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本段論到贖愆祭,在原則上跟贖罪祭是完全一樣的,只不過是處理的情形有一點的分別。贖罪祭是處理人生命裏的缺欠;或者是心思上面的走歪。贖愆祭是對付人在生活裏的缺欠與過失。
雖然對付的對象和內容不同,但是它們卻是同在一個原則裏,所產生的功用都是恢復與神的交通。人對於神或別人不盡本分,甚至使神或別人受虧損,就必須獻贖愆祭。
比如摩西在加低斯沒有將榮耀歸與神(申三十二51);亞干取了當歸神的物(書七1);掃羅干犯耶和華,沒有遵守耶和華的命(代上十13,參撒上十五1-31);烏西雅進耶和華的殿,要在香壇上燒香(代下二十六16、18);以色列民和祭司並利未人沒有離絕外邦人,乃是效法這些國民行可憎的事,與他們混雜(拉十12,尼十三27),這都是對於耶和華不忠心的罪。
這幾處的「罪」字,按原文也是贖愆祭的「愆」字。
贖罪祭和贖愆祭有三個相同的要點如下:
(1)獻這兩種祭的人,都是承認自己是有罪的,也是求赦免的。
(2)這兩種祭都是表示必須流血,罪才能得赦免。
(3)這兩種祭是犯罪的人必須獻的。
這兩種祭也有五個不同處:
(1)贖罪祭有時是為個人獻的,有時是為會眾獻的;贖愆祭是只為個人獻的。
(2)贖罪祭有七種祭物;贖愆祭只有一種(就是公羊,也多是公綿羊)。
求潔淨之長大麻風的人(十四12),和求潔淨之拿細耳人(民六14),所獻的贖愆祭乃是公羊羔(就是公綿羊羔),但這些贖愆祭是特別的(參十四12)。一般來說,公綿羊並不作為贖罪祭。
(3)贖罪祭之血有三種用法(七2);贖愆祭之血,祭司只要灑在壇上的周圍(七2)像燔祭(一5)和平安祭的血一樣(三2)。
(4)贖罪祭是注重那犯罪的人(本為可怒之子,是應當死的);贖愆祭是注重他所犯的罪(使神和人受虧損須要償還)。獻贖愆祭的人須如數償還所虧損的,又另加五分之一。
(5)贖罪祭是預表耶穌替人死,白白地贖了人的罪;贖愆祭是預表耶穌償還人因罪所虧損的。
一個人的罪愆,有對神和對人的兩方面。這兩方面的罪,都可以藉著贖愆祭來對付,五章(14-19節)所記的,是對付得罪神的罪;六章(1-7節)所記的,是對付得罪人的罪。
1. 對付(五14-19)
得罪神的罪包括兩方面:
(1)干犯耶和華的聖物(15-16節)
人若在耶和華的聖物上誤犯了罪,有了過犯(15節),如誤吃聖物(二十二14);不獻初熟之物(出二十二29,二十三19);不納十分之一(二十七30-32);不贖頭生的(出三十四19-20);用頭生的公牛耕地;剪頭生之公羊的毛(申十五19);不承認所許之願(傳五6);或有什麼別的事叫會幕(或作神)受虧損(民五6-8)。
有過犯的人不能定自已差錯的大小,也就是不可定自己所該獻之祭牲的價值(詩十九12),為贖愆祭的公綿羊必須有祭司所估定價值才算合格(18節,六6)。人若是誤犯了(四2),就可以獻公綿羊為贖愆祭,但那擅敢行事,故意犯這些罪的,必從民中被剪除(民十五29-30,來十28)。
人若在聖物上有差錯,或虧損了別人,就要先償還所虧損的,不但要作出賠償,而且還要付上相等於五分之一價值的罰款(16節)。然後祭司才可以獻他所牽來的贖愆祭牲,為他贖罪(六5-6,太五23-24)。
(2)違背耶和華的禁令(17-19節)
人若懷疑自己誤用了一些聖物,他可以獻上贖愆祭來遮蓋有可能犯下的罪(17-18節),人不能以不知道做為推辭的理由(林前四4,路十二47-48,弗四18,彼前一14)。
以色列人官長的贖罪祭規定要獻公山羊,贖愆祭指定的公綿羊卻與其他為潔淨帶來的犧牲有別。除了這羊以外,犯罪者又要用銀子繳交他所污穢物件的價值,並且另加價值的五分之一作為賠償。
2.對付得罪人的罪(六1-7)
對人的不忠實及詭詐行為都是干犯神,在此罰款了事,表示這罪行是在民事的層面處理,視為輕罪而非重罪。對鄰舍犯罪的例子,包括搶奪、勒索、侵吞定金(2節),或拾遺不報(3節)。
犯罪是指做害人的事,這也是干犯耶和華,對於受人所交托的財務行詭詐,或是從別人所借來的-切物上,必須小心保存或使用,又要按時歸還,不然就是得罪神。
人做買賣,必須公道,本句包括-切欺騙、投機、作假、舞弊、攙假、冒牌,及不公道的尺、秤、升、斗,並偷閒、受賄等等不公平的事。
遺失之物不是物主自行交出的,也不是強迫別人得來的,乃是無意拾得的。他起假誓說,我沒有受過別人的交托,或說,我沒有強奪別人的財物,或說,我沒有拾取別人所遺失的東西,卻是說謊(3節)。
所列各罪都是出於貪戀他人財物,並想蒙騙神。但在一個與神立了約的社會中,一人犯罪及於全體(參林前十二26);今天在神家裡的人(信徒)應特別留意此事。
干犯的人必須先行歸還(4節),對受害的一方作出適當賠償,並按財物價值繳付另外的五分之一(5節)。物主若去世了,就必交給他的近親,若再沒有近親為他代收,那所賠還的就要歸與祭司(民五8)。
這些賠償也須是用銀子支付,要犯罪的人明白,破壞人際關係,失信背約,須付出高代價。賠清了錢之後,干犯的人才可按祭司所估定的值(五18),將一隻無殘疾的公羊牽到祭司前(祭司為神膏立的代表),認罪、獻祭、得到赦免(6-7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