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十八章前三十節經文,記錄了耶穌最後一次去耶路撒冷之前,祂的公開事工中末後的幾件事。接著,「耶穌帶著十二個門徒,對他們說,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31節)從那裏啟開了耶穌最後一次的耶路撒冷之行。
因此,本段經文的背景,和前幾講中我們所思想的那些事的背景相同。祂的門徒仍和祂在一起。帶著批評態度的官長仍伺機行動,祂的四周則是一群尋常的、無組織的大眾。
十一、切求的寡婦(十八1-8)
「耶穌設一個比喻,是要人常常禱告,不可灰心。。」(1節)
第一個比喻是對門徒說的。大部分的聖經學者都認為,這個比喻在教導我們「切切的祈求」。不過在這裡要打破這個傳統見解,這個比喻重點其實是強調「禱告的生活」。
前面說過,在主最後顯現的那日,世界的光景就像挪亞和羅得的日子一樣。因此,住在那個世代的蒙召之人必遇到極大的難處。這個比喻就是在啟示:忠信之人在那樣不利的世代中應該常常禱告。
在那樣的世代裏,禱告是生活中所不可或缺的。我們的主實際上說,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只有一個選擇,不是禱告就是灰心。或者說,除非人們禱告,否則他們,必要灰心。
甚麼是「常常」禱告呢?
禱告不僅僅是說出一些字句而已,而是一種生活方式。
我們可能在人們不認為合適禱告的時候禱告;也可以不發一言的禱告。追根究柢說來,禱告乃是人生命傾向於神和屬靈事物的一種動力,就像保羅一樣,一心一意將心思放在屬天的事上。
從主的比喻,可以看出不義官和公義神之間的區別。不義官既不怕神,也不尊重人(2節)。他答應給寡婦伸冤的惟一理由,是他不願意被纏擾(5節)。
也就是說,那位不義的官是為了避免受纏擾,而答應寡婦的切求;神卻不然,祂是公義的神,他願意快快有所行動(8節上)。神沒有要求人費口舌來說服祂,也不要人擔憂。
注意「快快的」這個詞。神回答祂百姓的呼求時,比閃電還要迅速。祂的回答不一定總是以我們所希望的那種方式臨到,但祂一定回答。
由於我們的神會迅速地、隨時回答任何遭壓迫之人的正確呼求,因此我們能不斷地禱告。「要人常常禱告」,永遠將他們的生命與神的生命連結,與祂隨時的供應連結;並且知道,即使祂的回答不是我們所想要的,我們仍相信祂的回答總是最好的。
神所喜悅的不是臨陣磨槍的禱告,而是每天與祂親近的禱告。
主最後以一個問題來結束這個比喻。「然而人子來的時候,遇得見世上有信德麼?」(8節下)全句意即:當主再來的時候,在地上遇得見那有堅忍持久禱告的信心,堅信主再來替他們伸冤的人麼?
此處耶穌暗示問題不在上帝是否願意為人伸冤,而是到底有沒有人有信心還希望上帝幫他伸冤?這裏也暗示耶穌與終極伸冤者的關係,此處的上下文顯示「人子來」,等同於「上帝來伸冤」。
十二、法利賽人和稅吏(十八9-14)
第二個比喻顯然是特別對那群好批評的官長說的,他們自以為義,把別人看得一文不值。
上一個比喻與禱告生活有關,第二個比喻與自以為義有關。主在對付這群自以為義的人時,祂仍然是從禱告的生活來看。祂讓我們看見一個自以為義的人如何禱告。
「耶穌向那些仗著自己是義人,藐視別人的,設一個比喻,說:『有兩個人上殿裏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9-10節)
「有兩個人上殿裏去禱告」(10節),兩個人,在神眼中都是平等的,他們都是進去禱告的。他們一開口禱告,不同之處就出現了。
「法利賽人站著,自言自語的禱告說:神阿,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11-12節)
『站著』:雖是猶太人禱告時通常所採用的姿勢,但在這裏帶有誇耀似的意味,昂首挺胸,站在一個明顯令人注目的位置上。
『自言自語』:表明他的禱告不是說給神聽,乃是說給他自己聽。
禱告中他五次提到「我」(從原文看)。他承認有神,表面上他是在對神說話,實際上是在對著自己禱告;他無法逃避神,但他與神距離非常遠;他有頭腦的知識,但這無法使他與神連絡;他承認有神,但他心中所想的都是自己,即便是跟神禱告,他無法擺脫自己。
「那稅吏遠遠的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神阿!」(13節)
「那稅吏遠遠的站著」:表示他不敢引人注目。
「連舉目望天也不敢」:表示他對神畏懼。
他一開始說的也是同樣的話「神阿」,但接下去的話就顯露出他的觀念和態度:「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
他唯一一次對「我」的描述是「罪人」,以及對永恆的切望–「開恩可憐」。
兩個人,一個神;兩人開頭都稱呼神。其中一個人只想到自己的義,根本不在乎神;另一個人一心想到自己是罪人,他只能全心仰賴神的慈悲,他連舉目望天也不敢。法利賽人認為其他的人是罪人,而稅吏認為自己是罪人。
然而,主說出了天上的判斷,「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那是特別針對這兩個人說的,然後祂廣泛地論到一般的人,「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14節)
耶穌在這裡教導我們,這兩個人都是在聖殿中尋求稱義。一個在神面前自稱為義,另一個不是求神稱他為義,而是求神的慈悲。那自稱為義的,結果仍然是不義的;那尋求神憐憫的,回家之後就被算為義了。
在上帝面前看得見自己的不足與軟弱,是信仰中重要的元素。但是現在的講道與崇拜中,是否還著重這些?還是一味的要求上帝給我們更多更多的好處與福氣?我們真得配得那些恩典與福氣?
接著記載兩件事,第一件與孩童有關。
十三、耶穌與小孩(十八15-17)
「有人抱著自己的嬰孩來見耶穌。」(15節上)
在巴勒斯坦傳統上,做母親的會在孩子滿週歲的時候,抱他們到知名的拉比那裏,好接受他們的祝福。這就是這些母親所盼望耶穌做的。
「門徒看見就責備那些人。」(15節下)
我們不要誤以為耶穌的門徒硬心和殘忍,他們所做的乃是出於對主的體貼。他們十分清楚,也懷著萬分憂慮,曉得耶穌正向耶路撒冷行進,將去承受極大的苦難。因此門徒認為,萬萬不可在這個時候讓小孩子來打擾他們的主。
「讓小孩子到我這裏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神國的,正是這樣的人。」(16節)
「在神國的,正是這樣的人」:主不是說像『這些』而是說像『這樣』,顯明不是指年齡,而是指屬性;像小孩子『這樣的人』,是指像小孩子的純真、謙卑、依賴,這是進神國的要件(參太十八3)。
「我實在告訴你們,凡要承受神國的,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17節)
祂似乎這麼說:不管你禁止任何人,但不要禁止小孩子。然後祂將這個真理運用在眾人身上。祂說,除非你們都變成小孩子的樣子,否則你們永不能到我這裏來,也不能進入神的國。
《禱告不灰心》
「常常禱告,不可灰心。」(路十八1)
他墨蘭常喜歡向他的朋友述說早年的佚事。他說︰「我有一次被仇敵追逼,不得已藏在一所破屋中,我在那裡獨自枯坐了幾個鐘頭。那時萬念俱灰,再也沒有志氣和勇敢去幹前面的事業了。」
「在絕望中我看見一隻小小的螞蟻,背著一粒比它大數倍的殼,盡力向牆上拖走。它跌下來多次,但是每一次它仍舊努力向上。我曾數過它跌下來了六十九次,可是它並不灰心氣餒,第七十次它到達了高牆的頂上。」
那時我得了興奮,我終身不能遺忘這個教訓。–譯自《君王的佚事》
我們如果看以前許多禱告都得不著答應,因此就有點灰心,我告訴你,那就不是信心的禱告了。信心的禱告看以前沒有得到答應的禱告是一種鼓勵,一種證據,暗示我們神的答應的來到是更近了,就在前面了。
從起初到末了,主的教訓和榜樣都告述我們︰應當常常禱告,不可灰心;懇求的禱告若是沒有得到答應,就該集中所有的力量,繼續求神,直等到神給你應許,或是成就。
如果神已經聽了你的禱告,這並不是說,禱告可以中止了,仍該繼續,只是懇求的禱告應當改為讚美和感謝的禱告。–亞塞
大音樂家魯賓斯坦有一次說︰「如果我一天不練習音樂,我自己會覺得;如果兩天不練習,我的朋友會覺得;如果三天不練習,人人都會覺得。」我們的禱告也是如此,若不常常禱告,你和別人都會發覺︰你的禱告是走了樣的。
慕勒先生曾為他五個不信的朋友禱告。他天天求神不肯放鬆,雖然一時看不見什麼效果,可是他絕不灰心,一直繼續求神。
結果︰五年之後,第一個朋友得救了;十年之後,第二和第三個朋友得救了;二十五年之後,第四個朋友得救了;莫勒死後好幾年,第五個朋友得救了。他在禱告上所花的工夫,並不是徒然的。
–引自《荒漠甘泉》一月19日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如何解釋「禱告一種生活方式」?
2. 法利賽人和稅吏的禱告,差別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