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二、潔淨聖殿(13-17節):除去一切屬地的財利。
『逾越節』是猶太人每年三大節期之一,乃為記念他們的祖先蒙上帝拯救出埃及。幾乎所有敬虔的猶太成年人,都要在逾越節期間上耶路撒冷去過節。這是耶穌蒙召後第一次到耶路撒冷城守這重要的節日(13節)。
主來到「殿裏」,看見聖殿的外邦人院竟變成市集,有人「賣牛、羊和鴿子」,賣給來敬拜的人作祭牲。也有「兌換銀錢的人」坐在那裏做生意(14節),將朝聖者的錢幣換成耶路撒冷通用的錢幣,讓他們可作聖殿的課稅。
當時聖殿的祭司允許商人在聖殿的外邦人院作買賣,販售獻祭用的牛、羊、鴿子及其他祭品。
又因聖殿不收希臘和羅馬的錢幣,猶太人繳納殿稅或奉獻,須用指定的希伯來錢幣(參出卅13-15),故聖殿主事者允許兌換銀錢的人,為那些外來朝聖者提供方便這類買賣商業行為。
表面看似乎並無不妥,但實際上有下列嚴重的弊端:
1.因買賣是在聖殿的範圍內進行,神聖之地因而被玷污;
2.買賣地方是佔用外邦人的院子,剝奪了外邦人敬拜上帝的權利;
3.因祭司和商人勾結串通,祭司給予商人各種方便(例如祭牲未嚴格檢驗,有瑕疵者也予以通融),而商人高價剝削,然後朋分暴利。
「耶穌就拿繩子作成鞭子,把牛羊都趕出殿去;倒出兌換銀錢之人的銀錢,推翻他們的桌子。」(15節)耶穌命令「賣鴿子的說把東西拿去」,不要將祂「父的殿當作買賣的地方」(16節)。
主耶穌潔淨聖殿的記載,其他三卷福音書只記載祂被釘十字架數天前發生那一次(參太廿一12-13;可十一15-17;路十九45-46),但本書則記載在祂公開服事之後不久發生的這一次。
所以,潔淨聖殿的事應該有兩次。第一次主稱殿為『我父的殿』(約二16),因祂是以上帝兒子的資格來潔淨聖殿;第二次則稱『我的殿』(其他福音書),因祂是以大衛的子孫,彌賽亞的資格來潔淨聖殿。
「祂的門徒就想起經上記著說:『我為你的殿,心裏焦急,如同火燒。』」(17節)這句話引自詩篇(六十九9),預言彌賽亞來臨時對上帝的殿心裡「焦急」,如同火燒。。
三、三日內再建立殿(18-22節):藉死而復活而達到豐滿。
猶太人質疑耶穌的權力,到底祂何來有權將商人逐出殿外?他們要求耶穌施行神蹟,來證明祂的權柄根據(18節)。
猶太人要求「神蹟」,神蹟是要用來證明耶穌是先知的記號。既然規定是祭司訂定的,猶太人認為耶穌必須有證據,證明自己有上帝來的權柄,才有資格做這些事。他們的意思,是要耶穌提出執行這些改變既有規定的權柄根據。
耶穌的回答非常巧妙,祂同時預言了自己的死和復活。祂告訴他們:『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19節)約翰解釋說:『但耶穌這話是以他的身體為殿。』(21節)
這裡讓我們想起馬太福音的記載,當時法利賽人和撒督該人來要求主行個神跡給他們看,主的回答是:『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求神蹟,除了約拿的神蹟以外,再沒有神蹟給他看。』(太十六4)主的回答同時也預言了自己死和復活。
「猶太人」不明白耶穌的話。回應說:「這殿是四十六年才造成的」,他們認為人不可能在「三日」內重建這殿(20節)。
「這殿是四十六年才造成的」: 應該譯為「這殿已經建造了四十六年」。
『這殿』是指所羅巴伯所重建的第二聖殿(參拉三8),主前十九年,大希律為討好猶太人,擴大建造聖殿。當主耶穌開始事奉時,已經費了四十六年仍未完工。根據猶太歷史家約瑟夫的記述,整個聖殿是在主後六十四年才完工。
當耶穌被釘十架並「從死裏復活以後,門徒就想起他」曾承諾三天之後復活,且親眼看見這預言奇妙地應驗,「便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話」(22節)。
我們常會遇到一些難以理解的真理。但在這裏,我們學會珍惜、思想上帝的話。過不了多少時間,主會啟示真相,我們便不再像現在般不明白了。「他們便信了聖經」這句話,指的是信了舊約有關彌賽亞復活的預言。
四、不將自己交託給人(23-25節):重視人裏面的真實情況。
因為「耶穌在耶路撒冷過逾越節」的時候行過「神蹟」,「許多人」看見「就信了他的名」(23節)。雖然很多人相信祂,「耶穌卻不將自己交託他們」,因為「他知道萬人」(24節),他們的心思、動機。
祂知道他們為何這樣做,知道他們的信是真的還是假的。
沒有人像耶穌那樣洞察人心。祂「用不著誰」教導或啟發祂,祂知道「人心裏所存的」,瞭解人做事背後的動機(25節)。真實的信心,不是用言語來表明,乃是向著主的存心;人的存心如何,主都清楚知道。
本段經文充分說明約翰掌握整卷書的宗旨,他有尚未說完的話,也將繼續完成他的著作。許多人見了神跡,相信耶穌,但是,主不完全信任這樣的「相信」。這裡明顯的說到包括群眾跟門徒,因為他們後來還是因主的受難跌倒了。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主耶穌為何要潔淨聖殿?在聖殿作買賣的問題是甚麼?
2. 猶太人要求「神蹟」,耶穌如何回答?意義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