在那裡停留三天;然後前行第二天來到部丟利(11-13節),開啟了最後的行程。
(一)在部丟利接受弟兄的款待(14節)
「在那裏遇見弟兄們,請我們與他們同住了七天。這樣,我們來到羅馬。」
「弟兄們」:指在主裏的信徒。
「羅馬」:西元前九世紀就已經存在,此城是建立在七座小山丘上。當時是羅馬帝國最大的城市,人口約一百萬人。
保羅不單從死裏逃生,後續的行程中,到了部丟利,還有機會見到主內弟兄,可以有七天的時間彼此分享相交,使他內心得到莫大的喜樂。
保羅一行人在部丟利停留七天的原因不明,也有可能百夫長因為計劃變更,必須辦理一些手續。不管如何,保羅一行人是獲得百夫長的恩待,可以跟當地基督徒同住七天。
(二)在羅馬接受弟兄的款待(15節上)
「那裏的弟兄們一聽見我們的信息就出來,到亞比烏巿和三館地方迎接我們。」
「亞比烏市」:「亞比烏市集」或「亞比烏廣場」,距離部丟利大約140公里,距離羅馬約69公里。此處在當時是盜匪、刺客、騙徒聚集的地方。由此看來,保羅一行人走的是亞比安羅馬大道。
「三館」:三個酒店,三間旅館的意思,距離羅馬53公里。
羅馬的信徒們聽到他們抵達的消息,就到亞比烏市場和三館來迎接。經過了數月的航程及諸般的危險,最後終於到達目的地羅馬,並且受到弟兄的接待及歡迎。
亞比烏市場和三館這兩個地方,都是通往義大利南部的大路上必經之地,位於羅馬與部丟利之間。他們專程過來迎接保羅,使他大得鼓勵,知道在城裡有主內朋友。
(三)放心壯膽接受要來的審判(15節下)
「保羅見了他們,就感謝神,放心壯膽。」
「放心壯膽」:「得到勇氣」、「提起勇氣」的意思。
從保羅決心返回耶路撒冷接受猶太人的逼迫,至今事態一直發展,現在終於進入了新的階段,可以繼續為主作見證。
(四)得官府准許,不用住在監牢(16節)
「進了羅馬城,(有古卷加:百夫長把眾囚犯交給御營的統領,惟有)保羅蒙准和一個看守他的兵另住在一處。」
保羅獲准有自己的住所,不是坐監牢,是個私人住宅,他可以與看守的士兵另住一處。結果,得到比想像中更多的自由來宣講福音。
可能是因為巡撫非斯都在解送保羅的奏書上,陳明他並沒有犯下甚麼該死的罪(參徒廿五25-27;廿六31-32),因此得到特別的優待,不必與其他的囚犯一同關在監獄裏,只須兵丁看守,以防脫逃。
四、保羅在羅馬城中的活動(17-31節)
(一)保羅請猶太人的首領來(17-20節)。
保羅在新的居所一安頓好,首先就請了羅馬的「猶太人領袖」來,因為他被限制活動範圍,不能出去訪問他們。保羅向他們說明來羅馬的因由,辯明自己「並沒有作甚麼事干犯」本國的百姓,和祖宗的規條(參廿五8)。可是,他卻被猶太人交給羅馬人(17節)。
經過羅馬官府的審訊,並沒有查出任何猶太人的控告的事情,證明他沒有犯了該死的罪,羅馬人也願意釋放他(18節)。
上訴該撒的原因,是由於猶太人不服羅馬人想釋放保羅的決定。保羅清楚表明,他並非對本國首領的作為,有什麼攻擊的用心(19節)。
因此,保羅招聚他們,是要叫羅馬的猶太人知道事情的真相。他受審的主因,亦即他一直所堅持的,乃是以色列的「盼望」的真諦,他說:「我原為以色列人所指望的,被這鍊子捆鎖。」(20節)他是因傳講彌賽亞的來臨與復活而受審。
「以色列人所指望的」:大概就是指「彌賽亞的來臨」或者保羅在之前所提的「死人復活的盼望」。
保羅傳福音一貫的原則都是先傳給猶太人,到了羅馬也不例外。保羅在此處只是簡單的為自己辯護,並沒有說明太多事情的細節。
(二)猶太人的首領表明對保羅並沒有成見(21-22節)。
羅馬猶太人回答保羅說,他們完全不知道這些事。他們也沒有收到耶路撒冷任何指示,要他們在庭上代表猶太人一方控告保羅,耶路撒冷也沒有差猶太使者來報告保羅的控案(21節)。
可是,他們也有興趣聽聽保羅自己的申辯。他們已知道一點關於這基督教派的事(廿四14),因為羅馬也有個活躍的教會,又知道他們常被攻擊(22節)。
此時航行的季節剛剛開始,大概真的沒有人或公文到羅馬指涉保羅的事情。不過,在羅馬的猶太人大概不會真的插手管這種事情,因為訴訟要花費大筆經費。
而且羅馬政府才剛剛把猶太人驅逐出境(西元49年,羅馬的猶太人發生暴亂,導致羅馬皇帝把所有猶太人驅逐出城,且這個暴亂還可能與基督徒有關),猶太人大概會希望低調行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三)保羅用以賽亞的預言說明,猶太人棄絕福音將使福音傳給外邦人(23-29節)。
約定了日子,就有許多人到他的寓處來,這表示他們「接受他款待的意思」。這次保羅述說的主題,不是有關他自己的景況,而是為了傳講福音。他講論證明神國的道,引摩西的律法」和「先知的書」,以耶穌的事勸勉他們(23節)。
正如以往的經驗一樣,保羅所得的反應褒貶不一(24節)。有人信他所說的,也有人不信,彼此領受並不相同。他們臨走之前,保羅發表最後談話,說「聖靈藉先知以賽亞,向你們祖宗所說的話,是不錯的」(25節)。
保羅引用了以賽亞書做結語:
「你去告訴這百姓說:你們聽是要聽見,卻不明白;看是要看見,卻不曉得;因為這百姓油蒙了心,耳朵發沉,眼睛閉著;恐怕眼睛看見,耳朵聽見,心裡明白,回轉過來,我就醫治他們。」(26-27節,參賽六9-10)
這經文是早期教會所熟悉的,主耶穌曾引用過(路八10;參太十三13-15;可四12),約翰也引用過(約十二39),保羅自己向羅馬人也寫過(羅十一8)。
神對子民說,不管他們「聽」多少,「看」多少,他們永不明白,不曉得神的話;這是神的審判,因為他們自己使心剛硬,聽不進神的話;他們使自己盲目耳聾,怕聽見看見神攪動人心的話,就得著醫治。
最後保羅說,救恩的信息如今傳向外邦人,而且他們將會有更好的反應(28節)。「(有古卷加本節:)保羅說了這話,猶太人議論紛紛地就走了。」(29節)
由此看來保羅租用的房子頗大,能夠容納不少人來聽他講道。很可能是羅馬教會給予保羅經濟方面的支援。
(四)保羅在羅馬傳福音兩年,無人禁止(30-31節)。
「保羅在自己所租的房子裏,住了足足兩年。凡來見他的人,他全都接待,放膽傳講神國的道,將主耶穌基督的事教導人,並沒有人禁止。」
「住了足足兩年,」表示保羅等了兩年,案件仍未解決。耗費這麼長的時間,其原因或許是:(1)傳召原告從耶路撒冷來羅馬出庭作證,來回拖延;(2)向各地查證,保羅是否有鼓勵作亂、背叛該撒(徒廿四5;廿五8)的事實。
「放膽傳講神國的道」:神的國乃是本書的重點之一;《使徒行傳》開始於神的國(徒一3),又結束於神的國。
「將主耶穌基督的事教導人」:『教導』與『傳講』不同;傳講是重在宣告、傳揚,教導是重在門徒訓練。對於世人,保羅傳講神國的道;對於門徒,他就將耶穌基督的事教導他們。
保羅此時手被鍊子捆鎖,不可能織帳棚賺取生活所需,因此極可能是靠各地教會給他的餽送和幫助維生(參腓二25;四18),這是基督徒強大的福音後勤,也是許多美麗見證背後的故事。
「並沒有人禁止」:又可譯作『並沒有受到甚麼阻礙』或『完全自由無阻』。《使徒行傳》就是如此在勝利的呼聲中結束了。
若干跡象顯示,使徒保羅在這兩年之後,曾經獲得了短暫的釋放。
許多解經家推論,在《使徒行傳》結束以後,保羅曾經從羅馬回到馬其頓、革哩底、尼哥波立、特羅亞、米利都等地訪問眾教會(參提前一3;多一5;三12;提後四13,20),很可能在還沒到達以弗所之前就再次被捕(參徒廿38),最後終於為主殉道了。
《突破監牢的事奉》
「保羅在自己所租的房子裏,住了足足兩年。凡來見他的人,他全都接待,放膽傳講神國的道,將主耶穌基督的事教導人,並沒有人禁止。」(徒二十八30-31)
使徒行傳的最後,記載保羅在羅馬的兩年當中,有美好的事奉:
1.不停止傳福音(30節)
正如在經文中的記載,他在自己的房子裏接待客人,傳講福音。他除了有路加及亞里達古陪伴左右之外,還有好些同工。各人都可以自由外出,帶領人回到保羅家中,保羅便與他們談道,結果很多人因而信主。
保羅在羅馬產生的影響,遠遠超過他的想像。阿尼西母便是一例,他本是腓利門的奴僕,但是偷偷逃走了,結果在羅馬遇見保羅而信主。於是保羅打發他回到主人腓利門身邊,並寫了腓利門書。
2.繼續寫書信給教會
他在這段時間也寫了數卷的監獄書信,即以弗所書、腓立比書、歌羅西書及腓利門書,帶給教會寶貴的提醒及教導。
保羅前後做了五年的囚犯(羅馬兩年,之前三年),在這無法自由行動的漫長歲月中,他卻是將福音傳得更廣更遠。
使徒行傳記載到這裏便結束了,沒有再交待保羅以後的命運及事蹟;然而這卻足夠成為主的見證及我們效法的榜樣。但願各人都有保羅的負擔,至死忠心傳揚福音。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保羅來到羅馬,弟兄們如何款待他?
2.保羅在監獄,第一件事情做甚麼?這樣做有何意義?
3.保羅在羅馬監獄兩年時間,做了甚麼事?你學到甚麼功課?
使徒行傳閱讀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