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2.十字架道路的提示:第三次預言受難(17-19節)
這是耶穌第三次預言受難,內容比前兩次更加詳細,並且提及被交給外邦人和受各種凌辱的情況。
「耶穌上耶路撒冷去的時候,在路上把十二個門徒帶到一邊,對他們說: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人子要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他們要定祂死罪;又交給外邦人,將祂戲弄、鞭打、釘在十字架上;第三日祂要復活。』」
「定」他死罪:「向人宣判罪刑」。這表明耶穌的死,不是被人暗中謀殺,而是經過公開的審問程序,確定罪狀後被判處死刑的。
「又交給外邦人」:『外邦人』指羅馬人;耶穌是由羅馬巡撫彼拉多判死罪而被釘十字架的(參廿七20-26)。
「將祂戲弄、鞭打」:耶穌在被釘十字架之前,曾遭羅馬巡撫彼拉多的鞭打和羅馬兵丁的戲弄鞭打(參廿七26-31)。
「釘在十字架上」:釘十字架並不是猶太人所用的酷刑,而是羅馬帝國用以對付重大罪犯(諸如:強盜、殺人犯、叛國者等)的刑罰。
耶穌離開比利亞上耶路撒冷去,必須經過耶利哥(參29節)。從時間點來看,這是主耶穌在比利亞第三次上耶路撒冷的行程。馬太並未記載祂另外兩次的行程。這次上耶路撒冷是為了上去過逾越節,祂在這次旅程裡被釘了十字架。
祂再次把十二個門徒帶到一邊(17節),告訴他們到達聖城後要發生的事。祂要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這明顯的是指猶大的背叛,猶太人的領袖要定祂死罪(18節)。
由於沒有權柄判祂死刑,死刑必須由羅馬政府官方做出定奪,所以那些人要把祂交給外邦人(羅馬人)。祂要受戲弄、鞭打和釘在十字架上。然而死亡不能得逞,因為祂第三日他要復活(19節)。
3.屬天和屬地國度的差異:關於在天國的地位(20-28節)
馬太記載這次門徒爭大的事,是緊接於耶穌向門徒預言受難的,其目的明顯地是要指出,當時門徒的心實在與他們的主相距得太遠。
(1)兩門徒要求最高地位(20-21節)
「那時,西庇太兒子的母親,同她兩個兒子上前來,拜耶穌,求祂一件事。耶穌說:『你要甚麼呢?』她說:『願你叫我這兩個兒子在你國裏,一個坐在你右邊,一個坐在你左邊。』」
「西庇太兒子」: 就是雅各和約翰(參十2),他們的母親據說是耶穌母親的姊妹,一直忠心跟隨耶穌(參約十九25;可十五40;太廿七56)。
「右邊」、「左邊」:「右邊的座位」是「要位」,而「左邊的座位」是次尊貴的位置。顯然這兩個門徒是向耶穌求天國裡除了耶穌之外的最高地位。
雅各和約翰的母親來到主面前(20節),她為兩個兒子求主的左右座位(21節),意即在國度裏僅次於主的地位。由此請求可見,當時跟隨主的人都以為祂此次上耶路撒冷,乃要趕逐羅馬人,建立政治性的國度。
馬可福音記載這些請求是雅各和約翰自己提出的(可十35);可能他們是按母親的吩咐提出請求,又或者他們三人一同向主提出請求。無論是誰提出,都沒有矛盾。
主耶穌第三次預言祂的受難時,祂的跟從者卻仍思念自己的榮耀,多過主的受苦。人性的弱點實在叫人感到可悲。
基督第一次預言受苦時,激起了彼得心裏的著急,提出反對(太十六22);第二次預言不久,門徒便問:「天國裡誰是最大?」(太十八1)現在,主第三次預言,雅各和約翰又野心勃勃,提出要求。
他們一直對主的提醒和將要降臨的災害充耳不聞,一心只管注目主所應許的榮耀。他們用物質眼光看天國,他們抱的態度是何等的錯誤。
(2)耶穌回答他們不知道自己求什麼(22-23節)
「耶穌回答說:『你們不知道所求的是甚麼;我將要喝的杯,你們能喝麼?』他們說:『我們能。』耶穌說:『我所喝的杯,你們必要喝;只是坐在我的左右,不是我可以賜的;乃是我父為誰豫備的,就賜給誰。』」
「杯」:「杯子」,在舊約中是代表「福樂」(詩二十三5)或者是「苦難與刑罰」(賽五十一17-18;耶二十五15-28),而此處的意思是指「苦難與刑罰」,實際上就是指「十字架上的死」。
「只是坐在我的左右,不是我可以賜的」:主在這裏是站在人子的地位上,尊重父神的主權,把一切都交在父神的手中,毫無自己的愛好和傾向。
耶穌坦白回答說,他們不明白所求的是甚麼。他們想不背十字架而得冠冕,不經過犧牲的壇而得王位,不必受苦而得榮耀。所以,耶穌直接了當問他們:「我將要喝的杯,你們能喝麼?」(22節)這是指祂十字架的苦難。
「他們說,我們能,」他們如此說,乃因他們不認識自己(參廿六31,56)。
雅各和約翰公開表示他們願意分嘗主的杯,雖然他們這時並不明白自己所求的和所說的是甚麼,但後來他們果真分別為主殉道或受逼迫,正如他們自己的承諾。雅各是第一個殉道的使徒;約翰也為了持守信仰被放逐到拔摩島。
至於誰坐左右的問題,耶穌指出祂自己既為神的兒子,尚且完全順服遵行父神的旨意,祂的門徒豈不更應樂意接納神所分派他們在天國裏的地位麼?(23節)
(3)其他門徒的惱怒(24節)
「那十個門徒聽見,就惱怒他們弟兄二人。」
「惱怒」:「忿恨」、「盛怒」。從這個惱怒的反應可以看出其他門徒的野心也不亞於這兩個門徒。
這兩兄弟的請求引起了其他門徒的不滿,原因是他倆在爭大的競賽中作弊,比其他人搶先提出這項請求。其實,他們每一個人都渴望能得著這尊貴的地位。
(4)耶穌教訓他們(25-28節)
「耶穌叫了他們來,說:『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只是在你們中間不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25-27節)
「用人」:原文字是與教會中的「執事」同一字,表明在教會中任職是以服事為本的,這正合乎神國的精神。
耶穌隨即教導他們「為大」的道理。在世人的眼光中,向人發施號令就是為大的標記(25節);然而,在神的國度裏,謙卑服事別人才是真正的榮譽(26-27節)。決定在天國的位置,不在於權柄,而在於服事人。
「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28節)
「贖價」:「贖金」,蒲草文獻中常用來指「購買奴隸的價錢」,買的人買來後就釋放奴隸,讓奴隸自由。聖經中僅出現於馬太與馬可兩福音書(參太二十28;可十45)。
人子取了奴僕的樣式,到世上來服事人,並且為人類的罪孽捨身流血,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使人得以與神和好,這是服事人的榜樣。
天國子民的領袖與世人的領袖之間的差異,為我們的人生帶來了嶄新的價值觀念。我們得重新思想「為大」的意義,也要為我們對神和對人的服事,重新訂定行動的動機和方向。
一個越體會主心意的信徒,必越能領會服事的本身就是一種榮耀的真諦。
《作用人》
「只是在你們中間不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太二十26)
當近代偉大的聖人賀川豐彥初次與基督教接觸的時候,就感到一種吸引力,直到有一天從他的內心發出呼聲說:『上帝啊!使我像基督那樣吧!』他為了能像基督那樣,他甚至不顧自己正患著肺病,就到貧民窟中生活。在世界上這是人最不願意去的地方。
諾斯柯特(Cecil Northcott)在著名的《人生的抉擇》一書中,述及賀川豐彥所作的。他到東京的貧民窟中,住在一個六呎見方的草屋裏面。
『第一個晚上他就要和一個患了傳染性的人同睡。這是他信心的試驗。他會再轉回頭嗎?不會,他觀迎他的睡伴。然後有一個乞丐向他要襯衫,他就給了他。第二天他又來要賀川的外衣跟褲子,他也給了他。
賀川就剩下一套穿得很破舊的衣服,東京貧民窟的人取笑他,可是到後來卻尊敬他。他在大雨傾盆之下站著,一面傳道,一面咳嗽。「上帝是愛,」他呼喊著說:「上帝是愛,甚麼地方有愛,甚麼地方就有上帝。」他時常筋疲力竭而倒在地下,貧民窟中的粗人就小心翼翼地把他抬到他的草屋中。』
賀川自己寫道:『上帝居住在最低賤的人中,祂與髒兮兮囚犯同坐,祂與少年犯同站,祂與乞丐同處,祂在患病者之中,祂與失業者同在一起。凡願見到上帝的人,在未進聖殿以前先去監獄,未去教會以前先到醫院去拜訪,未念聖經以前先去幫助乞丐。』
–引自《每日研經叢書》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 耶穌第三次向門徒們預言他將要受難,結果如何?
2.主耶穌如何處理門徒爭大的事情?他的教導給你的啟示是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