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本章10節以下,整段講的全是關於保護窮苦人的事。
6. 毋欺窮乏雇工(14-15節)
不可欺負窮乏的雇工,不管他是以色列人或外邦人。要按日發放他們的工資,不可遲延,免得他們為此向上主禱告,上主就要為此向你追討罪惡了。
在以農業為生的社會裏,在任何家庭中,男人死亡,家庭生計就發生困難。因此,寡婦和孤兒通常是極為窮苦的。
「寄居者」是指前來定居以色列的外邦人。他們通常是因為在別處欠債、遭到不平等待遇或受到壓迫,導致生活無以為繼才來到這裏。因此,他們也是貧苦無依的。
除此之外,歷史清楚地揭示,外邦人以及外來的居民最易成為偏見、虐待以及社會普遍不公平的犧牲者。因此,在此列出保護這類人的條例。
7. 殺人只治罪兇犯(16節)
「不可因子殺父,也不可因父殺子;凡被殺的都為本身的罪。」
各人應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上帝的公義審判只追究犯法者個人,不殃及他人;父子至親也不因父有罪而殺子。這是摩西律法與當時米所波大米的律法一大不同處。
這個條例影響甚遠,不但後來的猶大王亞瑪謝照著遵行(王下十四5-6),先知耶利米(卅一29)和以西結(十八2-3)的信息也回應這個原則。
古代的以色列人和中國人一樣,認定個人的罪惡是影響集體的。因此中國有誅九族的刑罰,而以色列人則是一人犯罪,全國或全族要受其拖累(參十三12-18,廿一1-9)。
8. 毋欺寄居者和孤兒寡婦(17-18節)
所謂寄居的是指外國人,沒有公民籍且不受本國法律的保護者,故易受人欺侮;孤兒寡婦既無父無夫,一般都屬窮困階層,且無男人的護庇,也常是被人欺凌的對象。
因此本條例規定不可屈枉他們,對寡婦借貸,更不可取其衣裳做抵押品,免得她無法外出;並免受他人的羞辱。以色列人應當如此行的原因,是要記念先祖也曾在埃及為奴,時常受埃及人欺凌的緣故。
9. 收取莊稼條例(19-22節)
本律例指出,收割莊稼時不要收割淨盡,乃要故意留下一些,使窮困人藉此幫補生計。此律法的目的,為使以色列百姓能夠積極地關心貧窮的鄰人,且施行慈愛與憐憫,藉此認識自己是常活在神之大恩典中的百姓(二十三24-25)。
今天的教會關心弱勢族群,這是很重要的屬靈原則,是合乎上帝心意的。願我們在主的道上更加努力,竭力討主喜悅。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 本段經文,哪些是屬於「消極」的愛心?哪些是屬於「積極」的愛心?
2. 善待他人會是一種損失嗎?你是否想到,因為愛弟兄的緣故,你願意放棄那些應有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