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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三、第一批歸回者的名單(一1-70)
本章之所以詳述回國之人數、各族、各家之登記,其中意義深長:
1. 這是表示各人都被重視,被神所記念,如同信徒名字被記在生命冊上一般。
2. 這是有產權的表徵,表示他們得著耶路撒冷土地的產業。
3. 表示他們可以享有宗教的利益,因為譜系是用來鑒別以色列民的身分。
(一)首領的名單(1-2節)
「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從前擄到巴比倫之猶大省的人,現在他們的子孫從被擄到之地回耶路撒冷和猶大,各歸本城。」(1節)
「巴比倫之猶大省」:原屬於巴比倫行省「河西省」的一部分,這時可能被分割出來獨立成一個行政區,由設巴薩任省長。可能也是因此導致原來統治該地區官員的不悅。
經文的意思是:原本被擄自巴比倫之猶大省的人如今回到耶路撒冷。
回到耶路撒冷的,有以色列民不同支派的人。作者由「從前被擄」到「從被擄之地回耶路撒冷和猶大」,描繪神的子民在路上必是興奮踴躍的,自由自在的,且是歡聲載道的。
「他們是同著所羅巴伯、耶書亞、尼希米、西萊雅、利來雅、末底改、必珊、米斯拔、比革瓦伊、利宏、巴拿回來的。」(2節)
「所羅巴伯」:巴比倫名字意思就是「巴比倫的種」。他是「約雅斤王」的孫子,西元前597年,約雅斤王被擄到巴比倫(王下二十四15)。
根據歷代志上的家譜(代上三19),所羅巴伯是約雅斤第三個兒子毗大雅的兒子。約雅斤的長子撒拉鐵沒有孩子,很可能所羅巴伯是透過收養或者「小叔代兄長留後」的傳統算為「撒拉鐵」的後裔。
「約書亞」:是約薩達的兒子,西萊雅的孫子。西元前586年耶路撒冷被毀時,西萊雅是當時的大祭司,被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在哈馬地的利比拉處死,約薩達則被擄到巴比倫。約書亞以大祭司的身份與所羅巴伯一起歸回耶路撒冷。
「尼希米、西萊雅、末底改」:都是一般的希伯來名字,不是聖經中那些有名的人。
接著所列的名單包括:平民(3-35節)、祭司(36-39節)、利未人(40-42節)、殿役與所羅門僕役(43-58節)、譜系不清者(59-63節)。他們浩浩蕩蕩回歸祖地,終於結束七十年的寄居生涯。
(二)平民的名單(3-35節)
他們男丁、女丁、僕婢等回國人數的總和,就是四萬九千六百九十七人,我們可以說是五萬人吧,會容易記憶。這裡的記載與尼希米記(尼七8-38)中人名大致一樣,但數字卻有一半有差異。使用「祖先的名字」與「祖先原居地」兩種方式來辨認與安置百姓。
問題: 以斯拉記第二章的人口數字(拉二3-35),與尼希米記第七章(尼七8-33)所記並不吻合,我們如何能解釋這個問題?
答案: 主要原因是兩位編者在不同環境寫成這兩份名單;以斯拉記的名單寫成於巴比倫,尼希米的名單則在耶路撒冷的城牆建成後,才寫成於猶大。既然寫成時間有一段差距,在這段期間可能有人去世,又或是基於其他因素,使兩段名單出現了差異。
本段所記的城市都在耶路撒冷十五公里以內,沒有任何一個城市在伯利恆以南,正應了耶利米的預言:「南方的城盡都關閉」(耶十三19)。
(三)祭司名單(36-39節)
祭司總共有4289人,約佔被擄歸回之人總數的十分之一。但祭司本有二十四個家族,這時只剩下四個家族。
(四)利未人名單(40-42節)
利未人歸回的人數很少(參考八15),僅有341人。由於利未人負責的工作比較粗重,可能很多利未人選擇留在被擄之地過安逸的生活。
「亞薩」:大衛分派負責在聖殿歌唱的三個家族之一。他們的職責詳細記載在 歷代志上(代上十五16-24)。亞薩也是利未人,是大衛王朝的聖殿音樂家(代上六31-32),專長於敲鈸。所以聖殿立根基時,亞薩的子孫是穿著禮服敲鈸的(三10)。
「守門的」:通常是利未人。基本職務是按著班次看守聖殿的門(代上九17-27),並看顧約櫃(代下三十一14),掌管「樂意獻與神的禮物、發放獻與耶和華的供物和至聖的物」。
(五)殿役與所羅門僕役之名單(43-58節)
本段所記回歸的殿役相對少,可能所負責的職務較低下,可能在被擄的日子,社會地位已提升,因此不願回猶大做低層人士。
「尼提甯」(43節):就是殿役,基遍人的後裔,乃分別為聖歸於會幕聖殿作劈柴挑水服事利未人的外族人(拉二43;尼七46;拉八20;書九23,29)。這名詞在聖經中共用過十八次。
「殿役」(43節):大衛賜給利未人的雜役(拉八20),很可能是戰俘以及外國人。
「所羅門僕人」(54節):所羅門時代命令服苦役的奴隸。指當年居於以色列境內為奴僕,未被所羅門王滅絕的亞摩利人,耶布斯人等。
這樣身分的人居然還願意歸回,而且數量還有近四百人(58節),他們回來應該還是會做粗重的聖殿工作,他們卻願意跋涉三個月回到耶路撒冷,其心志真是令人敬佩。反觀利未人僅三百四十一人回來,數量實在很少。
(六)不能確定是否是以色列人的名單(59-60節)
「從特米拉、特哈薩、基綠、押但、音麥上來的」:巴比倫征服猶大之後,把擄來的人安置在這些米所波大米的城鎮。這些地方的人可能是入猶太教的外邦人,也可能是與外邦人通婚的猶太人。
「特哈薩」:字義是「森林之山」,巴比倫荒涼山區,猶太人被擄至此從事墾植半世紀的聚居區。
特米拉等都是猶太人在巴比倫居住的城邑,原無人煙,巴比倫人將擄來的人移殖於此從事開墾。
(七)不確定祭司身分的名單(61-63節)
找不到族譜來證明他們祖先的祭司宗族有:哈巴雅、哈哥斯、巴西萊。由於他們不能證明他們的祖先是誰,算為不潔淨,所以不得作祭司。
猶太人的省長告訴他們,不可吃獻給上帝的聖物,直到能夠用烏陵和土明釋疑的祭司出現。
「基列人巴西萊」:大衛逃避押沙龍時,巴西萊曾送食物給大衛與其臣僕,後來婉拒大衛的好意,不肯進耶路撒冷。大衛就與他立約,臨終前還叮嚀所羅門要恩待巴西萊的後代。(王上二7)
「烏陵和土明」:「烏陵」意義為「咒詛」,「土明」意義為「完整」。
摩西律法中(出二十八16,30;民二十七21;利八8)記載這兩個東西是放在決斷的胸牌裡,決斷的胸牌又放在以弗得的帶子上。這兩樣東西是用來斷定「是」或「否」,但後來就失傳了。
(八)總數(64-70節)
回歸總人數與尼希米記(尼七66)一致。會眾人數總和 42,360人,與前面的加總二萬多人相去甚遠,可能的說法是:
1.二萬多人只把猶大、便雅憫支派算進去。
2.二萬多人是男丁數目。
此處所記也顯出歸回的人相當富有,擁有七千多名僕婢(65節)。以色列民眾到達目的地後,並未因城垣倒塌,田園荒蕪,滿目淒涼的景況而氣餒,相反卻是甘心盡力捐輸,為重建聖殿大發熱心(68-69節)。
耶路撒冷廢墟一片(參尼七4),當然容不下如此多回國的人。可能祭司、利未人和行政領袖,因獻祭的事和政務都急待處理,便住在耶路撒冷,其餘的回到猶大各城。
《謹慎的決定》
「尋查察自己的譜系卻尋不著,因此算為不潔,不准供祭司的職任。」(拉二62)
有些事可以不必太認真計較,有些事卻必須要認真。對於今世的事,只是短暫的,不必過分注意;對於屬神的事,是關於生命敬虔的事,不能不認真,因為是永恆的事。對於能以價格估算的事,可以不必太看重;對於只能以價值衡量的,則不能不看重。
所羅巴伯和耶書亞率領被擄的人回到猶大。人力那麼單薄,要建造的事情很多,誰都該想得到的,人多好辦事,應該是來者不拒,合力參與復興運動。但他們卻在清查人數,尋究譜系!特別是作祭司的,必須要查明白。
結果,發現有哈巴雅,哈哥斯,和巴西萊的三家子孫,譜系有問題。
這些人,長途跋涉,從巴比倫回來,卻受到這樣的冷遇!如果看他們的勞苦犧牲,奉獻的精神,真不該拒絕給他們服事的機會。這豈不給有心奉獻的人失望?
何況遇到存疑的事,總該從對人有利的方面想:為甚麼不算為潔淨,等到有證明不潔的把柄,再行查究?
再說祭司家族,在政治上有影響力。特別是巴西萊家族,代表約但河東的基列人,又是出身望族,他們的外祖是對大衛忠心支持的人(王上二7),在這需才孔亟的時期,絕對得罪不得,以免失去團結。
雖然這些都應該考慮,但神注重的是生命的問題,不能馬虎。
在王國分裂的時候,耶羅波安創設的金牛犢宗教,「照著外邦人的惡俗為自己立祭司」,只要出得起牛羊的代價,又自己志願出來服事,「就可作虛無之神的祭司」;但神的旨意是只有利未支派亞倫的子孫,可以作祭司(代下十三8-11)。
人是看天才,重才幹;神所要的是生命。教會必須要求事奉的人有重生的新生命,自然神會裝備他們屬靈的恩賜,而且蒙神選召,在神面前作聖潔的事奉。謹慎從事,才有復興。
摘錄自于中旻《以斯拉記箋記》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 本章之所以詳述回國之人數、各族、各家名單,其中有何意義?
2.利未人回歸人數極少,反映出怎樣的現象?對今天教會有何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