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二、普珥節的由來(九1-32)
(一)十二月十三日是猶太人得勝的日子(1-6節)
1.猶太人聚集擊殺仇敵,無人能敵擋(1-2節)
十二月十三日,就是當初哈曼下詔書,要求所有的地方官員準備對猶太人大屠殺行動的日子。只是因著哈曼已死,末底改在國中得勢,猶太人反倒占了上風(1節)。
前面曾提到,在三月23日,末底改發出以國王印章簽名的詔書給所有波斯帝國境內的猶太人,和波斯帝國一百二十七省的省長和行政長官,告訴他們,國王已經准許猶太人「武裝自衛」,保護自己免受仇敵的攻擊。
甚至允許猶太人遇到攻擊的時候,「可以反擊、殺戮、滅絕那些人,連他們的妻子兒女也可以滅絕,並且奪取他們的財物」(八11)。
時間到了,全國各省的猶太人都聚集、團結起來,準備抵禦那些想要害他們的人。而那些並未仇恨猶太人的各族人民,都因為懼怕而不敢出面敵擋猶太人(2節)。
2.各族和各省首領因懼怕末底改,都幫助猶太人(3-6節)
各省中首領、總督、省長,和「辦理王事的人」,因為懼怕末底改,都站在猶太人這一邊幫助他們(3節)。因為末底改官列要職,而且權位日漸加增,這是全國皆知的事實(4節)。
「辦理王事的人」:指在朝廷中辦理各種政事的官員。
因為猶太人被允許可以反擊那些攻擊他們的人,所有前來侵犯他們的都被擊殺了(5節)。單單「在書珊城」,猶大人就殺死了五百人(6節)。
「在書珊城」:按原文是『在書珊城的宮堡裡』,但意思應不是指在宮殿裡,而是指宮殿所在的書珊城裡,所以和合本譯文是正確的譯法。
(二)也是猶太人報仇的日子(7-16節)
1.殺了哈曼的十個兒子,將他們的屍首掛在木架上(7-14節)
哈曼十個兒子起來攻擊猶太人,結果也喪了命,只是「猶大人卻沒有下手奪取財物」(7-10節)。
哈曼原以他擁有眾多的兒女為誇耀(參五11),但如今十個兒子都遭殺害;他原想除滅猶太全族(參三6),卻想不到他的全家族反被除滅。
「猶大人卻沒有下手奪取財物」(10節):相同的句子在本章中一共出現三次(10,15,16節),雖然王的前後兩次諭旨都准許他們奪取仇敵的財物(三14、八12),他們並未如此行。
猶太人沒有下手奪取財物,而且特地明記此事,其理由如下:
(1)為了表明「自衛與生存」的正當性:他們殺敵是出於防禦性的自衛行動,而非到敵人的住處去攻擊他們。
(2)彰顯亞伯拉罕子孫的風骨:他們的主要目的在於除滅敵人,而非奪取敵人的財物。亞伯拉罕救回羅得以後,所多瑪王說:「財物你自己拿去。」亞伯拉罕回答:「連一根線、一根鞋帶,我都不拿。」(創十四23)
(3)與「亞瑪力人」的歷史宿怨與神學清算:他們可能從五百年前掃羅王奪取亞瑪力人的財物,卻失去王位得到教訓(參撒上十五17-23)。因為哈曼正是亞瑪力人的後代。
(4)作者正在重新定義「得勝」: 真正的勝利是有能力拿,卻不拿。他們這樣做也可能希望藉此討好亞哈隨魯王,使他對猶太民族放心。
那一天書珊城裏被殺的人數呈報到王面前(11節),王想知道,除了書珊城被殺的五百人,和哈曼十個兒子之外,其他省的死傷情形。然後告訴以斯帖:「現在你要什麼?我必賜給你;你還求什麼?也必為你成就。」(12節)
「你還求什麼?也必為你成就」:從這問話可以推測,在王的心目中,這個數目並不算多,所以批准延長一日(參13-14節)。
以斯帖的要求是,「求你准書珊的猶大人,明日也照今日的旨意行,並將哈曼十個兒子的屍首掛在木架上。」(13節)。這兩個要求國王都答應了(14節)。
「明日也照今日的旨意行」:意指求王准許明日再延長一日。
「並將哈曼十個兒子的屍首掛在木架上」:屍首掛在木架上的目的是要示眾,警戒眾民不得仿傚哈曼與猶太人為敵。
「以斯帖說:王若以為美,求你准書珊的猶大人,明日也照今日的旨意行,並將哈曼十個兒子的屍首掛在木架上。」(斯九13)
以斯帖為何要求書珊城的抵抗行動延長一日?
(1)書珊的危機尚未解除:書珊城中哈曼的影響力較其他地方更大、更深,以斯帖不是要求全帝國延長,而是只有書珊城。
(2)徹底剷除政變勢力:避免未來再次發生大規模報復。
(3)公開懸掛哈曼十子屍體:是政治宣告,哈曼家族完全滅亡。
(4)作者神學上的安排:解釋為什麼書珊守普珥節是十五日,其他地方則是十四日(參18-19節)。
亞哈隨魯王知道書珊城的死亡人數之後,並不稀奇,甚至感到欣慰,還主動詢問以斯帖接下來想要怎麼辦,還有什麼要求?
主要原因,可能是避免哈曼舊勢力錯誤的判斷。因王的諭旨不能更改,殺戮猶大人的命令還是有效,他們不想要放棄這個報復的機會。國王藉這事看出來,過去寵愛哈曼已經造成嚴重後果,問題需要強力解決,否則後患無窮。
以斯帖要求在書珊城的反擊行動要多加一天,以徹底斷絕後患,應該是洞察國王的心思意念所做的回應。
2.以斯帖徵得王的允准,十四日在書珊又擊殺仇敵(15-16節)
十二月十四日,猶太人又在書珊城殺了300人(15節)。明顯的,這一天的殺戮並非自衛性質,因敵人不能再來攻擊猶太人。所以,應當屬於搜尋幕後敵人的首腦人物,予以斬除,以杜絕後患。
全國各省也都將死亡情形匯報完畢,總共死亡的有七萬五千人。在這次行動中,猶太人都沒有下手奪取仇敵的財物。這一次的事件,猶太人得以脫離滅族的命運,享受平靜安穩的生活(16節)。
根據歷史學家的統計,當時在波斯帝國內的猶太人總人數約有七十萬人之多,所以他們所殺的敵人約僅占猶太人的十分之一,對亞哈隨魯王來說,他的損失遠較除滅猶太人為少。
這樣的殺戮的確是個悲劇,聖經的記載,沒有避掉負面的事實,作者忠心的把事實的過程記錄下來,並不是贊成這些行為,為的是讓我們深刻思想,學習教訓。
當我們讀這段歷史的時候,應該想一想,基督徒的成功觀是甚麼?消滅敵人叫成功嗎?那麼除了殺戮以外,還有甚麼方法可以消滅敵人呢?
「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羅十二17-21)
(三)又是猶太人設筵歡樂的日子(17-19節)
1.鄉村地區的猶太人亞達月十四日歡慶普珥節(17、19節)
「亞達月十三日,行了這事;十四日安息,以這日為設筵歡樂的日子。」(17節)這是在亞達月十三日的事,十四日他們得享安寧,以這日為設宴歡樂的日子。
「亞達月十三日,行了這事」:這事指殺仇敵的事,在首都書珊以外各省僅有十三日一天殺敵。
「十四日安息,以這日為設筵歡樂的日子」:意即以次日為慶祝勝利的日子。
「所以住無城牆鄉村的猶大人,如今都以亞達月十四日為設筵歡樂的吉日,彼此饋送禮物。」(19節)
「住無城牆鄉村的猶大人」:意指書珊城以外其他各地的猶太人。
普珥節不但只是慶祝勝利,還有一個意涵,就是這兩日的慶祝裡特別指明要賙濟窮人,並且互贈禮物。
這記載表示猶太人的社群十分團結合一,雖分散各地,仍保持自己的身分,一同經歷拯救、一同歡欣,使他們更加團結,成為合一的民族。
2.書珊的猶太人亞達月十五日歡慶普珥節(18節)
「但書珊的猶大人,這十三、十四日聚集殺戮仇敵;十五日安息,以這日為設筵歡樂的日子。」
「十五日安息,以這日為設筵歡樂的日子」:意指書珊的猶太人比其他各省晚一天慶祝。
這裡是為了說明守普珥節的兩個不同日子之緣故。其他城鎮在十四日守普珥節,但書珊城的猶太人則是在十五日守普珥節。今日除耶路撒冷在十五日守節外,其他地區都是十四日守節。
(四)猶太人每年十二月十四、十五兩日,稱為普珥日(20-32節)
1.囑咐猶太人每年以十二月十四、十五兩日為吉日(20-25節)
「末底改記錄這事」,並且送文書給亞哈隨魯各省遠近所有的猶大人,「囑咐他們每年守亞達月十四、十五兩日」(20-21節)。
「末底改記錄這事」:本節開頭在原文有『接著』一詞,表示在事件之後過了一段不確定的時間,末底改才將整件事記錄下來,目的是為著寫一封給猶太人的公開信。
「每年守亞達月十四、十五兩日」:意指將書珊和其他各省猶太人的節期聯在一起敘述,加以統一,使全體猶太人一同遵守。
以這月的兩日,為猶大人脫離仇敵,得享安寧的日子,是轉憂為喜,轉哀為樂的吉日,「在這兩日設筵歡樂,彼此饋送禮物,賙濟窮人」。於是,猶大人承諾要守他們起初所守的,也承諾要遵守末底改寫給他們的(22-23節)。
「在這兩日設筵歡樂,彼此饋送禮物,周濟窮人」:這裡闡明了過普珥節的三樣作法:(1)設筵歡樂慶祝;(2)與親友彼此饋送禮物;(3)賙濟窮人。
這是因為,哈曼決意謀害猶太人,他抽普珥,就是抽籤,為要擊潰和消滅他們。然而,「這事報告於王」,王就用文書下旨,使哈曼設計謀害猶太人的惡事歸回他自己的頭上,人就把他和他的兒子們掛在木柱上(24-25節)。
「這事報告於王」: 指王后以斯帖向王揭發哈曼的惡謀(參七3-6;八5),又指太監向王揭發哈曼作木架要害末底改(參七9)。
這裡經文所記,將以斯帖記中哈曼的惡行和以斯帖救猶太人的故事縮略敘述,並沒有按照時間順序。
亞述國用籤來挑出每年官員的稱號、分產業,或招靈,這習俗在波斯時期一直為帝國東部區域所沿用。沒想到,護衛他們的神明失手了,吉日變成兇日。這是人們的宗教信仰的一大諷刺,明白人應當引以為鑑。
2.猶太人應承世世代代守這兩日(26-28節)
因此,「照著普珥的名字,猶大人就稱這兩日為普珥日」。所以,「他們因這信上的話」,又因他們所經歷和所遭遇的事,無論在哪一省哪一城,每一個猶太家庭要世世代代永遠記念遵守這普珥節(26-27節)。
「照著普珥的名字,猶大人就稱這兩日為普珥日」:普珥是以掣籤方式定凶日、吉日,原本對猶太人不吉,但經神手的干預,已經轉變為吉日(參22節),故稱之為普珥日。
「他們因這信上的話」:指末底改寫給猶太人的信(參23節);信上的話摘要記在上兩節經文(參24-25節)。
在各省各城,家家戶戶,世世代代,都記念遵守這兩天,使普珥節的日子在猶太人中不被遺忘,在他們的後裔中永被記念(28節)。
3.以斯帖和末底改寫第二封信命定守普珥日(29-32節)
亞比孩的女兒王后以斯帖和猶大人末底改「以全權寫第二封信」,囑咐猶大人守這普珥節。「用和平誠實話寫信」,把文書送給亞哈隨魯國中一百二十七省所有的猶大人(29-30節)。
「以全權寫第二封信」:「全權」,指他們在波斯帝國中的地位和權力,也可指他們熱心地盡全力寫信;「寫第二封信」,指相對於末底改個人所寫的第一封信(參20-21節),此封信是兩人連署的;堅囑指證實此封信的效力。
「用和平誠實話寫信」:指信裡勸勉猶太人彼此和平相處,至誠對神,如此必蒙神祝福,得以在平安和真實中生活。
並且指示他們和他們的後代要照規定按時遵守普珥節,「禁食呼求」,這是末底改和王后以斯帖共同發出的命令。以斯帖的命令確定了普珥節;這命令也記錄在史書上(31-32節)。
「禁食呼求」:守普珥節一面是設筵歡樂的日子,另一面也不可忘記他們曾經大大悲哀,禁食、哭泣、哀號(參四3、16-17),所以在歡宴之餘,仍須禁食呼求。
《普珥日》
第九章主要是記錄普珥日的由來,這日子對猶太人來說,格外重要,因為是民族起死回生的日子。而對基督徒來說,有甚麼屬靈意義呢?我引用陳希曾教授的話,讓大家參閱。
『以斯帖記第九章第一節說:十二月,乃亞達月,十三日,王的諭旨將要舉行。哈曼所定的那個可怕而又可喜的日子,終於來到了,可怕的是因為在這一日之間,哈曼依然可以有效地剪除所有的猶大人,將他們置於死地;可喜的是因為在這一天末底改要扭轉他們的命運,率領他們經過爭戰而得勝。
我們能夠想像猶大人的心情,當哈曼的律令頒佈的時候,他們個個都接受了死的判決,巴不得這個日子永遠不會來到;那日子愈迫近,心中就愈恐怖。但是自從末底改高升,頒發了第二道制衡的命令之後,悲痛的情緒就好像冬天的積雪見到了陽光,開始逐漸溶解。
現在恨不得那個日子早日來到,早一日經歷在末底改率領之下的得勝。
保羅說:「有死的判決在我們身上,叫我們不靠自己,只靠叫死人復活的神,他曾救我們脫離那極大的死亡,現在仍要救我們,並且我們指望他將來還要救我們。」(林後一9-10另譯)。 這實在是以斯帖記最好的注釋!
神使猶大人個個都接受了死的判決,有一個積極的目的:讓他們不依靠自己,只依靠那叫死人復活的神,在哈曼那罪和死的定律之下,他們是非死不可,然而在末底改那生命聖靈的定律之下,他們是非復活不可!
聖靈就這樣的帶領我們經歷什麼叫作死而復活,肉體總是叫人死,聖靈總是叫人復活;自己完全到了盡頭,聖靈就能開始起頭。感謝神,他能使用我們近乎失敗和跌倒的經歷,扭轉我們,改變我們,而且積極的使我們得著了一個榮耀的經歷。
正如聖經所說:猶大人反倒轄制恨他們的人(九1)。這個得勝似乎是非常意外的,因為他們原以為本該註定失敗的,誰會想到神竟然作了這麼奇妙的工作呢?』
陳希曾教授精闢的解說,幫助我們進一步了解,在許多歷史的故事背後的屬靈真理。
所以,王前面的諭令是不能更改的,過去,猶大人恐懼戰兢等候死亡來臨。現在,王的新諭令下來了,他們有活的指望。但是必須同心合意起來爭戰。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仇恨猶太人的人明知國王另一個詔書,猶太人可以組織反抗,為何還執意要進行殺戮?這跟罪的本性有何相似之處?
2.明明第二天已經不可能被攻擊了,以斯帖卻要求書珊城的抵抗行動多一天,這樣的要求真正的目的是甚麼?對你的提醒是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