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六、聰明管家的比喻(十六1-18)
(一)應善用才智,來努力爭取天上的保障和獎賞(1-8節)
「耶穌又對門徒說:『有一個財主的管家,別人向他主人告他浪費主人的財物。」(1節)
「耶穌又對門徒說」:前面祂主要是對法利賽人和文士說的,現在祂轉過來對祂的門徒說話,但祂說話的時候心中仍想著法利賽人。
這裡說,「有一個財主」,後面說,「法利賽人是貪愛錢財的」(14節),然後祂再度說到「有一個財主」(19節),祂先對門徒說一個故事,接著就簡明扼要的說到有關「錢財」的教訓。
今天這個故事顯明了一個不義之人的狡猾和聰明,他到最後還是不義的,他所作的是不對的。他沒有權利去變更賬簿,他這樣作的目的,是在他被奪去管家的職分時,這些朋友能接待他。這真是聰明絕頂的辦法!
有人欠了一百簍油,他在賬上減去五十簍(6節);另一個人欠了一百石麥子,他改成欠八十石(7節)。他已經浪費了他主人的財物,並且快要丟掉飯碗了,結果他怎麼做?他決定繼續浪費他主人的財物,以求自保。他真是個十足的無賴!
他說他無力鋤地,很可能他並非無力做,而是不願意去作;他說他恥於去討飯,這話聽來不錯,其實是證明他的驕傲(3節)。耶穌在故事結束時說,他的主人誇獎他做事聰明。
乍看起來,耶穌所說的這個故事似乎很奇怪,然而請注意,我們的主沒有絲毫稱讚那個人的意思。
「主人就誇獎這不義的管家作事聰明;因為今世之子在世事之上,較比光明之子更加聰明。」(8節)
本節上半是財主在誇獎這不義的管家,不是主耶穌在誇獎;並且財主所誇獎的,不是他的欺詐行為,乃是他作事聰明,也就是誇獎他在那種情況下所表現的精明、靈巧。
本節下半是主耶穌的評語:世人(今世之子)都曉得把握時機,為自己的安全爭取保障,信徒(光明之子)豈不更應善用才智,來努力爭取天上的保障和獎賞嗎(參太十16)?
主的意思是不敬虔、未重生的人,為他們在這世界上的將來做預備時,所顯示的智慧比真信徒積存財寶在天上時智慧更多。
主人誇獎這不義的管家作事聰明;可惜聰明反被聰明誤。「因為今世之子在世事之上,較比光明之子更加聰明。」可惜今世之子在屬天的事上糊塗;光明之子在「屬天」的事上反而是聰明了。
(二)當照著主的引導,適當地使用手中的錢財(9節)。
所以,我們應該藉著那不義的錢財,為自己結交朋友(9節)。
『不義的錢財』:並不是指以不義的手段所獲得的錢財,而是指今世錢財本身的性質原就是不義的,是不能使人稱義的。這個世界裏所有的財物,即使是循合法手段得來的,但在神的眼中看來都是神的對頭(參13節),都是不義的。
『結交朋友』:指照著主的引導,適當地使用手中的錢財,去幫助那些有需要的人。因為錢財只在今世活著時有用處,死後到神的國裏就毫無用處了。錢財的本身雖是不義的,但若肯為著主的緣故,常常供給別人,就會產生永存的價值。
想一想,是否有一些已經離世在天國裡的人,因著我們曾將錢財用在他們身上,而在那裏等候迎接我們?耶穌的教訓就是這樣,我們在永世中的光景,取決於今天我們怎樣使用我們的金錢。
祂告訴他們正確使用錢財的方法後,接著就向他們指出管理財務的原則就是要忠心。
(三)先在大事上有正確的態度,才能在小事上無差錯(10-13節)。
「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10節)
祂不是說,人在小事上忠心,在大事上「將會」忠心。祂是說,在大事上「也」忠心。意思是誰是在小事上忠心的人?「就是」那在大事上忠心的人。換句話說,如果一個人在大事上忠心,他將會在小事上忠心。
我們必須先在大事上有正確的態度,才能在小事上無差錯。甚麼是小事?甚麼是大事呢?小事就是「不義的錢財」,大事是指永恆的真理,和有關靈命的事情,就是「人與神的正確關係」。
所以才有以下的結論:任何人在使用不義的錢財上不忠心,就不要期望主將真實的錢財託付給他(11節)。接著說:「倘若你們在別人的東西上不忠心,誰還把你們自己的東西給你們呢?」(12節)
「別人的東西」,指世上的財物,它們生不帶來、死不帶去,都是受神之託暫時代為管理的東西。
「自己的東西」,指我們可以永遠擁有的屬靈財富,包括永生和神的獎賞。
惟有能夠帶到天上的,才是「自己的東西」,是創世以來為信神的人所豫備的(太廿五34)。
「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13節)祂所強調的是「事奉」。你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你不是愛這個惡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
當金錢控制一個人的時候,它能毀掉那人。當神控制一個人的時候,祂能造就那人。
神若控制一個人,這人並不是捨棄他的錢財,他乃是懂得管理他的錢財,為永恆的住所積儹財寶,使錢財成為人蒙福、神得榮耀的媒介。另一方面,人若受制於錢財,就會利用神,想佔神的便宜。
在這整個教訓中,我們的主向祂的門徒指明,生活中有兩種動機:到底是「愛錢財」,還是「愛人」。那些法利賽人和文士貪愛錢財,耶穌愛的是人。
我們若再深究,就會發現個中的原則。貪愛錢財,追根究柢說來,就是「貪愛自己」;愛人,其根源乃在於「對神的愛」。法利賽人和文士愛自己,因此他們貪愛錢財。耶穌愛神,因此祂也愛人。
《做金錢的好管家》
「倘若你們在別人的東西上不忠心,誰還把你們自己的東西給你們呢?」(路十六12)
我們的主論錢財及其用途。
1.錢財的性質
祂提到錢財,這是「不義的」。賺錢的人會不計代價甚至不折手段來求得,很可能成為一個敬奉偶像的人,每日都跪拜在瑪門廟中。
在他看來,那只是「小事」(10節),從錢財的性質來看,卻是很微小的,至少它不是真正的財寶(11節),也不能占為己有的,這是別人的,是神的(12節)。無論什麼都是領受來的。
2.錢財的用途
這是神的,但是神放在我們手中,看我們怎樣使用,然後祂才會將永世真實的錢財交托我們管理。
我們實驗一個孩子,先給他玩具錶,以後才放心給他真的錶。如果他弄壞了,你就不想再信他。他若用得小心,就可將家中其他的東西也交給他用。
神也這樣實驗我在用錢的事上,知道在新耶路撒冷的市場可信託我們多少款項。
3.在錢財忠心
為神代管總要謹慎,那不義的管家只為自己,也容易浪費,他用主人的錢財討好債戶,他以後失了地位也不致流落。
神就這樣安排,如果你用錢得當不僅可得著祂信任,而且在世界一切都過去之後,你必受歡迎被接到天上去。
–引自邁爾《珍貴的片刻》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主人如何誇獎這個不義的管家? 主耶穌對這誇獎的評語是甚麼?
2.如何解釋:「要藉著那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
3. 「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這句話如何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