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三)救恩的大筵席(15-24節)
與耶穌一同坐席有一個客人說,能夠與神國的福氣有分是多麼美好(15節)。主回答說,儘管在神國裏喫飯是多麼美好,令人惋惜的事實是,許多獲邀請的人因各種愚蠢的藉口而沒有接受。
祂就用比喻回答說,有一個人擺設大筵席,請了許多客(16節);筵席預備好了,他打發僕人去通知所請的客一切都齊備了(17節)。沒想到當僕人再次確認的時候,原來接受邀請的人卻沒有人願意出席(18節上)。
在當代的猶太和羅馬上流社會中,請人赴宴包括兩個步驟:第一步主人先打發僕人發出初步的邀請,然後到時再派僕人通知客人赴宴。當時在耶路撒冷的上層社會中還有人以「非兩次被邀則不赴宴」來誇口。因此這些客人是早就已經接受邀請,答應要來赴宴的客人。
若在此最後的時刻,客人不守約出席,是非常的不禮貌,甚至可說是對主人的侮辱,在阿拉伯的部落間這樣的舉動就等於宣戰(摘錄自馮蔭坤先生「擘開生命之餅」,基道書樓出版)。
世人推辭赴宴、拒絕救恩的理由有三類:
1.買地(18節):為錢財忙碌而無暇接受救恩;
2.試牛(19節):指世人忙於職業而忽略救恩;
3.新婚(20節):指家庭情感和社交的關係也會攔阻人接受救恩。
這三個推辭的理由都不太合理,地、牛都已經買了,妻子也娶了。似乎沒有什麼理由說一定不能去參加筵席的。地、牛都不會跑掉,妻子可以一起帶去,因此實在不是推辭的好理由。尤其地在買之前應該已經看過了,牛應該也試過了才對。
按當時的習慣,筵席一般是在下午的後半才開始,因此看地、試牛應該都可以等待明天早晨,而不必急在即將日落的筵席時間。因此這裡的推辭可能是一種「託詞」,甚至有侮辱主人之嫌疑。
總之,一切推辭的理由都是因為人只專注世界上的事物,而沒想到永生的事。
這比喻使我們想到一個偉大的事實,主耶穌在加略山完成了救贖的大工,福音的請柬依著所完成的工發出,沒想到卻一一被拒絕。
僕人回去報告主人,主人就動怒,要僕人去找一些本來沒有邀請的人來赴宴。於是,僕人再受命出去,城裏、鄉村、大街小巷邀請那些「貧窮的、殘廢的、瞎眼的、瘸腿的來」(21節)。
不久,僕人來回話說,主人所吩咐的已經辦好了,可是還有許多空位呢!主人就吩咐僕人再到路邊、籬笆那裏「勉強人」進來赴筵(23節)。並說,先前請的那些人,一個也不得享受筵席(24節)。
「勉強」:「力勸」、「促請」,意思是「理性的說服」而不是「強迫」的意思,帶有「催促」的含意。以往奧古斯丁以為這是「宗教迫害」的意思,於是這句話就變成許多人強迫人接受基督教信仰的根據,這實在是一個錯誤。
這是我們今天傳福音的榜樣,我們也當盡心竭力引人來赴這救恩的筵席。
1.「到城裏大街小巷」:即一般庶民所居住之地。
2.「貧窮的、殘廢的、瞎眼的、瘸腿的」:指那些自覺有需要的人。
3.「勉強人進來」:不是指強拖、強拉式的暴力征服,而是指盡力說服。
這是描述福音去到外邦人當中。他們不是被武力勉強(正如基督教界曾發生的歷史),而是被理由說服。慈愛的游說將人帶進來,坐滿主人的屋子(23節)。
「沒有一個得嘗我的筵席」(24節):不是指所有的猶太人都無分於新約的救恩,乃是警告那些冥頑不靈,若拒絕神的邀請,將導致被神棄絕的後果。
原先擁有優先權利的被邀者(指法利賽人或猶太人),居然自己放棄了權利,侮辱了主人,因而喪失了赴宴的資格。那些原本沒機會赴筵的弱勢羣體、外邦人,反倒有機會進入天國的筵席。
四、作門徒的代價(十四25-35)
(一)揀選門徒的條件(25-27節)
有極多的人跟從主耶穌(25節),但主耶穌要尋找那些愛祂、願意委身於祂的人,甚至在需要時為祂捨命的。祂這時開始篩選群眾,向他們闡明作門徒的嚴格條件。
「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26-27節)
1.愛主勝過親人的人(26節上):
主的意思並非說不可愛自己的親人,主乃是說要我們愛祂勝過愛自己的親人,對基督的愛必須過於所有其他的愛。一個門徒絕不能因為對家庭的顧慮,而偏離完全順服主的道路。
2.愛主勝過愛己的人(26節下):
主為我們捨命,用祂的寶血將我們救贖,因主愛的激勵,我們不應再為自己而活,乃為我們死而復活的主活(參林後五1-15)。我們的生活不能以自己為中心,必須要以基督為中心。
在猶太傳統中,外邦人皈依猶太教時,須要離開他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甚至自己的過往。此處耶穌的呼召等於轉換信仰,要改變自己的思想行為,跟隨救世主。
3.背著自己的十字架跟從主的人(27節):
十字架是指一個人甘願為基督的緣故,揀選的一條羞辱、痛苦、孤單、甚至捨己的道路。如果我們要竭盡一切為基督,就會經歷神的兒子在地上所遇到同類、從撒但來的反對。這就是十字架。
門徒必須跟從基督,意思是他必須過基督在地上時所過的那種生活,捨己、羞辱、逼迫、責罵、試探和被罪人頂撞。
「背自己的十字架」,在當時聽眾的耳中,意義就是「準備去被釘十字架」,因此「背自己的十字架跟從耶穌」的基本意義,就是隨時準備犧牲生命去面對最嚴苛的刑罰。
(二)兩個比喻(28-35節)
然後主耶穌用了兩個例子,總結前面的教導。這段經文恐怕是新約聖經中最多被誤解的一段了。
1 要清楚計算代價才決定要不要跟隨耶穌(28-33節)。
不管是蓋房子、打仗,都應該要慎重計算代價,才不會被人取笑或遭致嚴重的後果。而選定一個信仰作為自己生命的目標與價值觀的標準,自然也不應該輕率,應該慎重考慮後才做決定。
「這樣,你們無論甚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33節)
被誤解的原因出自一個小小的詞:「這樣」。
按耶穌的意思,這詞應該譯為「所以」。祂的那些條件顯示,一個人若跟從祂,就不能算計花費,不能和其它利益比較,不能在世俗的愛和耶穌的呼召之間討價還價。
祂不是告訴人,他們必須算計花費。祂乃是告訴他們,必須算計花費的是祂自己。祂是那蓋樓的人;祂是那爭戰的王。這就是祂舉出這兩個例子的原因。
祂說:「所以」。也就是解釋祂的條件為甚麼如此嚴格,為甚麼你們必須符合這些條件,否則不能跟從我。祂似乎這麼說:我在世界上,就是為了蓋樓,為了爭戰,因此我的工人和軍人的品質,對我是攸關重大的。
2. 只做一個形式上的基督徒是沒有作用的,最終會被拋棄(34-35節)。
「鹽本是好的;鹽若失了味,可用甚麼叫它再鹹呢?」(34節)
最後祂說,「鹽本是好的」。祂改變了比喻中的表號,再度使用祂早期事工中曾對門徒用過的此喻,那時祂說,「你們是世上的鹽。」
「鹽本是好的」,但它若失了味,又有甚麼用處呢?祂帶著諷刺說,「或用在田裏,或堆在糞裏,都不合適。」(35節)都沒有用處。耶穌說,人若沒有鹽的功用,對我來說他們都是無用的。
那些視基督教信仰為愉快、輕省道路的人,他們本身沒有氣味,在這世上不能產生防腐的作用,不能阻止腐化的蔓延,所以「只好丟在外面。」
然後,祂以一個挑戰作結束,「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35節下)表示會有很多人對上述的話聽不進去,因為他們沒有可聽的屬靈耳朵;但對於那些有屬靈耳朵的人,這些話相當緊要。
《塔尖上的福音》
「主人對僕人說:你出去到路上和籬笆那裏,勉強人進來,坐滿我的屋子。」(路十四23)
一個人拒絕上帝的救恩信息。有一天他的妻子告訴牧師:「金姆是一個好人,唯一的缺點就是不肯到教會來。」牧師說:「請你代我向他問好,我希望改天能和他談談。」
某日她告訴牧師:「金姆說如果你想見他,就請你到他工作的地方,因為他不肯來教會聽你講道。」牧師回答說:「好的,我現在就去。」金太太說:「現在有點不方便,因為他正在一個新教堂的塔尖工作。」
牧師不顧一切,立刻趕去,爬了許多階梯,終於在塔尖處找到那人。他就將上帝的救恩和基督為人的罪而死的事,講解給那人聽。過不多久,金姆就接受了耶穌。
他的朋友問起他的人生為什麼改變得如此之快時,他笑著說:「一個陌生人肯爬二百尺高的塔尖去告訴你耶穌的慈愛,這種誠摯態度,你真是無法拒絕他。」
當然,我們不一定人人都要這樣做,如果我們走幾步路到鄰居的門口按鈴,向他傳遞福音的信息,那是最簡單的事,我們肯嗎?
–摘錄自梁敏夫譯輯《清晨露滴》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 「勉強人進來」做何解釋?對你的提醒是甚麼?
2. 「背自己的十字架」,在當時聽眾的耳中是甚麼意思?這有何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