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2. 信耶穌是救主。
「上帝愛世人,甚至將衪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16節)
本節啟示了以下的真理:
(1)『一切』表示無論何人都有可能得救;
(2)『信』表示得救的方法很簡單,只須相信;
(3)『祂』表示除主耶穌以外別無拯救(參徒四12);
(4)『得永生』表示得救的結果乃是得著無價之寶。
這是藉著經由上帝的恩賜而發自祂心中的愛,上帝愛世人,卻不愛世人的罪、世界腐敗的制度。上帝「將他的獨生子賜給」我們,顯明了祂對我們的愛是何等深厚。
人不必滅亡,有一條路已為世人預備好了,讓他們都可以得救,只要他們認主耶穌基督為救主,他們現在就可以擁有永生。
所有的偉人都有他們最愛的經節;但這經節被稱為「每一個人的經節」。因為在這節經文裏,對每個單純的心靈都有福音的要素。
3. 信耶穌成就的救恩。
「上帝差衪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衪得救。」(17節)
藉著經由主耶穌在世上的使命所帶來的光。上帝不是位殘酷無情的君主,急於向人類宣洩其憤怒。相反,祂的心充滿仁愛,願為拯救人類賠上任何代價。
祂雖然能「差他的兒子降世來定世人的罪」,但他卻沒有這樣做。祂竟差祂的兒子到世上來受苦、流血、以至於死,為的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
這就是「如何」的第三個答案。因為上帝如此的愛,祂就賜給,而生命來自那恩賜;如今光正照耀著。
三、重生的條件:在於人的相信、接受神子(18-21節)。
耶穌已經來到世上,當人看到這完美的一位時,便會看到自己的罪,只是人仍然可有兩個選擇:
(1) 相信祂(18節):相信的人便會得到救恩,行在光明中。
(2) 敵對祂(19-20節):這些人仍在黑暗中,最終乃是滅亡。不過,這不是上帝要定他的罪,乃是他自己的抉擇定了自己的罪。
由此,人便分成相信基督的和不相信基督的兩大類。我們以後的生命如何,視乎我們如何對待上帝的兒子。信靠救主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18節)
耶穌就是「來到世間的光」,祂無罪、無瑕,是上帝的羔羊,為世人的罪而死。人不但沒有因此而愛祂,反倒恨祂。定他們罪的原因,就在這裡(19節)。愛罪的人恨光,因為恐怕他的惡行暴露出來(20節)。
讀約翰福音其他經文,我們會發現一個愛與審判的矛盾道理。
這裡清楚說明上帝因愛世界的人,而差遣他的兒子來到世界。但是在後面卻記載了耶穌另一句話:「我為審判到這世上來。」(九39)兩者怎能同時是真理呢?
哲學家蘇格拉底有一位朋友亞基表德(Alcibiades),當他每次見到蘇格拉底時便對他說:「我恨你,因為每次見到你的時候,你都讓我看見自己的醜陋。」
一個好人常常不自覺地會成為他人的審判者,就是當他人見到他,與他相比時,便會感到自慚形穢,似乎見到自己不堪的真面目。
「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上帝而行。」(21節)
人若在上帝面前全然誠實,他必來就光,到主耶穌面前,察覺自己滿身罪惡,不配受任何恩典。然後他會將自己交託於救主,因信基督而重生。
真理出現,自然就帶來「區別」。因著每個人對真理的不同反應,就顯出每個人到底是不是屬於真理的,是不是真心愛真理的。因此真理來的主要目的雖然不是定罪,卻也必然帶來「分別」的作用。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 信靠救主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18節)若有人質疑基督信仰太霸道,我們應當如何回應?
2.為何說: 真理出現,自然就帶來「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