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第二章保羅對倚靠律法,又指著神誇口的猶太人傳達信息(17節)。雖然猶太人自命是遵從律法,但實際上卻是違背律法,所以他們外在的割禮是無用的(25節)。所以,猶太人跟外邦人一樣,都沒有能力拯救自己。
神審判人的原則因此有三:(1)依照真理(2節);(2)依照行為(6-11節);(3)依照人裡頭的是非之心(12-15節)。保羅循此原則講述猶太人的不是(17-29節)。
本段經文保羅繼續揭發世人罪惡的真相。他特別指出,連稱為神選民的猶太人也不比其他民族為好,他們在神眼中也是一樣充滿罪惡。
1. 猶太人的驕傲(1-3節)
猶太人自以為是,因此在道德上批評別人;然而他們卻看不見自己也犯了相同的罪,也須受神的審判(1節)。
論斷所以不應該,是它讓自己站在比別人高的審判者的地位來看別人。保羅責備猶太人,是因為他們論斷人,自己卻照樣行(1、3節)。這種假冒為善式的論斷,也受到主耶穌的嚴厲指責(太七1-3)。
他們犯了甚麼罪呢?就是「明知故犯」的罪。一個假敬虔的人,雖然有自顯為義的外表,又責別人的惡行,神必照真理審判他(2節)。他們雖有律法的知識,然而卻故意違反律法的原則,卻以為能逃脫神的審判(3節)。
照樣,一個基督徒可以知道很多屬靈的知識,但若不照著他所知的去行,也會受神的審問。
2. 藐視和不敬(4-6節)
神所以恩慈 、寬容、忍耐,是要給人悔改的機會(彼後三9)。保羅指出猶太人藐視神的慈憐,低估了神的恩慈(4節);因為他們太過自信,以為神的忿怒只臨到沒有律法的外邦人。
保羅立刻申明這是一種假象,猶太人守律法卻不接受福音,自以為在積蓄福分,卻不知道所積蓄的反是神的忿怒(5節)。其實神只是容忍他們,讓他們有悔改的機會,若他們不悔悟,必招致神公義的審判(6節)。
本書對神的屬性頗多描寫,例如:(1)神的恩慈、忍耐、寬容(4節);(2)神的慈愛 (五5,8;八39);(3)神的憐憫(十一30-32);(4)神的忿怒(一18);(5)神的公義(三21);(6)神的權柄(9~11章);(7)神的美善旨意(12~14章)。
本書自開首的問候(一7)到結尾的祝福,都在啟示出一位滿有恩典和憐憫的父神,把救恩賜給一無是處、只該定罪的世人;祂願拯救一切相信基督的人。
3. 神公平的審判(7-11節)
這裡強調神審判的第二個原則,照人的行為審判。
對那些恆忍行善、有良好行為的人,神必以永恆不朽的生命來酬報他(7節)。但對那些心存自私,不順從真理及行事不義的人,他所得的報應是忿怒和惱恨,即神的震怒(8節)。
不斷作惡,毫無悔悟的人將受到難以忍受的痛苦(9節)。猶太人既享有屬靈的權利,也負有屬靈的責任。因此獎賞先臨到猶太人(10節);若受刑罰,也先臨到他們,因為神是公正的(11節)。
從這得知,神並沒有偏袒的心,祂不問種族背景,只看各人本身對祂的態度,或賞或罰,極其公正。
◎補充資料:
「按行為施報」與保羅「因信稱義」的教訓看似矛盾,實則不然。
信心是一個人進入基督裡的條件。基督徒得生命的基礎是他對主基督的信服(一17),靠賴基督替他完成的救贖,而非倚靠自己的行為和工作。但是有了主基督生命的基督徒,會在行為上自動自發的把那生命活出來,把那信心表現出來,成為整個生命的一部分。行為因此是末日神審判人的一個原則。
舊約摩西的律法規定: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人若遵守,就必因此活著(利十八5)。依此原則,人若能完全遵守律法,過著完全聖潔的生活,便可以得著永生;但是沒有一個人能實際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