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七)神兒女生活的條例之五(十八章)
1. 利未人服事神的豐富(1-8節)
上帝揀選利未人作事奉祂的支派,他們主要的工作是事奉上帝與服事人,然而這些工作並不容易。本段並未討論到他們的責任,只是談到他們的福利。
(1)無分無業(1節)
「祭司利未人和利未全支派必在以色列中無分無業;他們所吃用的就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和一切所捐的。」
「祭司利未人」:這一個詞在申命記中就是指「祭司」或「利未人中的祭司」之意(十七18,十八1,二十四8)。
「無分無業」:意指沒有與其他支派一樣,分得謀生的產業。
「火祭」:指經過火燒的一種獻祭。在任何的獻祭中,凡把全部或一部分供物燒在壇上的,都稱為火祭(參利二十四7、9),這裡當然是指部分供物燒在壇上的獻祭。
「一切所捐的」:原文「他的產業」,指什一奉獻(參民十八21)。
整個『利未的支派』,包括從利未支派出來的祭司,並沒有分得與一般支派同樣謀生的產業。他們所吃用的,就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和一切所捐的。
利未人沒有地業可以從事耕種或畜牧的工作,以得生活的需要。他們一切所食用的,完全要倚賴其他支派的供給,有「寄人籬下」之感。一旦供給斷絕,他們就有忍飢挨餓的可能。
這種安排,首要的目的是要絕他們後路,單單以事奉上帝作為他們一生的職任,也使他們可以經驗上帝豐富的賜予。
(2)以上帝為業(2-5節)
「他們在弟兄中必沒有產業;耶和華是他們的產業,正如耶和華所應許他們的。」(2節)
「耶和華是他們的產業」:對其他的支派而言,土地是他們的產業,土地讓他們可以有收入、賴以存活。而對利未支派而言,上帝就是他們一切經濟與生存的依賴。
祭司利未人和利未全支派,既在以色列中不分地產,沒有地土的出產可供養生活所需,百姓獻給上帝的就是他們生活所需的來源。這就是「耶和華是他們的產業」的意義。
這也正如使徒保羅所說的:「主也是這樣命定,叫傳福音的靠著福音養生。」(林前九14)耶穌也有類似的教導(參太十10)。
「祭司從百姓所當得的分乃是這樣:凡獻牛或羊為祭的,要把前腿和兩腮並脾胃給祭司。初收的五穀、新酒和油,並初剪的羊毛,也要給他;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從你各支派中將他揀選出來,使他和他子孫永遠奉耶和華的名侍立,事奉。」(3-5節)
「凡獻牛或羊為祭的,要把前腿和兩腮並脾胃給祭司」:『祭』,指平安祭;『前腿』,就是作舉祭之用的右腿(參利七32);『兩腮並脾胃』,代表祭司所當得的祭肉(參民十八18「牠的肉」)。
「初收的五穀、新酒和油」:指初熟之物,是上好的(參民十八12)。
「並初剪的羊毛,也要給他」:聖經中僅此處提到羊毛歸祭司,初剪的羊毛未被玷污。
「侍立,事奉」:「侍立」,指等候差遣;「事奉」,指投入工作。兩者構成祭司利未人的主要職務,就是平時在聖所內侍候,遇事即參與工作(參申十8),如獻祭、點燈等。
劃分出來指定給祭司享用的一份,包括獻祭時相關規定的以外,還有初熟的收成,及必須當作十分之一當納的物。倘若以色列人奉行十一奉獻,則十戶人家便可養活一戶利未人。
而利未人約佔以色列人口的三十分之一(民一至四章),故此供養的比例是三十戶對一戶,他們的生活所得理應三倍於百姓。可見以上帝為業的利未人,他所得到的是十分豐富的。
(3)鄉間的利未人(6-8節)
「利未人無論寄居在以色列中的哪一座城,若從那裡出來,一心願意到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就要奉耶和華他神的名事奉,像他眾弟兄利未人侍立在耶和華面前事奉一樣。」(6-7節)
「哪一座城」:包括祭司在內的利未人共得四十八座城(參民三十五7)。
「一心願意」:指全心全魂投入事工。
「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指聖所,即指後來在耶路撒冷所建的聖殿。
「奉耶和華他神的名」:即指在神面前。
「在耶和華面前」:即指在聖所內。
在規定的中央聖所施行之後,散住各城的利未人(即南方人所稱邱壇的祭司),便因各節期的祭祀和十分取一之獻都要帶到中央聖所的緣故,而有缺乏之虞。
倘若以色列人又在獻他們的祭和初熟的土產上一直鬆懈的話,利未人將會非常拮据。喪失了功用之聖所的祭司,有一種選擇就是前往耶路撒冷,希望有機會加入那裏聖所中的職員行列。
所以摩西不但一再呼籲,並以律例規定不可丟棄利未人(十二19,十四27等),也在此規定各城的利未人,若有意到中央聖所去事奉,中央聖所的利未人(即祭司)就必須接待他為同僚,共同事奉並同享福利。
「除了他賣祖父產業所得的以外,還要得一分祭物與他們同吃。」(8節)
「祖父產業」:即指祖上所遺留的產業,利未人雖未分配產業,但仍可以隨意買賣田產(參耶三十二7-8)。
「得一分祭物」:指與其他祭司平等分享所該得的祭物(參3節)。
這些邱壇的祭司(利未人),可以到中央聖所去,與中央聖所的祭司一樣事奉上帝,一樣得一分祭物,與中央聖所的祭司平等同喫。
這種廢除各城的邱壇,集中到中央聖所去敬拜,中央聖所的祭司就當接納邱壇的祭司,平等身分事奉上帝的分的理想,在約西亞王實行廢除邱壇後,耶路撒冷聖殿的祭司卻沒有接納邱壇的祭司。
約西亞王從猶大的各城邑帶眾祭司來,污穢祭司燒香的邱壇以後,感慨地說:「但是邱壇的祭司不登耶路撒冷耶和華的壇,只在他們弟兄中間喫無酵餅!」(王下廿三9)這意思是實際的理想並未實現。
「除了他賣祖父產業所得的以外」,祖父含意是祖先或先祖,意思是,邱壇雖毀了,邱壇原有的產業,不論是房屋或田地,都是他的「祖業」,賣得之價,或出產賣得的錢,仍歸他所有,而不必繳入中央聖所。
教會時代,利未人已不是聖職人員唯一的代表,因為今日所有信徒都已承擔了作祭司的職分,我們的一生也當以事奉上帝為己任,而利未人所承受的福分,也將在我們的生命中表明出來。
但這段經文的重點,也在表明一個單以事奉上帝為念的人,他好像失去世界一切的爭逐權,放棄尋求物質的豐富;但原來他們卻得著上帝作為自己的產業,是豐富的,也超過人所能想像的。
《耶和華是他們的產業》
「他們在弟兄中必沒有產業;耶和華是他們的產業,正如耶和華所應許他們的。」(申十八 2)
舊約時代的祭司與利未人和現代的教牧人員性質極其相似。他們的任務包括:(1)把有關神的事教導百姓;(2)作敬虔生活的榜樣;(3)料理聖所(先是會幕)和聖所內工作人員有關的事務;(4)分配百姓所獻的供物與奉獻。
「耶和華是他們的產業」,這些話說來是蠻動人的,但是實行出來卻是叫人沒有安全感的。其實,有那一樣屬地的事物能給人有安全感呢?都沒有。真正認識神的人,一定承認只有神能給人有安全感,因為祂是豐富又不改變的神。
但是在人的眼中,神似是不比物質真實,因此要活在神的面前,就絕不是憑眼見,而是要憑著信心去取用神的信實。利未人是被神分別出來事奉神的,祂就從事奉神的人身上先開始,要求他們在信心裏跟隨神,以祂的信實為糧。
這是一個權利,也是一個試驗,能跟上來的人實在是有福的。因為他們的眼睛已經越過了物質的世界,看見了神的信實和豐富。
–錄自王國顯《申命記讀經劄記》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 對利未人來說,「耶和華是他們的產業」(2節),今天如何應用這樣的概念?
2. 摩西要求,實施中央敬拜之後,中央聖所的祭司必須無條件接納鄉間的祭司,並且享有所有的福利。這樣的概念如何應用在今天的教會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