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四、主是真理,叫人得真自由(31-36節):祂在話裏成為實際
這段經文,主耶穌教導我們甚麼是真自由。
耶穌對眾人宣告祂是「世界的光」以後,其中有人相信祂,於是祂便更進一步解釋作門徒的意義:
1.作門徒從信心開始(31節上):
耶穌從那些門徒當中,分清誰真是祂的門徒。門徒是那些宣稱作學徒的人,真正的門徒是「信他是基督」的人,也就是那些確實地把自己獻給主耶穌基督的人。
他們相信耶穌基督所說的真理,相信祂為我們所作的,相信因耶穌基督的緣故,我們不再在罪中(參八24)。
2.作門徒必須遵行祂的道(31節下):
真正的信徒都有一個特點,就是都遵守祂的道。「常常遵守我的道」原意是:『常在我的話裏面』。真正的信心都是持久的。「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雅二17)我們若相信耶穌,卻不遵行祂的命令,這不是真正的信心。
3.作門徒者必曉得真理(32節上):
『真理』有兩方面的意義:
(1) 客觀方面,指上帝的啟示,使人明白上帝的旨意,藉以得著救恩;
(2) 主觀方面,指基督自己(參十四6),祂是上帝啟示的中心,是上帝救恩的具體表現。
把本句與『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36節)擺在一起看,便知『真理』就是『天父兒子』。所以本章的『真理』,不是指在客觀的道理,而是指基督自己成為信徒主觀的經歷而言。
4.作門徒得著真正的自由(32-36節):
「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32節下)這是今天的重點。基督是叫人得以自由的『真理』,因為祂所成就的救贖大工包括了下列四方面:
(1) 祂成全了律法的要求,使人在祂裏面不再受律法的捆綁;
(2) 祂復活的生命已經勝過了罪,使人在祂裏面不再受罪的捆綁;
(3) 祂在十字架上已經為我們受了審判,使人在祂裏面不再受死亡的威脅;
(4) 祂在十字架上已經敗壞了魔鬼,使人在祂裏面不再受魔鬼的欺壓。
因此,『自由』並不是指使人免於受異族管轄的「政治自由」,乃是指從下列的捆綁之下得著釋放,是「靈性自由」:
(1) 使人免於律法的轄制(參3-11節;加五1);
(2) 使人免於死在罪中的定命(21,24節)
(3) 使人免於罪惡的轄制(參34-36節);
(4) 使人免於魔鬼的轄制(44節)。
旁邊有正在聆聽的猶太人,一聽見主耶穌說到得自由,就立刻很反感。他們自傲的回應耶穌,說自己身為亞伯拉罕的後裔,「從來沒有作過誰的奴僕」,認為耶穌所說的自由對他們並不適用(33節)。
很多人都認為自己是自由的人,因為自己喜歡作甚麼便作甚麼。主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34節)正如保羅所說的:「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羅七15)
耶穌繼而比較「奴僕」和「兒子」在家裏的位置。一個奴僕不能享受主人家中的一切,他隨時可能被轉賣或趕走,不能長久住在主人家中,而兒子卻常在家中(35節)。罪的奴僕不能享受作天父兒女的福分。
真正屬靈的自由是藉著上帝兒子獲得。上帝的兒子能叫人不作罪的奴僕(參34節),這才是真自由(36節)。他們心靈不再被罪惡所捆綁,他們也有權柄,作天父的兒女,享受天父家中一切的福分,永遠住在天父家中。
惟有耶穌基督能賜我們這份真正的自由。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思想一下作門徒的意義。
2.主說:「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真理是指甚麼?真理成就哪些事工?真正的自由涵蓋那些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