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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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所羅門其他的事蹟(九10~十一43)
所羅門在耶路撒冷以外的事蹟需要從其他的資料來源取得。這些包括:1.與希蘭進一步協約(九10-14);2.大量使用非自願勞工(九15-25);3.自海上貿易謀利(九26-28)。
他似乎為了要從事建造聖殿與王宮的龐大工程(九15-19)而負債。接著所記,是在完成聖殿及王宮、早期的商業協定(五1-11)期滿之後的事。
(一)總論(九10-28)
1.與希蘭進一步協約(九10-14)
所羅門王就把加利利地的二十座城給了希蘭(11節)。
在整個工程中,推羅王希蘭幫助很大,不過他所供應的木材甚至黃金卻不是白白送出來的,他得了所羅門二十座位於加利利的城市。希蘭巡查過這些地方以後,似乎不滿意這筆交易(12節)。
這裡說的「城」並非專指城鎮,乃指任何的居民團體,由小村莊至大城市都可包括在內。在此應譯作『定居地』。所羅門為了要回報希蘭提供的金子(14節,這些金子共120他連得,約4200公斤),而將二十座「城」抵押作償。
這段經文有一些不同的探討,希蘭王對於這個交易並不滿意,因為將這些城取名「迦步勒」(13節),這名字的發音與希伯來文的「如同無物」相似。但有學者認為這詞來自阿拉伯文,意思是「抵押」。
若是看歷代誌下(八1-2),似乎暗示後來希蘭王把這些定居地歸還所羅門,這就表示應該是抵押品沒錯。
從其他記載也發現,後來希蘭因與所羅門一同經商,獲利甚豐(參代下九10,21)。由於腓尼基人與以色列人友好,並靠他們輸出穀物與油,所以希蘭與所羅門的關係應該並未破壞,甚至比其他分封的公侯更重要。
2.大量使用非自願勞工(九15-23)
所羅門王徵召勞工來建造聖殿和王宮,並且填平城東的窪地,建造耶路撒冷城牆。他也用這些勞工去重建夏瑣、米吉多,和基色諸城(15節)。這是為了加強重點城市的防禦工事,以護衛通向王國的主要通路。
夏瑣在米倫湖西南8公里,本為一個設防城(書十一1,10;十二19);米吉多為控制北方耶斯列平原進口的軍事據點(士一27);基色和南方猶大山地,控制西南面的非利士平原。這三城和下伯和崙(17節)及巴拉與達莫(18節),形成一條從北至南的軍事防線。
基色雖然在以色列的境內,多年來卻受制於埃及,在所羅門時代,法老將這個城邑給他的女兒作嫁妝。所羅門娶她為后,這城就交給以色列人管治(16節)。
所羅門又建造了儲藏貨物的城市、存放車馬的城市,和在耶路撒冷、黎巴嫩,以及國內任何地方他所想要建造的工程(19節)。
所羅門為這些龐大的建築工程,徵用了從前以色列人沒有滅盡的迦南人作苦工(19-21節)。至於以色列人,除了臨時為建聖殿之外(見王上五13),都沒有被強迫服役(22節)。
龐大的工程當然需要極多的人力來源, 有關這些非自願勞工,根據前面所記(五13-16),大概有兩種制度:
(1) 短期的,但較少見的,便是挑取以色列公民。但沒有以色列人會變成真的奴僕。
(2) 此處按種族提及非以色列人,但由傳統的七族中省略了迦南人(參16節)及革迦撒人(參:出三8;申七1,二十17)。
3. 建造米羅宮(九24)
所羅門的妻子─埃及王的女兒,從大衛城搬到所羅門為她新建的王宮以後,所羅門把城東的窪地填平了。
「米羅」(希伯來文意為「填平」),可能是宮殿東翼台地及城牆的延伸,或是將錫安及俄斐勒之間的低窪地填平而成(參15節;撒下五9;王上十一27;王下十二20)。
4. 聖殿敬拜及獻祭(九25)
所羅門一年三次,在他為上主建造的祭壇上獻燒化祭和平安祭。他也向上主燒香。這樣,他完成了建造聖殿的工程。「每年三次」,指在以色列人的逾越節、五旬節和住棚節等三個重要節期(參出二十三14-17)。
5.自海上貿易謀利(九26-28)
本段經文是所羅門王朝財政翻轉的重要轉捩點,讓以色列國由農業為主變成跟推羅一樣,開始航海與商業。
所羅門王又在以東地區紅海邊靠近以祿的以旬‧迦別建造船隻,組成商隊,雇用腓尼基水手進行航海貿易。希蘭王從他的船隊裏派出一些有經驗的船員,跟所羅門的部下一起航海。他們航行到俄斐,從那裏給所羅門帶回來大約一萬四千公斤金子。
「俄斐」是金礦出產地(伯二十八16;賽十三12),其地點可能是在阿拉伯半島南部。另外有學者認為是阿曼、索馬利亞、巴基斯坦、印度(孟買北部),甚至辛巴威,主要原因是兩、三年的船程表示很遠的距離(參十22)。
這些商船帶回了金子,顯然是由商品貿易交換而得。因此為國家帶來龐大財富(28節;十11)。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所羅門完成聖殿與王宮建造之後,又進行甚麼工程?意義何在?
2.為了處理國債,所羅門做了怎樣的投資?
3.你如何效法所羅門王,使用上帝賜你的恩賜事奉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