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這一章聖經,仍然是繼續摩西在山上領受上主的吩咐,但在出埃及記中卻找不到敘述執行此吩咐的記載。在利未記第八、九兩章,才找到摩西按這在山上的吩咐,膏立亞倫和他的兒子為祭司。
摩西既受上主吩咐要膏立亞倫和他兒子為祭司,則摩西本身就從上主自己領受了這祭司的職分。事實上,本書廿四章在記敘立約的事上,我們已指出,摩西已經執行著祭司的職分了。
1. 要膏立亞倫和其子為祭司(1-9、35-37節)
本章聖經的主題是祭司承接聖職之禮,首先,祭司本身必須分別為聖,否則,便不夠資格擔當神聖的職任。摩西在山上領受上主的吩咐,要以隆重的七天為祭司就職的典禮。
祭司的按立禮,首先是要按照規定帶禮物到上主之前,其次就要在聖幕之前行潔淨禮的洗身,然後穿戴其服裝,再後是摩西的按手,使他們得以永遠為祭司。
首先列明祭司就職時所當預備的成聖之禮的祭物(1-3節)。
取一隻公牛犢,是為獻贖罪祭(參14節);兩隻無殘疾的公綿羊,首隻公綿羊是為獻燔祭(參18節),次隻公綿羊是為獻承接聖職的祭(參22,27節)。
無酵餅和調油的無酵餅,與抹油的無酵薄餅,三種餅的材料都是用磨細的上等小麥粉做成的,是為獻搖祭(參23~24節)。獻祭用的餅要裝在盛裝食物之用的開口無蓋的扁平筐子裡,連同筐子一起帶到獻祭之處。
獻祭用的一隻公牛犢和兩隻無殘疾的公綿羊,也都牽到獻祭之處。
亞倫和他兒子是以色列人中被揀選擔任祭司的,要到門口與祭壇之間的洗濯盆,洗手洗腳,沐浴身體,然後才能穿上聖衣(4-5節)。把冠冕戴在他頭上,將聖冠加在冠冕上,然後把膏油澆在他頭上、膏立他(6-7節)。
在這七天之中,每天都要為祭壇獻贖罪祭,使之成為至聖,然後他們自己也得成聖,專一供作事奉上主的工夫。
2. 獻贖罪祭(10-14節)
祭司也是人,人就有罪。因此,要分別祭司為聖以事奉上主,就必先為他獻贖罪祭。
為受職之祭司所獻的贖罪祭,是用公牛犢(祭牲中最大的),並且是在會幕前要受職的祭司按手在這公牛上,認罪而將他一切的罪歸於此公牛擔負。然後宰殺公牛,用牛血抹祭壇四角,以潔淨壇並表示上主的臨在(10-12節)。
祭牲先流血,消除上帝的怒氣,滿足上帝公義的要求。一切所獻的都燒完,不再在眼前了。但血是灑在壇上,也倒在腳下(利一5;四7),留在壇上的血是不會抹掉的,這是一次獻上,就永遠存留著。
接著是把公牛蓋著內臟的脂油,肝的最好部分,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一齊在壇上燒化。至於其肉,因已擔負罪惡而污染,因此要將之和糞與皮,一齊燒在營外(13-14節)。
祭司為百姓獻贖罪祭時,僅燒一部分在壇上,所餘的祭肉可留著給祭司吃(參利六26),但此處是為祭司自己獻贖罪祭,必須將全部都燒掉。
脂油要燒在壇上(參13節),皮、肉、糞則要燒在營外。前者成為馨香之氣蒙神的悅納,滿足神一切的要求;後者是審判的火,預表基督為我們受苦。這樣,我們也當出到營外,就了祂去,忍受祂所受的凌辱(來十三13)。
3. 獻燔祭(15-25節)
受職之人在獻完贖罪祭後,本段經文就述說要為他獻感恩的全牲燔祭,以及表達團契的平安祭。
首隻公綿羊是獻做燔祭。前面公牛的血已經抹了祭壇的四角(參12節),而將祭壇潔淨了,故在這裡,不再作淨化祭壇的手續,而將全部的血灑在祭壇的周圍。將公綿羊切成塊子洗淨所有備料,要將整個的公綿羊燒在祭壇上,使香氣上升,全部獻給上帝(15-18節)。
第二隻公綿羊是為獻承接聖職的平安祭。亞倫和他兒子要按手在羊的頭上與羊聯合為一(19節)。
羊血抹在亞倫和他兒子的右耳垂上,表徵今後耳朵全為聽從上帝的話;抹在他們右手的大拇指上,表徵今後雙手全都為上帝作工;右腳的大拇指上,表徵今後雙腳全都為上帝行走道路(20節)。
要取祭壇上的一點血,也取點膏油,彈在亞倫和他的衣服上、跟他兒子們和他兒子們的衣服上,祭司本人連同他們的職任與事工,都一同被分別為聖(21節)。
羊的一部分作燔祭,是獻給上帝做為馨香的火祭(參23-25節);另一部分作搖祭和舉祭,歸祭司享用(參26-28節)。
這全牲燔祭是全獻給上主;平安祭卻是部分獻上,部分為祭司及獻祭之人分享。除了這主要的分別之外,其餘的禮儀和含義都相同,就是將血灑在祭壇的周圍,並且都是為討上主的喜悅而獻上的。
4. 祭司當得的分(26-34節)
手中拿著第二隻公綿羊的胸部,向著祭壇前後搖動作為搖祭,這屬監督祭司就職典禮的人。第二隻公綿羊僅脂油和肥尾巴(參22節)須經火焚燒,其他部分的祭肉,包括搖祭的胸、和舉祭的腿獻後並未燒掉,而是歸給獻祭的人(26-27節)。
祭司所得的分,在這段經文中說明的,包含了一般平安祭中的胸肉和腿肉。這些肉,若是為就職禮而得的,就只能在聖處煮來喫,否則祭司便可帶回家中與家人分享。
因為祭司自亞倫受職後是世襲,所以他的聖衣要留給子孫,使他們在受聖職時,也穿這聖衣,並且要七天之久的穿這聖衣,住宿在聖幕之內,不可離開。
5. 每日當獻的祭(38-42節)
祭司受職之後,要世代相傳的每日早晚都向上帝獻祭。祭物包括一歲的小羊羔一隻,加上四公升半的細麵與一點八公升多的清橄欖油混和,以及一點八公升多的葡萄酒,早晚均是一樣,作為取悅上主的馨香火祭。
上主就是藉這常獻的祭在會幕門口與以色列人相會,並與摩西說話。
早祭與晚祭有三個含義,可以放進我們基督徒的經驗裏,因為這是我們與上帝交通(祈禱和讀經)的時間。
(1) 認罪:所有的獻祭都是基於人犯了罪而懇求赦免。
(2) 感恩:因為祭物中有肉與酒(40節),這些都提醒我們上帝所賜的恩典與慈愛。
(3) 奉獻:最主要的祭是火祭(41節),這正好表明人對上帝獻上一個聖潔的活祭(羅十二1)。
6. 建立聖幕和設立祭司的跋言(43-46節)
在總結建造聖幕和設立祭司制度的時候,上主親自應許會臨在及使聖幕和壇成聖,也使亞倫和他的兒子成聖,並因這一切,上主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間,作他們的上帝。
本段好像預告雅各書的真理:「你們親近上帝,上帝就必親近你們。」(雅四8)
一開始是上帝給他們的知識,沒有甚麼親密的關係(42節);接著則將上帝與人的關係拉近一點,祂不單是朋友更是領袖(43節);最後就不同了,他們有著非常密切的關係(45-46節)。
「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間,作他們的上帝。」(45節)上帝要藉著在會幕中與人相會,向人說話而顯明祂是住在以色列人中間,作他們的上帝。這句話提醒我們主耶穌也是「住在人中間」的主。
當初上帝將以色列人從埃及地帶領出來的目的,是要讓他們知道這一位大有能力的上帝,乃是耶和華以色列人的上帝(46節)。假如我們願意親近祂,那麼我們必會經驗到上帝更加親近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