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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十五、何細亞及以色列的亡國(十七1-41)
本章記載以色列王國的歷史,也解釋覆亡的原因。
何細亞登基作以色列王,國土只剩下約但河西一隅。他原奉行親亞述的政策,一向臣服亞述王提革拉毗列色。後來大概因為亞述王於主前727年逝世,他便試圖借助埃及的勢力背叛亞述,導致亞述王撒縵以色攻打以色列而亡國。
(一)被擄之肇端(十七1-6)
何細亞於主前七三二年登基作以色列王(1節),他是以色列國最後一個君王,做王九年。此時加利利地和約但河東都已入亞述版圖,他只是亞述屬地上的臣僕,直到主前約七三○年才成為以色列獨力統治的王。
跟所有以色列王一樣,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只是不像在他以前的以色列諸王那麼壞(2節)。述王撒縵以色上來攻擊何細亞,何細亞就服侍他,給他進貢(3節)。
早在撒縵以色五世的父親在位時,何細亞就已經臣服於亞述,大馬色也被攻下。但是後來亞蘭與以色列都有反叛的跡象,所以撒縵以色五世西征,主要攻打腓尼基一代地區。不過同時也給以色列軍事壓力,避免以色列國叛變。
提革拉毗列色三世逝世(主前727年),兒子撒縵以色五世繼位,以色列王趁機停止進貢,且和埃及結盟。但是,埃及國力已衰,內部分裂,自顧不暇,無力援外。
主前724年,撒縵以色入侵以色列,何細亞率民力抗,先後三年(主前724~722年),終不敵;撒瑪利亞城陷,他也作了階下囚(4-5節)。以色列人被擄到亞述去,安置在哈臘城、歌散區的哈博河附近,和米底亞人的城市(6節)。
據亞述文獻所記,亞述王從撒瑪利亞城擄走百姓27,290人,是以色列民的第二次被擄(第一次見十五29及十六9)。北國以色列亡。撒縵以色五世攻下撒瑪利亞後不久即去世,由撒珥根二世繼位,把攻取撒城的功勞歸在他的名下。
這時亞述實施外遷政策已經幾乎有四個世紀之久。撒珥根外遷以色列人離開撒瑪利亞,又有將其他被征服的民族安置在撒瑪利亞境內。外遷政策的用意,是要讓被征服的民族,失去一切值得保衛的事物,使他們失去戰鬥意志。
這是後來猶太人跟撒瑪利亞人不相往來的歷史背景,因為後來住在撒瑪利亞的人,已經不再純是以色列人,而是各種民族的混血。
(二)以色列被擄之因由(十七7-18)
以色列滅亡總歸一句,就是「罪」。本段經文揭示了以色列犯罪地的幾事實。
1.離棄真神事奉偶像(7-12節)
他們事奉偶像的罪包括:敬拜別神(7節);隨從外邦(迦南)人的風俗(8節);以色列諸王引進非耶和華的儀式及風俗(9節)。這些王包括了耶羅波安一世(王上十二28-33)、暗利(王上十六25-26)、亞哈(王上十六30-34)、耶戶(王下十31)及耶羅波安二世(王下十四24)。
作者在此更加詳細地闡述他們的罪狀,包括在城中不論大小的地方遍地築起邱壇(9節,見十四4)。因為這樣做,就將對耶和華神及當地神祇的敬拜混雜,相融之風越來越盛。
而獻祭的地方,就是在所有的城鎮,從小村到大城造山丘上的神廟(9節);又立柱像和亞舍拉木偶(10節);又在神廟裡燒香(11節)。可能還包括在各青翠樹下的性交儀式及廟妓(11節,王上十四24;何四13-14)。
他們所做的這些拜偶像行為,都是神律法中所嚴嚴禁止的(12節)。
2.不聽先知勸戒堅不悔改(13-14節)
神曾經多次差遣他的先知、先見去警告以色列和猶大,要求他們離棄惡行,遵守神的誡命,就是神給他們祖先的法律,和神藉著祂僕人先知們傳給他們的法律(13節)。
但他們不肯聽從;他們像他們的祖先一樣頑固,不信靠耶和華他們的神(14節)。
3.背棄與神的約(15-18節)
他們厭棄神的教訓。不守他與他們祖先所立的約;不理他的勸誡;更糟糕的是去拜虛無的偶像,自己也變成虛妄。這些都是因為隨從鄰國的風俗,不聽從神的命令,去仿效異族人的原因(15節)。
他們離棄耶和華神的一切誡命。鑄造了兩頭金牛來拜;又造了亞舍拉女神的柱像;拜星辰,事奉巴力;把自己的子女燒獻給異教神明;又向通靈的和算命的問卜。他們出賣自己,做了耶和華看為邪惡的事,惹祂發怒(16-17節)。
所以耶和華向以色列人大大發怒,從自己面前趕出他們,只剩下猶大一個支派的王朝(18節)。
(三)猶大的罪與罰(十七19-20)
但是,猶大人民也不遵守耶和華神的法律;他們仿效以色列人民所接受的風俗。因此神棄絕所有的以色列人,懲罰他們,把他們交在殘忍的仇敵手中,最後從自己面前把他們驅逐出去。
列王紀編寫時,猶大也被巴比倫擄掠而國亡了。所以編寫的文士很容易就想到,猶大的命運其實跟這時候的以色列一樣,都是犯罪離棄神,導致國破家亡。
(四)重述以色列人之罪(十七21-23)
南北兩國分裂之後,北王耶羅波安引誘北國背棄神,使他們陷在大罪中。以色列人犯耶羅波安所犯的一切罪,並且不斷重複這些罪,直到神使他們被擄國亡,正如他先前藉他僕人眾先知所警告的一樣。
於是以色列人民被擄到亞述,一直住在那裡。
以色列人被擄,不等於北國十個支派完全消滅,所消滅的只是「以色列國」這個北國(何一6、9)。
亞述人擄走北國百姓前,十支派中已不斷有人投奔猶大,歸向大衛家;以後在北國多次動亂中,繼續有人歸回,侍奉耶和華(代下十九4;三十1,10-11,25-26;三十四5-7,33;三十五17-18等)。
從此角度看,南國猶大可以說包括了以色列十二個支派。換句話說,以色列這個民族藉猶大國得以保存。
《罪與罰》
「罪」導致了先祖被驅逐離開伊甸園。從那時起,罪也成為了人類一切禍患的根源。罪是人類最大的仇敵,它將自己所接觸到的一切盡行毀壞,不論是人,是國家,還是世界。
當初神應許亞伯蘭,將迦南全地賜給他的後裔;但因迦南人的罪尚未滿盈,所以他們要在埃及等待400年(創十五13-16)。後來迦南地的各族所以被以審判,是因為他們的罪滿了,所以從以色列人面前被趕出。
這樣,對於以色列人來說,還有什麼事,比他們效法迦南人的風俗更為愚蠢呢?迦南當地的居民,因為他們的惡行而註定要被毀滅,以色列人也是這樣。
以色列的諸王,當然要為引領百姓陷入罪中承擔責任;因為是他們引進並鼓勵對巴力那樣假神的崇拜;是他們使百姓遠離耶和華,而轉向最腐敗墮落的敬拜儀式。
但是,儘管如此,百姓自己也是難辭其咎,因為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所以,耶和華向以色列人大大發怒,從自己面前趕出他們,只剩下猶大一個支派。』(18節)
『猶大人也不遵守耶和華他們神的誡命,隨從以色列人所立的條規。』(19節)以色列國的厄運,對於猶大來說是個警告。儘管猶大暫時得以存留,但這舉國背道的猶大,除非他們悔改,否則難逃那臨到以色列的相同命運。
這節經文是為接著的歷史作鋪排,也看到後面的歷史發展。
「耶和華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赦免罪孽和過犯,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民十四8)
神是慈愛的神,也是公義的神,雖然不輕易發怒,但也絕不寬待罪惡。神的兒女必須時時檢驗自己,不讓罪惡殘留,以免養虎貽患,終至不可收拾。除惡務盡,這是蒙恩的不二法則。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 試著說明猶太人跟撒瑪利亞人不相往來的歷史背景。
2. 以色列國被誰滅亡?主要原因是甚麼?對你的提醒是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