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本章是更新之約,又被稱做「禮儀的十誡」,或說是「敬拜十守則」。所列出的十條誡命,臚列如下:
(1)不可敬拜別神(14節上)。
(2)不可為自己鑄造神像(17節)。
(3)凡頭生的都是主的(19節上)。
(4)誰也不可空手朝見主(20節下)。
(5)六日要作工,第七日要安息(21節上)。
(6)一切男丁,要一年三次朝見主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22-23節)。
(7)不可將祭物的血和有酵的餅一同獻上(25節上)。
(8)逾越節的祭物,也不可留到早晨(25節下)。
(9)地裏首先初熟之物,要送到耶和華的殿(26節上)。
(10)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26節下)。
以上的「十條誡」,漏去了好些「話」(如15-16節的話),與二十章的誡命相比,有很大的差別。所以,許多學者就稱這章的誡命為「禮儀的誡命」。
1. 重造法版(1-9節)
這段經文按編輯的位置,是上主垂聽摩西的代求,以及他自己求上帝顯現給他看之後,上主吩咐摩西去鑿出兩塊石版,和他先前摔碎的一樣,上帝要再一次刻上十誡(1節)。
先前的那兩塊石版,無論是石版本身,或是其上的字,都是上帝的工作(參二十四12;三十一18;三十二15-16),只是被摩西摔碎了;第二次所做的版,是摩西遵照上帝的命令鑿成的。
第二天早晨摩西要獨自上西乃山去,並要他限制山邊不可有人畜。摩西就照著耶和華的吩咐遵行(2-4節)。
在山上,上主於雲中降臨,與摩西面對面站在那裡,摩西就求告上主的名(5節)。而上主卻將祂的聖名、榮耀的特質、公義又慈愛的本性、賞罰分明的真切,都宣告了出來(6-7節)。
耶和華的宣告說明了上帝的名所包含的特性(6節):
(1)耶和華,耶和華:祂就是那『我是』的上帝;
(2)有憐憫:眷顧人的軟弱;
(3)有恩典:不在乎人的行為;
(4)不輕易發怒:饒恕人的過犯;
(5)有豐盛的慈愛:多過祂公義的要求;
(6)誠實:信守祂所應許的。
(1)赦免罪孽:重在指因傲慢和自義所犯的罪行;
(2)赦免過犯:重在指因疏忽和無知所犯的罪行;
(3)赦免罪惡:重在指因失誤和軟弱所犯的罪行。
然而祂也是公義的上帝,必須滿足公義的要求,祂才能赦免人的罪行。所以祂「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上帝審判的原則是『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啟二十12-13),因此這裡的意思並非「禍及子孫」,而是「禍延子孫」。
按照常理,兒女和子孫難免受到父母、祖父母的連累,譬如疾病的遺傳、家境的貧困、觀念的傳遞、行為的模仿等,都會讓子孫受到不良影響。
摩西急忙伏地下拜,並求上主與他們同行,赦免他們一切的罪過,且仍以他們作為祂的產業(8-9節)。
2. 更新之約(10-17節)
耶和華說:我要立約。這是回應摩西的禱告(9節),上帝願意赦免他們的罪,願意與他們同行,願意以他們為產業。上帝不但應許立約,更論及這約對上帝、對人的意義。
在上帝這方,上帝應許將在曠野和在迦南行奇妙的事,是在全地萬國之中所未曾行過的『不尋常的事』。叫周圍的外邦人都能看出,這樣的事絕對不是世人所能做得到的,乃是出於耶和華『上帝的作為』(10節)。
在百姓這方,要求以色列人務必謹守上帝在下面的吩咐。
以色列每一個人,都不可和上主將要趕出的迦南地七族的居民,並他們的神立約,因為與當地居民立約將使百姓陷入罪的網羅(11-12節)。上主是忌邪的上帝,名為忌邪者,所以要剷除一切的偶像和敬拜偶像的地方(13節)。
至於不可與那地居民立約的原因,除了免得忌邪的上帝之嫉恨怒氣外,也為免使以色列人隨他們的神行邪淫,喫他們的祭物,和娶外邦女子為媳,以致使兒子去隨從媳婦敬拜外邦神(14-16節)。
還有,就是不可為滿足自己的意願而鑄造神像(17節)。『鑄造』指包括各種金屬的鑄造、木刻、石雕、泥塑,以及繪畫、刺繡、針織、各種手工等;『神像』指為了作為敬拜對象的各種形像,包括人物、生物、無生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