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城365 天天親近主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4:8》
(二)主耶穌轉向外邦人施恩(十五1-39)
這段經文向我們闡述了耶穌第二次離開加利利的原因。因為他與法利賽人和文士在辯論之間發生了激烈的衝突而冒犯他們,面對新的的威脅,祂決定再一次退出加利利。這次的離開,是屬於宗教性的逼迫。
1.猶太教徒為古人的遺傳,來質問主,又不服祂的話(1-20節)
(1)法利賽人和文士質疑耶穌的門徒不洗手干犯傳統(1-2節)
「那時,有法利賽人和文士,從耶路撒冷來見耶穌說:『你的門徒為甚麼犯古人的遺傳呢?』因為喫飯的時候,他們不洗手。」
耶穌從伯賽大返回,來到革尼撒勒地方。這時,法利賽人和文士毫不留情,要設法陷害耶穌。他們一團人從耶路撒冷被差遣到此,向耶穌控訴祂的門徒,指他們吃飯的時候不洗手,犯了古人的遺傳(1-2節)。
「從耶路撒冷來見耶穌」:『耶路撒冷』是猶太人的政教中心。他們遠道從耶路撒冷來找耶穌,是因認為耶穌和祂門徒的言行,違反了猶太教的道理教訓。
「遺傳」:「傳統」,此處指的是「口述的傳統」,這種「口述傳統」是指對摩西律法的一種口頭解釋,西元第二世紀末有人把這些口述傳統編輯成「米示拿」(Mishna)。對於法利賽人而言,這些口述傳統的約束力跟摩西律法相當。
耶路撒冷派來的人也可能具有半官方的身分。他們應該是注意到耶穌在加利利地區的影響力,或者是加利利的法利賽人往上報告(十二1-14),因此派人來了解狀況。如果不是耶穌夠有影響力,他們一般不會特別派人去加利利地區。
這些人可能是加利利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所派遣的代表,要窺探和審查耶穌的所作所為。「古人的遺傳」是指歷代著名文士對舊約律法所作的闡釋、補充與引申,是法利賽人嚴格遵守的口傳律法。
根據摩西的律法,祭司必須先洗滌手腳才可進聖所供職。耶穌時代的法利賽人,將這原對祭司的吩咐擴延至百姓的生活上去,而飯前洗手的規定,就是其中一種用來潔除污穢的禮儀。
(2)耶穌反問對手為什麼因為傳統干犯上帝的誡命(3-6節)
「耶穌回答說:『你們為甚麼因著你們的遺傳,犯神的誡命呢?」(3節)
神的「誡命」:「命令」、「舊約律法」。
針對他們提出的質疑,耶穌的應對策略,是把誡命和遺傳兩者區別出來。耶穌指出,誡命來自神,而遺傳則是他們自訂的。主耶穌提醒祂的批評者才是犯錯的,因為他們為了遵守古人的遺傳,而犯了神的誡命。
耶穌的反駁既不採取全盤否定「遺傳」的立場(那是撒都該人的立場),也不站在絕對否定法規條例的非律法主義者的立場,祂提出以何為先的問題。如果遺傳的結果是要否定神的誡命的權威,這種遺傳是不屑一顧的。
「神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你們倒說:無論何人對父母說,我所當奉給你的,已經作了供獻;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這就是你們藉著遺傳,廢了神的誡命。」(4-6節)
「供獻」:「禮物」、「禮品」。是將財物作一種許願式的奉獻,起源於耶弗他的許願(參士十一29-40)。這類許願式的供獻,又名『各耳板』;凡經擁有者指定為『各耳板』的,父母親就沒有權利動用(參可七11)。
主耶穌說,律法吩咐人要孝敬父母,包括供應他們經濟上的需要,咒罵父母的則要被治死(4節)。但文士和法利賽人(並其他很多人)都不想花錢供養年老的父母,就利用傳統,推卻應有的責任。
當父母向他們求助時,他們卻認為,在名義上獻了給神的財物,便不能作其他用途,甚至連供養父母也不能例外(5節)。他們以這樣藉口不願意奉養父母,跟從這種荒唐的傳統,便是違背神的誡命了(6節)。
一些假虔誠的猶太教徒,往往假藉合法的遁辭,許願將家產獻給聖殿使用,這樣就可逃避供養父母的責任,而自己卻以財產監管人自居,仍照舊享用其中錢財。
(3)耶穌用以賽亞的話來指責法利賽人(7-9節)
「假冒為善的人哪!以賽亞指著你們說的豫言,是不錯的;他說: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7-9節)
「假冒為善的人」:「演戲者」、「演員」、「偽裝者」。這詞源於當時在舞臺上的演員,常戴著假面具說話,隱藏他們原來的真面目,演活另一個人的角色。
「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這樣,人的意見代替了神的旨意,人的看法代替了神的啟示;他們所在意的,不是神怎麼說,乃是人怎麼說。
他們假冒虔誠地歪曲神的話,正應驗了以賽亞書(二十九13)的預言。他們假裝用嘴唇尊敬神,但心卻遠離神。他們的敬拜是徒然的,因為他們把人的傳統看得比神的話更重要。
宗教徒的特徵,乃是有敬拜神的外表,卻沒有敬拜神的實際。這種情形,特別表現在『有口無心』:只用嘴唇敬奉神,口裏說得頭頭是道,心裏卻不尊敬神(8節)。
這樣,以人的教導代替了神的旨意,人的看法代替了神的啟示;他們所在意的,不是神怎麼說,乃是人怎麼說。這樣的敬拜不能滿足主的心,是徒然無用的(9節)。
《遺傳或誡命》
「耶穌回答說:『你們為甚麼因著你們的遺傳,犯神的誡命呢?」(太十五3)
耶穌從不給人以不知道的真理,總是把上帝已經告訴人類的事來提醒他們,使他們可以明白祂的真理,這些事上帝早已告訴他們,他們早已知道卻又忘記了,因為他們寧願接受自己人為的繁文縟節,卻不要上帝偉大單純的律法。
這就是發生衝突與頂撞的地方,就是兩種宗教與兩種崇拜的較量。
文士與法利賽人認為宗教就是遵守一些外表上的規條、律例與禮儀,例如在餐前正確的洗手方式等;這就是在人生的各方面嚴格地遵守一種外表的規條。而耶穌認為,宗教是一件內心深處的事,它是發自超乎律法的同情與仁慈的事。
文士與法利賽人認為崇拜就是儀式和禮儀,而耶穌認為崇拜就是潔淨的心靈與愛心的生活。這就是衝突。這種衝突今天依然存在。
崇拜最偉大的定義之一,是由湯樸威廉(William Temple)所定規的:『崇拜是藉上帝的聖潔來甦醒良心,以上帝的真理來餵養人的頭腦,以上帝的美善來洗濯人的想像,使人的心向上帝的愛敞開,把意志奉獻給上帝的旨意。』
我們若因文士與法利賽人的盲目而嚇一跳,若因他們對外在禮儀的堅持而震驚,就必須留意,免得我們在自己的方式之下犯了同樣的罪。宗教絕不能建立在任何的禮儀或儀式上,必須建立在人與人之間個別的關係上。
透過今天的經文,我們思想以下問題:
1. 法利賽人和文士質疑耶穌的門徒不洗手干犯傳統,耶穌如何回答?
2.主耶穌指責誰是「假冒為善的人」?為何如此指責?