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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貳、神的干預:以斯帖的筵席(三至七章)
一、末底改勸說以斯帖向王乞恩(三1-15)
第三章記載末底改冒犯亞哈隨魯王御前當紅炸子雞哈曼,結果惹禍上身。哈曼知道他是猶太人,不但要殺他,甚至要株連滅絕全猶太族。這是末底改始料未及的。
(一)哈曼謀滅猶太全族末底改勸說以斯帖向王乞恩
1.亞哈隨魯王抬舉哈曼(1節)
「這事以後,亞哈隨魯王抬舉亞甲族哈米大他的兒子哈曼,使他高升,叫他的爵位超過與他同事的一切臣宰。」
「這事以後」:指第二章所記載,以斯帖封后及末底改舉報謀逆案之後,時間約過了四至五年(參二16;三7)。
「亞甲族」:可能是「亞瑪力人」(參撒上十五1-35;申二十五17-19)。亞瑪力人和以色列人向來彼此為敵。這也可以解釋何以末底改抵死不拜,何以哈曼決意趕盡殺絕。
以斯帖受任皇后以後一段時間,亞甲族人哈曼被王寵幸提拔,成為最高爵位的宰相。哈曼不知何故獲得高升,想必曾經立下赫赫大功,但聖經未提,隱含深意。
2.末底改拒遵王命,不跪拜哈曼(2-3節)
國王命令,所有進出朝門時與他相遇的一切臣僕都得跪拜哈曼,「惟獨末底改不跪不拜」(2節)。「在朝門的臣僕」注意到他與眾不同的表現,擔心的詢問他不下拜的緣由,因為知道遲早必會為自己招來後患(3節)。
「惟獨末底改不跪不拜」:猶太人的傳統也向君王和有尊位的人下拜(參撒上二十四8;創二十三7),此處為何末底改不跪不拜,聖經沒有說明。不過從後面的記載說因為他是猶太人(參4節),表示出於民族的原因。
因此,解經家推測,末底改不向哈曼下拜的理由可能有二:
(1)末底改堅決不向猶太人的世仇亞瑪力人之後裔跪拜。
(2)哈曼可能向眾人宣稱他具有神的尊榮,所以末底改不能違背「不可跪拜偶像」的誡命(參出二十5)。
「在朝門的臣僕」:指末底改身邊的眾朝臣注意到他與眾不同的表現。
3.眾人告知哈曼,末底改為猶太人(4-5節)
只是身邊的人不斷的勸他,還是順命來得好。末底改只好承認,因為他是以色列人的原因。最後,「他們就告訴哈曼,要看末底改的事站得住站不住」(4節)。哈曼接到告狀,仔細觀察,發現末底改真的沒有向他下拜,「他就怒氣填胸」(5節)。
「他們就告訴哈曼」:可能因為人多,哈曼一時沒有察覺有人未跪拜。
「站得住站不住」:指能持續多久;他們顯然抱有幸災樂禍的心態。
「他就怒氣填胸」:按原文『怒氣』與『哈曼』發音接近,有如諧音;他的怒氣表明了他這個人的所是:(1)他是一個愛生氣的人;(2)一個人心裡所充滿的,自然會發表出來(參太十二34)。
(二)哈曼遷怒全族,謀滅猶太人(三6-15)
1.哈曼定意除滅末底改族人(6節)
「他們已將末底改的本族告訴哈曼,他以為下手害末底改一人是小事,就要滅絕亞哈隨魯王通國所有的猶大人,就是末底改的本族。」
「滅絕」:這詞組在以斯帖記出現了很多次,有時翻成「剪除」,可見哈曼企圖剷除異己的想法有多強烈。
告狀的人已經告訴哈曼,末底改是個猶太人,哈曼就想要釜底抽薪,不僅對付一個末底改,而是想要將整個猶太族都一起消滅掉。
末底改為何要叮嚀以斯帖不要讓人知道他的血統?可見是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災殃!現在事情臨到自己,他反而暴露身分,惹禍上身。這是他的人格特質,凡事只為別人著想。
他忠於自己的民族、忠於自己的信仰,即使要面對代價,絕不妥協。這是要付上很大代價的,因為得罪的人是國王座前的大紅人;而跪拜哈曼,這可是國王的命令。
他也許想,一人做事一人當。只是沒想到,他的堅持不僅自己要擔當後果,甚至要波及全部猶大人被滅族的結果。這就是接著要探討的第二件事。
哈曼要懲罰末底改,卻把整個猶太人當作陪葬品,這是大大得罪上帝,是自己與上帝為敵。「與上帝為敵的,上帝必與他為敵。」這是千古不變的道理。
接著的記載是以斯帖記的高潮,是整個事件的重點,也是整個故事的轉折。
2.掣籤預定在普珥日著手除滅猶太人(7節)
「亞哈隨魯王十二年正月,就是尼散月,人在哈曼面前,按日日月月掣普珥,就是掣籤,要定何月何日為吉,擇定了十二月,就是亞達月。」
「正月」:一年的起首,哈曼選擇這天抽籤(擲骰子)是因為巴比倫人認為那時眾神祇會聚集一起決定人的命運。
「普珥」:就是「籤」、「骰子」的意思。
「擇定了十二月」:抽籤的結果選定了十二月,也就是年底。讓整個事件有機會可以翻轉。
哈曼自恃王寵愛他,他就恃寵而驕,有計畫的想要滅絕所有的猶太人。
此時距以斯帖封后將近五個年頭的正月,哈曼找了占卜抽籤的人來,分別按日子和月份,抽出最為吉利的日子,稱做「抽普珥」(即抽籤),預備良辰吉日滅絕猶太人。結果抽出的籤是當年最後一個月13日(7、13節)。
日子確定了,於是開始執行他的滅絕計畫。
3.哈曼奏請王批准滅絕猶太全族(8-11節)
「哈曼對亞哈隨魯王說:有一種民,散居在王國各省的民中,他們的律例與萬民的律例不同,也不守王的律例,所以容留他們與王無益。」
「律例不同,不守王的律例」:哈曼說的是半真半假,猶太人有自己的律法沒錯,卻也沒有不守波斯的法律。
哈曼的控告可分成四部分:
(1)有一民族散居在國內各處:這句話並沒有說錯。
(2)他們的律法和其他人民不一樣:這句話半真半假。
(3)他們不服從國王的律法:開始亂說話。
(4)容忍這樣的民族於王無益:下可怕的結論。
哈曼巧妙地取悅國王,使王覺得他所做的全是「為王的好處」。哈曼的申訴中刪去了一切細節,未明示他所計畫滅絕的是哪一個民族,這樣國王就根本沒機會考證事情的真相。
他把這民族形容如同毒瘤一般。因為他們「散居在王國各省」,容易滲透、傷害全國;又說他們有他們的律例,「與國中萬民的律例不同」,等於是一個異類;最要不得的是「不守波斯國的律例」,是害群之馬,結論是「與王無益」。
這樣,哈曼設好陷阱,強調這民該被剪除。「我就捐一萬他連得銀子」給國庫(9節)。他答應的是一筆大數目,很可能他打算搜括猶太人消滅後的財產,否則,若非手頭有大財富,這樣的獻議實在是不智之舉。
「我就捐一萬他連得銀子」:「一萬他連得銀子」,約三十四萬公斤銀子。據估計,大約相當於波斯帝國每年三分之二的國庫收入,數額不可謂不大。哈曼真的是精打細算,他相信這筆金錢可以藉著沒收猶太人的財產得到彌補(參13節)。
哈曼這個獻議,實在是很陰險的,可以說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把事實(半真半假的)和虛構的混作一談。猶太人固然有他們自己的律例,可是他們並非因此就違抗波斯的律例。
國王被哈曼說服了,交給他掌權的印記去執行滅絕猶太人的計畫(10節)。於是,哈曼得以任意行使職權,推行全面性的計謀。不但如此,「王對哈曼說,這銀子仍賜給你,這民也交給你,你可以隨意待他們」(11節)。
「王對哈曼說,這銀子仍賜給你」:此處的含意,就是王核准動用與捐銀相等的數額,作為除滅猶太人的經費。可見哈曼是被皇帝何等的寵幸!
「這民也交給你,你可以隨意待他們」:意指王批准哈曼完全隨心所欲地執行除滅猶太人的計劃。
一個人最怕的是,忘了我是誰。哈曼被國王寵愛,卻把王拿來當靠背,借刀殺人。這是人性的黑暗面,也是我們應當警惕的。
「石頭重,沙土沉,愚妄人的惱怒比這兩樣更重。忿怒為殘忍,怒氣為狂瀾,惟有嫉妒,誰能敵得住呢?」(箴言二十七3-4)
「人有智慧就有生命的泉源;愚昧人必被愚昧懲治。」(箴言十六22)
4.王下詔通令全國按所定日期執行滅絕令(12-15節)
雖然時間還早得很,但是哈曼已經迫不及待,正月13日,他用亞哈隨魯王給他的戒指蓋印下命令,由於蓋有國王的印章戒指,因此發出的命令就等於是「詔書」,視同法律命令一樣有效。
再者,這樣詔書是以「用各省的文字、各族的方言」寫下來的,又「傳與總督和各省的省長,並各族的首領」(12節)。表明這項命令必須徹底執行,不准有任何閃失。
「用各省的文字、各族的方言」:當時波斯帝國幅員廣大,種族繁多,詔書需要翻譯成許多不同的文字和語言。
「傳與總督和各省的省長,並各族的首領」:總督指統管數省的大長官,當時共有二十個總督;省長指各省的長官,當時共有一百二十七個省(參一1);各族的首領指各省內各個不同種族的領袖。
「交給驛卒傳到王的各省,吩咐將猶大人,無論老少婦女孩子,在一日之間,十二月,就是亞達月十三日,全然剪除,殺戮滅絕,並奪他們的財為掠物。」(13節)
「猶大人,無論老少婦女孩子」:「猶大人」為陽性形式,為避免誤以為婦女和孩子可以倖免,這裡特別強調「無論老少婦女孩子」。
「全然剪除,殺戮滅絕」:「剪除,殺戮滅絕」,這裡使用三重的詞彙,用意在強調毫無顧惜,務必全然除滅。
「並奪他們的財為掠物」:允許動手殺戮者強奪猶太人的財物當做擄掠品。
這種「殺光滅盡、絕不留情」的手段實在是非常殘忍。只不過一個人得罪你,就滅絕整個民族,實在很難想像。古時帝王殘忍,頂多也只有連誅九族,哈曼的驕傲可見一斑。
「抄錄這旨意,頒行各省,宣告各族,使他們預備等候那日。驛卒奉王命急忙起行,旨意也傳遍書珊城。王同哈曼坐下飲酒,書珊城的民,卻都慌亂。」(14-15節)
「抄錄這旨意,頒行各省,宣告各族」:意指詔書的副本分送全國各省,至於各省內的各種族,若僅有方言而沒有文字者,則用各族的方言宣告詔書內容。
「使他們預備等候那日」:意指全國在同一天同時進行殺戮。
詔書的副本分送全國各省,至於各省內的各種族,若僅有方言而沒有文字者,則用各族的方言宣告詔書內容。全國在同一天同時進行殺戮(14節)。
當哈曼發出「詔書」的公告貼出來後,首都書珊城馬上就陷入一片混亂了(15節下)。
原因很簡單,因為進行這項大屠殺行動不是用「極機密」的方式,而是明目張膽地公告給所有的人民知道,為的是要讓所有的猶太人在「死刑」之日未到以前,就開始過著「面對死亡」來臨的恐懼生活。
而當所有的猶太人在憂愁、悲傷的生活的同時,一個強烈對比的畫面出現在王宮中,就是國王亞哈隨魯和宰相哈曼兩相對坐,一起飲酒(15節中),這是多麼不協調的畫面啊!
作者用這種方式描述人心對生命殘酷手段的畫面,是很值得我們對生命尊嚴深思、反省的。
《肉體的抱負》
「他們已將末底改的本族告訴哈曼,他以為下手害末底改一人是小事,就要滅絕亞哈隨魯王通國所有的猶大人,就是末底改的本族。」(斯三6)
哈曼企圖阻攔神的旨意,破壞基督的見證,使基督的救恩沒有成功的可能,使神藉著他的子民在地上產生的見證,遭到徹底的摧毀,這是肉體的詭計和陰謀。
他一貫的目的不是叫我們一個人受虧損,乃是使主的見證受虧損。為著這個緣故,我們不能夠把哈曼放在寶座上面。
從前有一些少年人在一個公園裏傳福音,發單張,有朋友接過單張後,就揉成一團,然後往送單張的人臉上丟去。有的少年弟兄受不了,就發起脾氣來了,立刻脫口而出:像你這樣的人,難怪非下地獄不可!
發單張明明要搶救靈魂免下地獄,結果呢?哈曼在裏面反應了,就摧毀了基督「愛」的見證,那一個人也許再也不信主了。所以我們要怕肉體掌權,怕不能彰顯基督的溫柔和忍耐,這是非常嚴重的事。
為此讓我們再重複:不要隨便發脾氣,不要隨便發肉體,不要捧肉體,不要給肉體戴高帽子。
–引自陳希曾《聖靈中的喜樂──以斯帖記剪影》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你是否曾經做了貢獻,卻沒得到應有的回報,甚至是指責嗎?如何應用末底改的經驗呢?
2.面對一個目中無人的驕傲人,你的心裡如何維持平靜不受干擾呢?
3.面對突如其來的災禍,你應當以甚麼樣的心態來面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