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在耶穌的時代,巴勒斯坦是一個多災多難的地方,所以常有主人把田地租給佃戶耕種,只按時回來收取農作物作為租金。耶穌套用以賽亞先知所說的葡萄園比喻作為背景,配合當時猶太人理解的環境實況,再次指責選民對神的頂撞與不信。
耶穌繼續回答關於權柄的問題時,說了第二個比喻。說有個家主栽種了一個葡萄園,周圍圈上籬笆,裏面挖了一個壓酒池,蓋了一座樓,租給園戶,然後便遠行往外國去了(33節)。
到了收成時候,他就打發僕人到園戶那裏去分取他的收成(34節),可是園戶拿住僕人,打了一個,殺了一個,用石頭打死一個(35節)。當主人第二次打發別的僕人去的時候,他們也遭遇一樣的厄運(36節)。
到了第三次,主人打發自己的兒子去,認為他們必定會尊敬他的兒子(37節)。然而,他們知道了他的兒子是承受產業的,便殺了他,企圖霸佔他的產業(39節)。
這比喻特別的地方,就是在其中的每個細節,都有清楚的含意,不像一般的比喻只有一個要點,在解釋時只要抓住這要點,其他的細節就無足輕重了。
比喻裏的「葡萄園」代表神的選民(詩八十8;賽五1-7;耶二21);「家主」代表神自己;「園戶」就是猶太人的宗教領袖;「僕人」就是神所差遣的眾先知;「園主的兒子」代表耶穌。
神重複差派祂的僕人、先知到以色列民那裏,希望從神的百姓中尋得相交、聖潔和愛的果子。可是百姓卻逼迫,甚至殺害一些先知。現在,神差遣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來到猶太人中間(37節)。
這些猶太教的領袖(園戶)看見了耶穌基督,卻甚妒忌、惱怒(參15節),起意要殺祂(38節,路十九47)。
園戶把園主的兒子「推出葡萄園外」(39節)殺掉,指出耶穌是在耶路撒冷城外被殺的。
當耶穌問他們葡萄園的主人會作出甚麼反應時(40節),他們的答案正定他們的罪: 「要下毒手除滅那些惡人,將葡萄園另租給那按著時候交果子的園戶。」(41節)
於是,耶穌引用詩篇說:「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這是主所作的,在我們眼中看為希奇。」(42節,詩一百一十八22)
耶穌引用了詩篇的話,暗示其中的預言已在自己身上應驗了:主自己雖然被猶太宗教領袖厭棄,卻成了寶貴的教會基石。
詩篇原本是說以色列人在他們的敵人即將得勝之時得蒙解救,因為神為了祂的選民而施行神跡。正好符合祂必遭棄而隨後被稱為義,因為神使祂從死裡復活,並叫祂坐在自己的右邊(徒四11;彼前二4、7)。
這段引文為故事作了圓滿的結語,它補充了猶太人殺害耶穌之後將要發生的事,亦即祂受難之後得以稱義的事。
基督(那石頭)把自己獻給匠人(以色列的領袖),他們卻用不著這石頭建屋。他們把這石頭棄在一旁,使它無用武之地。然而祂死後復活了,神賜祂至尊的地位。「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腓二9)
耶穌大膽地宣佈說,神的國將會從以色列奪去,賜給那能結果子的百姓,就是教會、是新的以色列民(43節)。以色列雖然是神所揀選的民,但卻瞎眼看不見審判,他們頑梗的心拒絕承認彌賽亞。
對於匠人所棄的石頭,主耶穌補充說:「誰掉在這石頭上,必要跌碎;這石頭掉在誰的身上,就要把誰砸得稀爛。」(44節)
對於不信的猶太人,主是絆跌人的石頭(參賽八14-15;羅九32-33;林前一23;彼前二8),這石頭就成了他們的審判官,向他們施行定罪的懲罰;當主再來的時候,對於不信的列國,主乃是砸人的石頭(參但二34-35,44-45)。
祭司長和法利賽人明白這些比喻是針對他們(45節),回應他們就基督權柄的質問。他們很想捉拿祂,然而他們怕眾人,因為眾人仍然以他為先知(46節)。
耶穌勇敢地指責祭司長和法利賽人的錯誤,表明祂清楚知道父神為祂所定的時刻將至,衪也願意徹底遵行天父的旨意,毅然踏上痛苦犧牲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