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3.王被棄的表記(17-30節):
接著,記載周四所發生的事。
(1)逾越節的筵席
a. 門徒遵循耶穌的指示預備了逾越節的筵席(17-19節)。
「除酵節的第一天,門徒來問耶穌說:『你喫逾越節的筵席,要我們在那裏給你豫備?』耶穌說:『你們進城去,到某人那裏,對他說:夫子說,我的時候快到了;我與門徒要在你家裏守逾越節。門徒遵著耶穌所吩咐的,就去豫備了逾越節的筵席。」
「除酵節的第一天」:除酵節共有七天,從猶太曆正月(尼散月)十四日日落,直到二十一日日落;『除酵節的第一天』指正月十四日(禮拜四)傍晚開始算起至翌日傍晚六時為止,這一天也就是逾越節(參出十二15-20)。
「喫逾越節的筵席」:猶太人在正月十四日下午,就開始宰逾越節的羊羔,到黃昏時分就家家戶戶一起吃逾越節的筵席。
「某人」那裡:「無法或不願指出其名的人或事物」,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據聖經學者考證,這『某人』大概就是馬可(馬可福音的作者)的父親或母親(參可十四12-16);但聖經既不明指是誰,意思乃是要我們曉得這一切都是出於神的安排,是神親自豫備了逾越節的筵席。
「我的時候快到了」:指主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的時候即將來臨(參約七6,8,30;八20)。
除酵節的第一天是逾越節,門徒來問耶穌,要在哪裡預備吃逾越節的筵席(17節)?
按正規,吃逾越節的筵席的時刻應在尼散月十五日開始的傍晚。但按約翰福音的記載(約十三1,十八28,十九14),耶穌最後的晚餐是設在尼散月十四日開始的夜晚(提前一天,也就是周四)。
這樣算起來,耶穌的死日便是尼散月十四日,也就是周五將盡的午後時分,正是宰殺逾越節羔羊的時刻。
耶穌吩咐門徒去找某一位不知名的人,那人會帶他們往他的家去。留心祂所說:「夫子說:『我的時候快到了,我與門徒要在你家裏守逾越節。』」(18節)可知到祂安然地面對死亡的逼近。
從馬可的敘述中可知,似乎耶穌與房主早有約在先,使用他的一間大屋(可十四13-16)。因為在逾越節期間的耶路撒冷,如不事先定妥,臨時是找不到這樣的大房子的。
門徒遵著耶穌所吩咐的,就去預備了逾越節的筵席(19節)。
b. 耶穌說門徒中間有一個人要賣他(20-21節)。
「到了晚上,耶穌和十二個門徒坐席。正喫的時候,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我了。』」
「十二個門徒」:「那十二」,原文沒有「門徒」,不過這是專有名詞,指的就是十二使徒。
「實在」告訴你們:「堅決肯定所說的」、「阿們」。
當耶穌與門徒用飯的時候,耶穌宣佈令人驚訝的事。祂說十二門徒中間,有一個會賣祂。
主說這話的用意,是盼望猶大能夠懸崖勒馬,不願見他滅亡。其實,沒有猶大的幫助,公會的人並非不可能捉拿耶穌,只是想找個群眾不在場的『機會』而已。
c.耶穌暗示到底是誰要賣他(22-23節)。
「他們就甚憂愁,一個一個的問祂說:『主,是我麼?』耶穌回答說:『同我蘸手在盤子裏的,就是他要賣我。」
「主,是我麼」:原文表達一種期待答案是否定的問句,應翻譯為「主,不是我吧?」。
「同我蘸手在盤子裏的」:「盤子」指「碗」、「碟子」;猶太人的逾越節大餐,是大家團聚,共享羊肉、餅、苦菜等食物;吃時,有一盤用水果、醋等熬成的調味醬,各人拿一小塊餅(或夾肉)蘸著盤裏的調味醬吃。
由於席中所有人都共用那一個盤子,所以耶穌此處的說法並沒有清晰的指出賣他的人(此字聖經中僅出現於太二十六23;可十四20)。
門徒心裏滿是憂傷和慚愧,他們一個一個問主:「主,是我麼?」(22節)門徒一一問了主,剩下猶大還沒問。這時,主說同祂蘸手在盤子裏的,就是出賣祂的人(23節)。
然後主便拿了一塊餅,蘸了肉汁,遞給猶大(約十三26)。這做法原本是一種心意,表示特別的感情和友誼。
d. 猶大也來問耶穌是不是他(24-25節)。
「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經上指著祂所寫的,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賣耶穌的猶大問祂說:『拉比,是我麼?』耶穌說:『你說的是。』」
「拉比」:這是猶太人對老師的尊稱,「師父」、「先生」。馬太福音的記載中門徒大部分稱呼耶穌為「主」,僅有猶大兩次稱呼耶穌為「拉比」(參二十六25、49)。
「你說的是」:直譯是「你自己這麼說的」。不過許多學者認為即使是這樣說,仍然不是清晰的指出猶大就是賣耶穌的人。
他提醒門徒,說將要發生的事必然要成就,無法抗禦。然而出賣祂的人也必然要付上責任;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24節)。猶大獨自選擇了賣主,自然也要自己承擔後果。
最後,猶大惺惺作態,假意問耶穌出賣者是不是自己。耶穌便答:「你說的是。」(25節)猶大接了餅,便出去,那時候是夜間(約十三30)。因此,我們可以知道他沒有參與主在逾越節晚餐之後所設立的「主的晚餐」。
(2)餅和杯象徵主的身體和血(26-30節)
「他們喫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福,就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喫,這是我的身體。』」(26節)
「餅」:「麵包」、「食物」,此處指的應該是一個「無酵的麵包」。
「祝福」:「感謝」、「稱頌」、「讚美」。
這「是」我的身體:「是」、「存在」。這個字的意義太過廣泛,所以很難確定這句話精確的意義是什麼。「這是我的身體」是逾越節儀式之外,耶穌加上去的話。
在逾越節的筵席上,習慣上都是由一家之主負責擘開餅的。擘餅的時候,家主把餅拿在手上,口裏說:『這是我們的先祖在埃及地所吃的苦難之餅。』意即『手上的餅』乃係代表『當日的餅』。
耶穌守過最後的逾越節,便設立我們所稱的主的晚餐。最重要的材料是餅和酒,已準備妥當,放在桌上,以作逾越節的食物。耶穌給這晚餐新的意義。
首先,祂拿起餅來,祝福,就擘開。祂遞給門徒時,說:「你們拿著喫,這是我的身體。」由於祂的身體還未被釘十字架,很明顯祂說的是比喻了,用餅象徵祂的身體。
「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說:『你們都喝這個;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27-28節)
「杯」:「杯子」,當時的人喝的應該是「摻了水的淡葡萄酒」,稀釋了兩倍或三倍的水。
「祝謝了」:「感謝」、「表達謝意」。
「為多人」:按猶太人的慣用法也就是指『所有的人』(參廿28;賽五十三12)。
猶太人逾越節晚餐的程序中要喝四杯葡萄酒。此處耶穌所拿的,可能是第三杯葡萄酒。按猶太人吃逾越節晚餐的習俗,在吃無酵餅以前,先吃苦菜,並且也遞杯喝酒,這杯象徵『苦杯』;吃無酵餅和羊肉時,又再遞杯喝酒,這杯象徵『福杯』。
同樣,杯也含有象徵的意義,用來表達所裝的東西。杯裏裝著葡萄酒,象徵立約的血。這新立的約是主無條件的恩典,藉祂寶血的流出,赦免一切的過犯。祂的寶血足以赦免所有人的罪。
聖經中的「約」是指神和祂百姓之間的約定。路加特別說,「這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路二十二20),意思是神與以色列的舊約已經成就、更新。耶穌的話,意味著新約是神以他兒子的死與人立約。
「但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到我在我父的國裏,同你們喝新的那日子。』」(29節)
「葡萄汁」:原文是『葡萄的產品』,包括葡萄汁和葡萄酒等。
「同你們喝新的那日子」:指在千年國度中,得勝者與主一同坐席的日子(參廿五10)。
然而,這裏說為多人流出來,表示只有在相信的人,這血才能生效,塗抹眾罪污。耶穌提醒門徒,祂不會再與他們同喝這葡萄汁,直到祂再來掌權。那時,喝的酒有新的意思,表示父的國滿有喜樂和祝福。
主耶穌所設立的主餐我們稱做聖餐,有幾個具體的意義:
a.食物象徵基督在屬靈上餵養我們。
b.擘餅舉杯象徵基督為我們死。
c.領受餅和杯象徵信徒接受基督。
d.信徒一起領聖餐,象徵信徒是基督家庭的一份子。
基督徒領受聖餐與接受救恩的條件是一樣的,也就是必須認罪悔改,並憑著信心接受主的救恩。
享用了主的晚餐,門徒便齊聲唱了詩。然後,他們便離開耶路撒冷,越過汲淪溪,然後攀上橄欖山的西面,往客西馬尼園去(30節)。
《記念主》
「他們喫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福,就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喫,這是我的身體。』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說:『你們都喝這個;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太二十六26-28)
哥林多前書引用這段話的時候,加上一句:「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林前十一24)
我們每一個人的家裏,都有一個抽屜,盛滿著一些全無用途的東西,但我們卻捨不得把它們丟掉,因為每當我們觸摸著這些,都引發起懷舊的幽恩。它們都是些普通的東西,但所寓有的意義,卻遠遠在它們本身之外。這就是聖禮了。
巴栗爵士(Sir James Barrie)的母親去世後,在他們整理她的遺物時,發現她竟保存著她那個聲名顯赫的兒子寄來的所有信封,這些信封是她兒子以敬愛之心來寄支票給她的。這些只不過是些殘舊的信封,但對做母親的卻是意義深長。這就是聖禮。
當納爾遜(Nelson)在聖保羅大教堂下葬時,他手下的水手抬著棺木到墓前。一個目睹此情此景的人寫道:
『以高度的效率和以敬畏之情,他們把世上最偉大的海軍上將的遺體,放進墓穴裏去。跟著,好像奉了艦上的急令似的,他們抓著覆蓋在棺木的英國國旗,撕成數片,各自的執在手裏,作為對這一代名將的紀念。』
終他們的一生,這些絢爛的布幅,都使他們懷念他們所摯愛的將軍。這就是聖禮了。
在聖禮中,我們所吃的餅只不過是普通的餅,但是,對於能夠明白體會的人來說,這就是基督不折不扣的身體。
–引自《每日研經叢書》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 耶穌說門徒中間有一個人要賣他,門徒的反應如何?
2.主耶穌如何跟門徒解釋門徒的發問?為何大家無法判斷是猶大要賣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