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三、保羅在猶太人面前的自我辯白(二十二1-21)。
(一)保羅陳明自己的背景是法利賽人(1-3節)。
保羅得到講話的機會,對群眾使用「父兄」的稱呼(1節),與司提反所用的一樣,是一種對年長者的尊稱。保羅這時用他們本土的話來發言,是引人注意的妙法,甚至會帶來一點同情,所以都安靜下來聽(2節)。
「諸位父兄」:表明保羅與猶太教的傳統認同,即使這些人是逼迫他的,他還是認為這些人是他的「骨肉之親」。
保羅首先強調他是個忠貞的猶大人身份。他的自我介紹包括三方面(3節):他的出生、早年父母的教養(尤其是母親)、然後是他受的教育(父親及其他教師)。
他是生在大數的猶太人,卻在「這城」生長,就是指「耶路撒冷城」,因保羅很年幼就被帶到耶路撒冷來了。他成長的第三部就是教育,在迦瑪列門下受教,這可是首屈一指的法利賽教師。
「迦瑪列」:此人的祖父Hillel是法利賽兩大門派之一的創始人,家學淵博。他也是保羅的老師,後來成為公會的領導人。
保羅在此認同逼迫他的猶太人是他的父兄,用他們的語言講話,又說他們目前的舉動是「熱心事奉神」。表示他相當體諒猶太人今天做這樣行為背後的動機。
(二)保羅陳明自己由逼迫者變成基督徒的過程(4-16節)。
1.他過去是逼迫基督徒的人(4-5節)。
「我也曾逼迫奉這道的人,直到死地,無論男女都鎖拿下監。」(4節)
「直到死地」:指逼迫人使陷於絕境,甚至處死。保羅的話,是為了使他與聽眾們覺得他是與他們站在同一陣線上。他熱心守護律法、逼迫基督教會(這道)、甚至直到死地。
保羅強調他的行動,有猶太官員的證明,是他們授權保羅執行這任務的,特別是從大馬色緝捕信徒這件事(5節)。
2.他在前往大馬色逼迫基督徒路上遇見復活的基督(6-11節)。
接著,他敘述後來如何成為基督徒。先是自述大馬色路上發生的事,時間是在正午,他見大光照耀他,比正午的烈日更猛烈(6節)。於是他被擊倒在地上,聽見天上有聲音對他說話: 「你為甚麼逼迫我?」(7節)
「約在晌午」:就是中午日光最烈的時刻,由此可見下句所說的『大光』必定更甚於太陽直射之光。
「你為甚麼逼迫我」:掃羅所逼迫的是教會,但主的話表明逼迫教會就是逼迫基督,因為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林前十二27;弗一22-23)。
「我回答說:主啊,你是誰?祂說:我就是你所逼迫的拿撒勒人耶穌。」(8節)原來是復活的耶穌親自向他顯現。
「耶穌」:意即那被釘十字架,死了卻又復活、升天的拿撒勒人耶穌。當耶穌在世時,掃羅從未直接逼迫過祂。在這裏,主給掃羅看見,當他逼迫耶穌的門徒時,就是逼迫耶穌。
「與我同行的人看見了那光,卻沒有聽明那位對我說話的聲音。」(9節)
「卻沒有聽明那位對我說話的聲音」:意即他們只聽見說話的聲音(參徒九7),但不懂得、不明白所說的是甚麼。
他補充說,同行的人聽不明說話的聲音,只「看見大光」。卻聽不清楚那位對我說話的聲音。
「我說:主啊,我當做甚麼?主說:起來,進大馬色去,在那裏,要將所派你做的一切事告訴你。我因那光的榮耀不能看見,同行的人就拉著我手進了大馬色。」(10-11節)
「起來,進大馬色去」:主對這樣厲害逼迫教會的掃羅,除了質問他『為甚麼逼迫我』(7節)?並警誡他『你用腳踢刺是難的』(徒廿六14)之外,竟沒有一句責備的話,反而是對他有指引和託付。
「在那裏,要將所派你做的一切事告訴你」:主的意思是說,你所當作的事,我不在這裏直接告訴你,而要在那裏藉別人告訴你。這一個是身體的啟示,主給保羅看見身體的原則。雖然他是一個主所大用的器皿,但是主還用另一個人去幫助他。
他因為被強光照射,眼睛失明,甚至需要同伴把他領進大馬色去。同伴雖然也見大光倒地(廿六13-14),卻立即復原了(九7);他們只暫時見了大光,並沒有見異象。
3.亞拿尼亞幫助他並告訴他神揀選他(12-16節)。
「那裏有一個人,名叫亞拿尼亞,按著律法是虔誠人,為一切住在那裏的猶太人所稱讚。」(12節)
「按著律法是虔誠人」: 虔誠而遵守律法的人。這句話對那些聽眾而言,相當重要,因為當地所有的猶太人都稱讚他。
關於亞拿尼亞的部份,這裡記載的比之前所記載較為簡略。首先記述亞拿尼亞使保羅的視力恢復(13節)。保羅視力得以恢復,印證亞拿尼亞對他說的話,確實是從主來的(14節)。
這啟示的目的,是要保羅作見證人,將所見所聽的向萬人做見證(15節)。萬人指猶太人及外邦人(九15,廿二21,廿六17,加一16)。因此,保羅這時受審,不只是被控污穢聖殿,破壞猶太教(廿一28),更重要的,是作為耶穌的見證人。
「現在你為甚麼耽延呢?起來,求告祂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16節)
「求告祂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本句直譯:『…起來,受洗;並且求告主的名,以洗去你的罪。』
第二個子句特別指出『求告祂的名』,乃是保羅洗去他的罪的憑藉。因為他從前的罪行就是『多方攻擊拿撒勒人耶穌的名』(徒廿六9),並且到處捉拿並殘害求告主名的信徒(徒九21)。
然後,亞拿尼亞要求保羅求告耶穌的名,並且受洗。保羅的受洗,表示他相信耶穌,又象徵罪得赦免,這裡特別指逼迫的罪。
羅馬天主教誤用這節聖經,以為人相信了還不夠,必須再加上受洗,才能洗罪。因此,他們替臨死的人施洗,以免他們的罪還留著,死後要被討罪。
但這裏的『洗罪』是重在指洗去『人面前』的罪,清洗在人觀感中所留下的罪行。我們藉著受洗,向世人表明我們是信奉主名的人,主耶穌的寶血已經洗淨了我們的一切罪。
所以此處受洗的洗罪,是為著今後在人們中間的生活,而不是為著死後的審判(參徒二38)。
《保羅蒙召的記載》
使徒行傳對保羅的歸主與蒙召有三段記載:
1.蒙召的經過(徒九1-19)
概述保羅(原名掃羅)歸主以及蒙召的經歷,其目的不是詳細記錄,因此與後面保羅的自述大同小異,後面兩次的自述因為對象不同,而重點與刪減之處也略有不同。
2.對逼迫他的百姓作見證(徒二十二1-21)
保羅帶著殉道的決心回到耶路撒冷,在此面臨百姓的躁動,因而決定對百姓作見證並勸百姓歸向耶穌。
在這一段裡,保羅提到自己曾經學習嚴謹的宗教律法,並熱心逼迫信奉這道的人。還提及按著律法是虔誠人的亞拿尼亞,意欲勸說百姓:相信耶穌,並不違背傳統猶太信仰。
後面保羅表示耶路撒冷猶太人拒絕真道,於是他蒙召往外邦傳揚福音。
保羅提及司提反受害時,自己是迫害者的一員,似乎表示他相信縱使他在這裡受害,上帝仍會在百姓中興起人繼續傳福音。
3.對希律亞基帕二世的見證(徒二十六9-18)
上帝告訴保羅他將在羅馬為主作見證(徒二十三11),因此保羅理解到他不會在耶路撒冷殉道。此處保羅對著政治人物希律亞基帕二世講述福音,故重點放在為福音作見證,而省略瞎眼和亞拿尼亞的部分。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保羅向猶太人敘述自己蒙召的見證,他如何介紹自己?為何要如此介紹?
2.試著用自己的話略述,保羅陳明自己由逼迫者變成基督徒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