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廿九1~三十20是申命記立約的結束話,並且是作為在摩押平原與眾以色列人立約時,摩西的第三篇講詞。
今天這段聖經挑戰三個靈性層次:
1.「看見」或是「看明」(2-4節)
現在聽摩西講話的人,很少真的看見過上帝當年在埃及所行神蹟奇事;只有在加低斯巴尼亞聽探子回報時不到20歲的人,經過近40年的曠野流浪生活,現在快六十歲,才見過當時情景(2-3節)。
摩西說「你們都看見了」(2節),是把以色列人當作一整個民族群體來看待,這是民族史上的大事,大家都應該知道。
然而,百姓看不見上帝為他們所做的一切的意義。這是說以色列人的頑梗不化,不聽上帝的話(4節)。(參賽六10;耶五21,保羅曾引用此經文來說明上帝並不棄絕人,羅十一7-8)。
「看見」是事實,指以色列人真的以眼睛看到上帝在埃及地所行的神蹟奇事,但卻不一定看明白。
「看明」是在事件之中,不但看見,更認識那位施行神蹟的上帝,認識祂的偉大、權能,體會祂的眷顧、罰惡性情。
相信我們每天都在經驗上帝的能力,可能不一定是驚天動地的神蹟,但卻在每一件小事上可以經驗到的。
你在日常的生活中看見上帝的作為,看明上帝的計劃與旨意嗎?
2. 「經過」或是「經驗」(5-9節)
『我領你們在曠野四十年,你們身上的衣服並沒有穿破,腳上的鞋也沒有穿壞。』(5節)
以色列人親身經過四十年的曠野生活,在物質缺乏的地方,他們並沒有耕作但卻有糧裹腹;不必挖井而可飲用水泉;他們走了四十年,竟然鞋不磨破、衣不穿壞(5-6節)。
進到約但河東時,擊殺了希實本王西宏和巴珊王噩,而將他們的土地分給流便支派、迦得支派和瑪拿西半支派的人(7-9節)。
但問題是,他們實實在在地經過了四十年,上帝在其間也額外地加以保守與供應。可是,他們是否都經驗過上帝呢?他們的生命是否與上帝結合,是否發現上帝的真實與偉大呢?
當我們讀民數記的時候,一定都會感嘆以色列人浪費人生,徒然經過曠野四十年的生活,因為他們並未有經驗過上帝自己。
這點也讓我們思想,你信主和經過上帝保守的日子有多久呢?你親身體驗過上帝的真實嗎?
3. 「立約」或是「立志」(10-15節)
這裡為全體以色列人,包括現在的全以色列民(10-11節)和將來的世代(14-15節),一同在上帝面前重申誓約。
「為要你順從耶和華你神今日與你所立的約,向你所起的誓。」(12節)
「順從」具有「進入」或「通過」的意思。此詞源於在古代社會立約的雙方作為約的擔保,將牲畜劈成兩半,兩個人一起從被劈開的牲畜之間走過的習俗(創十五12-21)。
「立你作他的子民,他作你的上帝」(13節),為這誓約的中心,蘊藏在上帝與以民的列祖所立的約中(創十二1-3;二十六24-25;二十七27-29;二十八13-22)。
四十年前,在西乃曠野,他們已與上帝立過生命的約(參出二十四4-8)。但立約成為一種建立關係的形式,以色列人自恃得著選民的身分而任意妄為;今日,上帝要求他們起誓(14-15節),要作神的子民。
這是一種身體的獻上,生命的委身,在上帝面前立志,單單事奉祂。任何一個要跟隨上帝的人,必須有立志委身的心意,只有這樣,才可以真真正正地過一個上帝所喜悅的生活,甚至將生命置諸度外也在所不辭。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對上帝的工作「看見」或是「看明」有何不同結果?
2.對上帝的帶領是「經過」或是「經驗」有何不同的領受?
3.與上帝的關係是「立約」或是「立志」又有何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