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3. 世人最好的選擇就是終身喜樂,並行上帝所愛的善事(12-15節)。
「我知道世人,莫強如終身喜樂行善,並且人人吃喝,在他一切勞碌中享福,這也是神的恩賜。我知道神一切所作的都必永存,無所增添,無所減少。神這樣行,是要人在他面前存敬畏的心。」(12-14節)
「世人莫強如終身喜樂行善」:人上好的享受乃是:(1)活著的時候有滿足的喜樂;(2)行神所喜悅的事。
「這也是神的恩賜」:二章提到『出於神的手』(二24),本節則是『神的恩賜』,意指真實的福氣,是神所賞給的,不是人單靠自己所能獲致的。
「無所增添,無所減少」:任何人都不能修改或變更神的作為。
因此,人若將自己交托上帝,可就以享受上帝賜喜樂生活;這種喜樂的生活是有保障的,因為上帝不改變。換句話說,生活幸福本是上帝的旨意,任何人都不能修改或變更,人可以樂享,只要一生敬畏上帝,行在正道上。
「現今的事早先就有了,將來的事早已也有了,並且上帝使已過的事重新再來。(或作「並且上帝再尋回已過的事」)。」(15節)
「使已過的事重新再來」:神使從前所行過的事,重新再行。
這裡看起來像是前面經文的重述(參一9-11)。但是在之前是講「人生的永無希望」,在這裡卻是「人生有肯定的希望」,因為自然和歷史的循環不息為上帝所掌管。祂的眼目看顧人生萬般活動,祂能使已過的事重新出現。
(三)觀察到的人生問題(三16-22)
本段經文傳道者作了一個觀察(16節)、兩個短評(17,18-21節),並達到一個結論(22節)。
1.一個觀察(16節)
「我又見日光之下,在審判之處有奸惡,在公義之處也有奸惡。」
「在審判之處有奸惡,在公義之處也有奸惡」:世上的法庭,審判官在判案時有徇私腐敗的情形。
傳道者(又)採取一條新的思路,坦白提出一個生命中可觀察得到的問題(我見)。在進行審判的地方,應當有公義之處,卻常發現奸惡取而代之。
2.兩個短評(17,18-21節)
(1)彰顯公義的時刻遲早必要來臨(17節)。
「我心裡說:神必審判義人和惡人,因為在那裡,各樣事務,一切工作,都有定時。」
「因為在那裡,各樣事務,一切工作,都有定時」:在神那裡,彰顯公義的時刻遲早必要來臨。
傳道者首先從未來審判的角度思索(我心裏說)地上的不公義:是未來的(必),屬神的(神必),會發生的事(定時)。這一點使傳道者在困惑中仍能支撐,即在人的邪惡、不公正的行為當中,上帝也在進行審判。
(2)上帝容許不公義發生,是希望世人懂得謙卑(18-21節)。
傳道者接著思想上帝在當前的狀況下的心意。 「我心裡說:這乃為世人的緣故,是神要試驗他們,使他們覺得自己不過像獸一樣。」(18節)
「我心裡說:這乃為世人的緣故」:所羅門心裡清楚,神將今世審判的事託付給人,乃在顯明人的光景如何。
人們的惡行可能會不自覺地完成了上帝的旨意(最明顯的例子可參徒二33)。上帝藉人間審判之事,來分別出人是按良心或按動物的本能施行審判,若是按動物的本能施行審判,則人就不過像禽獸一樣。
人人都有一死,獸也都會死。在死亡跟前,人和獸沒有兩樣,還活著的時候,人的生命等次高於獸;但死亡一臨到,「這個怎樣死,那個也怎樣死,氣息都是一樣」(19節)。
「這個怎樣死,那個也怎樣死,氣息都是一樣」:人怎樣死,獸也怎樣死,都一樣在死時停止氣息。
人和獸的身體,都是用地上的塵土造的,死後的屍體也都會化為塵土,「都歸一處」(20節)。「誰知道人的靈是往上升,獸的魂是下入地呢?」(21節)
「都歸一處」:意指都埋到地裡。
「誰知道人的靈是往上升,獸的魂是下入地呢」:人死後肉身要歸於地,靈則歸於賜靈的上帝(參十二7);獸的氣息與獸的屍體一起下入地。
「靈」與「魂」:於原文與19節之「氣息」為同一字,有的人被這個問題困住了。本句重點不在「靈」,而是歸處。所以最好的翻譯是:「誰認識人的靈,那往上昇的,與獸的靈,那下入地的呢?」
3.一個結論:要在自己努力的事中喜樂(22節)
「故此,我見人莫強如在他經營的事上喜樂,因為這是他的份;他身後的事誰能使他回來得見呢?」
「故此」:表示既然上帝掌管一切(參1-15節),而祂又容許人在活著的時候,可以隨各人自由行事(參16-20節),但人的最終結局仍要向上帝負責(參20節),所以最要緊的是,人如何活著。
「人莫強如在他經營的事上喜樂」:意指當人還能有所作為的時候,就要好好的過一個有滿足喜樂的生活;換句話說,要趁著現在,為將來美滿的結局鋪路。
「因為這是他的分」:意指各人如何活著,乃是各人自己能掌握的一份。
「他身後的事誰能使他回來得見呢」:因為,人死後不能再活在地上看見自己生前的光景,而有所改善。
《敬畏神》
「我知道神一切所作的都必永存,無所增添,無所減少。神這樣行,是要人在他面前存敬畏的心。」(傳三14)
傳道者觀察人生,虛空背後真正的涵義:我知道神一切所做的都必永存;無所增添,無所減少。神這樣行,是要人在他面前存敬畏的心。
本段經文說到幾件上帝的作為:
1.上帝藉環境歷練人(10節)
2.上帝造萬物並賜給人永生(11節)
3.上帝的恩典滿佈生活中(13節)
4.上帝的作為是永存的(14節)
5.上帝給人第二次的機會(15節)
6.上帝必審判義人和惡人(17節)
7.上帝在考驗人是否真認識上帝(18節)
我們的年日在上帝手中,祂會決定怎麼做,不是專制地預定好一切,而是祂會決定接下來,要怎麼做才是對我們最好。
即使下一段路並不好走,至少我們知道上帝相信這對我們有益,祂要我們去經歷,也會幫助我們度過,讓苦難塑造我們的品格,成為我們未來的祝福。把眼光放遠去看來生的幸福,會大大影響到今生的態度。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 本段經文一個觀察是甚麼(16節)?兩個短評是甚麼(17,18-21節)一個結論是甚麼(22節)?
2.人和獸相同的是甚麼?相異的是甚麼?作者想要表達的是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