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四)王為他兒子擺設娶親筵席的比喻(二十二1-14)
耶穌繼續回答關於權柄的問題時,說了第三個比喻,就是娶親筵席的比喻,也是有關天國的主題。兇惡園戶的比喻是涉及到猶太人領袖的責任;娶親筵席的比喻則是論到外邦人,福音將傳播到世界各國,外邦人將進入神的國。
1.被召的人拒絕來赴席(1-6節)
(1)天國像王擺設娶親的筵席(1-3節)
「耶穌又用比喻對他們說:『天國好比一個王,為他兒子擺設娶親的筵席。就打發僕人去,請那些被召的人來赴席;他們卻不肯來。」
「又」:字表明這個比喻是繼續前章『兇惡園戶的比喻』,兩者均屬相同性質。
「娶親的筵席」:「婚禮」、「婚宴」、「喜酒」,原文是複數型態,這是因為一個婚筵分成好幾個部分,常常長達數日之久。後文用單數的形式,意義是一樣的(參8,11,12節)。
「為他兒子擺設娶親的筵席」:按古代中東地方的風俗,娶親的筵席是在新郎家中舉行;關於婚禮本身,是由新郎的父母負責的。
在當代的猶太和羅馬上流社會中,請人赴宴包括兩個步驟:第一步主人先派遣僕人發出初步的邀請,然後到時再派僕人通知客人赴宴。當時在耶路撒冷的上層社會中還有人以「非兩次被邀則不赴宴」來誇口。
因此,這些客人是早就已經接受邀請,答應要來赴宴的客人。若在此最後的時刻,客人不守約出席,是非常的不禮貌,甚至可說是對主人的侮辱,在阿拉伯的部落間這樣的舉動就等於宣戰(參考自馮蔭坤「擘開生命之餅」,基道書樓出版)。
耶穌沒有與祭司長和法利賽人繼續週旋。祂藉著娶親筵席的比喻再次敘述蒙愛的以色列要被棄一旁,受輕視的外邦人反要被接納,與祂坐席。祂把天國比作一個王為他兒子擺設娶親的筵席(2節)。邀請程序分為兩個階段。
首先,他派僕人親自預先邀請客人,卻遭他們毅然拒絕(3節)。
(2)王再派遣其他僕人去請客人(4節)
「王又打發別的僕人說:你們告訴那被召的人,我的筵席已經豫備好了,牛和肥畜已經宰了,各樣都齊備;請你們來赴席。」
筵席已擺好後,王又派人第二次做邀請。
「宰了」和「都齊備」表明神那一面已經作祂所該作的,只等我們人這一面的反應;神的救法是兩面的,缺一不可。神『愛心』的手所備辦的,必須人伸出『信心』的手去接受(參約三16);兩手相連,才能使救恩顯得完全。
(3)被請的人忽略、凌辱或殺害王的僕人(5-6節)
「那些人不理就走了;一個到自己田裏去,一個作買賣去;其餘的拿住僕人,凌辱他們,把他們殺了。」
「一個到自己田裏去」:這是從事農耕;「一個作買賣去」:這是從事商業。
王第二次的呼召並沒有生氣,只是表明自己都預備好了,請賓客來赴宴,但這些人都是為了「經濟理由」拒絕赴宴(5節),有些人更是以暴力對待王的僕人(6節)。
有些人根本對他的邀請嗤之以鼻,他們忙於農務和生意(5節);有些人甚至拿住僕人,凌辱他們,把他們殺了(6節)。
這比喻的意義與葡萄園的比喻相似。天國的宣告好比王的命令,王已預先邀請了他的客人,參加在宮廷裏舉行的婚宴。新約聖經往往以「筵席」來象徵天國裏的歡樂。
在宴會快要開始時,王便打發僕人前往提醒客人赴宴;然而,他們並不理睬王的邀請,雖然王一再催促,他們仍是不理,還把王的僕人凌辱和殺害。這裏比喻猶太人對神所差派的眾先知,甚至神的兒子耶穌的棄絕和迫害。
2.王另召別的人來赴席(7-10節)
「王就大怒,發兵除滅那些兇手,燒燬他們的城。於是對僕人說:喜筵已經齊備,只是所召的人不配。所以你們要往岔路口上去,凡遇見的,都召來赴席。」(7-9節)
「燒燬他們的城」:這是古代常見的軍事行動。
「往岔路口上去」:『岔路』是指當時寬闊的公路,或是趕集的市場。
王勃然大怒,發兵除滅那些兇手,燒燬他們的城(7節)。他放棄那些第一次邀請的客人名單,給願意來的人發出邀請(8-9節)。
「那些僕人就出去到大路上,凡遇見的,不論善惡都召聚了來;筵席上就坐滿了客。」(10節)
「不論善惡都召聚了來」:即指召請的對象包括所有的人,不分好人或壞人,只要肯來就可。
這次召請的對象包括所有的人,不分好人或壞人,只要肯來就可以來,筵席上終於座無虛席。
整個比喻的意思,王是神,他的兒子就是主耶穌。娶親的筵席是天國裏的宴樂歡愉。比喻主要的中心,是說以色列因為不肯受邀,將要被棄一旁。因此,恩典進入外邦,神的恩典使外邦歡樂。
第一階段的邀請,是指施洗約翰和十二門徒對以色列的福音行動,可惜以色列國拒絕接受邀請。「他們卻不肯來」(3節),生動地顯示出人們將要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
第二階段的邀請,指使徒行傳的福音行動,福音首先傳到猶太人中。新約時代中第二批被神差遣的僕人,也就是包括使徒保羅在內的使徒和信徒們。但是有些人輕蔑福音;有些粗暴地對待傳福音的使者。大部分使徒要殉道。
王惱怒以色列是合理的,他差派「兵」,指的是主後七十年,提多將軍和他的羅馬軍隊毀滅耶路撒冷城和大部分的以色列國。「兵」是指神用這些人成為懲罰以色列的器皿。雖然這些軍隊不認識神,但卻成為祂所任用的兵團。
僕人受吩咐去召所有遇見的人,不論善惡都來赴席。上帝的邀請提供給所有的人,不以個人是善或是惡作為條件。但上帝國不因此成為不分青紅皂白、無紀律的團體。對這一點,接著的事件就是證明。
3.未穿禮服的賓客被王趕到外邊(11-14節)
「王進來觀看賓客,見那裏有一個沒有穿禮服的。就對他說:朋友,你到這裏來,怎麼不穿禮服呢?那人無言可答。於是王對使喚的人說:捆起他的手腳來,把他丟在外邊的黑暗裏。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11-13節)
「朋友」:「同伴」。算是對人溫和中性的稱呼。
「禮服」:「婚禮的衣服」,不是指一種專門的服裝,而是指人在特殊場合穿的清潔服裝(最好是白色)。穿骯髒服裝是對主人的侮辱,所以主人預期客人穿合宜的服裝,而客人也知道自己不穿禮服失禮。
當時這些賓客都是直接從路上邀請來赴席的,因此不可能穿著禮服。惟一合理的解釋,便是主人也為所有的客人準備了婚宴用的禮服。那個客人既然應邀赴宴,卻不肯穿主人所豫備的禮服,這對主人是相當沒有禮貌的。
「使喚的人」:「僕役」、「助手」、「執行他人的命令的人」,在此應指天使(參十三41,49)。
把他丟在「外邊的黑暗裏」: 古時猶太人的婚宴是在夜間舉行,屋裏燈火通明,屋外自然也就是在黑暗裏。
但在賓客中,卻有一位沒有穿禮服的(11節)。王質問他為何不肯穿上禮服赴宴,那人無話可說(12節)。王便派人把他丟在黑暗裏,叫那人哀哭切齒(13節)。
雖然每一位樂意接受邀請的人,都可進入這大筵席的會場,坐在席位上,但只有穿禮服的才能享受這筵席所帶來的一切福氣。沒有穿禮服的人終究必被趕出,受永刑之苦。
這個事件說明地上的教會包括善人和惡人(十三24-30、36-43、47-50),但上帝必在祂自己所指定的時候區分善人和惡人。
不穿禮服的人的結局,是要被丟在外面黑暗之處,哀哭切齒。這裡生動地勾勒出神的公義。神雖然愛世人,但如果人們繼續不接受,他會毫不顧惜地懲戒人。
這個比喻,主耶穌以一句話作結:「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14節)
「被召的人」:「受呼召」、「受邀請」。
「選上的人」:「被選上的」。
這是一句儆戒基督徒的話:雖然他們都屬於被召的「多數」,但只有那些有義行的才算是屬於被揀選的「少數」。
不是所有被邀請的人,都有機會享受天國的福分。人人都可以說自己是基督徒;然而,若只是口頭上的承認,卻欠缺了美好生命表現的見證,這是天國的王所不會接納的。
《被召與選上》
「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太二十二14)
這句話概括了兩班人。首先,那些去照看田地、作買賣的人曾被神邀請,但沒有被選上。其次,被召的賓客或後來「沒有穿禮服」的人。
主耶穌以娶親宴席的比喻說明天國的真理。這個比喻非常有意義,但它並不是一個比喻,而是兩個。如果我們把它們分開來看,可能更容易和較全面的把握住其意義。
一、被邀的人「肯不肯」來:這是得救的問題。
本段有三班人竟然拒絕天國的福音:
1.不肯來的人:
有分於筵席與否,全在於被邀的人「肯不肯」來;求主給我們一顆「肯」的心,因為這是享受屬靈豐富的先決條件。如尚未得救,現在肯不肯領受基督的救恩?
2.不理的忙人:
忙到田裡去從事農耕,忙做買賣,忙讀書,忙打球…。忙不是壞事,但若因忙而忽略永恆,這損失何等大。
3.反對的惡人:
定意背叛,不但不理天國的邀請,更動手凌辱、殺害這些帶著愛的使命的僕人。這是歷代迫害基督徒的一班人。
二、人有沒有「穿禮服」來:這是得勝的問題。
當時這些賓客都是直接從路上邀請來赴席的,因此不可能穿著禮服,惟一合理的解釋,便是主人也為所有的客人準備了婚宴用的禮服。那個客人既然應邀赴宴,卻不肯穿主人所預備的禮服,這對主人是相當沒有禮貌的。
這裡「沒有穿禮服」和「不穿禮服」,原文不相同。文生(Vincent)解釋,在希臘文中頭一個「沒」有穿,是指一件事的事實,而這裡第二個「不」穿,是出於他的決定,是明知的不穿。
所以,他沒穿的原因是他有得穿卻不穿。「沒有穿禮服」的人,乃是指失敗的基督徒,行事為人沒有與蒙召的恩相稱(弗四1),也就是沒有「披戴基督」(羅十三14)。
由於將來國度的喜樂和榮耀,是為得勝的基督徒預備的;而失敗的基督徒因沒有憑著基督過得勝的生活,在千年國沒有資格享受那個婚筵,以致暫時要在外面的黑暗裡受管教。
蒙恩之後,我們有否純潔自己?有沒有披戴基督的救恩?
–引自華人基督徒讀經網站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 天國像王擺設娶親的筵席,這是甚麼意思?那些拒絕的人的理由是甚麼?這些理由何所指?他們的結局如何?
2.王第二次對誰發出邀請?這是甚麼意思?不穿禮服的人結局如何?這是甚麼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